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三.自觉实践法
四.视听法(Audio —Visual Method)
五.全身反应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六.直接法(Direct Method)
七、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八、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九、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
十、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十一、暗示法(Suggestopedia )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阅读法是本世纪初魏斯特(Michael West)在进行英语教学试验中新创造的一种教学法。魏斯特认为,学会用外语阅读比较容易,学生在开口说话前,先学习一定数量的材料,有—定语感,可以减少说话时犯错误的可能性,从而更快地学会外语。因此,他主张,英语教学的基本目标首先是培养学生的直接阅读能力(即不通过翻译而直接理解)。魏斯特编写的《新方法读本》(New Method Readers)(共10册)是供初学者使用的基本教材,最低限度的词汇量是3500个,其编写原则如下:
1.从一开始就使学生对学习有兴趣,能看到自己的成绩。
2.通过课文学习生词。
3.词汇越少,它的使用范围就应当越大。
4.读本内容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魏斯特编的课本都以故事为中心,生动有趣;每50个熟词中才出现1个生词;1个生词在新课文中至少要出现2次,以后逐渐减少出现率。他把阅读分为精读与泛读两种,并规定前者每分钟400个词,后者每分钟1200个词(最高标准)。为了培养学生的快速阅读能力,除教科书外,各册都配有阅读的副本,其分量超过教科书数倍,不包括生词。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这里说的自然法不是指19世纪出现的自然法,那时的自然法是直接法的前身,与语法-翻译法相对立,强调口语教学。这里的自然法是指70年代后期在美国出现的自然法。代表人物是克拉申
(StePhen Krashen )和她的同事泰勒尔(Tracy Terrel )。自然法的教学目标是个人的交际技能,也就是日常会话能力。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是:语言学习始于理解性的输入,主张推迟口头表达,直到言语“出现”(speech“emerges”);一般不纠正学生的错误。
自然法把教学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表达前阶段(The PreProduction Stase)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听力力理解技能,不急于进行口头表达,所以也称为“沉默阶段”。
2.早期表达阶段(The Early Production Stage) 这是学生在学习中处于“挣扎”的状态,经常出错。教师此时应把注意力放在意义上,而不是形式上,所以一般不纠错,除非错误重大,完全阻碍意义的传递。
3.最后阶段(The Last Stage ) 这是扩展的表达阶段,表达扩展到较长的话语,使用的方式是较复杂的游戏、角色扮演、开放式的对话、讨论和扩展性的小组活动。这一阶段的教学目标是表达的流利程度,所以一般也不纠错。自然法的指导思想是克拉申的语言习得理论。这种理论重视自然的交际,强调非正式的习得,而不注重形式语法的分析。跟全身反应法一样,自然法强调先充分理解后再表达,不强迫学生表达,这对外语教学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自然法提出,到学生的言语“出现”时再表达,那么,什么时候才“出现”呢?如果永远不“出现”,该怎么办?另外,不纠正学生的错误,也有一定的问题。
三.自觉实践法
前苏联在30年代采用自觉对比法,这种教学法比较接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相对立,偏重语言知识,过多地使用翻译和对比,忽视外语实践能力,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60年代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创立自觉实践法。它的创始人是著名心理学家别良耶夫(ь. в. ьеляев)。自觉实践法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听、说、读、写的言语能力。
它的教学原则如下:
1.自觉性原则理论指导实践,用必要的语法知识指导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学习过程是言语-语言-言语,即首先让学生感受外语,积累感性材料,然后经过语言知识的学习上升为理性认识,再到言语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言语能力。这是前苏联外语教学的一贯传统。
2.实践性原则强调自觉实践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解的基础上模仿和记忆。要求80%的时间用于言语实践,20%的时间用于语言理论讲解。教学活动交际化,选用有交际价值的材料,用情景法组织言语实践。
3.积极性原则要求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积极状态。贯彻这条原则有三条途径:
(1)运用和发展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语言材料进
行分析、概括;提倡猜测和记忆性分析;直觉模仿与自觉模仿并重。
(2) 实践形式多样化:提倡在新的语言情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已学过的材料;加强成对的和小组的活动;练习多样化,不同的教学要求和目的使用不同的练习方式。
(3)培养学生独立作业的能力:训练学生使用教科书、参考书,教学生作笔记、拟提纲、作简介或摘要等。
4.综合性原则听、说、读、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听、说过的东西要用读、写来巩固,听、读过的东西要用说、写来表达;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综合运用。成年人学习外语,不宜硬把听说与读写分开。一般说来,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口语教学;但听说领先应有读写跟上。听觉应当依靠视觉、运动觉来巩固,因为听觉感受的材料容易忘记。
5.考虑学生本族语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外语,使用大量的外语练习,充分利用视听设备刺激学生的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等,使学生在大脑皮层上建立牢固的外语动力定型,获得外语语感,并使外语同思维建立直接联系。翻译和对比作为一种教学手段,也可以使用,但要有一定的限度。从本族语到外语的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教学练习形式,但其数量要有所控制,没有必要在每种场合都指出两种语言的区别,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对比。总之,以外语为主,有限度地使用本族语。自觉实践法进入70年代,较快地吸收了功能法的长处,把原来的实践性原则发展为交际性原则,认为实践性原则只强调一般的言语实践,而交际性原则把外语看成是交际工具。交际不仅是教学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教学的主要目的。7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与6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这一根本原则。
四.视听法(Audio —Visual Method)
视听法在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法国,它最早叫整体结构法,又叫圣克卢教学法(因此法产生于法国圣克卢高等师范学院的“全世界推广法语研究所”而得名)。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古根(G.Gou-genhein )和南斯拉夫的彼塔尔•吉布里纳。
视听法的教学目标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日常口语,如《基础法语》;
第二阶段:就一般性非专业化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第三阶段:就有关专业化的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视听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利用教学电影和录音展示语言项目,向学生提供有意义的话语和语境。
2.在母语与外语对比的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
3.课堂上一般不使用学生的母语。
4.听说先于读写。
5.用操练的方法学习基本语法和词汇。
视听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法,至今应用广泛。我们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部和北京师范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正在试验的视听说课,较多地吸取了视听法的长处,同时,在理论与实践上又有所发展。
五.全身反应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简称TPR )
全身反应法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盛行于70年代,创始人是心理学教授阿舍尔(James T.Asher )。这种教学法是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的方法,主要用于美国移民儿童的英语教育。
全身反应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理解口语的能力要在说话之前发展 只有进行充分的理解性的听,才能自然地转移到说。同时进行听和说两种技能的训练,只会给学生造成压力,因为缺乏理解的听,学生没有做好说话的准备,很容易说错。
2.理解的能力要通过全身动作来发展 大量研究证明,指令是基本的交际,第二语言的大多数语法结构和数以百计的词汇项目,都可以通过教师熟练的指令来教授。全身动作是发展理解能力的关键,没有全身动作,一个新的语言现象即使重复多次,也依然是一连串噪音。
3.不可强迫学生说话 学生听到理解所学的大量接受性词汇,将外语在认知结构中内化,就产生了一个说话的待发点。这时,学生就有说话的要求,自然而然地开始说话。据研究,学生要听几十次才能发一个音。如果给学生以压力,强迫学生说话,就会引起其大脑对外来信息的抵制。
六.直接法(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在19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力兹(M.D.Berlitz )、艾盖尔特(B.Eggert )和帕默(H.E.Palmer )。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所谓直接法,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不用学生的母语,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
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
1.直接联系的原则: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也就是说,在外语教学中,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不经过母语翻译。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心译”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
2.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
3.句本位原则:教外语从句子入手,以句子为单位,整句进,整句出。这样,既学到了单词,又学到了语法。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
4.以模仿为主的原则: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养成习惯,达到自动化地步。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趣味性等。
七、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盛行于18世纪末,代表人物是奥伦多夫(H .G .Ollendoff )。古老的翻译法、语法法和词汇-翻译法都属于同一类方法。它最初用来学习古希腊文和拉丁文这类死的语言,后来用来学习现代外语(本世纪初,这种教学法在许多国家的外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我国解放初期的外语级学,特别是俄语教学,大都采用这种方法。
语法-翻译法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l .教授语法学家所确定的所谓“规范”的语言,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多以古老和过时的例句为主。
2.注重书面语,不注重口语。
3.语法的讲解不仅注重规则的东西,且十分注重不规则的东西。
4.课堂教学使用本族语。
5.教学方法以翻译为主,通过大量笔头翻译和写作练习来检验语法规则掌握情况。教学过程一般是:先教字母的发音和书写,然后系统地教语法,最后阅读原文。
语法课的安排顺序如下:
1.先讲词法,后讲语法。
2.用演绎法讲授语法规则,即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句。并翻译成本族语。
3.用本族语和外语互译的方法巩固所学的语法规则。
课文教学的一般步骤是:
1.用本族语介绍课文内容。
2.逐字逐句翻译。
3.朗读课文。
4.用互译的方法巩固课文。
八、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听说法产生于40年代美国,当时叫做陆军法或口语法,到了50年代,发展为听说法,又称结构法,在美国外语教学中占支配地位。代表人物有埃比、里弗斯等。听说法吸取了直接法重口语的特点,教学目标分听、说、读、写四项技能,但重点放在发展听、说技能上。
听说法有下列特点:
1.新课内容以对话形式展示。
2.用模仿、重复和记忆的方式学习,以便养成习惯。
3.用对比的方式安排语言结构顺序,教完一项再教另一项。
4.对句型结构进行反复操练。
5.很少或根本没有语法解释,语法教学靠归纳性类推,而不是靠演绎性解释。
6.词汇严格控制,而且通过上下文学习。
7.大量使用录音、语言实验室和视听设备。
8.重视语音教学。
9.允许教师使用极少量的学生母语。
10.正确答案立即予以强化。
11.尽力防止学生出现错误。
12.有只顾语言形式操练而忽视内容的倾向。
13.先听、说,后读、写。
九、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 社团语言学习法又称咨询法(Counseling Learning),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是由古兰(Charles Curran)创立的。这种教学法主要的教学目标是外语口语。它的突出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教服从学。教师是顾问,是辅助者,学生是“病人”。教师注意的中心是“病人”的需要。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依靠学生的母语,逐渐由学生的母语过渡到外语。
这种教学法的学习方式和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学生用母语建立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学生坐成一个圆圈,教师在圈外。学生可以是零起点的外语学生。如果一个学生想对小组或某个学生说几句话,他就用母语说,顾问就把他的话翻译成外语,然后让学生重复这句外语。
接着,别的学生就用母语回答,顾问再翻译,学生重复。这样,会话就会继续下去。如有可能,可以把会话录下来,引导学生归纳出
一些有关新语言的信息。如果学生愿意,顾问可以给更多的指导,解释一些语言规则。在开始阶段,“病人”中会出现迷惑不解、混淆的情况,但是在顾问的帮助下,会慢慢好起来,开始用外语说一个词、一个短语,不用翻译。这是“病人”由完全依赖顾问到独立学习的第一个标志。
随着“病人”对外语的逐渐熟悉,直接用外语交际就会发生,顾问的指导就会减少。数月之后,“病人”就会用外语进行流利的交际。从完全依赖顾问到完全独立,其间分以下五个阶段:
1.完全依赖顾问;
2.会说一些外语词和短语;
3.逐渐独立,但还有一些错误需要顾问纠正;
4.只需要顾问解释一些成语、具有特殊意义的固定表达法和语法;
5.独立、自由地交际。顾问虽出场,但保持沉默。社团语言学习法的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学。
十、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认知法又称认知-符号法(Cognitive-Code Approach),产生于6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卡鲁尔、布鲁纳。认知法反对听说法的“结构模式”论和过分依赖机械性的重复操练,主张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生的智力,注重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和创造性的运用,它的教学目标是全面地掌握语言,不完全侧重听说。它批评听说法的缺点,为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正名,因而被称为“改进了的现代语法-翻译法”(Hester,1970)或“改进了的现代直接法”(Diller ,1971)。
认知法的教学原则如下:
1.把培养语言能力放在教学目标的首位。所谓语言能力就是内化了的语言知识体系。它主张通过有意识、有组织的练习获得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
2.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毅力,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倡演绎法的教学原则,强调学生理解和掌握规则,启发学生发现语言规则。讲解约占教学活动的1/5。反对机械模仿,提倡有意义的练习。
4.主张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在教学中,语音与文字结合,口笔语相互促进。各种感觉器官同时综合运用,以求收到最佳效果。语音教学应适可而止,因为成年人学习纯正地道的语音不容易。重视阅读和词汇量的扩大。
5.适当地使用学生的本族语。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确定难点和重点,用学生的本族语解释一些比较抽象的语言现象,以便于理解。在初级阶段,学生的本族语使用得多一些,允许必要的适当的翻译。
6.学生出现错误不可避免,教师要正确对待,分析出现的各种错误,影响交际的错误要加以纠正,但其他一般性错误不宜进行过多的纠正,更不要指责学生。过多的纠正或指责容易使学生感到无所适从产生怕出错的心理,甚至失去学习的信心。
认知法认为,成千人学习外语与幼儿学习母语相比,有不同的特点:
1.缺乏幼儿学习母语的语言环境,是在人为的语言环境(教室)中学习的;
2.学生是在掌握了母语的基础上学习外语的;
3.学习是自觉的、有意识、有组织的。
根据这些特点,把外语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语言的理解(comprehension )、语言能力(competence )、语言运用
(performance )。
十一、暗示法(Suggestopedia )
暗示法是由保加利亚精神病疗法心理学家罗札诺夫(G.Lozanov )于60年代中期创立的。暗示法主张创造高度的动机,建立激发人的潜力,把各种无意识暗示因素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完成学习伍务。暗示法由此而得名。另外,暗示法采用加速的方法进行外语教学,所以,它又称为暗示速成教学法(Suggestive-Ace1eratively Learning and Teachinhg,简称SALT )。
暗示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语言材料的大量输入 暗示教学的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语言材料量比常规的外语教学法所规定的量要多好几倍。据试验,120个学时可学2000个词。
2.有意识和无意识相统一 外语学习过程是大脑思维活动和情感同时作用的过程。脑子的左半球主管语言和逻辑思维,右半球主管非语言和形象思维。如果在学习外语时,采取措施,使两个半球同时发挥作用,就比用一个左半球好。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联系越紧密,效果就越好。暗示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集中无意中得到的信号去达到一个有意义的目的。
3.创造心情舒畅的气氛 外语学习环境幽雅。舒适的软椅排成半圆形,光线柔和,有音乐伴奏。语言材料的输入采用戏剧、诗歌等方
式,并伴随着丰富的表情和手势。在这种和谐的环境里,学生的紧张心理消除了,心情舒畅,充满乐趣,善于想象。这种环境可以激发学生的超级记忆能力,加速记忆效能,提高学习效果。
4.借助母语翻译和对比 在学习过程中借助母语翻译,并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开发学生的智力。
5.建立高度的自信心 鼓励大胆说外语,尽量少纠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6.创造自然的情境 暗示法在学习过程中创造了十几个自然的情境,让学生把所学的语言材料应用到交际情境中去。
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三.自觉实践法
四.视听法(Audio —Visual Method)
五.全身反应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六.直接法(Direct Method)
七、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八、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九、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
十、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十一、暗示法(Suggestopedia )
一.阅读法(Reading Method)
阅读法是本世纪初魏斯特(Michael West)在进行英语教学试验中新创造的一种教学法。魏斯特认为,学会用外语阅读比较容易,学生在开口说话前,先学习一定数量的材料,有—定语感,可以减少说话时犯错误的可能性,从而更快地学会外语。因此,他主张,英语教学的基本目标首先是培养学生的直接阅读能力(即不通过翻译而直接理解)。魏斯特编写的《新方法读本》(New Method Readers)(共10册)是供初学者使用的基本教材,最低限度的词汇量是3500个,其编写原则如下:
1.从一开始就使学生对学习有兴趣,能看到自己的成绩。
2.通过课文学习生词。
3.词汇越少,它的使用范围就应当越大。
4.读本内容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魏斯特编的课本都以故事为中心,生动有趣;每50个熟词中才出现1个生词;1个生词在新课文中至少要出现2次,以后逐渐减少出现率。他把阅读分为精读与泛读两种,并规定前者每分钟400个词,后者每分钟1200个词(最高标准)。为了培养学生的快速阅读能力,除教科书外,各册都配有阅读的副本,其分量超过教科书数倍,不包括生词。
二.自然法(Natural Approach)
这里说的自然法不是指19世纪出现的自然法,那时的自然法是直接法的前身,与语法-翻译法相对立,强调口语教学。这里的自然法是指70年代后期在美国出现的自然法。代表人物是克拉申
(StePhen Krashen )和她的同事泰勒尔(Tracy Terrel )。自然法的教学目标是个人的交际技能,也就是日常会话能力。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是:语言学习始于理解性的输入,主张推迟口头表达,直到言语“出现”(speech“emerges”);一般不纠正学生的错误。
自然法把教学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表达前阶段(The PreProduction Stase)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听力力理解技能,不急于进行口头表达,所以也称为“沉默阶段”。
2.早期表达阶段(The Early Production Stage) 这是学生在学习中处于“挣扎”的状态,经常出错。教师此时应把注意力放在意义上,而不是形式上,所以一般不纠错,除非错误重大,完全阻碍意义的传递。
3.最后阶段(The Last Stage ) 这是扩展的表达阶段,表达扩展到较长的话语,使用的方式是较复杂的游戏、角色扮演、开放式的对话、讨论和扩展性的小组活动。这一阶段的教学目标是表达的流利程度,所以一般也不纠错。自然法的指导思想是克拉申的语言习得理论。这种理论重视自然的交际,强调非正式的习得,而不注重形式语法的分析。跟全身反应法一样,自然法强调先充分理解后再表达,不强迫学生表达,这对外语教学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自然法提出,到学生的言语“出现”时再表达,那么,什么时候才“出现”呢?如果永远不“出现”,该怎么办?另外,不纠正学生的错误,也有一定的问题。
三.自觉实践法
前苏联在30年代采用自觉对比法,这种教学法比较接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相对立,偏重语言知识,过多地使用翻译和对比,忽视外语实践能力,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60年代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创立自觉实践法。它的创始人是著名心理学家别良耶夫(ь. в. ьеляев)。自觉实践法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听、说、读、写的言语能力。
它的教学原则如下:
1.自觉性原则理论指导实践,用必要的语法知识指导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学习过程是言语-语言-言语,即首先让学生感受外语,积累感性材料,然后经过语言知识的学习上升为理性认识,再到言语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言语能力。这是前苏联外语教学的一贯传统。
2.实践性原则强调自觉实践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解的基础上模仿和记忆。要求80%的时间用于言语实践,20%的时间用于语言理论讲解。教学活动交际化,选用有交际价值的材料,用情景法组织言语实践。
3.积极性原则要求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积极状态。贯彻这条原则有三条途径:
(1)运用和发展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语言材料进
行分析、概括;提倡猜测和记忆性分析;直觉模仿与自觉模仿并重。
(2) 实践形式多样化:提倡在新的语言情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已学过的材料;加强成对的和小组的活动;练习多样化,不同的教学要求和目的使用不同的练习方式。
(3)培养学生独立作业的能力:训练学生使用教科书、参考书,教学生作笔记、拟提纲、作简介或摘要等。
4.综合性原则听、说、读、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听、说过的东西要用读、写来巩固,听、读过的东西要用说、写来表达;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综合运用。成年人学习外语,不宜硬把听说与读写分开。一般说来,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口语教学;但听说领先应有读写跟上。听觉应当依靠视觉、运动觉来巩固,因为听觉感受的材料容易忘记。
5.考虑学生本族语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外语,使用大量的外语练习,充分利用视听设备刺激学生的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等,使学生在大脑皮层上建立牢固的外语动力定型,获得外语语感,并使外语同思维建立直接联系。翻译和对比作为一种教学手段,也可以使用,但要有一定的限度。从本族语到外语的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教学练习形式,但其数量要有所控制,没有必要在每种场合都指出两种语言的区别,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对比。总之,以外语为主,有限度地使用本族语。自觉实践法进入70年代,较快地吸收了功能法的长处,把原来的实践性原则发展为交际性原则,认为实践性原则只强调一般的言语实践,而交际性原则把外语看成是交际工具。交际不仅是教学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教学的主要目的。7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与6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这一根本原则。
四.视听法(Audio —Visual Method)
视听法在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法国,它最早叫整体结构法,又叫圣克卢教学法(因此法产生于法国圣克卢高等师范学院的“全世界推广法语研究所”而得名)。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古根(G.Gou-genhein )和南斯拉夫的彼塔尔•吉布里纳。
视听法的教学目标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日常口语,如《基础法语》;
第二阶段:就一般性非专业化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第三阶段:就有关专业化的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视听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利用教学电影和录音展示语言项目,向学生提供有意义的话语和语境。
2.在母语与外语对比的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
3.课堂上一般不使用学生的母语。
4.听说先于读写。
5.用操练的方法学习基本语法和词汇。
视听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法,至今应用广泛。我们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部和北京师范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正在试验的视听说课,较多地吸取了视听法的长处,同时,在理论与实践上又有所发展。
五.全身反应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简称TPR )
全身反应法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盛行于70年代,创始人是心理学教授阿舍尔(James T.Asher )。这种教学法是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的方法,主要用于美国移民儿童的英语教育。
全身反应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理解口语的能力要在说话之前发展 只有进行充分的理解性的听,才能自然地转移到说。同时进行听和说两种技能的训练,只会给学生造成压力,因为缺乏理解的听,学生没有做好说话的准备,很容易说错。
2.理解的能力要通过全身动作来发展 大量研究证明,指令是基本的交际,第二语言的大多数语法结构和数以百计的词汇项目,都可以通过教师熟练的指令来教授。全身动作是发展理解能力的关键,没有全身动作,一个新的语言现象即使重复多次,也依然是一连串噪音。
3.不可强迫学生说话 学生听到理解所学的大量接受性词汇,将外语在认知结构中内化,就产生了一个说话的待发点。这时,学生就有说话的要求,自然而然地开始说话。据研究,学生要听几十次才能发一个音。如果给学生以压力,强迫学生说话,就会引起其大脑对外来信息的抵制。
六.直接法(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在19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力兹(M.D.Berlitz )、艾盖尔特(B.Eggert )和帕默(H.E.Palmer )。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所谓直接法,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不用学生的母语,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
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
1.直接联系的原则: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也就是说,在外语教学中,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不经过母语翻译。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心译”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
2.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
3.句本位原则:教外语从句子入手,以句子为单位,整句进,整句出。这样,既学到了单词,又学到了语法。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
4.以模仿为主的原则: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养成习惯,达到自动化地步。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趣味性等。
七、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盛行于18世纪末,代表人物是奥伦多夫(H .G .Ollendoff )。古老的翻译法、语法法和词汇-翻译法都属于同一类方法。它最初用来学习古希腊文和拉丁文这类死的语言,后来用来学习现代外语(本世纪初,这种教学法在许多国家的外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我国解放初期的外语级学,特别是俄语教学,大都采用这种方法。
语法-翻译法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l .教授语法学家所确定的所谓“规范”的语言,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多以古老和过时的例句为主。
2.注重书面语,不注重口语。
3.语法的讲解不仅注重规则的东西,且十分注重不规则的东西。
4.课堂教学使用本族语。
5.教学方法以翻译为主,通过大量笔头翻译和写作练习来检验语法规则掌握情况。教学过程一般是:先教字母的发音和书写,然后系统地教语法,最后阅读原文。
语法课的安排顺序如下:
1.先讲词法,后讲语法。
2.用演绎法讲授语法规则,即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句。并翻译成本族语。
3.用本族语和外语互译的方法巩固所学的语法规则。
课文教学的一般步骤是:
1.用本族语介绍课文内容。
2.逐字逐句翻译。
3.朗读课文。
4.用互译的方法巩固课文。
八、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听说法产生于40年代美国,当时叫做陆军法或口语法,到了50年代,发展为听说法,又称结构法,在美国外语教学中占支配地位。代表人物有埃比、里弗斯等。听说法吸取了直接法重口语的特点,教学目标分听、说、读、写四项技能,但重点放在发展听、说技能上。
听说法有下列特点:
1.新课内容以对话形式展示。
2.用模仿、重复和记忆的方式学习,以便养成习惯。
3.用对比的方式安排语言结构顺序,教完一项再教另一项。
4.对句型结构进行反复操练。
5.很少或根本没有语法解释,语法教学靠归纳性类推,而不是靠演绎性解释。
6.词汇严格控制,而且通过上下文学习。
7.大量使用录音、语言实验室和视听设备。
8.重视语音教学。
9.允许教师使用极少量的学生母语。
10.正确答案立即予以强化。
11.尽力防止学生出现错误。
12.有只顾语言形式操练而忽视内容的倾向。
13.先听、说,后读、写。
九、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 社团语言学习法又称咨询法(Counseling Learning),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是由古兰(Charles Curran)创立的。这种教学法主要的教学目标是外语口语。它的突出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教服从学。教师是顾问,是辅助者,学生是“病人”。教师注意的中心是“病人”的需要。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依靠学生的母语,逐渐由学生的母语过渡到外语。
这种教学法的学习方式和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学生用母语建立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学生坐成一个圆圈,教师在圈外。学生可以是零起点的外语学生。如果一个学生想对小组或某个学生说几句话,他就用母语说,顾问就把他的话翻译成外语,然后让学生重复这句外语。
接着,别的学生就用母语回答,顾问再翻译,学生重复。这样,会话就会继续下去。如有可能,可以把会话录下来,引导学生归纳出
一些有关新语言的信息。如果学生愿意,顾问可以给更多的指导,解释一些语言规则。在开始阶段,“病人”中会出现迷惑不解、混淆的情况,但是在顾问的帮助下,会慢慢好起来,开始用外语说一个词、一个短语,不用翻译。这是“病人”由完全依赖顾问到独立学习的第一个标志。
随着“病人”对外语的逐渐熟悉,直接用外语交际就会发生,顾问的指导就会减少。数月之后,“病人”就会用外语进行流利的交际。从完全依赖顾问到完全独立,其间分以下五个阶段:
1.完全依赖顾问;
2.会说一些外语词和短语;
3.逐渐独立,但还有一些错误需要顾问纠正;
4.只需要顾问解释一些成语、具有特殊意义的固定表达法和语法;
5.独立、自由地交际。顾问虽出场,但保持沉默。社团语言学习法的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学。
十、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认知法又称认知-符号法(Cognitive-Code Approach),产生于6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卡鲁尔、布鲁纳。认知法反对听说法的“结构模式”论和过分依赖机械性的重复操练,主张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生的智力,注重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和创造性的运用,它的教学目标是全面地掌握语言,不完全侧重听说。它批评听说法的缺点,为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正名,因而被称为“改进了的现代语法-翻译法”(Hester,1970)或“改进了的现代直接法”(Diller ,1971)。
认知法的教学原则如下:
1.把培养语言能力放在教学目标的首位。所谓语言能力就是内化了的语言知识体系。它主张通过有意识、有组织的练习获得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
2.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毅力,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倡演绎法的教学原则,强调学生理解和掌握规则,启发学生发现语言规则。讲解约占教学活动的1/5。反对机械模仿,提倡有意义的练习。
4.主张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在教学中,语音与文字结合,口笔语相互促进。各种感觉器官同时综合运用,以求收到最佳效果。语音教学应适可而止,因为成年人学习纯正地道的语音不容易。重视阅读和词汇量的扩大。
5.适当地使用学生的本族语。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确定难点和重点,用学生的本族语解释一些比较抽象的语言现象,以便于理解。在初级阶段,学生的本族语使用得多一些,允许必要的适当的翻译。
6.学生出现错误不可避免,教师要正确对待,分析出现的各种错误,影响交际的错误要加以纠正,但其他一般性错误不宜进行过多的纠正,更不要指责学生。过多的纠正或指责容易使学生感到无所适从产生怕出错的心理,甚至失去学习的信心。
认知法认为,成千人学习外语与幼儿学习母语相比,有不同的特点:
1.缺乏幼儿学习母语的语言环境,是在人为的语言环境(教室)中学习的;
2.学生是在掌握了母语的基础上学习外语的;
3.学习是自觉的、有意识、有组织的。
根据这些特点,把外语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语言的理解(comprehension )、语言能力(competence )、语言运用
(performance )。
十一、暗示法(Suggestopedia )
暗示法是由保加利亚精神病疗法心理学家罗札诺夫(G.Lozanov )于60年代中期创立的。暗示法主张创造高度的动机,建立激发人的潜力,把各种无意识暗示因素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完成学习伍务。暗示法由此而得名。另外,暗示法采用加速的方法进行外语教学,所以,它又称为暗示速成教学法(Suggestive-Ace1eratively Learning and Teachinhg,简称SALT )。
暗示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语言材料的大量输入 暗示教学的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语言材料量比常规的外语教学法所规定的量要多好几倍。据试验,120个学时可学2000个词。
2.有意识和无意识相统一 外语学习过程是大脑思维活动和情感同时作用的过程。脑子的左半球主管语言和逻辑思维,右半球主管非语言和形象思维。如果在学习外语时,采取措施,使两个半球同时发挥作用,就比用一个左半球好。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联系越紧密,效果就越好。暗示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集中无意中得到的信号去达到一个有意义的目的。
3.创造心情舒畅的气氛 外语学习环境幽雅。舒适的软椅排成半圆形,光线柔和,有音乐伴奏。语言材料的输入采用戏剧、诗歌等方
式,并伴随着丰富的表情和手势。在这种和谐的环境里,学生的紧张心理消除了,心情舒畅,充满乐趣,善于想象。这种环境可以激发学生的超级记忆能力,加速记忆效能,提高学习效果。
4.借助母语翻译和对比 在学习过程中借助母语翻译,并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开发学生的智力。
5.建立高度的自信心 鼓励大胆说外语,尽量少纠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6.创造自然的情境 暗示法在学习过程中创造了十几个自然的情境,让学生把所学的语言材料应用到交际情境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