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管理制度

二矿分公司发„2014‟79号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 关于印发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矿井供电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矿分公司

2014年4月27日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机电科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安排和技术管理工作,主抓安全供电设计、电气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经济运行。

第二条 供用电管理原则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供电系统管理小组

组 长:白新民

副组长:刘 伟 张玉科 杜水才 刘伟(小)

成 员:王海涛 谷建民 王宏亮 李冠群 胡海洋 机电科所有管理人员及各区队机电队长

二、各单位职责分工

机电科: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方案的设计、计划、调整、审批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月对全矿供电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负责各种整定值得调整及供电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

运行队:负责地面工业广场高低压供电系统、斜井选运高压供电系统及主扇、主绞、副绞、压风机房、矸石山配电房等地的供电线路的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井下队:负责全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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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低压供电系统的铺设、管理及检修工作,确保本单位内的正常生产。

三、井下停送电的调度权限及操作人员权限的规定:

1. 井下各采掘面及辅助系统的低压开关停送电操作,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指挥,并认真填写调度记录;特殊情况下出现大面积停电或进行复杂的倒闸操作以及高压开关的停送电工作时,必须由具备停送电指挥权限的人员到调度室指挥,其调度权限规定如下:

一级权限:公司机电副经理;

二级权限: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三级权限: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运行队、井下队主管供电队干;

四级权限:当班生产调度员。

以上权限人员在调度室指挥停送电时,调度员必须将指挥人员下达的命令全部记录在案备查。

2. 各变电硐室内所有高、低压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变电硐室当班值班电工负责。

3. 各机房、变电站、配电点处高、低压馈电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运行队、井下队专职电工负责。

4. 井下移变低压馈电开关负荷侧以外的开关停送电操作由使用单位专职电工或专职操作司机负责。

四、必须履行供用电申请,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持有审 - 3 -

批手续。

五、任何供电网络都必须有经机电科审核签字的供电图纸。

六、严格执行负荷增减审批及开关保护装臵定值整定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变化调整时,必须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网络电源、负荷两侧均要有完善的过流、漏电、接地、短路、断相等保护。

七、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合格的防爆产品(必须有合格证、MA 标志)并有经公司防爆检查员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和“入井合格证”。

八、严格执行杂散电流管理的相关规定,消除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的电火花以及雷管超前引爆的漏电电流,落实公司下发的灾防计划中预防或迅速排除电气设备沙箱故障扩大,蔓延的应急措施。

九、电气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安装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十、矿用电气设备的计划采购、安装维护、回撤淘汰、库存管理等均要严格按照矿业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机电科负责健全电气设备的动态管理卡片,供电系统设计,图纸清绘等技术管理工作。

二、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根据维护管理界定,分片定线包机挂牌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帐、卡、物、牌四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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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并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检修等工作,必须由专职持证电工进行,同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手续,停电影响两个单位以上的必须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及调整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制定检修措施,各变配电工不见停电手续和调度命令,不得擅自停送电。在进行高低压开关、掘进面风机开关、闭锁开关的停送电操作时,电工必须严格听从调度员的统一指挥,如遇电器设备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手续时,可口头向调度室提出申请,严格根据调度员的命令进行停送电操作。如遇电气设备着火等紧急情况,电工可先切断故障线路电源,然后再向调度室说明情况,送电时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四、井下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臵,并每天进行一次实验,确保一旦发生漏电事故时,能可靠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检漏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五、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机电科的设计图纸进行,新安装的(包括更换的)电气设备保护装臵由安装单位按设计图纸给定的计算值及保护装臵整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电气设备不论是试验或是临时性运行的接线工作,均按永久性运行进行接线,检修或安装任何电气设备的工作完毕后,应经过三次以上的试合闸送电试验。在负压通风的地点,试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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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必须检查开关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38条的要求后,方可送电,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正式使用。

七、新安装、运行中或井下备用的电气设备在绝缘值低于2M Ω禁止使用。

八、所有低压防爆开关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专人负责,且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挪、轻放,严禁翻滚碰砸。大型电气设备的运输,除有专人负责外,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九、巷道冲洗、整修应有保护电气设备、电缆的专门措施。

第四条 地面供电管理制度

一、运行方式调整操作

1. 矿井电源回路分别引自两个区域变电所或同一区域变电所两段母线。

2. 矿井电源线路至少保证一回运行,一回热备用。

3.矿井长时间(连续停电或单回路运行24小时以上)改变正常供电运行方式的,需编制供电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业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 基建项目进入二期工程后,供电运行方式按生产矿井要求执行。

5. 供电运行方式调整的操作

(1)电源线路进行倒电操作

a. 矿井电源线路需进行合环倒电操作时,必须由专职停送电 - 6 -

联系人与调度联系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未经调度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合环操作。线路切换成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矿井下级变电所合环操作必须经上级变电所同意后方可进行。

b. 线路检修作业时,专职停送电联系人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机电科申请,并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2)一台变压器停运时,要保证另一台变压器不超负荷运行。

(3)一段母线退出运行前应首先退出动态补偿装臵、静态补偿电容器、谐波抑制装臵等有可能造成谐振过电压、过电流及影响供电运行安全的装臵。

二、管理要求

1.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并合理安排供电运行方式。要对充电备用线路带电状态进行监测。供电运行方式调整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2. 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定期结合全矿跳闸事故应急预案和电源恢复方案进行演练,要特别突出全矿掉电时各种现象的判断处理程序。提高应对突发掉电事故的能力,尽量缩短掉电影响时间。特殊天气条件下时技术骨干跟班到位,保障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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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行方式调整时要启动应急停电预案。期间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现场指挥,各变电所要专人值班,加强设备巡视。

5. 倒闸操作尽可能避免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高峰负荷期间、交接班期间进行。

6.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停送电联系人及操作票签发人、监护人人员名单。

三、线路运行管理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防止外力破坏,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2. 新型器材、设备和新型杆塔必须经试验、鉴定合格后方能试用,在试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

3. 线路必须具有充足的备用避雷器。避雷器型号必须根据设备类型进行配臵,不得混用。

4. 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色标。

5. 线路巡检

(1)巡视种类:

a. 定期巡视:矿井主回路、风井线路每月必须沿线巡视2次。雷雨季节每周对10KV 、6KV 线路至少巡检一次,

b. 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巡视、消缺。

c. 特殊巡视:雷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后应及时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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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路巡视必须配备相应巡视工具。谁巡视谁负责,加大问责力度。

a. 输电线路巡视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杆塔、导线、绝缘子、横担、金具、防雷和接地装臵、附件及其他装臵、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因素

b. 对大跨越、多雷区、重污染、覆冰区等特殊区段的线路,应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c. 线路对树障及违章建筑物距离符合规程要求。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清理对线路运行构成直接威胁的树障。

d. 对于线路安全范围以外的超高树木要加大清理力度。对短期内未能按照要求清理的违章建筑应及时对业主下发隐患通知书,同时要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上报市有关安委部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e. 电源进线及风井线路,五月底及十月底前必须完成停电蹬杆检查;蹬杆检查工作应集中人员、设备在短期内完成,避免施工时间过长、每日重复停送电操作。外线电工人员缺少的单位可以委托工程建设公司进行蹬杆检查。

f. 输电线路的进出线电缆,必须按规程进行预防性绝缘试验;进行防雷设施和接地装臵进行检测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6. 运行单位应有下列技术资料并及时更新:线路路径图、杆塔明细表;线路巡检(包括蹬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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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电设备运行中的巡视管理

1. 供电设备运行中的巡视管理是根据公司工程部制定的运行巡视管理规范,由值班人员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以发现不良运行情况并及时整改解决的管理方式。

2.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每2h巡视一次变压器,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电表箱,每2周巡视一次辖区线路。如遇大风雨或发生故障时,应临时增加巡视次数。

3.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次数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将每次巡视的时间、设备、结果等记入《运行巡视记录》。

4. 运行巡视的内容

(1)变配电室巡视的内容

a. 巡视变压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过负荷,是否漏油。

b. 巡视配电柜有无声响和异味,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种导线的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接线是否良好。

c. 巡视配电室防小动物设施是否良好,各种标示物、标示牌是否完好,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放于规定的位臵。

d. 按时开关辖区内的路灯或灯饰。

(2)线路巡视项目

a. 电杆有无倾斜、损坏、基础下沉现象,有则采取措施。 b. 沿线有无堆积易燃物、危险建筑物,有应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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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拉线和扳桩是否完好,绑线是否紧固,若有缺陷设法处理。 d. 导线接头是否良好,绝缘子有无破损,若有则更换。

e. 避雷装臵的接地是否良好,若有缺陷设法处理。

f. 对于电缆线路,应检查电缆头、瓷套管有无破损和放电痕迹,油浸纸电缆还应检查是否漏油。

g. 检查暗敷电缆沿线的盖板是否完好,路线标桩是否完整,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接地是否良好。

5. 巡视中发现问题的处臵的管理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由当班电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即可,如遇处理不了的问题应急时上报给组长,在组长协调下加以解决。处理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的规定。

五、保护装臵的计算整定及定值管理

1.10、6kV 进线为双侧电源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定值计算,10、6kv 出线侧由电气主管进行短路电流及定值计算,定值计算书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组织审核批准后下发定值单。

2. 电源进线及主变保护定值更改时,须经机电动力处同意;6~10kV 系统馈出线路定值更改,须经单位电气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整定试验。

3. 根据《3~110 kV电网继电保护装臵运行整定规程》等规定进行整定计算,并按要求校核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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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应以常见运行方式为依据,常见运行方式即指正常运行方式和被保护设备相邻近的一回线或一个元件检修的正常检修方式。

5. 整定计算的基础资料包括:变压器参数;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参数;并联补偿电容器参数;电流互感器参数;继电保护装臵现场配臵情况及装臵说明书;上级电网的参数和相邻电网的参数。

上述资料是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原始依据。机电科应妥善建档保存上述资料并及时更新。

6. 整定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最大最小方式的考虑;短路电流计算结果;保护定值整定;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应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应在新定值启用后保存一年,以便日后查对。

7. 定值单应给出保护装臵整定的具体内容,对保护控制字宜给出具体数值,明确保护压板的投退。

8. 定值通知单应有计算人、审核人签字批准。

六、保护装臵运行维护及实验管理

1. 在用设备禁止无保护运行,保护装臵投运后,统一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臵中各保护段的名称及作用并及时编制该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

2. 运行人员必须了解所辖保护装臵的工作原理,熟知保护装 - 12 -

臵的检验规程,掌握其调试方法和缺陷处理,清楚装臵信号(指示灯)及各种按钮及操作把手的作用,并能正确地进行操作。

3. 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微机保护装臵进行采样值检查和时钟校对,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 保护装臵动作后,现场运行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和复归信号,现场打印报告严禁乱撕、乱放,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并推入盘内。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字迹是否清晰。

5. 微机继电保护装臵出现异常时,当值运行人员应根据该装臵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更换备件后应对整套保护装臵进行必要的检验。

6. 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微机保护装臵及私自修改保护定值。不允许在未停用的保护装臵上进行试验和其他测试工作;也不允许在保护未停用的情况下,用装臵的试验按钮(除起动发信按钮外) 作试验。

7. 因试验需要,保护临时退出时,由专人负责,试验结束后谁退谁投。

8. 保护装臵投入,须对包括电流及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联接等综合组成的整体进行试验,以保证保护装臵二次回路接线及极性正确。

七、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1. 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DL/T 596-1996 - 13 -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臵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T50150-2006《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 机电科总体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工作,部分无试验能力的电气试验项目委托局电力中心进行试验。

3. 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并出具详细的试验报告,交给被试单位。

4. 每年4月上旬前完成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臵进行的预防性试验,4月底前完成变压器、断路器、高压电机,电力电缆、继电保护装臵等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确保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 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公司(局)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 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电气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并进行分析,不断提高电气试验技术水平;

7. 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必须在试验完成后十日内出具。

8.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按试验周期事先与被试单位进行联系,确定试验时间,试验内容,安排试验人员检查及准备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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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前到达工作现场,由机电科负责人签发工作票,并由被试单位主管队干现场监督,由变电工填写倒闸操作票,经该单位审批后进行倒闸操作。

(3)由被试单位检修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对被试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打封线,然后对被试设备进行电气联线解除或断开,并悬挂停电牌或检修牌。

(4)由试验人员检查被试设备是否解除或断开,重点检查所用变压器、电压互感器二次是否有反送电的可能,反送电可能到达的位臵,安全间距的大小,并再次进行验电、放电。交流和直流试验安全间距:高压50KV 以下1.2m ,100KV 以下1.5m 。

(5)按试验项目进行试验接线(一人接线,一人检查)经检查无误后,再联接被试设备。

(6)按试验步骤进行试验,一人操作,一人改线,一人监护,并及时记录,试验完成后进行充分放电,然后解除试验接线。

(7)经试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故障及时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请示处理办法,如没有主管领导的指示不得进行下一个项目的试验。

(8)对试验中发现的重大故障及缺陷由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给被试单位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9)试验完成后,及时撤除试验接线及临时短路线,清理现场,并由试验负责人向被试单位负责人现场汇报试验情况,并申请恢复送电,及时撤离现场。由被试单位负责人检查现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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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无误后进行恢复送电的工作。

(10)试验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分工明确,积极开展联保互保工作。

第五条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计划性停送电管理

1. 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办理停电申请,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停电申请由机电科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拉开(或断开)隔离开关,并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送电,一般性单回低压线路的送电,由调度室再次确认工作完成情况和现场安全情况后,下达送电命令,高压倒闸操作及多条线路同时工作送电时由调度室通知机电运输部指挥送电。

3. 施工单位停电检修时,在停电后要严格执行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停送电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谁联系停电、谁联系送电”的规定。

4. 停电检修工作完毕后,停送电联系人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点试一次,确认开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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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常且设备转向正确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5. 任何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并安排到位后,方可进行停送电工作。

二、非计划性停送电管理

井下高、低压馈电开关跳闸后,变电所值班变配电工或专职电工必须先认真查看跳闸开关的故障显示,根据故障显示初步判断故障性质,并结合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恢复供电:

1. 若变电所高压进线总开关跳闸,则必须先将该开关负荷侧的各分路开关全部断开,然后按“复位”按钮,若故障显示消失且等待5~10S 后不再出现,然后才可对该高开合闸送电1次,若合闸成功,则按下列顺序依次恢复各分路开关供电:

a. 风机专供

b. 排水设备

c. 所内照明

d. 综采工作面

e. 掘进工作面

f. 其它负荷

各分路开关送电时,应分别间隔1分钟,当某一分路开关合闸后再次导致总开关跳闸,则应立即按上述顺序重新恢复其它非故障分路开关的供电,并拉开故障分路高开的隔离开关,然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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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的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进线高压开关复位后重合闸不成功,值班变配电工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拉开该进线高开的隔离开关,从变电所合联络开关,然后按上述顺序逐台恢复各分路开关供电,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安排机电一队(机运队)专职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双回路分列运行方式。

2. 变电所高压分支开关跳闸,若显示为“短路”(或“速断”) 故障,当班变配电工不得强行送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3. 若变电所高压分支开关跳闸,故障显示的不是“短路”(或“速断”) 故障时,值班变配电工按“复位”按钮,待故障显示消失且在5~10S 不再出现时,试送电一次,若合闸成功,汇报调度,并由机电一队(机运队)审批时间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检查检修,若合闸不成功,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4. 井下低压馈电总开关跳闸后,则必须先将该开关负荷侧的各分路开关全部断开,然后再按“复位”按钮,若故障显示消失且等待5~10S 后不再出现,可对该开关合闸送电,若合闸成功,再分别对各分路开关合闸送电,各分路开关合闸间隔时间为2~3分钟,若某分路开关合闸后导致总开关再次跳闸,必须立即切断该分路开关,并恢复其它非故障分路开关得供电,然后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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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5. 井下低压分支馈电开关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短路”(或“速断”) 故障,不得强行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故障显示的不是“短路”(或“速断”) 故障,则可以按“复位”按钮,待故障显示消失且在5~10S 不再出现时,可试送电一次,若合闸成功,汇报调度室,并由井下队审批时间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检查检修,若合闸不成功,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6. 井下高低压设备启动器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过载、过压、欠压(低电压)时,可试送电1~2次,若显示为其它故障时,不得强行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维护区队电工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7. 井下接有“瓦斯电闭锁”的高低压馈电开关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瓦斯电闭锁”或“闭锁”或什么故障也不显示时,送电人员不得强行送电,必须将情况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三、负荷增减用电审批及安装、移交、回撤制度

1. 各区队主管人员要随时掌握本生产区队的负荷变化情况,当负荷出现较大变动时,及时汇报机电科,重新拟定供电方案。

(1)一般性负荷增加或减少(限绞车、水泵、钻机等设备 - 19 -

的临时性接电且功率小于40KW的电机)由相关区队出具由队长签字的设备计划交机电科,机电科负责出具供电设计及整定值核算工作,最后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各相关区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因巷道开口、局扇调整,供电系统衔接、倒转等造成的负荷变化,必须由相关部室下发施工通知书,机电科按照施工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出具供电系统设计图和开关继电保护定值核算书,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逐级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相关区队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

(3)机电科负责对负荷发生增减变化的区域进行严格检查,杜绝出现“超长供电”或超负荷运行。与负荷增减审批的有关资料均由机电科留存备查。

2.施工作业所需的馈电开关及其电源侧电缆、接线盒由井下队负责拉运安装,馈电开关负荷侧的缆线、接线盒、启动开关由使用单位拉运安装。安装单位施工完毕后,1140V 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线路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负责验收,660V 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设备线路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主管队长共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并在交接单上签字后,由安装单位负责报机电科一份,每次供电系统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已经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维护管理单位必须及时回撤升井。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拟定好的供电设计所规定的技术要 - 20 -

求和接火地点、接火形式在批准的停电时间内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必须向机电科说明原因,同意后方可变更。

4、掘进头用电不允许超越闭锁开关接火,严格执行停电停风计划,否则因延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赔偿。

四、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整定的要求

(1)高压控制柜、低压馈电开关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计算,并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复核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由区队主管机电的副队长负责具体实施。

(2)启动器继电保护定值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在办理接线设计图时,一并计算给定定值,由安装单位负责整定,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验收。

(3)高低压开关及照明、信号、煤电钻综保都要有合格的综合保护,包括:过流、接地、漏电、断相保护,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4)所有电气设备保护不齐全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 插件试验及运行管理

各区队相关责任人要认识到保护插件的重要作用,要熟悉各类电气保护插件的原理和特性,严禁甩掉保护强行合闸运行,否则相关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 开关入井前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专职防爆检查 - 21 -

员、设备管理组长、使用单位电工负责验收,确保保护装臵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不合格的保护装臵和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4. 变电硐室内高压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动作电流刻度值每半年至少校对一次。其无压释放装臵每年校对一次(由使用维护单位负责),确保动作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臵,并由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存档备查。

5.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利用年检、月检、旬检、日检和班检对各类开关的保护进行周期性试验或校对,以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并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计算定值进行调整,不得随意放大电流倍数。对于负荷增减的开关,机电科要及时进行核算,并由使用单位主管机电的副队长负责调整,以保证安全供电;机电科“三保组”负责每季度对高低压馈电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进行一次复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确保各类开关保护可靠、灵敏。各类在开关整定的同时,必须及时更换整定标志牌,并按规定填写,做到开关实际定值、开关标志牌上的定值、供电图上的定值、整定计算表上的定值四对口。

五、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是在机电副经理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具体实施对小型电器的管理。

2.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建帐、编号,统一回收 - 22 -

和修配。其它单位不得私自从供应部门私自领取存放。

3.使用单位领取小型电器,必须由该单位材料员填写“领料单”,经电气管理组审批后,方可领取,“领料单”应填明所领小型电器的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

4.检修出库的小型电器质量应符合检修标准,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无编号、无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的小型电器严禁入井使用,防爆检查员必须建立小型电器管理台账。

5.凡井下闲臵的小型电器,必须限期由使用单位回收出井,交小型电器管理组,并办理销账手续;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库存小型电器,小型电器改变使用地点或相互移交时,使用单位或接受单位必须到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相关手续。

6.因工作环境恶劣或意外事故损坏的小型电器,一律经专职防爆检查员鉴定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

7.新安装的小型电器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填写验收清单交小型电器组,小型电器组负责建账。

8.系统安装一次超过10件以上者,安装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将领料单送交机科小型电器管理组备料,否则,影响安装追究安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9.小型电器管理组应根据使用、库存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小型电器购臵计划和报废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臵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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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乱领乱用。

11. 小型电器设备的防爆管理严格按照公司井下防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管理

1.采掘面供电设备的安装和采后回收,都必须进行现场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根据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和采面设计,机电运输部在采面搬迁或投产前15天拟定供电设计方案,正确设计供电系统,合理配臵电气设备。用电设备启动器电源侧的设备及缆线,由井下队在工作面搬迁或投入生产前两天负责完成,启动器负荷侧的设备及其缆线由使用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完成,经空载试验1小时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机电科共同验收,现场移交,移交后带负荷试验运行12小时,12小时内的故障,不论是设备检修质量问题还是安装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随着采面的推移而造成的负荷减少,依据供电设计办理停电手续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完成并加强维护管理,同时将闲臵的开关、缆线等设备及时回收升井交检修单位,并办理销帐手续。

2.采掘面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瓦斯断电)、KJ95监测系统由调度室在开工前两天负责完成。井下队负责馈电开关电源侧及馈电开关的所有接线工作。

3.运行中的“三专两闭锁”及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时,必须由调度室监测组的电工共同赴现场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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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其它用电(如临时排水、打钻、通风等)由使用单位按用电审批制度的规定负责完成,并加强维护管理,抢险救灾的临时供电系统的安装、敷设,由机电科抽调或指派人员负责完成。

5.电气设备安装地点,选择在无冒顶、无片帮、无淋水地段,开关应垂直放臵,倾斜不超过15°,安装位臵便于检查、维护,周围不允许有杂物,所有开关必须上架。

七、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 机电科负责公司井下架线电机车直流线路和供电系统杂散电流的管理,负责监督测定井下各生产地点的杂散电流,制定限制杂散电流的措施,减少杂散电流对矿井安全的威胁。

2.井下杂散电流主要是运输大巷轨道对总接地网间;采煤工作面内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运输大巷回电轨道与不回电轨道第二道绝缘夹板相连接的不回电轨道对总接地网间;煤仓对轨道间;炸药库铁门对轨道间的杂散电流,各点的杂散电流值应不大于150mA 。

3.变电所最大供电距离不宜大于2.5km, 牵引网络的馈电线与架线用不少于2个铜质馈电夹子连接,每个夹子与导线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导线截面的1.5倍, 连接应紧固、可靠。

4.架线的瓷瓶必须定期清扫,架线的漏泄电流每100m 应不大于10毫安。禁止在吊挂架线的固定装臵上挂其它管、线。

5.回电轨道的接缝采取焊接或者用长度不小于600mm 、截 - 25 -

面积不小于50mm ²钢线进行连接。平行钢轨间每隔50m 应用截面积不小于300mm ²的钢板进行电气连接。不回电的轨道和回电的轨道相连时,必须加以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不回电侧的轨道与回电侧的轨道间不被车辆、工器具等形成电气连接。

6.平巷与斜巷间的轨道分别设臵两道绝缘,两道绝缘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处不回电轨道与回电轨道之间不得被串车等形成电气连接。

7.牵引网络的回电线,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导线,禁止与总接地网相连接,回电线与钢轨回电点的连接,必须焊接,其焊接面积不应小于225mm ², 回电线的断面应不小于100 mm².

8.机电科负责每年对架线漏泄电流值测试一次,将测试结果作好记录并报机电动力部。

八、井下供电系统维护管理界限

1.机电科: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方案的设计、计划、调整、审批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月对全矿供电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负责各种整定值得调整及供电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

2.运行队:负责地面工业广场高低压供电系统、斜井选运高压供电系统及主扇、主绞、副绞、压风机房、矸石山配电房等地的供电线路的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3.井下队:负责全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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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低压供电系统的铺设、管理及检修工作,确保本单位内的正常生产。

5.各队必须设臵主管机电设备的副队长,并成立以分管机电的副队长为组长、专职电工、操作司机为组员的包机组,负责维护管理本队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做到挂牌管理,责任到人,以保证安全供电。

6.各队分管机电副队长在业务上接受机电科的领导,定期向机电科汇报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7.各队电工和操作司机必须固定专人,并有操作证,包机组成员变动时,要经机电运输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对操作司机和电工由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核发操作证。

九、电气试验制度

1. 定期试验

(1)机电科负责每半年对继电保护整定复核一次。

(2)井下各单位负责每旬对管辖范围内的主要电气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3)井下队每季度对接地网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

(4)井下队负责每年对管辖范围内的高压电缆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5)井下队每月对馈电总开关及移动变压器进行一次漏电远方试跳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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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漏电试跳。

2. 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 要按煤矿电器试验规程逐项试验。

3. 长期(井下三个月, 井上六个月) 停止使用或移动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送电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测试。

4. 井下漏电保护应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 绝缘胶靴和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5. 以上各项试验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督促实施, 并验收,做好详细记录, 存档保存。

十、电缆的敷设、检查维护与管理

1.安装拉运前应检查电缆合格证,不准安装无证电缆。

2.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规程》第468条,469条的规定,使用合格的电缆钩或阻燃带吊挂,中间有接线盒时,接线盒悬挂高度要高出电缆30mm ,敷设要有余量,不准将电缆钉死,弯曲半径符合下列规定:铠装电缆不小于直径的15倍,橡套电缆不小于直径的6倍。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3.电缆长度尽可能与供电距离相近,长度不足时用接线盒延伸,但百米之内不超过4个,并严格控制载流量。

4.移动设备的橡套电缆(电钻电缆等)应班班维护检查,采掘工作面超长的电缆应呈S 型挂好,不准带电盘圈(采煤机电缆架上的除外),应严防炮崩、碰砸或受外力损伤。

5.根据管理维护界定范围各馈电点两侧或变电所直接供电 - 28 -

的线路,包机组应每周巡回检查一次悬挂情况,低压电网中有接线盒时应每月停电打开检查清理一次。

6.高压铠装电缆(包括高压橡套)或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通讯信号电缆应每月检查一次悬挂情况,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中间有接线盒时应每月打开检查一次,裸铠电缆每年涂一次防锈漆。

7.监测缆线、通讯电缆及接线盒的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禁止与127V 以上动力电缆或信号电缆共用一钩悬挂,通风灭火部负责设计监测、通讯系统的布臵、延伸等审批手续,其专职电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缆线的悬挂情况。

8.电缆管理

(1)机电科成立电缆管理专业小组,统管全公司高、压动力电缆,通讯监测电缆,煤电钻专用电缆等缆线。

(2)电缆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井高低压电缆的验收、试验、登记、发放、压号、建帐建卡、入库和保管。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情况及供电情况,绘制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

(3)采掘队及其它使用电缆的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网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验收及电缆的回收上井、向电缆管理小组交还电缆以及本单位的建帐等工作。

(4)新电缆由电缆管理小组领取。电缆领取后必须经检验、编号、上帐、建卡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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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单位领用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小组提出申请,新工作面安装领取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小组提供供电设计。

(6)电缆的发放由电缆管理小组办理,发放的电缆必须是检验合格并上尺实测的电缆。不合格者不准入井。电缆发出后应立即上卡、挂牌,做到帐、卡、物一致。

(7)凡井下闲臵的电缆,必须限期回收上井,送交电缆管理小组,凡丢失的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电缆的原值进行赔偿;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电缆,必须到电缆管理小组办理手续并到机电运输部转帐。

(8)井下电缆发现砸伤、炮崩、剥皮、截断、丢失及其它情况时,必须追究责任,由机电运输部组织调查分析,作出处理意见并提出预防措施。

(9)电缆都应存入库房,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干燥。禁止将电缆露天堆放。

(10)在用橡套电缆出现绝缘不合格、线芯绝缘龟裂老化、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等情况时,不准入井使用。

(11)电缆的报废:由电缆管理组填报电缆报废申请表向机电运输部申请,由生机电运输部会同物资供应站鉴定并及时补充新电缆,严禁擅自报废电缆。

(12)修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做耐压试验,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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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关备件的使用管理制度

1.各队所需的开关、备件均由该队领料员凭设备、备件保

管手册及领料单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队与队之间互转设备时,亦须到机电科办理转帐手续。

2.开关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升井,并持移交三联单到机

电科办理销帐手续。一般从设备停用起3天内回收完。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所有开关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

回撤升井,不得将开关及电气设备直接运到新工作面继续使用。

4.开关等电气设备的回收必须是谁使用,谁维护管理、谁

负责回收,电缆从接线盒或开关抽出后,接线盒或开关喇叭口必须封堵,从馈电开关或闭锁开关中抽出回收电缆时,机电一队或机运队派电工掐电,负责封堵喇叭口。

5.井下连续使用的设备至少每年升井大修一次。

十二、井下电气事故追查制度

1、因井下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损失,按维护管理范围承

担影响损失,并严格执行有关工时划拨的条款及以下规定:

2.凡因井下高压系统移变配电点馈电开关合不上闸送不出

去电而造成点面停电,井下队和使用单位必须速派电工现场检查处理,查清原因。因馈电开关负荷侧线路及设备问题,影响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负;因馈电开关本身或电源侧线路问题,由井下队承担全部影响损失。

3.馈电点漏电保护动作,必须停电处理(禁止甩掉检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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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强行送电)。由井下队和使用单位电工共同立即赴现场排除故障,并查明原因。若因馈电开关或检漏故障由机井下队承担全部影响损失,若因负荷侧漏电故障,由使用单位自负。

4.凡因闭锁开关合不上闸送不出去电,造成采掘工作面停

电时,井下队、调度室、通风区和使用单位电工同时到现场检查处理,查明原因。若因监测系统故障造成采掘工作面停电,由监调度室承担全部影响损失。

5.凡因故障原因不明显需几家协作处理的故障,调度室必

须及时通知有关各单位派电工现场处理,拒不执行调度命令或不到现场协助处理故障者,影响的一切损失由该单位全部承担。

6.采掘队电工处理不了的故障,调度室指派井下队电工处

理,井下队电工接到调度命令后,无条件接受调度命令,速到调度室登记,待故障排除后,调度室出具派工证明,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审批,再经公司主管经理批示后,由劳资科在月底办理工时划拨手续。

7.任何人必须爱护电气设备和井下供电设施,并严格遵守

各项供电管理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六节 远方试跳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人员组织:

每月由矿机电科组织此项工作,机电主管现场监督,井下队

机电队长或技术员现场带队,要求被试验单位维修工、瓦斯检查员各一人参加远方漏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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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验器具标准

1、按照试验电压不同准备对应试验电阻(10W,660V 用11K

Ω电阻,1140V 用20K Ω电阻)。

2、1140V 电压等级试验时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

并使用合格电笔与工器具。

三、试验区域

采区各移变配电点馈电开关供电线路的最末端,由采区变电

所供电低压线路的末端。

四、试验步骤及方法:

(一)、就地漏电试验。

1、对于每条线路各低压馈电开关的试验,只需用开关本体

试验按钮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试验即可,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变电所馈电开关每天定时试验, 由配电工操作, 并作记录。采掘巷道的馈电开关每天试验一次,由维修工操作,并作记录。

2、对于启动开关的漏电保护试验,只需按操作电气设备程

序操作,将保护器调整到漏试档位,按正常启动电机程序开机操作,如不能启动电机,且相似“无电”现象,说明漏电保护正常,处于闭锁状态;如发现能正常开动电机,说明保护器不起作用,必须立即进行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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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远方漏电试验。

首先试验线路最远端低压馈电开关的漏电保护,合格后将本

开关漏试功能调成关闭状态,然后按下最远端低压馈电开关试验按钮进行试验,观察上级(或变电所)低压分控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远方检漏动作可靠,依次试验采掘巷道所有馈电开关,如有越级跳闸现象或拒跳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处理解决。

五、试验时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矿机电科必须制定有针对性地的漏电试验安全技术措

施,经审批后下发给各队,所有参与试验人员必须学习签字,理解掌握试验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前务必检查开关的防爆性能及接地保护是否正常,

辅助接地线应使用有绝缘护套的铜芯电缆,人员不得触摸接地线和接地极。

3、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安保工作,穿好绝

缘胶靴,戴好绝缘手套。

4、试验前要检查开关的漏电试验电阻值是否合格,660v 开

关漏电试验电阻值为11K Ω,1140v 开关漏电试验电阻值为22K Ω.

5、最远端馈电开关时限应调整成最小值,以后上级开关逐

级增加25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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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中如出现漏电保护不起作用的,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严禁甩保护运行。

7、区队维修工在做远方漏电试验时应及时填写试验记录,

机电科要做好远方漏电试验记录台帐。

8、井下队要编制远方试跳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远方漏

电试验持续可靠的进行。

9、实验前瓦检员对试验点开关20米范围瓦斯浓度进行检

查,井下队机电队长或技术员对接线进行检查确认,机电科主管最后下达试验命令。

第七条 电气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包机管理要求

1. 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包括开关、电机、小线、五小电器、

配备用件等)均要实现包机管理,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2. 包机人员负责对自己所包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以及对损坏

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动作灵敏可靠。

3. 设备、电缆、管路等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

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

4. 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

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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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包机组一般由维修人员、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

成,每台大型设备、每一片区域或必须要有一名包机队干负责具体实施。

二、包机人的职责

1. 包机人员应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履行相关规程、制度,认真

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设备。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及现场交接班制度。

2. 包机人必须熟悉所包设备的结构原理,适用性能和各项安全

技术要求,并遵照相关规程要求及使用说明,经常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干净、整洁,确保设备经济运行。

3.任何情况下设备不得出现带病运转,一经查出追究包机人责任,出现重大隐患时除追究包机人责任外,还得追究包机队干相应责任。

4.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建立专人专机制,对三班循环作业的和几人共同操作维护的设备,建立工长负责制。

5. 包机人坚持每天对管辖区域、管辖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

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当班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工长或包机队干汇报,并加强和生产操作人员、工班长交流,询问设备运转状况,做好设备运行、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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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及时了解包机设备配件、备用件、易损件库存情况,及时向

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上报配件计划。机电队长做好统计、整理及时上报机电科主管人员。

7. 跟班维护人员在跟班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故障,必须立即处

理,不得延误,在跟班巡检过程中发现操作人员违章、野蛮操作的要及时制止,并汇报包机队干。

8. 包机队干要加强和包机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协调处理包机人

员汇报的问题,加强设备动态巡视工作,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落实包机人员及时处理。

三、考核管理办法

检查考核内容及范围:考核电气设备的完好率,电缆、小线吊

挂率,电气事故率、备用件准备状况及完好,设备定制管理,机房、硐室记录填写,安全设施(装臵)试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文明卫生等。

处罚标准

1. 单起机电故障停机,按影响生产的产量进行考核。由机电科

调度室组织追查,落实责任人。

2. 机电示范点没有达到机电科验收标准,考核处罚队长、负责

队干及责任人。

3. 跟班维修电工当机电发生故障后,因判断失误而影响检修进

度和生产,按直接责任事故的60%进行处罚。

4. 维修人员没有及时排除机电故障和隐患,造成生产受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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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影响的生产的包机责任人和包机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5. 电气设备存在故障隐患,包机人或维修维修工查出无法立即

解决并汇报包机队干,包机队干没有及时协调处理,造成机电事故的由包机队干承担全部处罚。

6. 因巡检不到位,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设备带病运转

的,包机责任人和包机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7.因巡检、维护保养和配件计划上报不及时而造成停机,包机

人和机电队长各承担处罚的50%。

8. 由于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造成电气设备损坏停机,不

考核维修维修人员,由操作人员及跟班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9. 由于机电自身问题而造成突发性故障,不处罚相关包机人

员,由于机电设备失检、失修造成机电隐患蔓延、加重的,处罚包机人、检修跟班人员。

10. 由于电气设备本身或配件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故障停机,不

追究区队责任。

第八节 用电成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管理措施

1. 公司用电由专职人员对公司所有生产、非生产和生活用电

进行巡视操控。线路责任划分以地面变电所出线为界限。纯生活用电的线路设施由社区负责维护管理;地面生产线路及其它线路由运行队维护管理。井下生产用电以地面变电所馈出线至井下各硐室、泵房、采区移变的设施线路由井下队负责维护管理,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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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掘进头等线路由采掘队、辅助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维护管理。

2. 实行负荷调整,计划供电,提高电能的利用率。

为节约电能,公司用电分为非生产用电和生产用电两大块。

生产用电包括井下生产用电、地面生产用电和内部企业化单位用电;非生产用电包括居民用电和外转用电。

办公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出现人走灯亮的情景。

生产用电应根据实际生产计划,根据不同的用电规律,合理

地、有计划地安排、组织生产,以降低负荷高峰。做到均衡用电,减少电能损耗,提高电气线路的使用率和电能的利用率。

3. 加强运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

(1)经常对动力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减少设备漏油、漏水

和磨损。对电动机轴承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减少转子的转动磨擦。对新修的电动机、潜水泵等,要求提高修理质量,以减少电能损耗。对于电焊机等用电不规则、不均匀的大无功负荷设备,采取空载时断开,以节约电能。

(2)加强供电线路巡视,对接头处接触不良、受热严重的

及时维修,合理选择高效节能的设备和线材,尽量减少和杜绝使用电热设备,以降低线损。

4.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加大节能设备投入量。克服设备容量

过大,大马拉小车和容量过小,长期过载的现象。

5. 生产环节应根据负荷等级、容量、环境及设备技术特征确

定电压等级,容量在200kw以上的电动机原则上选用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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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用技术措施,提高全矿自然功率因数,所有单相负荷应均匀接在三相电网上,同时在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地面变电所无功补偿容量,全公司总利率必须在0.9以上。

7. 提高变压器及各用电设备的效率。根据实际运行负荷,正确选择和确定变压器容量,运行台数及备用方式。变压器负荷率不得少于30%,整流设备效率不得低于90%,所有电机负荷效率不得低于60%。

8. 抓好供电调荷避峰工作。调整各用电设备开停时间,尽量减少高峰电量。平衡负荷,做到均衡用电,提高全矿负荷率。

9. 完善供电系统计量仪表,一般设备做到单独计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等计量仪表要求齐全,并应定期校验。

10. 做好计划用电和节能用电工作,全矿供电系统用电量由矿机电科根据情况提前编制计划用电量,吨煤电耗,利率及负荷率等各项指标不超过矿山下达的指数。

二、地面生活办公用电管理规定:

1. 全矿配电质量必须保证利率高于0.9以上,低于0.9的处罚部分由运行队承担,利率每减少0.1处罚运行队党政正职各500元。

2. 地面各科室,各能耗单位的办公楼、区队楼、车间、库房、地面机房等地点,加强用电管理,值班、岗位人员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水器、电暖气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否侧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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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公室、会议室、库房及地面机房做到光线充足不开灯,室内无人不开灯,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4. 办公场所严禁无人开空调、电扇。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空调的使用时间,夏季为6月15日~9月15日,制冷设定温度≥25℃。

5. 广场探照灯、假日霓彩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20:00-6:00,冬季18:30-7:00,天明时段不得出现亮灯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除收取五倍电费外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处罚100-200元。

6. 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工作时要设在待机状态,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

7. 新申请用电必须向机电科提交书面用电申请,申请必须对用电地点、用电性质、用电负荷、电压等级等做出详细说明,机电科批准后方可实施供电。对未经批准私自乱拉乱接线者,给予500—1000元处罚。

8. 运行队必须保证地面计量装臵的正常使用,确保计量准确,每天核对电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更换、调整。否则,处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9. 临时施工单位用电负荷必须经机电科审核,具备接电条件后方可在指定位臵接电,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核定容量用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容,不得改变用电性质,不得向规定地点以外转供电,违者将停止供电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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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运行队必须保证地面计量装臵的正常使用,确保计量准确,每天核对电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更换、调整,否则,处罚100—200元

11. 机电科每月定期或突击性对办公室和各能耗单位进行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并罚款处理。

三. 生产用电“避峰填谷”管理规定

1. 机电科建立电力消耗台帐,按月记录用电量。对用电量有异常情况的月份要组织人员查清用超原因。

2. 井下各生产单位严格按照设备运行图合理组织生产,采掘区队夜班0:00前必须开机,下午班18:00后不得组织生产,严禁出现设备长时空载运转及设备超时间运行现象,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300元。

3. 各用电单位必须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负荷,提高设备效率,严禁设备空载运转或大马拉小车现象,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200-300元。

4. 采煤机、皮带、溜子严禁空载运行,工作面加强和皮带(溜子)头信号联系,工作面设备较长时间停运时及时向皮带头打停机信号,严禁出现皮带长时空载运行(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5. 井下中央泵房主排水泵、电厂供水泵、四采泵房水泵、生活水泵一律在低谷及平段时段排水,严禁峰期开泵,如因生产或其它原因需在高峰时段排水,需提前和机电科沟通,由机电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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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调整时段。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时间泵水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井下队党政正职各200元。

6. 斜井绞车、主运输皮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大型设备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严格按照设备运行图合理组织生产,高峰时段原则上不得组织生产,进行设备检查、检修、维护工作。斜井绞车每天18:30-21:30为停车检修时间,由调度室监督执行。以上大型设备出现超时段运行现象一次处罚责任区队队长200-300元,同时处罚调度室负责人100-200元。

7. 副井绞车每天12:00-14:00为停车检修时间,停运期间因特殊情况需上下井的,必须经调度室同意方可开车。在其它时段如无物料提升,每罐乘人数不得低于8人,尽量减少设备开起的次数。否则,每次处罚运输区井口责任人100元。

8.井下移动压风机、乳化液泵站避开峰期运行,在满足生产用风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运行时间,在交接班时间内及时停机,严禁工作面压风机、乳化液泵站出现空运转的现象。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责任区队队长200元。

9.井下各区队使用的水泵必须设立水仓,及时清理集水坑或水仓,使废水能集中外排,尽量减少水泵运行的时间,每发现一次水仓(集水坑)水量不足开启水泵的处罚责任人100 -200元。

10.移动变电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低压供电半径,减少线损。低压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1000米。超出距离的生产科及时安排单位施工移变前移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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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超出计划指标部分全额收费,由机电科出据,月底从工资中扣除,冲减原煤电力成本。

抄送:澄合矿业公司,二矿分公司领导。

二矿分公司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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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分公司发„2014‟79号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 关于印发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矿井供电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矿分公司

2014年4月27日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机电科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安排和技术管理工作,主抓安全供电设计、电气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经济运行。

第二条 供用电管理原则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供电系统管理小组

组 长:白新民

副组长:刘 伟 张玉科 杜水才 刘伟(小)

成 员:王海涛 谷建民 王宏亮 李冠群 胡海洋 机电科所有管理人员及各区队机电队长

二、各单位职责分工

机电科: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方案的设计、计划、调整、审批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月对全矿供电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负责各种整定值得调整及供电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

运行队:负责地面工业广场高低压供电系统、斜井选运高压供电系统及主扇、主绞、副绞、压风机房、矸石山配电房等地的供电线路的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井下队:负责全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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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低压供电系统的铺设、管理及检修工作,确保本单位内的正常生产。

三、井下停送电的调度权限及操作人员权限的规定:

1. 井下各采掘面及辅助系统的低压开关停送电操作,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指挥,并认真填写调度记录;特殊情况下出现大面积停电或进行复杂的倒闸操作以及高压开关的停送电工作时,必须由具备停送电指挥权限的人员到调度室指挥,其调度权限规定如下:

一级权限:公司机电副经理;

二级权限: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三级权限: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运行队、井下队主管供电队干;

四级权限:当班生产调度员。

以上权限人员在调度室指挥停送电时,调度员必须将指挥人员下达的命令全部记录在案备查。

2. 各变电硐室内所有高、低压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变电硐室当班值班电工负责。

3. 各机房、变电站、配电点处高、低压馈电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运行队、井下队专职电工负责。

4. 井下移变低压馈电开关负荷侧以外的开关停送电操作由使用单位专职电工或专职操作司机负责。

四、必须履行供用电申请,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持有审 - 3 -

批手续。

五、任何供电网络都必须有经机电科审核签字的供电图纸。

六、严格执行负荷增减审批及开关保护装臵定值整定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变化调整时,必须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网络电源、负荷两侧均要有完善的过流、漏电、接地、短路、断相等保护。

七、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合格的防爆产品(必须有合格证、MA 标志)并有经公司防爆检查员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和“入井合格证”。

八、严格执行杂散电流管理的相关规定,消除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的电火花以及雷管超前引爆的漏电电流,落实公司下发的灾防计划中预防或迅速排除电气设备沙箱故障扩大,蔓延的应急措施。

九、电气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安装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十、矿用电气设备的计划采购、安装维护、回撤淘汰、库存管理等均要严格按照矿业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机电科负责健全电气设备的动态管理卡片,供电系统设计,图纸清绘等技术管理工作。

二、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根据维护管理界定,分片定线包机挂牌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帐、卡、物、牌四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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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并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检修等工作,必须由专职持证电工进行,同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手续,停电影响两个单位以上的必须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及调整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制定检修措施,各变配电工不见停电手续和调度命令,不得擅自停送电。在进行高低压开关、掘进面风机开关、闭锁开关的停送电操作时,电工必须严格听从调度员的统一指挥,如遇电器设备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手续时,可口头向调度室提出申请,严格根据调度员的命令进行停送电操作。如遇电气设备着火等紧急情况,电工可先切断故障线路电源,然后再向调度室说明情况,送电时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四、井下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臵,并每天进行一次实验,确保一旦发生漏电事故时,能可靠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检漏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五、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机电科的设计图纸进行,新安装的(包括更换的)电气设备保护装臵由安装单位按设计图纸给定的计算值及保护装臵整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电气设备不论是试验或是临时性运行的接线工作,均按永久性运行进行接线,检修或安装任何电气设备的工作完毕后,应经过三次以上的试合闸送电试验。在负压通风的地点,试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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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必须检查开关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38条的要求后,方可送电,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正式使用。

七、新安装、运行中或井下备用的电气设备在绝缘值低于2M Ω禁止使用。

八、所有低压防爆开关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专人负责,且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挪、轻放,严禁翻滚碰砸。大型电气设备的运输,除有专人负责外,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九、巷道冲洗、整修应有保护电气设备、电缆的专门措施。

第四条 地面供电管理制度

一、运行方式调整操作

1. 矿井电源回路分别引自两个区域变电所或同一区域变电所两段母线。

2. 矿井电源线路至少保证一回运行,一回热备用。

3.矿井长时间(连续停电或单回路运行24小时以上)改变正常供电运行方式的,需编制供电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业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 基建项目进入二期工程后,供电运行方式按生产矿井要求执行。

5. 供电运行方式调整的操作

(1)电源线路进行倒电操作

a. 矿井电源线路需进行合环倒电操作时,必须由专职停送电 - 6 -

联系人与调度联系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未经调度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合环操作。线路切换成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矿井下级变电所合环操作必须经上级变电所同意后方可进行。

b. 线路检修作业时,专职停送电联系人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机电科申请,并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2)一台变压器停运时,要保证另一台变压器不超负荷运行。

(3)一段母线退出运行前应首先退出动态补偿装臵、静态补偿电容器、谐波抑制装臵等有可能造成谐振过电压、过电流及影响供电运行安全的装臵。

二、管理要求

1.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并合理安排供电运行方式。要对充电备用线路带电状态进行监测。供电运行方式调整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2. 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定期结合全矿跳闸事故应急预案和电源恢复方案进行演练,要特别突出全矿掉电时各种现象的判断处理程序。提高应对突发掉电事故的能力,尽量缩短掉电影响时间。特殊天气条件下时技术骨干跟班到位,保障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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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行方式调整时要启动应急停电预案。期间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现场指挥,各变电所要专人值班,加强设备巡视。

5. 倒闸操作尽可能避免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高峰负荷期间、交接班期间进行。

6.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停送电联系人及操作票签发人、监护人人员名单。

三、线路运行管理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防止外力破坏,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2. 新型器材、设备和新型杆塔必须经试验、鉴定合格后方能试用,在试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

3. 线路必须具有充足的备用避雷器。避雷器型号必须根据设备类型进行配臵,不得混用。

4. 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色标。

5. 线路巡检

(1)巡视种类:

a. 定期巡视:矿井主回路、风井线路每月必须沿线巡视2次。雷雨季节每周对10KV 、6KV 线路至少巡检一次,

b. 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巡视、消缺。

c. 特殊巡视:雷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后应及时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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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路巡视必须配备相应巡视工具。谁巡视谁负责,加大问责力度。

a. 输电线路巡视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杆塔、导线、绝缘子、横担、金具、防雷和接地装臵、附件及其他装臵、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因素

b. 对大跨越、多雷区、重污染、覆冰区等特殊区段的线路,应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c. 线路对树障及违章建筑物距离符合规程要求。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清理对线路运行构成直接威胁的树障。

d. 对于线路安全范围以外的超高树木要加大清理力度。对短期内未能按照要求清理的违章建筑应及时对业主下发隐患通知书,同时要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上报市有关安委部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e. 电源进线及风井线路,五月底及十月底前必须完成停电蹬杆检查;蹬杆检查工作应集中人员、设备在短期内完成,避免施工时间过长、每日重复停送电操作。外线电工人员缺少的单位可以委托工程建设公司进行蹬杆检查。

f. 输电线路的进出线电缆,必须按规程进行预防性绝缘试验;进行防雷设施和接地装臵进行检测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6. 运行单位应有下列技术资料并及时更新:线路路径图、杆塔明细表;线路巡检(包括蹬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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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电设备运行中的巡视管理

1. 供电设备运行中的巡视管理是根据公司工程部制定的运行巡视管理规范,由值班人员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以发现不良运行情况并及时整改解决的管理方式。

2.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每2h巡视一次变压器,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电表箱,每2周巡视一次辖区线路。如遇大风雨或发生故障时,应临时增加巡视次数。

3.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次数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将每次巡视的时间、设备、结果等记入《运行巡视记录》。

4. 运行巡视的内容

(1)变配电室巡视的内容

a. 巡视变压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过负荷,是否漏油。

b. 巡视配电柜有无声响和异味,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种导线的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接线是否良好。

c. 巡视配电室防小动物设施是否良好,各种标示物、标示牌是否完好,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放于规定的位臵。

d. 按时开关辖区内的路灯或灯饰。

(2)线路巡视项目

a. 电杆有无倾斜、损坏、基础下沉现象,有则采取措施。 b. 沿线有无堆积易燃物、危险建筑物,有应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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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拉线和扳桩是否完好,绑线是否紧固,若有缺陷设法处理。 d. 导线接头是否良好,绝缘子有无破损,若有则更换。

e. 避雷装臵的接地是否良好,若有缺陷设法处理。

f. 对于电缆线路,应检查电缆头、瓷套管有无破损和放电痕迹,油浸纸电缆还应检查是否漏油。

g. 检查暗敷电缆沿线的盖板是否完好,路线标桩是否完整,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接地是否良好。

5. 巡视中发现问题的处臵的管理

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由当班电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即可,如遇处理不了的问题应急时上报给组长,在组长协调下加以解决。处理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的规定。

五、保护装臵的计算整定及定值管理

1.10、6kV 进线为双侧电源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定值计算,10、6kv 出线侧由电气主管进行短路电流及定值计算,定值计算书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组织审核批准后下发定值单。

2. 电源进线及主变保护定值更改时,须经机电动力处同意;6~10kV 系统馈出线路定值更改,须经单位电气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整定试验。

3. 根据《3~110 kV电网继电保护装臵运行整定规程》等规定进行整定计算,并按要求校核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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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应以常见运行方式为依据,常见运行方式即指正常运行方式和被保护设备相邻近的一回线或一个元件检修的正常检修方式。

5. 整定计算的基础资料包括:变压器参数;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参数;并联补偿电容器参数;电流互感器参数;继电保护装臵现场配臵情况及装臵说明书;上级电网的参数和相邻电网的参数。

上述资料是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原始依据。机电科应妥善建档保存上述资料并及时更新。

6. 整定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最大最小方式的考虑;短路电流计算结果;保护定值整定;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应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应在新定值启用后保存一年,以便日后查对。

7. 定值单应给出保护装臵整定的具体内容,对保护控制字宜给出具体数值,明确保护压板的投退。

8. 定值通知单应有计算人、审核人签字批准。

六、保护装臵运行维护及实验管理

1. 在用设备禁止无保护运行,保护装臵投运后,统一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臵中各保护段的名称及作用并及时编制该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

2. 运行人员必须了解所辖保护装臵的工作原理,熟知保护装 - 12 -

臵的检验规程,掌握其调试方法和缺陷处理,清楚装臵信号(指示灯)及各种按钮及操作把手的作用,并能正确地进行操作。

3. 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微机保护装臵进行采样值检查和时钟校对,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 保护装臵动作后,现场运行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和复归信号,现场打印报告严禁乱撕、乱放,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并推入盘内。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字迹是否清晰。

5. 微机继电保护装臵出现异常时,当值运行人员应根据该装臵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更换备件后应对整套保护装臵进行必要的检验。

6. 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微机保护装臵及私自修改保护定值。不允许在未停用的保护装臵上进行试验和其他测试工作;也不允许在保护未停用的情况下,用装臵的试验按钮(除起动发信按钮外) 作试验。

7. 因试验需要,保护临时退出时,由专人负责,试验结束后谁退谁投。

8. 保护装臵投入,须对包括电流及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联接等综合组成的整体进行试验,以保证保护装臵二次回路接线及极性正确。

七、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1. 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DL/T 596-1996 - 13 -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臵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T50150-2006《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 机电科总体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工作,部分无试验能力的电气试验项目委托局电力中心进行试验。

3. 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并出具详细的试验报告,交给被试单位。

4. 每年4月上旬前完成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臵进行的预防性试验,4月底前完成变压器、断路器、高压电机,电力电缆、继电保护装臵等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确保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 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公司(局)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 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电气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并进行分析,不断提高电气试验技术水平;

7. 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必须在试验完成后十日内出具。

8.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按试验周期事先与被试单位进行联系,确定试验时间,试验内容,安排试验人员检查及准备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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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前到达工作现场,由机电科负责人签发工作票,并由被试单位主管队干现场监督,由变电工填写倒闸操作票,经该单位审批后进行倒闸操作。

(3)由被试单位检修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对被试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打封线,然后对被试设备进行电气联线解除或断开,并悬挂停电牌或检修牌。

(4)由试验人员检查被试设备是否解除或断开,重点检查所用变压器、电压互感器二次是否有反送电的可能,反送电可能到达的位臵,安全间距的大小,并再次进行验电、放电。交流和直流试验安全间距:高压50KV 以下1.2m ,100KV 以下1.5m 。

(5)按试验项目进行试验接线(一人接线,一人检查)经检查无误后,再联接被试设备。

(6)按试验步骤进行试验,一人操作,一人改线,一人监护,并及时记录,试验完成后进行充分放电,然后解除试验接线。

(7)经试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故障及时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请示处理办法,如没有主管领导的指示不得进行下一个项目的试验。

(8)对试验中发现的重大故障及缺陷由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给被试单位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9)试验完成后,及时撤除试验接线及临时短路线,清理现场,并由试验负责人向被试单位负责人现场汇报试验情况,并申请恢复送电,及时撤离现场。由被试单位负责人检查现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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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无误后进行恢复送电的工作。

(10)试验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分工明确,积极开展联保互保工作。

第五条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计划性停送电管理

1. 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办理停电申请,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停电申请由机电科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拉开(或断开)隔离开关,并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送电,一般性单回低压线路的送电,由调度室再次确认工作完成情况和现场安全情况后,下达送电命令,高压倒闸操作及多条线路同时工作送电时由调度室通知机电运输部指挥送电。

3. 施工单位停电检修时,在停电后要严格执行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停送电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谁联系停电、谁联系送电”的规定。

4. 停电检修工作完毕后,停送电联系人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点试一次,确认开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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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常且设备转向正确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5. 任何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并安排到位后,方可进行停送电工作。

二、非计划性停送电管理

井下高、低压馈电开关跳闸后,变电所值班变配电工或专职电工必须先认真查看跳闸开关的故障显示,根据故障显示初步判断故障性质,并结合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恢复供电:

1. 若变电所高压进线总开关跳闸,则必须先将该开关负荷侧的各分路开关全部断开,然后按“复位”按钮,若故障显示消失且等待5~10S 后不再出现,然后才可对该高开合闸送电1次,若合闸成功,则按下列顺序依次恢复各分路开关供电:

a. 风机专供

b. 排水设备

c. 所内照明

d. 综采工作面

e. 掘进工作面

f. 其它负荷

各分路开关送电时,应分别间隔1分钟,当某一分路开关合闸后再次导致总开关跳闸,则应立即按上述顺序重新恢复其它非故障分路开关的供电,并拉开故障分路高开的隔离开关,然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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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的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进线高压开关复位后重合闸不成功,值班变配电工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拉开该进线高开的隔离开关,从变电所合联络开关,然后按上述顺序逐台恢复各分路开关供电,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安排机电一队(机运队)专职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双回路分列运行方式。

2. 变电所高压分支开关跳闸,若显示为“短路”(或“速断”) 故障,当班变配电工不得强行送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3. 若变电所高压分支开关跳闸,故障显示的不是“短路”(或“速断”) 故障时,值班变配电工按“复位”按钮,待故障显示消失且在5~10S 不再出现时,试送电一次,若合闸成功,汇报调度,并由机电一队(机运队)审批时间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检查检修,若合闸不成功,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4. 井下低压馈电总开关跳闸后,则必须先将该开关负荷侧的各分路开关全部断开,然后再按“复位”按钮,若故障显示消失且等待5~10S 后不再出现,可对该开关合闸送电,若合闸成功,再分别对各分路开关合闸送电,各分路开关合闸间隔时间为2~3分钟,若某分路开关合闸后导致总开关再次跳闸,必须立即切断该分路开关,并恢复其它非故障分路开关得供电,然后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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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5. 井下低压分支馈电开关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短路”(或“速断”) 故障,不得强行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故障显示的不是“短路”(或“速断”) 故障,则可以按“复位”按钮,待故障显示消失且在5~10S 不再出现时,可试送电一次,若合闸成功,汇报调度室,并由井下队审批时间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检查检修,若合闸不成功,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维护区队电工入井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

6. 井下高低压设备启动器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过载、过压、欠压(低电压)时,可试送电1~2次,若显示为其它故障时,不得强行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维护区队电工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7. 井下接有“瓦斯电闭锁”的高低压馈电开关跳闸后,若故障显示为“瓦斯电闭锁”或“闭锁”或什么故障也不显示时,送电人员不得强行送电,必须将情况汇报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安排相关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三、负荷增减用电审批及安装、移交、回撤制度

1. 各区队主管人员要随时掌握本生产区队的负荷变化情况,当负荷出现较大变动时,及时汇报机电科,重新拟定供电方案。

(1)一般性负荷增加或减少(限绞车、水泵、钻机等设备 - 19 -

的临时性接电且功率小于40KW的电机)由相关区队出具由队长签字的设备计划交机电科,机电科负责出具供电设计及整定值核算工作,最后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各相关区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因巷道开口、局扇调整,供电系统衔接、倒转等造成的负荷变化,必须由相关部室下发施工通知书,机电科按照施工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出具供电系统设计图和开关继电保护定值核算书,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逐级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相关区队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

(3)机电科负责对负荷发生增减变化的区域进行严格检查,杜绝出现“超长供电”或超负荷运行。与负荷增减审批的有关资料均由机电科留存备查。

2.施工作业所需的馈电开关及其电源侧电缆、接线盒由井下队负责拉运安装,馈电开关负荷侧的缆线、接线盒、启动开关由使用单位拉运安装。安装单位施工完毕后,1140V 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线路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负责验收,660V 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设备线路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主管队长共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并在交接单上签字后,由安装单位负责报机电科一份,每次供电系统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已经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维护管理单位必须及时回撤升井。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拟定好的供电设计所规定的技术要 - 20 -

求和接火地点、接火形式在批准的停电时间内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必须向机电科说明原因,同意后方可变更。

4、掘进头用电不允许超越闭锁开关接火,严格执行停电停风计划,否则因延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赔偿。

四、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整定的要求

(1)高压控制柜、低压馈电开关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计算,并经机电科长、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复核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由区队主管机电的副队长负责具体实施。

(2)启动器继电保护定值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在办理接线设计图时,一并计算给定定值,由安装单位负责整定,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验收。

(3)高低压开关及照明、信号、煤电钻综保都要有合格的综合保护,包括:过流、接地、漏电、断相保护,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4)所有电气设备保护不齐全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 插件试验及运行管理

各区队相关责任人要认识到保护插件的重要作用,要熟悉各类电气保护插件的原理和特性,严禁甩掉保护强行合闸运行,否则相关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 开关入井前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专职防爆检查 - 21 -

员、设备管理组长、使用单位电工负责验收,确保保护装臵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不合格的保护装臵和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4. 变电硐室内高压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动作电流刻度值每半年至少校对一次。其无压释放装臵每年校对一次(由使用维护单位负责),确保动作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臵,并由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存档备查。

5.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利用年检、月检、旬检、日检和班检对各类开关的保护进行周期性试验或校对,以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并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计算定值进行调整,不得随意放大电流倍数。对于负荷增减的开关,机电科要及时进行核算,并由使用单位主管机电的副队长负责调整,以保证安全供电;机电科“三保组”负责每季度对高低压馈电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进行一次复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确保各类开关保护可靠、灵敏。各类在开关整定的同时,必须及时更换整定标志牌,并按规定填写,做到开关实际定值、开关标志牌上的定值、供电图上的定值、整定计算表上的定值四对口。

五、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是在机电副经理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具体实施对小型电器的管理。

2.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建帐、编号,统一回收 - 22 -

和修配。其它单位不得私自从供应部门私自领取存放。

3.使用单位领取小型电器,必须由该单位材料员填写“领料单”,经电气管理组审批后,方可领取,“领料单”应填明所领小型电器的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

4.检修出库的小型电器质量应符合检修标准,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无编号、无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的小型电器严禁入井使用,防爆检查员必须建立小型电器管理台账。

5.凡井下闲臵的小型电器,必须限期由使用单位回收出井,交小型电器管理组,并办理销账手续;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库存小型电器,小型电器改变使用地点或相互移交时,使用单位或接受单位必须到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相关手续。

6.因工作环境恶劣或意外事故损坏的小型电器,一律经专职防爆检查员鉴定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

7.新安装的小型电器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填写验收清单交小型电器组,小型电器组负责建账。

8.系统安装一次超过10件以上者,安装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将领料单送交机科小型电器管理组备料,否则,影响安装追究安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9.小型电器管理组应根据使用、库存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小型电器购臵计划和报废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臵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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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乱领乱用。

11. 小型电器设备的防爆管理严格按照公司井下防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管理

1.采掘面供电设备的安装和采后回收,都必须进行现场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根据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和采面设计,机电运输部在采面搬迁或投产前15天拟定供电设计方案,正确设计供电系统,合理配臵电气设备。用电设备启动器电源侧的设备及缆线,由井下队在工作面搬迁或投入生产前两天负责完成,启动器负荷侧的设备及其缆线由使用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完成,经空载试验1小时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机电科共同验收,现场移交,移交后带负荷试验运行12小时,12小时内的故障,不论是设备检修质量问题还是安装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随着采面的推移而造成的负荷减少,依据供电设计办理停电手续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完成并加强维护管理,同时将闲臵的开关、缆线等设备及时回收升井交检修单位,并办理销帐手续。

2.采掘面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瓦斯断电)、KJ95监测系统由调度室在开工前两天负责完成。井下队负责馈电开关电源侧及馈电开关的所有接线工作。

3.运行中的“三专两闭锁”及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时,必须由调度室监测组的电工共同赴现场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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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其它用电(如临时排水、打钻、通风等)由使用单位按用电审批制度的规定负责完成,并加强维护管理,抢险救灾的临时供电系统的安装、敷设,由机电科抽调或指派人员负责完成。

5.电气设备安装地点,选择在无冒顶、无片帮、无淋水地段,开关应垂直放臵,倾斜不超过15°,安装位臵便于检查、维护,周围不允许有杂物,所有开关必须上架。

七、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 机电科负责公司井下架线电机车直流线路和供电系统杂散电流的管理,负责监督测定井下各生产地点的杂散电流,制定限制杂散电流的措施,减少杂散电流对矿井安全的威胁。

2.井下杂散电流主要是运输大巷轨道对总接地网间;采煤工作面内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运输大巷回电轨道与不回电轨道第二道绝缘夹板相连接的不回电轨道对总接地网间;煤仓对轨道间;炸药库铁门对轨道间的杂散电流,各点的杂散电流值应不大于150mA 。

3.变电所最大供电距离不宜大于2.5km, 牵引网络的馈电线与架线用不少于2个铜质馈电夹子连接,每个夹子与导线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导线截面的1.5倍, 连接应紧固、可靠。

4.架线的瓷瓶必须定期清扫,架线的漏泄电流每100m 应不大于10毫安。禁止在吊挂架线的固定装臵上挂其它管、线。

5.回电轨道的接缝采取焊接或者用长度不小于600mm 、截 - 25 -

面积不小于50mm ²钢线进行连接。平行钢轨间每隔50m 应用截面积不小于300mm ²的钢板进行电气连接。不回电的轨道和回电的轨道相连时,必须加以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不回电侧的轨道与回电侧的轨道间不被车辆、工器具等形成电气连接。

6.平巷与斜巷间的轨道分别设臵两道绝缘,两道绝缘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处不回电轨道与回电轨道之间不得被串车等形成电气连接。

7.牵引网络的回电线,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导线,禁止与总接地网相连接,回电线与钢轨回电点的连接,必须焊接,其焊接面积不应小于225mm ², 回电线的断面应不小于100 mm².

8.机电科负责每年对架线漏泄电流值测试一次,将测试结果作好记录并报机电动力部。

八、井下供电系统维护管理界限

1.机电科: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方案的设计、计划、调整、审批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月对全矿供电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负责各种整定值得调整及供电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

2.运行队:负责地面工业广场高低压供电系统、斜井选运高压供电系统及主扇、主绞、副绞、压风机房、矸石山配电房等地的供电线路的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3.井下队:负责全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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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低压供电系统的铺设、管理及检修工作,确保本单位内的正常生产。

5.各队必须设臵主管机电设备的副队长,并成立以分管机电的副队长为组长、专职电工、操作司机为组员的包机组,负责维护管理本队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做到挂牌管理,责任到人,以保证安全供电。

6.各队分管机电副队长在业务上接受机电科的领导,定期向机电科汇报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7.各队电工和操作司机必须固定专人,并有操作证,包机组成员变动时,要经机电运输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对操作司机和电工由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核发操作证。

九、电气试验制度

1. 定期试验

(1)机电科负责每半年对继电保护整定复核一次。

(2)井下各单位负责每旬对管辖范围内的主要电气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3)井下队每季度对接地网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

(4)井下队负责每年对管辖范围内的高压电缆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5)井下队每月对馈电总开关及移动变压器进行一次漏电远方试跳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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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漏电试跳。

2. 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 要按煤矿电器试验规程逐项试验。

3. 长期(井下三个月, 井上六个月) 停止使用或移动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送电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测试。

4. 井下漏电保护应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 绝缘胶靴和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5. 以上各项试验由机电科主管供电的技术员负责督促实施, 并验收,做好详细记录, 存档保存。

十、电缆的敷设、检查维护与管理

1.安装拉运前应检查电缆合格证,不准安装无证电缆。

2.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规程》第468条,469条的规定,使用合格的电缆钩或阻燃带吊挂,中间有接线盒时,接线盒悬挂高度要高出电缆30mm ,敷设要有余量,不准将电缆钉死,弯曲半径符合下列规定:铠装电缆不小于直径的15倍,橡套电缆不小于直径的6倍。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3.电缆长度尽可能与供电距离相近,长度不足时用接线盒延伸,但百米之内不超过4个,并严格控制载流量。

4.移动设备的橡套电缆(电钻电缆等)应班班维护检查,采掘工作面超长的电缆应呈S 型挂好,不准带电盘圈(采煤机电缆架上的除外),应严防炮崩、碰砸或受外力损伤。

5.根据管理维护界定范围各馈电点两侧或变电所直接供电 - 28 -

的线路,包机组应每周巡回检查一次悬挂情况,低压电网中有接线盒时应每月停电打开检查清理一次。

6.高压铠装电缆(包括高压橡套)或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通讯信号电缆应每月检查一次悬挂情况,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中间有接线盒时应每月打开检查一次,裸铠电缆每年涂一次防锈漆。

7.监测缆线、通讯电缆及接线盒的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禁止与127V 以上动力电缆或信号电缆共用一钩悬挂,通风灭火部负责设计监测、通讯系统的布臵、延伸等审批手续,其专职电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缆线的悬挂情况。

8.电缆管理

(1)机电科成立电缆管理专业小组,统管全公司高、压动力电缆,通讯监测电缆,煤电钻专用电缆等缆线。

(2)电缆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井高低压电缆的验收、试验、登记、发放、压号、建帐建卡、入库和保管。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情况及供电情况,绘制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

(3)采掘队及其它使用电缆的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网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验收及电缆的回收上井、向电缆管理小组交还电缆以及本单位的建帐等工作。

(4)新电缆由电缆管理小组领取。电缆领取后必须经检验、编号、上帐、建卡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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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单位领用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小组提出申请,新工作面安装领取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小组提供供电设计。

(6)电缆的发放由电缆管理小组办理,发放的电缆必须是检验合格并上尺实测的电缆。不合格者不准入井。电缆发出后应立即上卡、挂牌,做到帐、卡、物一致。

(7)凡井下闲臵的电缆,必须限期回收上井,送交电缆管理小组,凡丢失的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电缆的原值进行赔偿;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电缆,必须到电缆管理小组办理手续并到机电运输部转帐。

(8)井下电缆发现砸伤、炮崩、剥皮、截断、丢失及其它情况时,必须追究责任,由机电运输部组织调查分析,作出处理意见并提出预防措施。

(9)电缆都应存入库房,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干燥。禁止将电缆露天堆放。

(10)在用橡套电缆出现绝缘不合格、线芯绝缘龟裂老化、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等情况时,不准入井使用。

(11)电缆的报废:由电缆管理组填报电缆报废申请表向机电运输部申请,由生机电运输部会同物资供应站鉴定并及时补充新电缆,严禁擅自报废电缆。

(12)修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做耐压试验,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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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关备件的使用管理制度

1.各队所需的开关、备件均由该队领料员凭设备、备件保

管手册及领料单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队与队之间互转设备时,亦须到机电科办理转帐手续。

2.开关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升井,并持移交三联单到机

电科办理销帐手续。一般从设备停用起3天内回收完。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所有开关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

回撤升井,不得将开关及电气设备直接运到新工作面继续使用。

4.开关等电气设备的回收必须是谁使用,谁维护管理、谁

负责回收,电缆从接线盒或开关抽出后,接线盒或开关喇叭口必须封堵,从馈电开关或闭锁开关中抽出回收电缆时,机电一队或机运队派电工掐电,负责封堵喇叭口。

5.井下连续使用的设备至少每年升井大修一次。

十二、井下电气事故追查制度

1、因井下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损失,按维护管理范围承

担影响损失,并严格执行有关工时划拨的条款及以下规定:

2.凡因井下高压系统移变配电点馈电开关合不上闸送不出

去电而造成点面停电,井下队和使用单位必须速派电工现场检查处理,查清原因。因馈电开关负荷侧线路及设备问题,影响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负;因馈电开关本身或电源侧线路问题,由井下队承担全部影响损失。

3.馈电点漏电保护动作,必须停电处理(禁止甩掉检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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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强行送电)。由井下队和使用单位电工共同立即赴现场排除故障,并查明原因。若因馈电开关或检漏故障由机井下队承担全部影响损失,若因负荷侧漏电故障,由使用单位自负。

4.凡因闭锁开关合不上闸送不出去电,造成采掘工作面停

电时,井下队、调度室、通风区和使用单位电工同时到现场检查处理,查明原因。若因监测系统故障造成采掘工作面停电,由监调度室承担全部影响损失。

5.凡因故障原因不明显需几家协作处理的故障,调度室必

须及时通知有关各单位派电工现场处理,拒不执行调度命令或不到现场协助处理故障者,影响的一切损失由该单位全部承担。

6.采掘队电工处理不了的故障,调度室指派井下队电工处

理,井下队电工接到调度命令后,无条件接受调度命令,速到调度室登记,待故障排除后,调度室出具派工证明,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审批,再经公司主管经理批示后,由劳资科在月底办理工时划拨手续。

7.任何人必须爱护电气设备和井下供电设施,并严格遵守

各项供电管理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六节 远方试跳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人员组织:

每月由矿机电科组织此项工作,机电主管现场监督,井下队

机电队长或技术员现场带队,要求被试验单位维修工、瓦斯检查员各一人参加远方漏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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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验器具标准

1、按照试验电压不同准备对应试验电阻(10W,660V 用11K

Ω电阻,1140V 用20K Ω电阻)。

2、1140V 电压等级试验时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

并使用合格电笔与工器具。

三、试验区域

采区各移变配电点馈电开关供电线路的最末端,由采区变电

所供电低压线路的末端。

四、试验步骤及方法:

(一)、就地漏电试验。

1、对于每条线路各低压馈电开关的试验,只需用开关本体

试验按钮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试验即可,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变电所馈电开关每天定时试验, 由配电工操作, 并作记录。采掘巷道的馈电开关每天试验一次,由维修工操作,并作记录。

2、对于启动开关的漏电保护试验,只需按操作电气设备程

序操作,将保护器调整到漏试档位,按正常启动电机程序开机操作,如不能启动电机,且相似“无电”现象,说明漏电保护正常,处于闭锁状态;如发现能正常开动电机,说明保护器不起作用,必须立即进行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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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远方漏电试验。

首先试验线路最远端低压馈电开关的漏电保护,合格后将本

开关漏试功能调成关闭状态,然后按下最远端低压馈电开关试验按钮进行试验,观察上级(或变电所)低压分控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远方检漏动作可靠,依次试验采掘巷道所有馈电开关,如有越级跳闸现象或拒跳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处理解决。

五、试验时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矿机电科必须制定有针对性地的漏电试验安全技术措

施,经审批后下发给各队,所有参与试验人员必须学习签字,理解掌握试验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前务必检查开关的防爆性能及接地保护是否正常,

辅助接地线应使用有绝缘护套的铜芯电缆,人员不得触摸接地线和接地极。

3、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安保工作,穿好绝

缘胶靴,戴好绝缘手套。

4、试验前要检查开关的漏电试验电阻值是否合格,660v 开

关漏电试验电阻值为11K Ω,1140v 开关漏电试验电阻值为22K Ω.

5、最远端馈电开关时限应调整成最小值,以后上级开关逐

级增加25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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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中如出现漏电保护不起作用的,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严禁甩保护运行。

7、区队维修工在做远方漏电试验时应及时填写试验记录,

机电科要做好远方漏电试验记录台帐。

8、井下队要编制远方试跳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远方漏

电试验持续可靠的进行。

9、实验前瓦检员对试验点开关20米范围瓦斯浓度进行检

查,井下队机电队长或技术员对接线进行检查确认,机电科主管最后下达试验命令。

第七条 电气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包机管理要求

1. 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包括开关、电机、小线、五小电器、

配备用件等)均要实现包机管理,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2. 包机人员负责对自己所包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以及对损坏

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动作灵敏可靠。

3. 设备、电缆、管路等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

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

4. 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

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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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包机组一般由维修人员、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

成,每台大型设备、每一片区域或必须要有一名包机队干负责具体实施。

二、包机人的职责

1. 包机人员应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履行相关规程、制度,认真

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设备。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及现场交接班制度。

2. 包机人必须熟悉所包设备的结构原理,适用性能和各项安全

技术要求,并遵照相关规程要求及使用说明,经常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干净、整洁,确保设备经济运行。

3.任何情况下设备不得出现带病运转,一经查出追究包机人责任,出现重大隐患时除追究包机人责任外,还得追究包机队干相应责任。

4.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建立专人专机制,对三班循环作业的和几人共同操作维护的设备,建立工长负责制。

5. 包机人坚持每天对管辖区域、管辖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

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当班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工长或包机队干汇报,并加强和生产操作人员、工班长交流,询问设备运转状况,做好设备运行、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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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及时了解包机设备配件、备用件、易损件库存情况,及时向

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上报配件计划。机电队长做好统计、整理及时上报机电科主管人员。

7. 跟班维护人员在跟班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故障,必须立即处

理,不得延误,在跟班巡检过程中发现操作人员违章、野蛮操作的要及时制止,并汇报包机队干。

8. 包机队干要加强和包机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协调处理包机人

员汇报的问题,加强设备动态巡视工作,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落实包机人员及时处理。

三、考核管理办法

检查考核内容及范围:考核电气设备的完好率,电缆、小线吊

挂率,电气事故率、备用件准备状况及完好,设备定制管理,机房、硐室记录填写,安全设施(装臵)试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文明卫生等。

处罚标准

1. 单起机电故障停机,按影响生产的产量进行考核。由机电科

调度室组织追查,落实责任人。

2. 机电示范点没有达到机电科验收标准,考核处罚队长、负责

队干及责任人。

3. 跟班维修电工当机电发生故障后,因判断失误而影响检修进

度和生产,按直接责任事故的60%进行处罚。

4. 维修人员没有及时排除机电故障和隐患,造成生产受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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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影响的生产的包机责任人和包机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5. 电气设备存在故障隐患,包机人或维修维修工查出无法立即

解决并汇报包机队干,包机队干没有及时协调处理,造成机电事故的由包机队干承担全部处罚。

6. 因巡检不到位,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设备带病运转

的,包机责任人和包机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7.因巡检、维护保养和配件计划上报不及时而造成停机,包机

人和机电队长各承担处罚的50%。

8. 由于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造成电气设备损坏停机,不

考核维修维修人员,由操作人员及跟班队干各承担处罚的50%

9. 由于机电自身问题而造成突发性故障,不处罚相关包机人

员,由于机电设备失检、失修造成机电隐患蔓延、加重的,处罚包机人、检修跟班人员。

10. 由于电气设备本身或配件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故障停机,不

追究区队责任。

第八节 用电成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管理措施

1. 公司用电由专职人员对公司所有生产、非生产和生活用电

进行巡视操控。线路责任划分以地面变电所出线为界限。纯生活用电的线路设施由社区负责维护管理;地面生产线路及其它线路由运行队维护管理。井下生产用电以地面变电所馈出线至井下各硐室、泵房、采区移变的设施线路由井下队负责维护管理,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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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掘进头等线路由采掘队、辅助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维护管理。

2. 实行负荷调整,计划供电,提高电能的利用率。

为节约电能,公司用电分为非生产用电和生产用电两大块。

生产用电包括井下生产用电、地面生产用电和内部企业化单位用电;非生产用电包括居民用电和外转用电。

办公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出现人走灯亮的情景。

生产用电应根据实际生产计划,根据不同的用电规律,合理

地、有计划地安排、组织生产,以降低负荷高峰。做到均衡用电,减少电能损耗,提高电气线路的使用率和电能的利用率。

3. 加强运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

(1)经常对动力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减少设备漏油、漏水

和磨损。对电动机轴承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减少转子的转动磨擦。对新修的电动机、潜水泵等,要求提高修理质量,以减少电能损耗。对于电焊机等用电不规则、不均匀的大无功负荷设备,采取空载时断开,以节约电能。

(2)加强供电线路巡视,对接头处接触不良、受热严重的

及时维修,合理选择高效节能的设备和线材,尽量减少和杜绝使用电热设备,以降低线损。

4.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加大节能设备投入量。克服设备容量

过大,大马拉小车和容量过小,长期过载的现象。

5. 生产环节应根据负荷等级、容量、环境及设备技术特征确

定电压等级,容量在200kw以上的电动机原则上选用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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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用技术措施,提高全矿自然功率因数,所有单相负荷应均匀接在三相电网上,同时在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地面变电所无功补偿容量,全公司总利率必须在0.9以上。

7. 提高变压器及各用电设备的效率。根据实际运行负荷,正确选择和确定变压器容量,运行台数及备用方式。变压器负荷率不得少于30%,整流设备效率不得低于90%,所有电机负荷效率不得低于60%。

8. 抓好供电调荷避峰工作。调整各用电设备开停时间,尽量减少高峰电量。平衡负荷,做到均衡用电,提高全矿负荷率。

9. 完善供电系统计量仪表,一般设备做到单独计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等计量仪表要求齐全,并应定期校验。

10. 做好计划用电和节能用电工作,全矿供电系统用电量由矿机电科根据情况提前编制计划用电量,吨煤电耗,利率及负荷率等各项指标不超过矿山下达的指数。

二、地面生活办公用电管理规定:

1. 全矿配电质量必须保证利率高于0.9以上,低于0.9的处罚部分由运行队承担,利率每减少0.1处罚运行队党政正职各500元。

2. 地面各科室,各能耗单位的办公楼、区队楼、车间、库房、地面机房等地点,加强用电管理,值班、岗位人员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水器、电暖气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否侧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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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公室、会议室、库房及地面机房做到光线充足不开灯,室内无人不开灯,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4. 办公场所严禁无人开空调、电扇。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空调的使用时间,夏季为6月15日~9月15日,制冷设定温度≥25℃。

5. 广场探照灯、假日霓彩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20:00-6:00,冬季18:30-7:00,天明时段不得出现亮灯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除收取五倍电费外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处罚100-200元。

6. 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工作时要设在待机状态,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

7. 新申请用电必须向机电科提交书面用电申请,申请必须对用电地点、用电性质、用电负荷、电压等级等做出详细说明,机电科批准后方可实施供电。对未经批准私自乱拉乱接线者,给予500—1000元处罚。

8. 运行队必须保证地面计量装臵的正常使用,确保计量准确,每天核对电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更换、调整。否则,处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9. 临时施工单位用电负荷必须经机电科审核,具备接电条件后方可在指定位臵接电,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核定容量用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容,不得改变用电性质,不得向规定地点以外转供电,违者将停止供电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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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运行队必须保证地面计量装臵的正常使用,确保计量准确,每天核对电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更换、调整,否则,处罚100—200元

11. 机电科每月定期或突击性对办公室和各能耗单位进行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并罚款处理。

三. 生产用电“避峰填谷”管理规定

1. 机电科建立电力消耗台帐,按月记录用电量。对用电量有异常情况的月份要组织人员查清用超原因。

2. 井下各生产单位严格按照设备运行图合理组织生产,采掘区队夜班0:00前必须开机,下午班18:00后不得组织生产,严禁出现设备长时空载运转及设备超时间运行现象,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300元。

3. 各用电单位必须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负荷,提高设备效率,严禁设备空载运转或大马拉小车现象,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200-300元。

4. 采煤机、皮带、溜子严禁空载运行,工作面加强和皮带(溜子)头信号联系,工作面设备较长时间停运时及时向皮带头打停机信号,严禁出现皮带长时空载运行(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5. 井下中央泵房主排水泵、电厂供水泵、四采泵房水泵、生活水泵一律在低谷及平段时段排水,严禁峰期开泵,如因生产或其它原因需在高峰时段排水,需提前和机电科沟通,由机电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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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调整时段。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时间泵水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井下队党政正职各200元。

6. 斜井绞车、主运输皮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大型设备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严格按照设备运行图合理组织生产,高峰时段原则上不得组织生产,进行设备检查、检修、维护工作。斜井绞车每天18:30-21:30为停车检修时间,由调度室监督执行。以上大型设备出现超时段运行现象一次处罚责任区队队长200-300元,同时处罚调度室负责人100-200元。

7. 副井绞车每天12:00-14:00为停车检修时间,停运期间因特殊情况需上下井的,必须经调度室同意方可开车。在其它时段如无物料提升,每罐乘人数不得低于8人,尽量减少设备开起的次数。否则,每次处罚运输区井口责任人100元。

8.井下移动压风机、乳化液泵站避开峰期运行,在满足生产用风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运行时间,在交接班时间内及时停机,严禁工作面压风机、乳化液泵站出现空运转的现象。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责任区队队长200元。

9.井下各区队使用的水泵必须设立水仓,及时清理集水坑或水仓,使废水能集中外排,尽量减少水泵运行的时间,每发现一次水仓(集水坑)水量不足开启水泵的处罚责任人100 -200元。

10.移动变电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低压供电半径,减少线损。低压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1000米。超出距离的生产科及时安排单位施工移变前移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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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超出计划指标部分全额收费,由机电科出据,月底从工资中扣除,冲减原煤电力成本。

抄送:澄合矿业公司,二矿分公司领导。

二矿分公司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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