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保管员》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
1.2职业定义
从事《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储存管理的工作人员。
1.3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三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高温、低温、有毒、腐蚀。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正常智力,身心健康,色觉、嗅觉正常,四肢灵活,良好的沟通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东营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1.7.3鉴定方式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或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技能考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装卸工具、储存场所检查工具、专用事故处置设备、消防装备。
二、工作要求
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2.2各等级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2.2.1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
2.2.2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
2.2.3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
1.2职业定义
从事《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储存管理的工作人员。
1.3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三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高温、低温、有毒、腐蚀。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正常智力,身心健康,色觉、嗅觉正常,四肢灵活,良好的沟通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东营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1.7.3鉴定方式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或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技能考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装卸工具、储存场所检查工具、专用事故处置设备、消防装备。
二、工作要求
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2.2各等级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2.2.1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
2.2.2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四级)
2.2.3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