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对在院或已出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对在院的病例,根据诊断、治疗需要适时进行讨论;对死亡病例,及时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2、临床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在科内举行。必要时可请其他医院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事先必须做好准备;主管医师或医疗组长、科主任要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4、讨论时由主管科室的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由各级医师自下而上的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举办讨论时,主管科室或医疗组长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必须参加,并发表意见。
6、临床病例讨论,主管医师做好应讨论记录,在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字后,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2次出院病例讨论,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对诊断与治疗进行回顾性分析,找出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2、出院病例讨论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正确,诊疗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
三、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在病人死亡后1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及时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各级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各种讨论除记入病历中外,应填写病例讨论登记薄。
病历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对在院或已出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对在院的病例,根据诊断、治疗需要适时进行讨论;对死亡病例,及时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2、临床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在科内举行。必要时可请其他医院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事先必须做好准备;主管医师或医疗组长、科主任要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4、讨论时由主管科室的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由各级医师自下而上的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举办讨论时,主管科室或医疗组长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必须参加,并发表意见。
6、临床病例讨论,主管医师做好应讨论记录,在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字后,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2次出院病例讨论,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对诊断与治疗进行回顾性分析,找出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2、出院病例讨论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正确,诊疗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
三、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在病人死亡后1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及时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各级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各种讨论除记入病历中外,应填写病例讨论登记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