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局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学习治安环境,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二O一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与任务
二O一二年度综治工作是:(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工作大局,以落实民生为重,严格执行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3)明确责任要求,齐心协力,确保我局治安环境良好、稳定安全无事故。各科室具体目标是:各科室对所属人员加强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年内不发生重大案件,杜绝被盗、火灾、交通事故,杜绝“黄、毒、赌”案件,科室所属人员不发生违法犯罪问题;加强安全管理,不发生电器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按照《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项综治工作,确保本局机关社会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1、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区有关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
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法制、保密等知识的学习教育。
2、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睡岗者,坚决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
3、形成防范网络:门卫值班、内部治安巡逻、领导带班、群众性治安防范。
4、在治安防范上做到“九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治安灾害事故、无越级上访、无政治事件、无职工闹事案件、无非法组织、无内盗、无火灾。
5、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巡逻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
6、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防矛盾激化。
三、考核与奖惩
1.局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局综治领导小组根据《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完成目标任务好、业绩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目标任务、责任制定我局机关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我局各股室分类进行考核。
四、其它
1.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目标责任科室各存一份。
寻乌县农保局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负责人(签字):
2012年3月 10日 各股室负责人(签字):
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局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学习治安环境,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二O一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与任务
二O一二年度综治工作是:(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工作大局,以落实民生为重,严格执行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3)明确责任要求,齐心协力,确保我局治安环境良好、稳定安全无事故。各科室具体目标是:各科室对所属人员加强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年内不发生重大案件,杜绝被盗、火灾、交通事故,杜绝“黄、毒、赌”案件,科室所属人员不发生违法犯罪问题;加强安全管理,不发生电器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按照《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项综治工作,确保本局机关社会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1、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区有关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
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法制、保密等知识的学习教育。
2、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睡岗者,坚决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
3、形成防范网络:门卫值班、内部治安巡逻、领导带班、群众性治安防范。
4、在治安防范上做到“九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治安灾害事故、无越级上访、无政治事件、无职工闹事案件、无非法组织、无内盗、无火灾。
5、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巡逻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
6、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防矛盾激化。
三、考核与奖惩
1.局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局综治领导小组根据《寻乌县农保局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完成目标任务好、业绩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目标任务、责任制定我局机关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我局各股室分类进行考核。
四、其它
1.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目标责任科室各存一份。
寻乌县农保局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负责人(签字):
2012年3月 10日 各股室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