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河南北方基地销售有限公司
广告位租赁协议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各方在(地点)订立。
甲方:酒鬼酒河南北方基地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新长南线
乙方:
法定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发布和备案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信息
1、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属户外大牌类型广告。
2、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位于新飞大道与金穗大道东北角位置。
3、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面积长米、宽米、高米,共块,合计平方米。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位的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费用总计(大写)贰拾万元人民币,此价格包含税费、广告的安装发布费、日常的使用和维护费等。
二、质量要求
1、广告产品的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封存的样品、照片为准。
2、乙方须保证在协议期间做好广告位的日常维护、照明、卫生等相关工作,保证广告形象完整。
3、中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中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皆在质保范围。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日内免费完成售后维修、更换服务。
三、知识产权保护
1、甲方拥有其商标、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及与其相关商誉的所有权,本协议仅限于甲方租赁、使用乙方广告位发布甲方广告,不包含商标及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或与其相关商誉的使用权。
2、乙方应尽其最大的可能保证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权,乙方应就任何针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时通知甲方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所有与处理该侵权相关的协助和信息。
3、乙方应当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四、收货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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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须保证在合约签订后的7日内完成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
2、乙方应在完成广告设计后将广告的小样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方进行制作。因乙方未经甲方确认设计小样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有验收不合格,乙方须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广告的整改、返工。
五、销售发票及价格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率为%的
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六、货款和质保金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湘泉牌智酒373瓶,信酒 144 瓶销售价格以甲方市场统一零售价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从本协议中甲方应支付的广告费用中扣除。
2、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发票入账后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结算扣除购买产品费用后的剩余货款,首批结算剩余货款的92%,另8%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后的七日内结算。
3、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收款账户:
七、违约责任
乙方制作发布的广告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除应免费整改、返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约定总金额100%的违约金;造成逾期广告发布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约定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3、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条款外,合同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酒鬼酒河南北方基地销售有限公司 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电 话:400 107 8999 电 话: 地址:河南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南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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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河南北方基地销售有限公司
广告位租赁协议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各方在(地点)订立。
甲方:酒鬼酒河南北方基地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新长南线
乙方:
法定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发布和备案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信息
1、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属户外大牌类型广告。
2、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位于新飞大道与金穗大道东北角位置。
3、甲方租赁乙方的广告位面积长米、宽米、高米,共块,合计平方米。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位的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费用总计(大写)贰拾万元人民币,此价格包含税费、广告的安装发布费、日常的使用和维护费等。
二、质量要求
1、广告产品的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封存的样品、照片为准。
2、乙方须保证在协议期间做好广告位的日常维护、照明、卫生等相关工作,保证广告形象完整。
3、中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中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皆在质保范围。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日内免费完成售后维修、更换服务。
三、知识产权保护
1、甲方拥有其商标、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及与其相关商誉的所有权,本协议仅限于甲方租赁、使用乙方广告位发布甲方广告,不包含商标及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或与其相关商誉的使用权。
2、乙方应尽其最大的可能保证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权,乙方应就任何针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时通知甲方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所有与处理该侵权相关的协助和信息。
3、乙方应当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四、收货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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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须保证在合约签订后的7日内完成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
2、乙方应在完成广告设计后将广告的小样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方进行制作。因乙方未经甲方确认设计小样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有验收不合格,乙方须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广告的整改、返工。
五、销售发票及价格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率为%的
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六、货款和质保金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湘泉牌智酒373瓶,信酒 144 瓶销售价格以甲方市场统一零售价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从本协议中甲方应支付的广告费用中扣除。
2、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发票入账后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结算扣除购买产品费用后的剩余货款,首批结算剩余货款的92%,另8%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后的七日内结算。
3、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收款账户:
七、违约责任
乙方制作发布的广告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除应免费整改、返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约定总金额100%的违约金;造成逾期广告发布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约定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3、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条款外,合同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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