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企业及时补充提供合格的人选,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同时为公司使招聘行为更加规范和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3.内容:
3.1 人员需求申请
3.1.1各部门依组织编制提出人员需求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核对编制后进行招聘;
3.1.2人员需求申请应比需求日提前至少7天提出申请(以HR接到人力申请单日起开始算);
3.1.3各部门申请需求人员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员增补申请表》上应注明如下内容(缺一不可):
(1)部门各岗位编制人数及各岗位现有人数;
(2)需求人员数量、录用条件及需求日期;
(3)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3.1.4编制内招聘:
(1)作业员、事务员级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部门经理级主管→人力资源部;
(2)助工/专(含)以上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签至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
3.1.5编制外招聘:
(1)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签至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行政人资副总→副总裁(总经理) →集团总裁;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修订部门组织架构。
3.2人力招聘、录用作业规范
3.2.1需求单位以人力需求单提出人力招聘需求应注明:需求人数、需求时间、资级、性别、年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
3.2.2若属超编需补办人员增补手续。
3.2.3人员招聘渠道:
(1)招聘网站、人才中介、内部招聘
(2)学校校招
(3)人才市场
(4)同仁推荐
(5)猎头公司
3.2.4应聘人员一律由东门进出,进入人力资源部指定的应聘场所,非公司指定人员带领严禁进入其它办公区或车间。
3.2.5应聘工作结束后,应聘者应该尽速离开公司,不得逗留。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及保安同仁应有效宣导并协助。
3.2.6在面向学校招收时,须事先与学校申明实习期内返校不得超过7天,以报到后不得再有其它返校要求之学校优先。
3.2.7报到时同一地区人员应尽量安排在不同单位,以避免给现场人力调配带来困扰。
3.2.8应聘者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确认后原件归还应聘者。
3.2.9事务员、作业员任用标准:
(1)学历:识字,初中(含)以上优先。
(2)年龄:18(含)—45(含)周岁。
(3)身高:女 1.55M(含)以上 ,男 1.60M(含)以上。
(4)4其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视力 1.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5)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若无特殊要求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录用,若单位需要参与面试,则由人资、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3.2.10助工/专任用标准:
(1)学历:中专以上学历,符合用人单位之专业要求。
(2)年龄:18(含)-35(含)周岁。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及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5)其它: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无色盲色弱。
3.2.11工/专(含)以上人员任用标准:
(1)学历:大专三年(国家教委承认之正规大学)以上学历, 符合用人单位之专业要求。
(2)年龄:18(含)-35(含)周岁(特殊技能可放宽)。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及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5)其它: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无色盲色弱。
3.2.12面谈及决行主管。
(1)事务员/作业员面谈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担任,现场由班/组长(含)以上主管担任,无特殊岗位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决行即可,有特殊岗位要求的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由人力需求单位主管决行;
(2)助工/专、工/专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用人单位经理(含)以上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3)职务为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用人单位部门最高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视情况需由副总裁(总经理)、总裁面试。
(4)同意录用后,事务员/作业员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资制度决定初任薪,副经理以上及特殊人员提报签至副总裁决行初任薪。
3.2.13.面试结果处理:
(1)面试合格者,由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入职手续;
(2)面试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纳入人才库备用;
3.2.14招聘作业流程:
通知应聘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用人部门参与面谈人员→考试测验→填写工作申请表→检查证件→人资面试→(视岗位)用人单位面试→同意录用→报到作业
3.3人员筛选作业规范
3.3.1应聘人员须经审核面试合格方得任用(需带证件)。
3.3.2新进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任用:
(1)年龄未满十八岁者;
(2)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未结案者;
(3)有恶劣嗜好者;
(4)经通缉有案未撤销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及语言机能行动影响工作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非升学及照顾家庭之特殊原因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者;
(9)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者;
(10)证件不齐者;
(11)与原单位未解除合约者;
(12)被公司列入永不录用者;
3.4报到作业规范
3.4.1按国家法规规定,新进同仁报到作业需提供以下资料,说明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毕业之同仁须提供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3)特殊要求工种需提供健康证明;
(4)特殊工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同仁需提供原就职部门离职证明书;
(6)一寸黑白或彩色相片3张;
3.4.2入职手续办理:
(1)新进同仁报名;
(2)证件收集/审核:审核内容主要针对证件原件、所填写内容、相片进行核对;
(3)排定部门、岗位到职号及签订劳动合同;
(4)新进同仁临时证发放;
3.4.3新进同仁办理完入职(入职报到日不计出勤)当天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向新进同仁统一介绍公司发展历程、员工纪律和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
3.4.4人员分配:依人力需求单分配至用人部门,新进同仁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各部文员领至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安排工作。
3.4.5厂服发放:
(1)发放时间:报到10天后由仓储部统一发放;
(2)作业方式:凭 人力行政部开具的领料单 至 仓库 领取(以2件/人计);
3.4.6作业流程:
被录用人员带入→提供报到证件→入职手续→入职培训→分配部门。
4.相关文件:
无
5.相关表单:
5.1《人员增补申请表》
5.2《厂服领用单》
1.目的:
为企业及时补充提供合格的人选,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同时为公司使招聘行为更加规范和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3.内容:
3.1 人员需求申请
3.1.1各部门依组织编制提出人员需求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核对编制后进行招聘;
3.1.2人员需求申请应比需求日提前至少7天提出申请(以HR接到人力申请单日起开始算);
3.1.3各部门申请需求人员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员增补申请表》上应注明如下内容(缺一不可):
(1)部门各岗位编制人数及各岗位现有人数;
(2)需求人员数量、录用条件及需求日期;
(3)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3.1.4编制内招聘:
(1)作业员、事务员级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部门经理级主管→人力资源部;
(2)助工/专(含)以上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签至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
3.1.5编制外招聘:
(1)人力需求申请作业流程:申请人→签至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行政人资副总→副总裁(总经理) →集团总裁;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修订部门组织架构。
3.2人力招聘、录用作业规范
3.2.1需求单位以人力需求单提出人力招聘需求应注明:需求人数、需求时间、资级、性别、年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
3.2.2若属超编需补办人员增补手续。
3.2.3人员招聘渠道:
(1)招聘网站、人才中介、内部招聘
(2)学校校招
(3)人才市场
(4)同仁推荐
(5)猎头公司
3.2.4应聘人员一律由东门进出,进入人力资源部指定的应聘场所,非公司指定人员带领严禁进入其它办公区或车间。
3.2.5应聘工作结束后,应聘者应该尽速离开公司,不得逗留。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及保安同仁应有效宣导并协助。
3.2.6在面向学校招收时,须事先与学校申明实习期内返校不得超过7天,以报到后不得再有其它返校要求之学校优先。
3.2.7报到时同一地区人员应尽量安排在不同单位,以避免给现场人力调配带来困扰。
3.2.8应聘者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确认后原件归还应聘者。
3.2.9事务员、作业员任用标准:
(1)学历:识字,初中(含)以上优先。
(2)年龄:18(含)—45(含)周岁。
(3)身高:女 1.55M(含)以上 ,男 1.60M(含)以上。
(4)4其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视力 1.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5)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若无特殊要求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录用,若单位需要参与面试,则由人资、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3.2.10助工/专任用标准:
(1)学历:中专以上学历,符合用人单位之专业要求。
(2)年龄:18(含)-35(含)周岁。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及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5)其它: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无色盲色弱。
3.2.11工/专(含)以上人员任用标准:
(1)学历:大专三年(国家教委承认之正规大学)以上学历, 符合用人单位之专业要求。
(2)年龄:18(含)-35(含)周岁(特殊技能可放宽)。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单位之用人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及单位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5)其它: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无色盲色弱。
3.2.12面谈及决行主管。
(1)事务员/作业员面谈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担任,现场由班/组长(含)以上主管担任,无特殊岗位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决行即可,有特殊岗位要求的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由人力需求单位主管决行;
(2)助工/专、工/专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用人单位经理(含)以上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
(3)职务为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用人单位部门最高主管面试合格后录用,视情况需由副总裁(总经理)、总裁面试。
(4)同意录用后,事务员/作业员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资制度决定初任薪,副经理以上及特殊人员提报签至副总裁决行初任薪。
3.2.13.面试结果处理:
(1)面试合格者,由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入职手续;
(2)面试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纳入人才库备用;
3.2.14招聘作业流程:
通知应聘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用人部门参与面谈人员→考试测验→填写工作申请表→检查证件→人资面试→(视岗位)用人单位面试→同意录用→报到作业
3.3人员筛选作业规范
3.3.1应聘人员须经审核面试合格方得任用(需带证件)。
3.3.2新进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任用:
(1)年龄未满十八岁者;
(2)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未结案者;
(3)有恶劣嗜好者;
(4)经通缉有案未撤销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及语言机能行动影响工作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非升学及照顾家庭之特殊原因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者;
(9)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者;
(10)证件不齐者;
(11)与原单位未解除合约者;
(12)被公司列入永不录用者;
3.4报到作业规范
3.4.1按国家法规规定,新进同仁报到作业需提供以下资料,说明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毕业之同仁须提供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3)特殊要求工种需提供健康证明;
(4)特殊工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同仁需提供原就职部门离职证明书;
(6)一寸黑白或彩色相片3张;
3.4.2入职手续办理:
(1)新进同仁报名;
(2)证件收集/审核:审核内容主要针对证件原件、所填写内容、相片进行核对;
(3)排定部门、岗位到职号及签订劳动合同;
(4)新进同仁临时证发放;
3.4.3新进同仁办理完入职(入职报到日不计出勤)当天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向新进同仁统一介绍公司发展历程、员工纪律和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
3.4.4人员分配:依人力需求单分配至用人部门,新进同仁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各部文员领至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安排工作。
3.4.5厂服发放:
(1)发放时间:报到10天后由仓储部统一发放;
(2)作业方式:凭 人力行政部开具的领料单 至 仓库 领取(以2件/人计);
3.4.6作业流程:
被录用人员带入→提供报到证件→入职手续→入职培训→分配部门。
4.相关文件:
无
5.相关表单:
5.1《人员增补申请表》
5.2《厂服领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