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课题:《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课型:新授课

姓名:潘中泽

单位:枣庄市第十七中学

第四单元 我们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消费权

第七课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一项目 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依法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特殊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提高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的能力。

知识目标

(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2)了解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说明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教学内容分析

本项目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特殊性,理解我国法律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及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明确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在平等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公民意识,能够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教学设计思路

本项目的中心是法律的定义及内容,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由于刚开始学习法律常识,对法律知识所知甚少,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内容也比较抽象,学生学起来有一定困难,因此要把抽象的概念放到具体有趣的材料中分析较好。再说八年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在形成中,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高,自制力不强。因此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一行为要求上难免会出现偏差,要从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出发,引导学生真正把知识落到行动上。

在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时,通过法律与道德的对比加深学生的理解。补充今年部分“高官落马”的案例加以说明。

“法律的本质”的学习中运用美国枪支泛滥于枪支管理方面泛滥的缺失来帮

助学生理解。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放给学生自学处理,教师重点分析“基本”的含义;而“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则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来帮助学生理解。

关于“如何依法行使权力,怎样自觉履行义务”是教学的重点,也是进行学生道德行为转化的中心,所以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设计活动情景帮助学生自主感悟、探究得出结论。

由于本项目的内容过多,在教学环节设置方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做到繁简适当。真正落实课标要求的“三讲”和“三不讲”。 教学方法与策略

1、由于本项目的知识点过于多,所以我对教材中的知识点进行精简提炼,并使之系统化。以便学生在学习中顺利的对知识的整体把握。

2、课堂思路:首先用社会热点激发学生思考;其次学生自我探究学习知识点;最后通过案例分析理解知识点。结合学生生活实践落实行为转化。

3、通过创设情境,自学探究,案例讨论,成功体验等构建高效、紧张、活泼的课堂。

教学准备:

1、教师精读教材,提练教学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知识点。

2、教师搜集、整理针对性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案例,设计教学活动。

3、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环节一: 情景导入,自主感悟

1、多媒体展示图片:教师引导学生说一说图中的主人翁会受到什么处罚?

学生分组讨论交流。

2、出示学习目标,引导学生明确本节课的具体学习任务。

(本环节设计目的:通过学生的讨论引出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从而导入本课的学习。目标的出示可以让学生的学习目的性更强,促进课堂的高效、有序。) 环节二、自主学习,合作探究

(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活动一:大屏幕出示:

说一说: ①在初一的时候,我们学过那些法律?

②什么是法律呢?他有什么特征?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P83页正文以及相关链接的内容后讨论回答。

教师梳理: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法律的特殊性就表现在法律这种行为规范是由①国家制定、②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活动设计目的: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了解法律的三个特征,教师把知识进行梳理使之系统化有利于学生的掌握和理解。)

活动二:学生阅读课本P83-84案例分析1:

胡长清,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44.25万元;胡长清还有161.7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亦无合法来源证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

2000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胡长清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说一说:胡长清被判处死刑说明了什么?

(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开放性,答案不惟一,既能说明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能说明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教师补充:1、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相关链接P84页)

第一,任何人不论民族,性别,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要平等地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没有法外之人。

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补充陈良宇、薄熙来、王宝森事件,强调法制社会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及我国在法制完善方面取得较大的进展。

(活动设计目的是通过具体案例来强化学生对法律特征的认识和理解。补充内容的目的是让学生对社会的法制进程有个正确的了解。)

活动三:大屏幕出示材料:

材料一、美国枪击案每年都会发生多起,有校园枪击案,银行枪击案,还有白人枪杀黑人等。美国枪击案频发,已经激起了美国人民的极大不满,每年都有很多抗议,要求政府严格管理民间枪支。但是据说军火商上亿美元

已经买通国会。导致《枪支管理法》的通过。一九六八

年枪械管理法案 (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扩

张了管制的范围, 这个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

美国枪枝制造厂商们赞助的, 因为当时大量的二次大

战剩余武器涌进美国, 任何人都可以邮购, 任何人

都可以贩售。 美国枪商受到很大的打击。

材料二、我国法律诞生的程序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学生阅读材料后,自主学习课文P85的正文合作探究:

1、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2、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学生代表说一说对法律本质的认识。

教师总结:

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说,我国法律则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学生阅读教材P85页材料分析:

1982年9月,深圳市政府最早发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向蠢蠢欲动的黑社会组织发出的严正警告。进入90年代后,随着中国大陆开放力度加大,境外黑社会组织再次发动“登陆”攻势。他们与境内犯罪团伙相勾结,猖狂地进行犯罪活动。面对黑社会组织的犯罪行为,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有一部专门惩处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法律,希望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打击黑社会组织的法最活动。

1993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广东省惩处黑社会组织活动规定》。自这部中国第一部专门惩处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法规诞生后,广东的“反黑”除恶斗争掀起了新的高潮。警方调集大批警力多管齐下,对黑社会组织大举拉网围剿,仅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等城市,就先后打掉十个境外黑社会组织,依法严惩境外黑社会骨干成员数百余名,有效地遏制了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广东渗透犯罪的嚣张气焰。对此举措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小组讨论交流以下问题:

1、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活动有哪些危害?

(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恶劣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

2、深圳市、广东省政府颁布通告和规定说明了我国法律代表了谁的利益?

(我国法律代表了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

(活动设置目的是通过不同国家法律的不同出台方式让学生了解法律本质,最后引导学生对课本的材料自主探究来加深对我国法律本质的理解。)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活动一:读图思考回答问题

想一想:图1,图3,图4中的公民在享有什么权利?

图1:正在享有学习的权利; 图3:正在享有购物的权利|(经济权利) 图4:正在享有劳动的权利

说一说:图1,图2,图4中的公民正在履行什么义务?

图1:正在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图2:正在履行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 图4:正在履行劳动的义务

学生自主探究课本86页正文第一段。

议一议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什么区别?

说一说 你所知道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注意不要将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混了)

学生自主探究课本86页正文第二段。

议一议 公民的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有什么区别?

说一说 你所知道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注意不要将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混了)

教师精讲释疑: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源泉。 ①平等权

公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 ①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民③人身权利和自由 民 的④劳动权 的③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基⑤批评和建议权 基④公民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本⑥受教育权 本⑤公民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权⑦获得物质帮助权 义

利⑧取得国家赔偿权 务 ⑦公民有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2、我国其他法律则具体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的精讲分析是帮助学生区分基本权利、义务和其他权利、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活动一:畅所欲言 (见教材P88页情境材料)

学生讨论交流:怎样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学生展示的基础上教师综述: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在我国,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例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公民的权利越能得到保障,就会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他们自觉履行义务;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就越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也就会获得更多的保障。

活动二:大屏幕出示材料:

农民章某以父母偏心为由,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多年来,章某的妹妹和妹夫精心侍奉两位老人,赢得了四邻的赞扬。2002年秋,两位老人先后去世,临终前他们留下遗嘱,把不多的家产全部留给女儿和女婿。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先是假惺惺地痛哭不已,接着要求和妹妹平分老人的遗产。当妹妹拿出父母生前留下的合法遗嘱时,张某气急败坏,声称要状告妹妹和妹夫侵占了他应得的遗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

学生分组讨论探究:

※你认为章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为什么?

(章某打不赢这场官司。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表现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活动一:案例分析:

非典型性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我国政府宣布,将“非典”列入《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法定传染病来进行管理。该法规定,在发生瘟疫的情况下,可对疫区公民的自由、权利进行必要的强制性限制。2003年5月,某社区的3号楼发现了一例“非典”病人,当地政府依法对居住在3号楼的公民进行了隔离,但该楼一位居民以宪法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权为由,不愿配合。

学生阅读课本P89页教材正文思考问题:

1、那位居民的说法、做法对吗?(不对)

2、那我们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呢?

(学生讨论后展示)

师生共同总结:

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谋取非法利益。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特定的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白权利使用必须依法。) 活动二:案例分析:(见教材P90页)

某私营企业两年来一直实行每天10小时的劳动制度,有时还延长至12小时。该企业的工人要求老板缩短工时,增发工人加班的工资。老板强调他的企业属于私营企业,工人上班时间长短,工资福利的多少由他说了算,并规定工人每请一天假就要扣除相当于5天的工资。后经工人举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制止了该企业任意延长工时和迫使工人无偿加班劳动的做法,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议一议:

该企业老板无疑有办企业的权利,但在办企业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受到处罚?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

该私营企业老板在行使权利时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超越法律许可的

范围行使权利,损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处罚。

教师设问: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学生自学教材P90的课文正文,整理出答案后展示交流。

教师小结: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公民在维权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及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依法维护。)

活动三:大屏幕出示材料

小芸的妈妈一年前下岗了。她不等不靠,自己在街道上租了两间房子,开了一家小餐馆。餐馆开业后,由于她善于经营,饭菜价格合理,干净卫生,受到大家的欢迎。一个月下来,收入还不少。小芸的妈妈想:“现在我有了收入,应该向国家纳税了。”于是就同小芸商量纳税的事,小芸听说后十分高兴,表示支持妈妈的做法。

学生讨论交流:

小芸为什么支持妈妈的做法?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妈妈自觉纳税是在)

教师总结学生的展示成果重点引导: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首先就表现在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我们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怎样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呢?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引导出学生怎样履行义务。)

活动四:

1、大屏幕出示学习要求:自主学习教材P91的课文正文,整理出知识点 学生展示交流:

公民履行义务要做到: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

教师针对“三个凡是”进行举例补充讲解。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

2、组织学生分析教材P92页该同学“倒霉”的原因?

他怎样才能摆脱“倒霉”的境地?(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

该同学“倒霉”的原因是:没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他只有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才能摆脱“倒霉”的境地。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探究出知识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的补充讲解让学生进一步明白“三个凡是”之间的区别。最后的材料分析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促进学生的道德行为的转化。)

素能检测:

1.“世界是个小天地,小小天地太拥挤,你有你的性格,他有他的脾气。”人们之间精挑细选发生纠纷和冲突在所难免,而解决这些纠纷和冲突的最好方式和手段是( )

A 法律 B 宗教 C 纪律 D 风俗习惯

2.2008年4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这表明( )

① 领导干部违法应从重从严制裁 ②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法律是有国家制定的 ④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②④

3.我国法律体现的是( )

A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B 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C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和利益D 广大农民的意志和利益

4.下列行为属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是( )

①小东拒绝父亲让他辍学打工的要求,坚决回校学习 ②小何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 ③受到同学欺负的小文找到自己的哥哥“教训”那个同学 ④小伟督促做生意的父亲及时交足税款

A、①②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④

5.以下言行中,能体现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A “听说你父亲病了?“这与我无关,我是领养的?”

B “又该交税了。”“让我想想怎样少交点税。”

C “征兵工作又开始了。”“我符合条件,明天就去报名”

D “妈,开学得交一些杂费了。”“我与你爸离婚了,向他要去。”

6、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有权( )

A采取任何手段自行就解决 B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维护 C采用同样的方式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D忍气吞声,自任倒霉

参考答案:

1、A;2、D;3、B;4、D;5、C;6、B.

拓展资料:

1、法律诞生的程序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

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4点:(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3、关于法律本质的资料:

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一九三四年国家枪械法案(NFA, National Firearms Act), 主要是针对当时横

行各处的武装抢匪,这个法案建立了今后所有枪械管制法的基础。

一九六八年枪械管理法案 (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扩张了管制的范围, 这个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美国枪枝制造厂商们赞助的, 因为当时大量的二次大战剩余武器涌进美国, 任何人都可以邮购, 任何人都可以贩售。 美国枪商受到很大的打击。

一九九四年罪案防治法案以及布来迪手枪暴力防制法(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又称布来迪法案 (Brady Law),一九九四二月二十八日生效。因为这个法案是詹姆士和莎拉布莱迪所创的手枪控制公司 (Handgun Control, Inc) 在华府极力鼓吹下所产生的。詹姆士是何许人也? 他原来是雷根的新闻秘书, 在雷根总统一九八一年遇刺时, 遭到池鱼之殃, 从此瘫痪。 他的太太莎拉, 后来成为手枪控制公司的主席, 号称有四十万会员,是美国最大的枪械管制支持组织, 致立於枪械管制。 这两个法案可以说是管得最细也最苛的法令。

(四)课后记

1、本课内容有一些比较抽象,纯粹讲授理论学生很难接受,因此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课本素材,多挖掘教材内容,多分析材料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

2、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对现实社会中一些不法现象有不同的看法,教师在引导方面要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负责,对社会有不同看法,也不能在学生中大发言论,误导学生。

3、尊重学生的权利,尊重学生的特长、个性和人格。有的老师总是一厢情愿替学生“着想”,常常因此忽略学生的权利,认为自己为学生好,而学生的权利微不足道。

课题:《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课型:新授课

姓名:潘中泽

单位:枣庄市第十七中学

第四单元 我们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消费权

第七课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一项目 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依法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特殊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提高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的能力。

知识目标

(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2)了解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说明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教学内容分析

本项目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特殊性,理解我国法律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及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明确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在平等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公民意识,能够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教学设计思路

本项目的中心是法律的定义及内容,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由于刚开始学习法律常识,对法律知识所知甚少,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内容也比较抽象,学生学起来有一定困难,因此要把抽象的概念放到具体有趣的材料中分析较好。再说八年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在形成中,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高,自制力不强。因此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一行为要求上难免会出现偏差,要从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出发,引导学生真正把知识落到行动上。

在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时,通过法律与道德的对比加深学生的理解。补充今年部分“高官落马”的案例加以说明。

“法律的本质”的学习中运用美国枪支泛滥于枪支管理方面泛滥的缺失来帮

助学生理解。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放给学生自学处理,教师重点分析“基本”的含义;而“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则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来帮助学生理解。

关于“如何依法行使权力,怎样自觉履行义务”是教学的重点,也是进行学生道德行为转化的中心,所以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设计活动情景帮助学生自主感悟、探究得出结论。

由于本项目的内容过多,在教学环节设置方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做到繁简适当。真正落实课标要求的“三讲”和“三不讲”。 教学方法与策略

1、由于本项目的知识点过于多,所以我对教材中的知识点进行精简提炼,并使之系统化。以便学生在学习中顺利的对知识的整体把握。

2、课堂思路:首先用社会热点激发学生思考;其次学生自我探究学习知识点;最后通过案例分析理解知识点。结合学生生活实践落实行为转化。

3、通过创设情境,自学探究,案例讨论,成功体验等构建高效、紧张、活泼的课堂。

教学准备:

1、教师精读教材,提练教学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知识点。

2、教师搜集、整理针对性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案例,设计教学活动。

3、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环节一: 情景导入,自主感悟

1、多媒体展示图片:教师引导学生说一说图中的主人翁会受到什么处罚?

学生分组讨论交流。

2、出示学习目标,引导学生明确本节课的具体学习任务。

(本环节设计目的:通过学生的讨论引出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从而导入本课的学习。目标的出示可以让学生的学习目的性更强,促进课堂的高效、有序。) 环节二、自主学习,合作探究

(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活动一:大屏幕出示:

说一说: ①在初一的时候,我们学过那些法律?

②什么是法律呢?他有什么特征?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P83页正文以及相关链接的内容后讨论回答。

教师梳理: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法律的特殊性就表现在法律这种行为规范是由①国家制定、②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活动设计目的: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了解法律的三个特征,教师把知识进行梳理使之系统化有利于学生的掌握和理解。)

活动二:学生阅读课本P83-84案例分析1:

胡长清,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44.25万元;胡长清还有161.7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亦无合法来源证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

2000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胡长清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说一说:胡长清被判处死刑说明了什么?

(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开放性,答案不惟一,既能说明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能说明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教师补充:1、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相关链接P84页)

第一,任何人不论民族,性别,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要平等地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没有法外之人。

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补充陈良宇、薄熙来、王宝森事件,强调法制社会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及我国在法制完善方面取得较大的进展。

(活动设计目的是通过具体案例来强化学生对法律特征的认识和理解。补充内容的目的是让学生对社会的法制进程有个正确的了解。)

活动三:大屏幕出示材料:

材料一、美国枪击案每年都会发生多起,有校园枪击案,银行枪击案,还有白人枪杀黑人等。美国枪击案频发,已经激起了美国人民的极大不满,每年都有很多抗议,要求政府严格管理民间枪支。但是据说军火商上亿美元

已经买通国会。导致《枪支管理法》的通过。一九六八

年枪械管理法案 (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扩

张了管制的范围, 这个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

美国枪枝制造厂商们赞助的, 因为当时大量的二次大

战剩余武器涌进美国, 任何人都可以邮购, 任何人

都可以贩售。 美国枪商受到很大的打击。

材料二、我国法律诞生的程序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学生阅读材料后,自主学习课文P85的正文合作探究:

1、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2、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学生代表说一说对法律本质的认识。

教师总结:

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说,我国法律则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学生阅读教材P85页材料分析:

1982年9月,深圳市政府最早发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向蠢蠢欲动的黑社会组织发出的严正警告。进入90年代后,随着中国大陆开放力度加大,境外黑社会组织再次发动“登陆”攻势。他们与境内犯罪团伙相勾结,猖狂地进行犯罪活动。面对黑社会组织的犯罪行为,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有一部专门惩处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法律,希望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打击黑社会组织的法最活动。

1993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广东省惩处黑社会组织活动规定》。自这部中国第一部专门惩处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法规诞生后,广东的“反黑”除恶斗争掀起了新的高潮。警方调集大批警力多管齐下,对黑社会组织大举拉网围剿,仅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等城市,就先后打掉十个境外黑社会组织,依法严惩境外黑社会骨干成员数百余名,有效地遏制了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广东渗透犯罪的嚣张气焰。对此举措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小组讨论交流以下问题:

1、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活动有哪些危害?

(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恶劣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

2、深圳市、广东省政府颁布通告和规定说明了我国法律代表了谁的利益?

(我国法律代表了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

(活动设置目的是通过不同国家法律的不同出台方式让学生了解法律本质,最后引导学生对课本的材料自主探究来加深对我国法律本质的理解。)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活动一:读图思考回答问题

想一想:图1,图3,图4中的公民在享有什么权利?

图1:正在享有学习的权利; 图3:正在享有购物的权利|(经济权利) 图4:正在享有劳动的权利

说一说:图1,图2,图4中的公民正在履行什么义务?

图1:正在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图2:正在履行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 图4:正在履行劳动的义务

学生自主探究课本86页正文第一段。

议一议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有什么区别?

说一说 你所知道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注意不要将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混了)

学生自主探究课本86页正文第二段。

议一议 公民的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有什么区别?

说一说 你所知道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注意不要将基本义务和其他义务混了)

教师精讲释疑: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源泉。 ①平等权

公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 ①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民③人身权利和自由 民 的④劳动权 的③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基⑤批评和建议权 基④公民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本⑥受教育权 本⑤公民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权⑦获得物质帮助权 义

利⑧取得国家赔偿权 务 ⑦公民有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2、我国其他法律则具体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的精讲分析是帮助学生区分基本权利、义务和其他权利、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活动一:畅所欲言 (见教材P88页情境材料)

学生讨论交流:怎样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学生展示的基础上教师综述: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在我国,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例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公民的权利越能得到保障,就会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他们自觉履行义务;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就越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也就会获得更多的保障。

活动二:大屏幕出示材料:

农民章某以父母偏心为由,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多年来,章某的妹妹和妹夫精心侍奉两位老人,赢得了四邻的赞扬。2002年秋,两位老人先后去世,临终前他们留下遗嘱,把不多的家产全部留给女儿和女婿。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先是假惺惺地痛哭不已,接着要求和妹妹平分老人的遗产。当妹妹拿出父母生前留下的合法遗嘱时,张某气急败坏,声称要状告妹妹和妹夫侵占了他应得的遗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

学生分组讨论探究:

※你认为章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为什么?

(章某打不赢这场官司。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表现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活动一:案例分析:

非典型性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我国政府宣布,将“非典”列入《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法定传染病来进行管理。该法规定,在发生瘟疫的情况下,可对疫区公民的自由、权利进行必要的强制性限制。2003年5月,某社区的3号楼发现了一例“非典”病人,当地政府依法对居住在3号楼的公民进行了隔离,但该楼一位居民以宪法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权为由,不愿配合。

学生阅读课本P89页教材正文思考问题:

1、那位居民的说法、做法对吗?(不对)

2、那我们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呢?

(学生讨论后展示)

师生共同总结:

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谋取非法利益。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特定的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白权利使用必须依法。) 活动二:案例分析:(见教材P90页)

某私营企业两年来一直实行每天10小时的劳动制度,有时还延长至12小时。该企业的工人要求老板缩短工时,增发工人加班的工资。老板强调他的企业属于私营企业,工人上班时间长短,工资福利的多少由他说了算,并规定工人每请一天假就要扣除相当于5天的工资。后经工人举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制止了该企业任意延长工时和迫使工人无偿加班劳动的做法,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议一议:

该企业老板无疑有办企业的权利,但在办企业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受到处罚?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

该私营企业老板在行使权利时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超越法律许可的

范围行使权利,损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处罚。

教师设问: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学生自学教材P90的课文正文,整理出答案后展示交流。

教师小结: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公民在维权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及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依法维护。)

活动三:大屏幕出示材料

小芸的妈妈一年前下岗了。她不等不靠,自己在街道上租了两间房子,开了一家小餐馆。餐馆开业后,由于她善于经营,饭菜价格合理,干净卫生,受到大家的欢迎。一个月下来,收入还不少。小芸的妈妈想:“现在我有了收入,应该向国家纳税了。”于是就同小芸商量纳税的事,小芸听说后十分高兴,表示支持妈妈的做法。

学生讨论交流:

小芸为什么支持妈妈的做法?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妈妈自觉纳税是在)

教师总结学生的展示成果重点引导: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首先就表现在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我们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怎样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呢?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引导出学生怎样履行义务。)

活动四:

1、大屏幕出示学习要求:自主学习教材P91的课文正文,整理出知识点 学生展示交流:

公民履行义务要做到: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

教师针对“三个凡是”进行举例补充讲解。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

2、组织学生分析教材P92页该同学“倒霉”的原因?

他怎样才能摆脱“倒霉”的境地?(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

该同学“倒霉”的原因是:没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他只有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才能摆脱“倒霉”的境地。

(活动设置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探究出知识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的补充讲解让学生进一步明白“三个凡是”之间的区别。最后的材料分析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促进学生的道德行为的转化。)

素能检测:

1.“世界是个小天地,小小天地太拥挤,你有你的性格,他有他的脾气。”人们之间精挑细选发生纠纷和冲突在所难免,而解决这些纠纷和冲突的最好方式和手段是( )

A 法律 B 宗教 C 纪律 D 风俗习惯

2.2008年4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这表明( )

① 领导干部违法应从重从严制裁 ②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法律是有国家制定的 ④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②④

3.我国法律体现的是( )

A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B 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C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和利益D 广大农民的意志和利益

4.下列行为属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是( )

①小东拒绝父亲让他辍学打工的要求,坚决回校学习 ②小何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 ③受到同学欺负的小文找到自己的哥哥“教训”那个同学 ④小伟督促做生意的父亲及时交足税款

A、①②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④

5.以下言行中,能体现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A “听说你父亲病了?“这与我无关,我是领养的?”

B “又该交税了。”“让我想想怎样少交点税。”

C “征兵工作又开始了。”“我符合条件,明天就去报名”

D “妈,开学得交一些杂费了。”“我与你爸离婚了,向他要去。”

6、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有权( )

A采取任何手段自行就解决 B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维护 C采用同样的方式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D忍气吞声,自任倒霉

参考答案:

1、A;2、D;3、B;4、D;5、C;6、B.

拓展资料:

1、法律诞生的程序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

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 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4点:(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3、关于法律本质的资料:

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一九三四年国家枪械法案(NFA, National Firearms Act), 主要是针对当时横

行各处的武装抢匪,这个法案建立了今后所有枪械管制法的基础。

一九六八年枪械管理法案 (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扩张了管制的范围, 这个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美国枪枝制造厂商们赞助的, 因为当时大量的二次大战剩余武器涌进美国, 任何人都可以邮购, 任何人都可以贩售。 美国枪商受到很大的打击。

一九九四年罪案防治法案以及布来迪手枪暴力防制法(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又称布来迪法案 (Brady Law),一九九四二月二十八日生效。因为这个法案是詹姆士和莎拉布莱迪所创的手枪控制公司 (Handgun Control, Inc) 在华府极力鼓吹下所产生的。詹姆士是何许人也? 他原来是雷根的新闻秘书, 在雷根总统一九八一年遇刺时, 遭到池鱼之殃, 从此瘫痪。 他的太太莎拉, 后来成为手枪控制公司的主席, 号称有四十万会员,是美国最大的枪械管制支持组织, 致立於枪械管制。 这两个法案可以说是管得最细也最苛的法令。

(四)课后记

1、本课内容有一些比较抽象,纯粹讲授理论学生很难接受,因此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课本素材,多挖掘教材内容,多分析材料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

2、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对现实社会中一些不法现象有不同的看法,教师在引导方面要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负责,对社会有不同看法,也不能在学生中大发言论,误导学生。

3、尊重学生的权利,尊重学生的特长、个性和人格。有的老师总是一厢情愿替学生“着想”,常常因此忽略学生的权利,认为自己为学生好,而学生的权利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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