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收账款管理多是静态分析,能够对应收账款实施动态管理的是真正掌握用户状况、跟踪控制回款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写出书面交接书,前任销售员要向后任销售员详细介绍用户的资信状况、赊销信用条件、回款风险程度等,并由主管经理及前后任销售人员签字确认,避免因清欠回款相互推诿,坏账损失责任人不清,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

2.将应收账款对账与销售承包方案相结合,执行账目不清楚、销售人员不提成兑现的办法

应收账款财务管理的最大难点是对账,一般来讲,对账函(发对账单)是双方对账常用的简单有效的方法,但我国目前信用环境较差,如,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三角债严重,企业信用品德较低。相当大比例债务人不予回函,发函对账效果并不理想。国有企业一般规模较大,赊销用户多达几百家乃至上千家,完全依靠财务人员逐一对账是不现实的,可行的方法是将财务对账工作与日常销售工作结合起来,由财务部门出具对账函,定期(一年或半年)要求销售人员与客户对账,并应取得用户加盖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的对账函,未取得用户盖章对账函的销售人员一律不得兑现。

七、事后控制阶段,针对正常的赊销信用期内没有回款且信

用品德较低的客户。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催收清欠

国有企业应对逾期(超过规定信用期)的账款予以高度重视,查明并开列清单,调查具体情况,逐户判断有无坏账损失,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催收。

1.账龄虽然超过信用期但低于两年诉讼时效期,且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应合理运用现金折扣、抵物抹账及债务重组的方法,促使债务人早日还款。

应收账款一旦超过信用期,坏账风险就会大幅增加,如果用户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具有货币偿还账款的可能性,国有企业须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适度延长回款期,并提供相应额度的现金折扣,通过让利方式,刺激债务人回款,以减少坏账损失,但现金折扣额度必须小于销售该债务人产品销售利润净额。

债务人虽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但资金短缺,货币还款难度极大时,应考虑抵物抹账,用于抵账的物品以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房屋、运输设备或企业生产中可使用的原料为主,从而尽力降低损失。

对于既不还款也无货物可抵又不是恶意拒付的债务人,国有企业考虑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放宽还款条件,重组债务关系,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应收账款全部无法收回。

2.账龄超过信用期低于两年法律诉讼时效期,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但恶意拒付货款,国企应设立清欠机构,全力清收账款。

对账龄超过信用期且债务人恶意拒付的账款进行催收,是一项周期长、难度大,极为费时费力的工作,对该类债务人,国有企业不宜与之发生后续销售业务,应成立由企业法律顾问、财务、销售等人员组成的清欠机构,考虑应收账款余额、地理位置、清欠难度等因素,按先大后小、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户分析,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清收欠款。但在采用这种方法时,应尽量避免对其他客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即清偿回款额要大于诉讼成本。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将会导致经营黑洞,造成巨大损失,直接制约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对销售、收款业务循环全过程实施严格有效的控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130

万 

方数据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熬冯弋江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企业的工资支出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的大小。企业的三项经费包括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三项经费支出与企业的工资支出关系非常密切,也是企业成本和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准确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是每个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必须注意的问题。笔者现根据国税发[2000184号文件、国税发[199818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分析说明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一.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

1.注意税前扣除工资支出的范围

(1)工资支出的组成范围。工资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也包括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助。但是不包括下列支出: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从已提取职工福利费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各项劳动保护支出;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独生子女补贴;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支出的项目。

(2)工资支出涉及的人员范围。企业税前准予扣除工资支出涉及的人员是指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不包括下列人员: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已经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2.注意税前扣除工资支出的标准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支出主要有两种标准,即按计税工资扣除和据实扣除,

(1)按计税工资扣除。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一是限额计税工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有三种形式:

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258号)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个别地区(省级)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定。但是,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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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见角

人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税工资扣除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限额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计税工资扣除标准=该企业年任职及雇佣员工平均人数×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12;

例:某机械厂2003年职工人数为300人,其中100人为临时工,平均工作8个月,该厂所在省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则该厂2003年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限额为:

200人×12月×800元/入/月+100人×8月×800元/人/

月=l,920,000+640,000=2,560,000元。

二是“两率”控制的效益计税工资:根据国税法[1998186号文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支出在“两个低于”范围内(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例:某化工厂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发放工资,2003年提三是提成计税工资: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例:某宾馆实行提成工资办法发放工资:2004年实现营业收①计税工资总额=100万×20%--20万元

②由于实际发放工资: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撮的提成(2)全额扣除。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软件开发企业。根据《国万 

方数据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总收入的5%以上。

=、三项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1.注意三项经费支出的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0/0、1.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例:某纺织厂实行限额计税工资办法。2003年该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已列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800,000元,已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提取了三项经费计入成本、费用;当地政府规定的纺织待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则该企业的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应作如下税务处理:

(1)工资支出的税务处理:

该企业2003年度计税工资扣除限额为:

100×12×600"--720,000元

该企业2003年度多提的工资支出为:

800,000-720,000--80,000

超过扣除限额的80,000元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2)z项经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2003年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为:720,000×(14%+2%+1.5%)=126,000元企业实际已提的三项经费数额为:

800,000×(14%+2%+1.5%)-.-140,000元(3)该企业2003年多提的三项经费数额为:

140.000—126,000--14.000

多提的三项经费14,000元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2.注意税前扣除工会经费的特别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向工会拔缴经费,以及拔缴工会经费时未按规定开具《工会经费例:某电视机厂2003年度按职工资总额的2%提取了80万431

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但是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挪作他用,则不得扣除。

取工资203.6万元,实际发放180万元,剩余23.6万元,经厂办工会研究,主管部门同意计入企业的工资储备基金专户。则2003年该厂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额为】80万元,剩余的23.6万元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2003年度该厂应在纳税申报时将23.6万元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入10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30万元,假设国家规定的工资提成比例为20%,则该宾馆200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计算如下:

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客时准予扣除的工资为20万元,该宾馆200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24号)的规定,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软件开发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备省级科学技术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证明;②自行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的用户需要而制作用于销售的软件,软件产品的形式是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件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和光盘等);③以软件产品的开发为主营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④年销售自产软件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⑤年软件技术转让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须经技术市场合同登记);⑥年用于软件技术的研

税函【2000]678号)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根据此规定,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建立组织未拔缴款专用收据》的,其工会经费均不得税前扣除;此外,即合纳税人能够出具《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的。其超过计税工资计提标准的部分,也不得在税前扣除。由此可见,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规定比以前更加严格,应引起纳税人的注意。

元的工会经费,其中拔交工会组织60万元,取得了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其余20万元尚留在企业,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则该厂2003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60万元,其已提而未交的20万元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

商场现代化

MARKET MODERNIZATION2005(24)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cxdh200524089.aspx

收账款管理多是静态分析,能够对应收账款实施动态管理的是真正掌握用户状况、跟踪控制回款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写出书面交接书,前任销售员要向后任销售员详细介绍用户的资信状况、赊销信用条件、回款风险程度等,并由主管经理及前后任销售人员签字确认,避免因清欠回款相互推诿,坏账损失责任人不清,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

2.将应收账款对账与销售承包方案相结合,执行账目不清楚、销售人员不提成兑现的办法

应收账款财务管理的最大难点是对账,一般来讲,对账函(发对账单)是双方对账常用的简单有效的方法,但我国目前信用环境较差,如,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三角债严重,企业信用品德较低。相当大比例债务人不予回函,发函对账效果并不理想。国有企业一般规模较大,赊销用户多达几百家乃至上千家,完全依靠财务人员逐一对账是不现实的,可行的方法是将财务对账工作与日常销售工作结合起来,由财务部门出具对账函,定期(一年或半年)要求销售人员与客户对账,并应取得用户加盖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的对账函,未取得用户盖章对账函的销售人员一律不得兑现。

七、事后控制阶段,针对正常的赊销信用期内没有回款且信

用品德较低的客户。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催收清欠

国有企业应对逾期(超过规定信用期)的账款予以高度重视,查明并开列清单,调查具体情况,逐户判断有无坏账损失,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催收。

1.账龄虽然超过信用期但低于两年诉讼时效期,且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应合理运用现金折扣、抵物抹账及债务重组的方法,促使债务人早日还款。

应收账款一旦超过信用期,坏账风险就会大幅增加,如果用户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具有货币偿还账款的可能性,国有企业须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适度延长回款期,并提供相应额度的现金折扣,通过让利方式,刺激债务人回款,以减少坏账损失,但现金折扣额度必须小于销售该债务人产品销售利润净额。

债务人虽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但资金短缺,货币还款难度极大时,应考虑抵物抹账,用于抵账的物品以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房屋、运输设备或企业生产中可使用的原料为主,从而尽力降低损失。

对于既不还款也无货物可抵又不是恶意拒付的债务人,国有企业考虑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放宽还款条件,重组债务关系,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应收账款全部无法收回。

2.账龄超过信用期低于两年法律诉讼时效期,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但恶意拒付货款,国企应设立清欠机构,全力清收账款。

对账龄超过信用期且债务人恶意拒付的账款进行催收,是一项周期长、难度大,极为费时费力的工作,对该类债务人,国有企业不宜与之发生后续销售业务,应成立由企业法律顾问、财务、销售等人员组成的清欠机构,考虑应收账款余额、地理位置、清欠难度等因素,按先大后小、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户分析,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清收欠款。但在采用这种方法时,应尽量避免对其他客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即清偿回款额要大于诉讼成本。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将会导致经营黑洞,造成巨大损失,直接制约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对销售、收款业务循环全过程实施严格有效的控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130

万 

方数据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熬冯弋江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企业的工资支出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的大小。企业的三项经费包括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三项经费支出与企业的工资支出关系非常密切,也是企业成本和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准确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是每个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必须注意的问题。笔者现根据国税发[2000184号文件、国税发[199818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分析说明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一.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

1.注意税前扣除工资支出的范围

(1)工资支出的组成范围。工资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也包括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助。但是不包括下列支出: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从已提取职工福利费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各项劳动保护支出;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独生子女补贴;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支出的项目。

(2)工资支出涉及的人员范围。企业税前准予扣除工资支出涉及的人员是指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不包括下列人员: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已经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2.注意税前扣除工资支出的标准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支出主要有两种标准,即按计税工资扣除和据实扣除,

(1)按计税工资扣除。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一是限额计税工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有三种形式:

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258号)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个别地区(省级)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定。但是,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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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见角

人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税工资扣除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限额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计税工资扣除标准=该企业年任职及雇佣员工平均人数×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12;

例:某机械厂2003年职工人数为300人,其中100人为临时工,平均工作8个月,该厂所在省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则该厂2003年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限额为:

200人×12月×800元/入/月+100人×8月×800元/人/

月=l,920,000+640,000=2,560,000元。

二是“两率”控制的效益计税工资:根据国税法[1998186号文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支出在“两个低于”范围内(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例:某化工厂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发放工资,2003年提三是提成计税工资: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例:某宾馆实行提成工资办法发放工资:2004年实现营业收①计税工资总额=100万×20%--20万元

②由于实际发放工资: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撮的提成(2)全额扣除。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软件开发企业。根据《国万 

方数据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总收入的5%以上。

=、三项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1.注意三项经费支出的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0/0、1.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例:某纺织厂实行限额计税工资办法。2003年该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已列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800,000元,已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提取了三项经费计入成本、费用;当地政府规定的纺织待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则该企业的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应作如下税务处理:

(1)工资支出的税务处理:

该企业2003年度计税工资扣除限额为:

100×12×600"--720,000元

该企业2003年度多提的工资支出为:

800,000-720,000--80,000

超过扣除限额的80,000元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2)z项经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2003年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为:720,000×(14%+2%+1.5%)=126,000元企业实际已提的三项经费数额为:

800,000×(14%+2%+1.5%)-.-140,000元(3)该企业2003年多提的三项经费数额为:

140.000—126,000--14.000

多提的三项经费14,000元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2.注意税前扣除工会经费的特别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向工会拔缴经费,以及拔缴工会经费时未按规定开具《工会经费例:某电视机厂2003年度按职工资总额的2%提取了80万431

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但是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挪作他用,则不得扣除。

取工资203.6万元,实际发放180万元,剩余23.6万元,经厂办工会研究,主管部门同意计入企业的工资储备基金专户。则2003年该厂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额为】80万元,剩余的23.6万元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2003年度该厂应在纳税申报时将23.6万元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入10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30万元,假设国家规定的工资提成比例为20%,则该宾馆200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计算如下:

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客时准予扣除的工资为20万元,该宾馆200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24号)的规定,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软件开发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备省级科学技术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证明;②自行研制开发为满足一定的用户需要而制作用于销售的软件,软件产品的形式是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件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和光盘等);③以软件产品的开发为主营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④年销售自产软件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⑤年软件技术转让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须经技术市场合同登记);⑥年用于软件技术的研

税函【2000]678号)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根据此规定,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建立组织未拔缴款专用收据》的,其工会经费均不得税前扣除;此外,即合纳税人能够出具《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的。其超过计税工资计提标准的部分,也不得在税前扣除。由此可见,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规定比以前更加严格,应引起纳税人的注意。

元的工会经费,其中拔交工会组织60万元,取得了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拔缴款专用收据",其余20万元尚留在企业,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则该厂2003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60万元,其已提而未交的20万元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企业工资支出及三项经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

商场现代化

MARKET MODERNIZATION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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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薪酬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涵盖了我国现行实务中的各种职工薪酬,系统的规范了职工薪酬的范围和会计处理.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扣除做了调整.准则与税法对于职工薪酬方面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在实务中导致纳税错误较多.本文就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