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斌: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衡东纪检监察网

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肖 斌

(2013年5月9日)

同志们:

前不久,省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新刑诉法,建国书记全程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刚才,玉梅同志就贯彻落实省纪委的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2年案件检查工作,并就如何改进办案方式,加大办案力度谈了很好的意见和看法,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案件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既保证案件数量,又注重案件质量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办案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无论是查办案件的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但是,就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追求办案数量,突击上案、忽视案件质量;也有的一年不办案或办案数量极少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办案工作有很大的影响,必须从思想上加以转变,在行动上加以纠正。没有量的扩张就不可能有质的飞跃,没有质的飞跃就不能体现量的存在。因此,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量”与“质”的关系,既要加大办案力度,该查的一定要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保证查办案件的数量,始终做到查办案件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势头不减弱;又要注重办案质量,加大自办案件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科学正确评价办案工作,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要坚决查处“贪污腐化”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方面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尤其要严厉查办“四大权力”(人事任免权、财务开支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五大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土地及矿产资源出让领域、金融领域、产权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检查部门要睁大“慧眼”,要火眼金睛,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及时发现背后的腐败问题,认认真真查办几起大案要案,还利于民,取信于民,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坚决查处“奢侈浪费”的边缘腐败问题。边缘腐败是一种处于腐败违法犯罪边缘的腐败行为。比如:奢侈浪费、虚报浮夸、以权谋私、私用公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较之于直接进行的行贿、受贿、贪污等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湖北高价购买盗版新华字典”的问题,谁也不会想到一本小字典涉及资金几千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可见边缘腐败问题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边缘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把这些领域的当权者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根据这些领域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公开行政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审查、审计,最大限度地堵塞现行法规、制度的漏洞,让那些善于游走于规则边缘搞腐败的人无机可乘、无处遁形。

三要坚决查处“庸政无为”的行政效能问题。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庸官死了去见阎王,自称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不收一分钱,自认无愧。不料,阎王却训斥:不要钱就是好官吗?那不如一个木偶,一杯水也不喝,不更加好吗?无为就是有罪。当前,行政效能问题可以说是一种机关病,在某种程度来讲,如果不根治,其影响和后果不亚于腐败。许多重要的事情、许多好的机遇、许多老百姓亟待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耽搁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庸官”身上,如算一算经济账,损失更大,影响更坏。因此,要加大对行政效能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查处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侵占国有、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财产,违反规定擅自查封、扣押、冻结、划扣、没收财物行为;查处“索、拿、卡、要”等案件。

二、要正确处理“立”与“行”的关系,既建立健全制度,又加大执行力度

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建设是保证。今年新刑诉法的实施,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及时更新和完善查办案件相关制度。比如:针对新刑诉法“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定,要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相关制度,细化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职责;针对新刑诉法 “加强对证人的保护和补贴保障” 的规定,尽快完善进一步加强对举报人、证人的保护制度;针对新刑诉法制定的关于涉案财产处理的规定,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对涉案款物处理的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序推进。当然,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多一些制度铁笼的拘束就会少一些监牢铁窗的痛悔。目前,有些人认为制度反腐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还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功夫放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要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三、要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既加强横向联系,又加强纵向协调

组织协调反腐败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横向协调。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这些年来,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之所以取得很好的成效,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分不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发挥好纪委机关自身的政治优势,在确定办案思路、制定办案政策、排除办案阻力、协调办案力量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纵向协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交办线索、派人指导、集中培训、跟班办案、协作办案等措施,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指导。要有效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改变以往力量薄弱、有案难办的被动局面。要加强跨区域协作办案。要建立健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把各种办案人才储备起来,不断完善、规范区域协作办案,形成区域间查办案件的合作。

办案干部要注意办案安全。这包涵两个层面。一方面案件办理的安全,必须安全文明办案,离开安全什么都为零,必须确保办案的绝对安全。二是要注重自身的保护。我们冲在反腐第一线,各种名枪暗炮在瞄着我们,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有时受点委曲、受点指责、受点伤害,要坦然面对,要有一股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我们已经进入这个行业,组织已经赋予了神圣的职责,应该责无旁贷,以顽强的拼搏精神、坚韧不拔、昂扬斗志抓好工作,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说学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的爱憎分明、言行一致、公而忘私、奋不顾身、赤子情怀、钉子精神、傻子品格,雷锋精神依然代表着社会道德理想,体现了民族的精神追求,彰显着永恒的时代魅力。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学习这种精神,践行这种品格,当然组织也会全力支持和保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会坚定不移地做我们的后盾。

最后,希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衡阳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敢于担当,勇于争先,永不懈怠、永不满足!

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肖 斌

(2013年5月9日)

同志们:

前不久,省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新刑诉法,建国书记全程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刚才,玉梅同志就贯彻落实省纪委的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2年案件检查工作,并就如何改进办案方式,加大办案力度谈了很好的意见和看法,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案件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既保证案件数量,又注重案件质量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办案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无论是查办案件的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但是,就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追求办案数量,突击上案、忽视案件质量;也有的一年不办案或办案数量极少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办案工作有很大的影响,必须从思想上加以转变,在行动上加以纠正。没有量的扩张就不可能有质的飞跃,没有质的飞跃就不能体现量的存在。因此,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量”与“质”的关系,既要加大办案力度,该查的一定要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保证查办案件的数量,始终做到查办案件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势头不减弱;又要注重办案质量,加大自办案件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科学正确评价办案工作,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要坚决查处“贪污腐化”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方面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尤其要严厉查办“四大权力”(人事任免权、财务开支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五大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土地及矿产资源出让领域、金融领域、产权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检查部门要睁大“慧眼”,要火眼金睛,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及时发现背后的腐败问题,认认真真查办几起大案要案,还利于民,取信于民,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坚决查处“奢侈浪费”的边缘腐败问题。边缘腐败是一种处于腐败违法犯罪边缘的腐败行为。比如:奢侈浪费、虚报浮夸、以权谋私、私用公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较之于直接进行的行贿、受贿、贪污等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湖北高价购买盗版新华字典”的问题,谁也不会想到一本小字典涉及资金几千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可见边缘腐败问题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边缘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把这些领域的当权者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根据这些领域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公开行政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审查、审计,最大限度地堵塞现行法规、制度的漏洞,让那些善于游走于规则边缘搞腐败的人无机可乘、无处遁形。

三要坚决查处“庸政无为”的行政效能问题。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庸官死了去见阎王,自称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不收一分钱,自认无愧。不料,阎王却训斥:不要钱就是好官吗?那不如一个木偶,一杯水也不喝,不更加好吗?无为就是有罪。当前,行政效能问题可以说是一种机关病,在某种程度来讲,如果不根治,其影响和后果不亚于腐败。许多重要的事情、许多好的机遇、许多老百姓亟待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耽搁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庸官”身上,如算一算经济账,损失更大,影响更坏。因此,要加大对行政效能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查处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侵占国有、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财产,违反规定擅自查封、扣押、冻结、划扣、没收财物行为;查处“索、拿、卡、要”等案件。

二、要正确处理“立”与“行”的关系,既建立健全制度,又加大执行力度

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建设是保证。今年新刑诉法的实施,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及时更新和完善查办案件相关制度。比如:针对新刑诉法“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定,要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相关制度,细化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职责;针对新刑诉法 “加强对证人的保护和补贴保障” 的规定,尽快完善进一步加强对举报人、证人的保护制度;针对新刑诉法制定的关于涉案财产处理的规定,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对涉案款物处理的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序推进。当然,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多一些制度铁笼的拘束就会少一些监牢铁窗的痛悔。目前,有些人认为制度反腐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还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功夫放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要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三、要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既加强横向联系,又加强纵向协调

组织协调反腐败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横向协调。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这些年来,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之所以取得很好的成效,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分不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发挥好纪委机关自身的政治优势,在确定办案思路、制定办案政策、排除办案阻力、协调办案力量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纵向协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交办线索、派人指导、集中培训、跟班办案、协作办案等措施,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指导。要有效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改变以往力量薄弱、有案难办的被动局面。要加强跨区域协作办案。要建立健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把各种办案人才储备起来,不断完善、规范区域协作办案,形成区域间查办案件的合作。

办案干部要注意办案安全。这包涵两个层面。一方面案件办理的安全,必须安全文明办案,离开安全什么都为零,必须确保办案的绝对安全。二是要注重自身的保护。我们冲在反腐第一线,各种名枪暗炮在瞄着我们,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有时受点委曲、受点指责、受点伤害,要坦然面对,要有一股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我们已经进入这个行业,组织已经赋予了神圣的职责,应该责无旁贷,以顽强的拼搏精神、坚韧不拔、昂扬斗志抓好工作,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们说学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的爱憎分明、言行一致、公而忘私、奋不顾身、赤子情怀、钉子精神、傻子品格,雷锋精神依然代表着社会道德理想,体现了民族的精神追求,彰显着永恒的时代魅力。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学习这种精神,践行这种品格,当然组织也会全力支持和保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会坚定不移地做我们的后盾。

最后,希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衡阳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敢于担当,勇于争先,永不懈怠、永不满足!


相关内容

  • 检察机关述职述廉工作汇报
  •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xx年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xx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 局,把反腐败促廉建 ...

  • 检察人员党风廉正建设个人自查报告
  •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xx年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xx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 ...

  • 职务犯罪讲话稿
  • 这次会议是市院按照高检院.省检院的要求,首次综合部署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门会议. xx脸察长和 xx副检察长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求,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xx副检察长在会议结束时还要做会 ...

  • 十届五次全会中纪委
  • 刘淇同志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 刘淇同志的讲话 (2009年1月21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张厚良同志传达了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马 ...

  • 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 xx年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市第九次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围绕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 ...

  • 在区国税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 xx区国税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及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xx同志在区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5年4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市.市局.区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

  • 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讲话
  • 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是市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我市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按照会议安排,市局党 ...

  • 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同志们:   3月17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对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是为了促进工作的进一步落实,达到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工作的目的。刚才,勤学同志就2011年的纪检监察具体工作作了部署,东云同志就查办案件方 ...

  • 王一炬组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扎实推进我市法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王一炬 (2011年2月15日) 同志们: 下面,我根据中院党组的意见,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2010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0年,我市法院在省高院.市纪委的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