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二、办理流程:

1.员工自行办理: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

账。

2.公司办理:公司于每月14日左右提交资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提取转账。(因集体提取

一次性办理人员较多,银行后台操作时间较长,请安排好所有资料原件的使用时间)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

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表)。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

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四、事项说明:

1.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2.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3.职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申请,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或注销提取资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5.“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6.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7.提取业务、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

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8.本服务指南内容本次更新时间为2016年5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此表格样本有2页,请往下拉!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必填

(注意:公积金账号为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后面加两个0,委托书中委托人是您本人,下方需您本人签名和写上联系电话。委托书中“此处不填”的请空着,必填项请务必填上您的信息。谢谢!)

请填写申请人的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二、办理流程:

1.员工自行办理: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

账。

2.公司办理:公司于每月14日左右提交资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提取转账。(因集体提取

一次性办理人员较多,银行后台操作时间较长,请安排好所有资料原件的使用时间)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

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表)。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

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四、事项说明:

1.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2.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3.职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申请,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或注销提取资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5.“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6.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7.提取业务、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

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8.本服务指南内容本次更新时间为2016年5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此表格样本有2页,请往下拉!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必填

(注意:公积金账号为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后面加两个0,委托书中委托人是您本人,下方需您本人签名和写上联系电话。委托书中“此处不填”的请空着,必填项请务必填上您的信息。谢谢!)

请填写申请人的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相关内容

  •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方式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q ...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所填表格: 1.<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提取时使用)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购买商品房: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 ...

  • 公积金提取
  •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注意了 为解决缴存职工因购房手续和政策掌握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继2011年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再次对购买住房而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实施阶 ...

  •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用户网上查询使用指南
  •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用户网上查询使用指南 一. 个人用户网上查询使用指南 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用户网上查询登录网址是什么? 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用户网上查询能实现哪些查询功能? 3. 个人用户如何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情况? 4. 个人用户如何查询公积金缴至情 ...

  • 天津五险一金基本常识及实用指南(一公局六公司)
  • 天津城镇职工五险一金基本常识及实用指南 一.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计算:每年年底由各项目劳资人员上报员工当年收入,以12月31日前财务入账的金额为准,以当年财务入账统计在当年为原则.根据当年收入计算得出的月均收入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基数. 基数核定时间及各种险种对应的缴费比例: 二.社会保险基本 ...

  • 五险一金之公积金模块
  • 公积金模块问答 Q: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A: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 ...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申请人联系电话: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 ...

  • 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政策
  • 贷款条件 一.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该中介公司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其中,房屋建造年份 在2000年(含)以后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房屋建造年份在2 ...

  • 住房公积金能强制执行吗
  • 时间:2013-01-11 11:04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0) [找法网 住房公积金]导读:住房公积金能强制执行吗?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草拟相关办法并向公众征求意见,主要是针对单位不为员工补缴公积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员工可否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广州住房公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