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
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建设日臻完善,人民群众对“法”的渴求越来越高,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近日,省政法纪工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可以说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督查制度又是促进队伍建设和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结合本市政法工作实际,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特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法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方针,重视和加强政法工作,重视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的高素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7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查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各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班子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议事原则等情况。政法干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及群众的满意率情况等。
4、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政法各部门机关效能、机关纪律、机关作风、政务(事务)公开等情况。政法干部履职尽责和8小时以外管理(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5、各部门的司法行为情况。主要包括政法部门办案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刑讯逼供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决等情况;司法诉讼程序执行、政法干警办案(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落实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有关条例、规定等情况;对涉法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
6、各部门总结推广政法先进典型经验和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上级选树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统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
7、政法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
8、落实政法工作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三、要正确运用政法机关督查的程序、方式和方法
(一)督查的程序
对一般工作的督查适用简易程序,将督查内容、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被督查政法部门(单位),可安排专人督查或责成书面汇报。
对重要事项和综合性工作的督查采用以下程序:
1、立项登记。凡属督查工作内容事宜,均由市政法纪工委提出立项意见,经市委政法委领导审核同意,列入督查事项,并逐项进行登记。
2、督查通知。市政法纪工委于实施督查前一周向被督查的市属政法部门(单位)发出书面(电话)通知,同时,组成由市政法纪工委负责人牵头的督查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约请相关部门参加)。对提前通知不利于深入督查的,可直接到部门(单位)督查。
3、组织督查。督查小组可采取向有关责任人个别询问情况、召开座谈会、实地听取情况汇报、查验资料和调查核实等形式进行督查。
4、督查反馈。督查小组向被督查的政法部门(单位)提出评价意见,进行反馈,通报督查情况,发出《督查意见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跟踪问效。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改意见的落实进行复查验收。
6、办结汇报。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督查工作负责人汇报督查情况。根据情况向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或市委、市政府提交督查报告。
7、立卷归档。市政法纪工委对督查事项的全部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及时立卷归档。
(二)督查的方式方法
每年年初,市政法纪工委要围绕全年政法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工作,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的内容、重点、标准、要求和工作目标。
督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催办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通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专项督查。对中央、省、州和市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政法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问题分解立项,制定实施方案,一般由市政法纪工委组织实施,同时也可根据需要成立督查组,抽调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3、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全过程的进展情况。
4、综合性督查。市政法纪工委对市属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能、制度建设、自身建设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督查。
5、实地督查。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组织人员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6、调研督查。根据一个时期全市政法工作的重点,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市政法纪工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向市纪检委、市委政法委提出督查调研报告。
7、直接督 ……(未完,全文共3540字,当前只显示19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
**市委政法委关于
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建设日臻完善,人民群众对“法”的渴求越来越高,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近日,省政法纪工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可以说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督查制度又是促进队伍建设和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结合本市政法工作实际,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特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法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方针,重视和加强政法工作,重视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的高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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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各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班子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议事原则等情况。政法干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及群众的满意率情况等。
4、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政法各部门机关效能、机关纪律、机关作风、政务(事务)公开等情况。政法干部履职尽责和8小时以外管理(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5、各部门的司法行为情况。主要包括政法部门办案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刑讯逼供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决等情况;司法诉讼程序执行、政法干警办案(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落实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有关条例、规定等情况;对涉法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
6、各部门总结推广政法先进典型经验和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上级选树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统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
7、政法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
8、落实政法工作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三、要正确运用政法机关督查的程序、方式和方法
(一)督查的程序
对一般工作的督查适用简易程序,将督查内容、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被督查政法部门(单位),可安排专人督查或责成书面汇报。
对重要事项和综合性工作的督查采用以下程序:
1、立项登记。凡属督查工作内容事宜,均由市政法纪工委提出立项意见,经市委政法委领导审核同意,列入督查事项,并逐项进行登记。
2、督查通知。市政法纪工委于实施督查前一周向被督查的市属政法部门(单位)发出书面(电话)通知,同时,组成由市政法纪工委负责人牵头的督查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约请相关部门参加)。对提前通知不利于深入督查的,可直接到部门(单位)督查。
3、组织督查。督查小组可采取向有关责任人个别询问情况、召开座谈会、实地听取情况汇报、查验资料和调查核实等形式进行督查。
4、督查反馈。督查小组向被督查的政法部门(单位)提出评价意见,进行反馈,通报督查情况,发出《督查意见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跟踪问效。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改意见的落实进行复查验收。
6、办结汇报。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督查工作负责人汇报督查情况。根据情况向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或市委、市政府提交督查报告。
7、立卷归档。市政法纪工委对督查事项的全部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及时立卷归档。
(二)督查的方式方法
每年年初,市政法纪工委要围绕全年政法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工作,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的内容、重点、标准、要求和工作目标。
督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催办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通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专项督查。对中央、省、州和市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政法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问题分解立项,制定实施方案,一般由市政法纪工委组织实施,同时也可根据需要成立督查组,抽调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3、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全过程的进展情况。
4、综合性督查。市政法纪工委对市属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能、制度建设、自身建设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督查。
5、实地督查。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组织人员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6、调研督查。根据一个时期全市政法工作的重点,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市政法纪工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向市纪检委、市委政法委提出督查调研报告。
7、直接督 ……(未完,全文共3540字,当前只显示19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督查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