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留下的话题

  2000年3月8日,随着江西南昌一声枪响,胡长清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党内决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不管其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胆敢违法违纪就会毫无疑问地要被清理出去。我们从胡长清的被处极刑这一事件中也应感受到党和政府要把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决心和魄力。�   建国初期,因贪污问题而被枪决的刘青山、张子善,曾引起极大的震撼和轰动。刘青山、张子善是当时的天津地委书记和专员,那时的天津地区属于河北省管辖,也就是说,刘、张二人被处决时只是地厅级干部。对他们的严肃惩治,对共产党人提高执政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说教育了几代人一点也不过分。�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胡长清作为副省级干部被判死刑,是新中国建国五十年来的第一个。可以说,胡长清的死给我们留下了太多太多的话题。�      官员“傍大款”就是权钱交易      据说,此前在江西关于胡长清有这样的说法,此人“乐于交朋友”,很“义气”、很“豪爽”,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朋友求助,他都肯去“帮忙”。�   现在看来,此“传说”不假,只是胡长清交的“朋友”选择性极强,大多是什么大款、企业家。一般的人想攀胡副省长的高枝可就没那么容易。官员关心、支持企业家,企业家需要帮助、支持,个体企业主也同样需要正当的扶持,这应该无可非议。但这种“支持”一旦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交易”,那就大大地变味,就变成了这么一种“定式”:一些大款找官员,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办些不可能办的事情来,往往“很方便”;个别官员找大款,则是盯上了他手中的钱,办些事情也不是不可以,你那么容易就得到那么多的好处,用你三两个也应该吧。这不就是时下常听到的“官傍款”?胡长清的所作所为也无疑是在为“官傍款”和“贪得无厌”做图解。就拿江西奥特集团总裁周雪华与他的交往来讲,周二十六七岁的年纪,早就梦寐以求地想攀上个什么当官儿的做靠山,不想偶然一次机会认识了当副省长的胡长清后,几次“礼尚往来”,就“心有灵犀”,以前不大敢想的事情竟是如此的容易―――当然,这种容易取决于胡长清的“嗜好”和他周雪华的大量钱财。胡长清在与周雪华仅仅两年的交往中,先后二十余次收受周雪华折合200多万元人民币的钱物,平均每个月受贿两次。�   得了人家这么大的“好处”,为人家办事还能不“义气”、“豪爽”?于是,我们多少理解了以前听说的个体业主夸下的怕不是海口而确是有“底气”的“实话”:叫某某市长几点来他就几点来,就是他爹妈什么的死了,他也要准点赶到。周雪华是否也说过这话我们无从考证,但同样的效果我们倒是多少看到了,得到了不小好处之后的胡长清全然不顾什么纪律和法规,没有了是非、没有了原则,不管大事小事,不管违规不违规、合法不合法,只要找到胡某人,一定要当作头等大事去办,能办的办,不能办的千方百计也要去办。于是,一些常人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只要是周雪华要求,胡长清能屈尊副省长之身,亲自参加周安排的宴请交管所负责人的活动(能如此这般地深入基层在真正的工作中怕不会那么容易吧);作为私营企业主的周雪华要的贷款,胡副省长直接批示省有关银行予以“帮助解决”。胡长清这样的作派,与其说是“豪爽”、“义气”,倒不如说是被人家的钱财操纵了,彻底成了听从召唤的奴隶。�   胡长清乐于交周雪华这样的“朋友”,且乐此不疲;这样的“朋友”,对胡长清来说多多益善(据说他还真有十几个)。从这样的“朋友”手里,胡长清在几年的时间里先后87次收受贿赂540余万元,另外还有16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从他赤裸裸地对那些给他好处的人的话中,可以看出其权钱交易的肮脏心理:“现在我花你们几个钱,今后等我当了大官,只要写个字条,打个电话,你们就会几千元、几千万地赚。”于是,无论逢年过节,还是访亲会友、出国出差,甚至“办点事需要点钱”,都成了胡副省长公开索要钱财的借口;并且,今天给这个打个电话,明天约那个来住处一趟,胡长清不间断地找张三找李四,伸手捞钱之频繁令人咋舌。胡长清被他的“朋友”们所称的“义气”和“豪爽”,在伸手拿钱要钱方面倒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每次给他送钱之后一段时间,就对他们的态度非常之好,也非常热情。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就明显会冷淡起来。为了博取他的欢心,一方面与他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让他不断地为自己去办些见不得阳光的事情,一些不法大款只好不断给他送钱送物。�   周雪华曾对人讲,我是钓者,胡长清手中的权力是鱼,我钓的就是他手中权力。起初不知他的底细,只是请吃个饭,试探性地送一些钱,便看出他对这些毫无顾忌,于是就给他找些妓女,大把地送钱,发现他的胃口很大,大得吓人,“他根本就是政治流氓”―――连被视为朋友的大款们都如此心照不宣地“知根知底”,胡长清“傍大款”之疯狂和痴迷也由此可见一斑。�      贪色是腐败“加速器”      胡长清也是人,当然也可以交女朋友,只要同其他任何正常的朋友一样没有什么“越格儿”的事情,只要他高兴、他愿意,爱交多少交多少,爱怎么交怎么交。�   要命的是,在胡长清那里,“女朋友”完全不是善良如我们凡人俗子那样理解的那回事儿:用贪污受贿得来的不义之财长期包养的情妇可以美其名为“女朋友”,有过几次“来往”甚至一面之交的卖淫女也是“女朋友”。正常意义上的“女朋友”被彻底亵渎了,也成了他顺手拿来做了一些龌龊勾当的遮羞布:堂堂的胡副省长也真真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是腐败分子就既要捞钱又要取色?―――起码,在胡长清那里,这样的疑问善良得有些简单和幼稚了。�   如同大多数在经济上大捞特捞的腐败分子一样,胡长清在谋取女色方面也丝毫“不甘寂寞”且不甘落后,并且在有时候更表现出他垂涎于此的“独到之处”。没有了任何道德、纪律方面的约束,抛弃了应有的信条和正当的追求,思想和行动上完全成了脱缰的野马,除了金钱,胡长清自然还要在女色方面赶一下“时髦”,以填塞只有金钱后的太多的空虚。�   那么多的人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地求着他,想找个“女朋友”“享受”一下,还怕没人不顺水推舟做个大人情?于是,周雪华之类的“朋友”,今天介绍一个“本公司的公关小姐”,明天介绍一个很懂事的“女孩子”,交个朋友,陪“胡老板”聊聊天儿,胡长清像收下钱物一样同样大方地一概“笑纳”。至于是不是公关小姐什么的,他当然心领神会,不会去考究的,“女朋友”嘛。�   当然,这种事儿也很需要经办人的默契。不用向周雪华他们交待,他们也不会找南昌的小姐。副省长嘛,今天上电视明天见报纸的,被“女朋友”认出来怎么办?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即使是从外地“召”过来的,也不能让她们知道任何底细,介绍时只给她们讲是“书法家”、“老板”才行。―――此时的胡长清,倒是对自己的副省长身份意识得格外清楚。�   在本地不很方便,总有方便的地方。出差开会、招商引资什么的当然是机会,没有这种机会,星期天节假日也可以坐飞机出去“潇洒”走一回,反正有如周雪华那样的大款朋友随时“相助”。�   到了外地,虽然不至于像在南昌那样很容易被人认出来,但一旦出了什么事儿,也不是闹着玩儿的。于是,想办法找人办个假名字的身份证,遮掩过去便可高枕无忧了。在内地能找到这样的方便,用假身份证办个假通行证,到澳门等地方不是同样的方便?于是,带着“女朋友”同游澳门,还可一起观看淫秽表演―――胡长清在这些方面的用心可谓良苦、业务可谓精通、技巧可谓稔熟、花样可谓繁多。�   除了多次到外地嫖宿,由他人出资将外地卖淫女召至南昌等地供其嫖宿,胡长清还在南昌长期包养情妇。据说在被有关部门正式调查他的问题的前几天,此君在广州的一个酒店用一化名及假身份证登记、住宿。―――此时的胡长清因自己是副省长不方便,其假身份证及化名用的是广东一农村村民的名字。我们这位农民朋友怕是现在也还不知道他的身份证被人转来转去,最后被一个副省长拿去冒了名,且干的多是于祖辈相传的观念和纯朴的乡风所不齿的事情!喜耶?悲耶?胡长清自己讲,之所以不敢用真名登记,缘于他悄悄来广州,完全是私干―――是私干,并且是很不一般的“高度机密”的真正的私干:他是亲自为一情妇来找工作和买房子的。胡长清为了掩盖和“延续”自己道德败坏、长期腐化堕落的生活,倒也真舍得去大量的“投资”。�   堂堂的一个副省长,竟然如此糜烂、做出些如此莫名其妙的上不了“台面”的事情,与其背后贪得无厌地收受贿赂的丑恶行径可谓“相映成趣”!那么多的时间、心思和精力去这样交“女朋友”,还能指望胡长清这样的人去干什么、干多少“正经事儿”?换个角度看,如此飞来飞去又是买房子又是送东西地交“女朋友”,靠胡长清的正常收入有多少够他这般折腾的?不去千方百计地傍大款、去受贿索贿能“潇洒”得起来吗?―――胡长清式的找“女朋友”,其实是他自我放纵、走向彻底堕落的一种“原动力”,更是一种“加速器”。�      贪官产生的土壤和环境      如胡长清之类的巨贪最终能够“顺利成长”和“生成”,主要原因在其自身,也有一定的环境和土壤。有人要给他送钱、送女人,有人要拉他做不该做的事情,有人在给他示范“不要白不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人对他的行为该劝告的没有劝告,该管束的没有管束。众多的复杂外因加上他自己本身已有的先天缺陷和后天滑失、不服“管教”和监督,最终胡长清成了今天的“这个”而不是“那个”。�   在这一“环境和土壤”中,其周围人员尤其是家属和子女应该能够起一种别人难以替代的作用:要么用不同的方式去“促使”、“支持”或“催生”;要么以真正的爱护去“劝诫”、“阻挠”或“抗拒”。如果他们很亲近的周围也在催化或助长这种使胡长清们能够成为胡长清的环境和土壤,甚至干脆成了这种环境和土壤的一重要组成部分,那他生成如何的样子都不奇怪,最终得到怎样的结局和报应都不可惜了。�   从媒介披露的有关案情中可以得知,在胡诸如“收钱收物”的一些问题上,胡的家属不仅知情,而且也存在“帮助”胡长清“收钱”的情节。�   在一个人尚未堕落之时,有所察觉,从正面做一些有益的工作,真正地帮助一下,真正地拉上一把,还是要好些。起码,千万别去做那些填几锹土的事儿,别做实际意义上的“掘墓人”。�   近几年,深圳等地的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开展了一些“廉内助”教育之类的活动。起初不少人不很理解:花那么大的功夫管官太太?现在看来,他们抓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有切合实际预防为主的意义:既严格要求家属们增强廉洁、守法的意识,千万别去做“贪内助”;又要她们既“廉”又“贤”,帮助或监督从政为官的配偶们(多的是夫君,也有妻子是为官的)在廉政问题上经得起考验。―――在组织监督的同时构筑一道“家庭监督”和“对家庭监督”的防线,多一种监督形式,毕竟要好些。�   在被伏法的前几天,胡长清似有所悟,很痛心地讲,自己出身于穷山沟,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现在之所以这样,成了人民的一个罪人,是“忘了本”,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相似的话,我们似乎听过多次、见过多次―――在那些曾经飞扬跋扈一时,受到查处后只好以泪洗面、痛苦悔恨无以言表的腐败者的忏悔中,海南的李善有这样讲过,湖北的孟庆平这样讲过,广西的李乘龙这样讲过,云南的褚时健这样讲过。为什么那么多人讲过之后还要有人讲?同样的问题,别人犯了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仍有人要接着去重复;前面堕落者的轨迹依然清晰,有人要愚不可及地同样去堕落,且大有“前赴后继”的架势。我们此时真有“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感慨!胡长清所讲的“忘本”,并不仅仅表现在他做了高干就忘记了他年轻时奋斗的生活环境和追求上进的初衷,也不单单表现在常常自己开着豪华进口车外出,表现在“只喝XO,从不喝其他酒”而看不到自己年轻时的艰辛生活在一些人身上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最主要的是,对于胡长清这样的人来讲,入了党、当了干部,像是只需获得的政治资格。他的脑海里,早已忘记了共产党员几个字所包含的严肃意义,早已没有了起码的政治信仰、法纪观念。在其思想深处,“做官”的动机和目的早已变质为个人物欲的贪婪和享受,掌握了权力不再是更好地为人民干些事,而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他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心思都用在了怎么捞钱上去了。�   现代社会经济多元,社会生活复杂,对于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讲,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可谓关关时时都有、关关处处俱在、关关都是要认真去面对,正确去处理的考验。怪不得有身在其中的人讲,现实生活中,对某些人来说,做贪官容易,做清官却很难。―――原因很简单,总有人千方百计地要拉你,总有各式各样的诱惑存在。这也就提出一个严肃的话题,如何面对那种种诱惑,如何才能经得住那种种考验,确实需要格外地用心、加倍地谨慎才是。�   胡长清讲,年轻时就想靠个人奋斗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落到现在这样的下场,他的“宗”、“祖”如有灵知,怕是再也不敢指望他去“光”“耀”什么了。并且恰恰相反,有这么一个在争恶名方面如此“出类拔萃”、如此这般“争脸”,是不是还真不如彻底不要有这样会想着给自己争取“荣耀”的后人为好!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南昌胡长清的书柜里,也赫然摆放一本编得很好、对每个公民(当然首先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很有教育意义的《中外反腐败史鉴》。此书在《中国篇》中有一篇专门介绍刘青山、张子善受到严惩经过的文章:《新中国反腐败雷厉风行,刘青山张子善留下臭名》。真不知当初胡长清是否翻看过此书。如果看过,他又是否想到过自己会在腐败方面的劣迹更甚于刘青山张子善,因而早晚要被补充进这类没有教育得了他自己但可以给大多数人以很好的教育的书中。�   责任编辑:李伟红�

  2000年3月8日,随着江西南昌一声枪响,胡长清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党内决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不管其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胆敢违法违纪就会毫无疑问地要被清理出去。我们从胡长清的被处极刑这一事件中也应感受到党和政府要把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决心和魄力。�   建国初期,因贪污问题而被枪决的刘青山、张子善,曾引起极大的震撼和轰动。刘青山、张子善是当时的天津地委书记和专员,那时的天津地区属于河北省管辖,也就是说,刘、张二人被处决时只是地厅级干部。对他们的严肃惩治,对共产党人提高执政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说教育了几代人一点也不过分。�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胡长清作为副省级干部被判死刑,是新中国建国五十年来的第一个。可以说,胡长清的死给我们留下了太多太多的话题。�      官员“傍大款”就是权钱交易      据说,此前在江西关于胡长清有这样的说法,此人“乐于交朋友”,很“义气”、很“豪爽”,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朋友求助,他都肯去“帮忙”。�   现在看来,此“传说”不假,只是胡长清交的“朋友”选择性极强,大多是什么大款、企业家。一般的人想攀胡副省长的高枝可就没那么容易。官员关心、支持企业家,企业家需要帮助、支持,个体企业主也同样需要正当的扶持,这应该无可非议。但这种“支持”一旦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交易”,那就大大地变味,就变成了这么一种“定式”:一些大款找官员,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办些不可能办的事情来,往往“很方便”;个别官员找大款,则是盯上了他手中的钱,办些事情也不是不可以,你那么容易就得到那么多的好处,用你三两个也应该吧。这不就是时下常听到的“官傍款”?胡长清的所作所为也无疑是在为“官傍款”和“贪得无厌”做图解。就拿江西奥特集团总裁周雪华与他的交往来讲,周二十六七岁的年纪,早就梦寐以求地想攀上个什么当官儿的做靠山,不想偶然一次机会认识了当副省长的胡长清后,几次“礼尚往来”,就“心有灵犀”,以前不大敢想的事情竟是如此的容易―――当然,这种容易取决于胡长清的“嗜好”和他周雪华的大量钱财。胡长清在与周雪华仅仅两年的交往中,先后二十余次收受周雪华折合200多万元人民币的钱物,平均每个月受贿两次。�   得了人家这么大的“好处”,为人家办事还能不“义气”、“豪爽”?于是,我们多少理解了以前听说的个体业主夸下的怕不是海口而确是有“底气”的“实话”:叫某某市长几点来他就几点来,就是他爹妈什么的死了,他也要准点赶到。周雪华是否也说过这话我们无从考证,但同样的效果我们倒是多少看到了,得到了不小好处之后的胡长清全然不顾什么纪律和法规,没有了是非、没有了原则,不管大事小事,不管违规不违规、合法不合法,只要找到胡某人,一定要当作头等大事去办,能办的办,不能办的千方百计也要去办。于是,一些常人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只要是周雪华要求,胡长清能屈尊副省长之身,亲自参加周安排的宴请交管所负责人的活动(能如此这般地深入基层在真正的工作中怕不会那么容易吧);作为私营企业主的周雪华要的贷款,胡副省长直接批示省有关银行予以“帮助解决”。胡长清这样的作派,与其说是“豪爽”、“义气”,倒不如说是被人家的钱财操纵了,彻底成了听从召唤的奴隶。�   胡长清乐于交周雪华这样的“朋友”,且乐此不疲;这样的“朋友”,对胡长清来说多多益善(据说他还真有十几个)。从这样的“朋友”手里,胡长清在几年的时间里先后87次收受贿赂540余万元,另外还有16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从他赤裸裸地对那些给他好处的人的话中,可以看出其权钱交易的肮脏心理:“现在我花你们几个钱,今后等我当了大官,只要写个字条,打个电话,你们就会几千元、几千万地赚。”于是,无论逢年过节,还是访亲会友、出国出差,甚至“办点事需要点钱”,都成了胡副省长公开索要钱财的借口;并且,今天给这个打个电话,明天约那个来住处一趟,胡长清不间断地找张三找李四,伸手捞钱之频繁令人咋舌。胡长清被他的“朋友”们所称的“义气”和“豪爽”,在伸手拿钱要钱方面倒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每次给他送钱之后一段时间,就对他们的态度非常之好,也非常热情。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就明显会冷淡起来。为了博取他的欢心,一方面与他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让他不断地为自己去办些见不得阳光的事情,一些不法大款只好不断给他送钱送物。�   周雪华曾对人讲,我是钓者,胡长清手中的权力是鱼,我钓的就是他手中权力。起初不知他的底细,只是请吃个饭,试探性地送一些钱,便看出他对这些毫无顾忌,于是就给他找些妓女,大把地送钱,发现他的胃口很大,大得吓人,“他根本就是政治流氓”―――连被视为朋友的大款们都如此心照不宣地“知根知底”,胡长清“傍大款”之疯狂和痴迷也由此可见一斑。�      贪色是腐败“加速器”      胡长清也是人,当然也可以交女朋友,只要同其他任何正常的朋友一样没有什么“越格儿”的事情,只要他高兴、他愿意,爱交多少交多少,爱怎么交怎么交。�   要命的是,在胡长清那里,“女朋友”完全不是善良如我们凡人俗子那样理解的那回事儿:用贪污受贿得来的不义之财长期包养的情妇可以美其名为“女朋友”,有过几次“来往”甚至一面之交的卖淫女也是“女朋友”。正常意义上的“女朋友”被彻底亵渎了,也成了他顺手拿来做了一些龌龊勾当的遮羞布:堂堂的胡副省长也真真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是腐败分子就既要捞钱又要取色?―――起码,在胡长清那里,这样的疑问善良得有些简单和幼稚了。�   如同大多数在经济上大捞特捞的腐败分子一样,胡长清在谋取女色方面也丝毫“不甘寂寞”且不甘落后,并且在有时候更表现出他垂涎于此的“独到之处”。没有了任何道德、纪律方面的约束,抛弃了应有的信条和正当的追求,思想和行动上完全成了脱缰的野马,除了金钱,胡长清自然还要在女色方面赶一下“时髦”,以填塞只有金钱后的太多的空虚。�   那么多的人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地求着他,想找个“女朋友”“享受”一下,还怕没人不顺水推舟做个大人情?于是,周雪华之类的“朋友”,今天介绍一个“本公司的公关小姐”,明天介绍一个很懂事的“女孩子”,交个朋友,陪“胡老板”聊聊天儿,胡长清像收下钱物一样同样大方地一概“笑纳”。至于是不是公关小姐什么的,他当然心领神会,不会去考究的,“女朋友”嘛。�   当然,这种事儿也很需要经办人的默契。不用向周雪华他们交待,他们也不会找南昌的小姐。副省长嘛,今天上电视明天见报纸的,被“女朋友”认出来怎么办?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即使是从外地“召”过来的,也不能让她们知道任何底细,介绍时只给她们讲是“书法家”、“老板”才行。―――此时的胡长清,倒是对自己的副省长身份意识得格外清楚。�   在本地不很方便,总有方便的地方。出差开会、招商引资什么的当然是机会,没有这种机会,星期天节假日也可以坐飞机出去“潇洒”走一回,反正有如周雪华那样的大款朋友随时“相助”。�   到了外地,虽然不至于像在南昌那样很容易被人认出来,但一旦出了什么事儿,也不是闹着玩儿的。于是,想办法找人办个假名字的身份证,遮掩过去便可高枕无忧了。在内地能找到这样的方便,用假身份证办个假通行证,到澳门等地方不是同样的方便?于是,带着“女朋友”同游澳门,还可一起观看淫秽表演―――胡长清在这些方面的用心可谓良苦、业务可谓精通、技巧可谓稔熟、花样可谓繁多。�   除了多次到外地嫖宿,由他人出资将外地卖淫女召至南昌等地供其嫖宿,胡长清还在南昌长期包养情妇。据说在被有关部门正式调查他的问题的前几天,此君在广州的一个酒店用一化名及假身份证登记、住宿。―――此时的胡长清因自己是副省长不方便,其假身份证及化名用的是广东一农村村民的名字。我们这位农民朋友怕是现在也还不知道他的身份证被人转来转去,最后被一个副省长拿去冒了名,且干的多是于祖辈相传的观念和纯朴的乡风所不齿的事情!喜耶?悲耶?胡长清自己讲,之所以不敢用真名登记,缘于他悄悄来广州,完全是私干―――是私干,并且是很不一般的“高度机密”的真正的私干:他是亲自为一情妇来找工作和买房子的。胡长清为了掩盖和“延续”自己道德败坏、长期腐化堕落的生活,倒也真舍得去大量的“投资”。�   堂堂的一个副省长,竟然如此糜烂、做出些如此莫名其妙的上不了“台面”的事情,与其背后贪得无厌地收受贿赂的丑恶行径可谓“相映成趣”!那么多的时间、心思和精力去这样交“女朋友”,还能指望胡长清这样的人去干什么、干多少“正经事儿”?换个角度看,如此飞来飞去又是买房子又是送东西地交“女朋友”,靠胡长清的正常收入有多少够他这般折腾的?不去千方百计地傍大款、去受贿索贿能“潇洒”得起来吗?―――胡长清式的找“女朋友”,其实是他自我放纵、走向彻底堕落的一种“原动力”,更是一种“加速器”。�      贪官产生的土壤和环境      如胡长清之类的巨贪最终能够“顺利成长”和“生成”,主要原因在其自身,也有一定的环境和土壤。有人要给他送钱、送女人,有人要拉他做不该做的事情,有人在给他示范“不要白不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人对他的行为该劝告的没有劝告,该管束的没有管束。众多的复杂外因加上他自己本身已有的先天缺陷和后天滑失、不服“管教”和监督,最终胡长清成了今天的“这个”而不是“那个”。�   在这一“环境和土壤”中,其周围人员尤其是家属和子女应该能够起一种别人难以替代的作用:要么用不同的方式去“促使”、“支持”或“催生”;要么以真正的爱护去“劝诫”、“阻挠”或“抗拒”。如果他们很亲近的周围也在催化或助长这种使胡长清们能够成为胡长清的环境和土壤,甚至干脆成了这种环境和土壤的一重要组成部分,那他生成如何的样子都不奇怪,最终得到怎样的结局和报应都不可惜了。�   从媒介披露的有关案情中可以得知,在胡诸如“收钱收物”的一些问题上,胡的家属不仅知情,而且也存在“帮助”胡长清“收钱”的情节。�   在一个人尚未堕落之时,有所察觉,从正面做一些有益的工作,真正地帮助一下,真正地拉上一把,还是要好些。起码,千万别去做那些填几锹土的事儿,别做实际意义上的“掘墓人”。�   近几年,深圳等地的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开展了一些“廉内助”教育之类的活动。起初不少人不很理解:花那么大的功夫管官太太?现在看来,他们抓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有切合实际预防为主的意义:既严格要求家属们增强廉洁、守法的意识,千万别去做“贪内助”;又要她们既“廉”又“贤”,帮助或监督从政为官的配偶们(多的是夫君,也有妻子是为官的)在廉政问题上经得起考验。―――在组织监督的同时构筑一道“家庭监督”和“对家庭监督”的防线,多一种监督形式,毕竟要好些。�   在被伏法的前几天,胡长清似有所悟,很痛心地讲,自己出身于穷山沟,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现在之所以这样,成了人民的一个罪人,是“忘了本”,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相似的话,我们似乎听过多次、见过多次―――在那些曾经飞扬跋扈一时,受到查处后只好以泪洗面、痛苦悔恨无以言表的腐败者的忏悔中,海南的李善有这样讲过,湖北的孟庆平这样讲过,广西的李乘龙这样讲过,云南的褚时健这样讲过。为什么那么多人讲过之后还要有人讲?同样的问题,别人犯了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仍有人要接着去重复;前面堕落者的轨迹依然清晰,有人要愚不可及地同样去堕落,且大有“前赴后继”的架势。我们此时真有“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感慨!胡长清所讲的“忘本”,并不仅仅表现在他做了高干就忘记了他年轻时奋斗的生活环境和追求上进的初衷,也不单单表现在常常自己开着豪华进口车外出,表现在“只喝XO,从不喝其他酒”而看不到自己年轻时的艰辛生活在一些人身上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最主要的是,对于胡长清这样的人来讲,入了党、当了干部,像是只需获得的政治资格。他的脑海里,早已忘记了共产党员几个字所包含的严肃意义,早已没有了起码的政治信仰、法纪观念。在其思想深处,“做官”的动机和目的早已变质为个人物欲的贪婪和享受,掌握了权力不再是更好地为人民干些事,而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他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心思都用在了怎么捞钱上去了。�   现代社会经济多元,社会生活复杂,对于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讲,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可谓关关时时都有、关关处处俱在、关关都是要认真去面对,正确去处理的考验。怪不得有身在其中的人讲,现实生活中,对某些人来说,做贪官容易,做清官却很难。―――原因很简单,总有人千方百计地要拉你,总有各式各样的诱惑存在。这也就提出一个严肃的话题,如何面对那种种诱惑,如何才能经得住那种种考验,确实需要格外地用心、加倍地谨慎才是。�   胡长清讲,年轻时就想靠个人奋斗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落到现在这样的下场,他的“宗”、“祖”如有灵知,怕是再也不敢指望他去“光”“耀”什么了。并且恰恰相反,有这么一个在争恶名方面如此“出类拔萃”、如此这般“争脸”,是不是还真不如彻底不要有这样会想着给自己争取“荣耀”的后人为好!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南昌胡长清的书柜里,也赫然摆放一本编得很好、对每个公民(当然首先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很有教育意义的《中外反腐败史鉴》。此书在《中国篇》中有一篇专门介绍刘青山、张子善受到严惩经过的文章:《新中国反腐败雷厉风行,刘青山张子善留下臭名》。真不知当初胡长清是否翻看过此书。如果看过,他又是否想到过自己会在腐败方面的劣迹更甚于刘青山张子善,因而早晚要被补充进这类没有教育得了他自己但可以给大多数人以很好的教育的书中。�   责任编辑:李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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