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几个问题的法律分析报告
目前各银行理财产品有三种类型: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现就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作如下法律分析:
一、 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承诺的法律效力
1.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的保本保收益承诺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集合成为信托,委托信托公司开户进行投资,实际上是信托产品。由于信托相关法律规定信托投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见附件一),因此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信托公司或银行对信托产品保本保收益的承诺与法律规定不符,不具备法律效力。
2. 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中对机构类的保本保收益承诺
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自行投资,主要用于同业拆借等银行间产品的投资。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分为对机构和对个人客户型,目前银监会对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仅放开对个人理财部分,个人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证收益计划允许银行向个人保证本金和固定收益(见附件二)。目前有些银行将个人理财产品中保证收益计划改头换面后用于对机构理财,这一点银监会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允许银行自行投资产品对机构保本保收益,无疑是认可了银行向机构高息揽存),但由于银行各业务须报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开展(见附件二),因此在银监会未放开对公理财保证收益计划的情况下先行操作,应该也违反了银行的业务开展规定,因此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向客户作出的保本保收益承诺与法律规定不符,不具备法律效力。
3. 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目前仅为金融机构同行业内使用,央行特批对社保和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协议存款(见附件三)。因此,对于向客户承诺的协议存款利率,超出同期存款利息的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 分析结论
上述三种产品,前两种理财产品的保本保收益承诺法律效力均存在瑕疵,第
三种协议存款产品超出法定利息的承诺存在瑕疵。
附件
附件一:信托投资风险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
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
2.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
有下列行为: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3.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
当包含以下内容:(三)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四条:信托合同应当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下列文字: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4.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附件二:银行自行投资理财的相关规定
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
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
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附件三:协议存款相关规定
1.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开办协定存款须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协定存款章程。协定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第一条:保险公司协
议存款仅限于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第一
条: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仅限于商业银行法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理。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几个问题的法律分析报告
目前各银行理财产品有三种类型: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现就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作如下法律分析:
一、 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承诺的法律效力
1.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的保本保收益承诺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集合成为信托,委托信托公司开户进行投资,实际上是信托产品。由于信托相关法律规定信托投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见附件一),因此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信托公司或银行对信托产品保本保收益的承诺与法律规定不符,不具备法律效力。
2. 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中对机构类的保本保收益承诺
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自行投资,主要用于同业拆借等银行间产品的投资。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分为对机构和对个人客户型,目前银监会对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仅放开对个人理财部分,个人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证收益计划允许银行向个人保证本金和固定收益(见附件二)。目前有些银行将个人理财产品中保证收益计划改头换面后用于对机构理财,这一点银监会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允许银行自行投资产品对机构保本保收益,无疑是认可了银行向机构高息揽存),但由于银行各业务须报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开展(见附件二),因此在银监会未放开对公理财保证收益计划的情况下先行操作,应该也违反了银行的业务开展规定,因此银行自行投资理财产品向客户作出的保本保收益承诺与法律规定不符,不具备法律效力。
3. 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目前仅为金融机构同行业内使用,央行特批对社保和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协议存款(见附件三)。因此,对于向客户承诺的协议存款利率,超出同期存款利息的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 分析结论
上述三种产品,前两种理财产品的保本保收益承诺法律效力均存在瑕疵,第
三种协议存款产品超出法定利息的承诺存在瑕疵。
附件
附件一:信托投资风险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
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
2.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
有下列行为: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3.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
当包含以下内容:(三)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四条:信托合同应当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下列文字: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4.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附件二:银行自行投资理财的相关规定
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
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
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附件三:协议存款相关规定
1.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开办协定存款须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协定存款章程。协定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第一条:保险公司协
议存款仅限于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第一
条: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仅限于商业银行法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