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体系基本法,是环境单行法(单行法是和一般法相对应的称谓。一般法规定的是比较综合的法律问题,而单行法是对一般法中规定的某个特别法律事项进行的特别规定。)制定的依据。它规定了环境的范围: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法,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护法等;文化环境保护法,如风景名胜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另外政治还有各种环境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主要标准包括:
水质量标准:按水体类型分为地面水、海水和地下水质量标准,按水资
源用途分为生活饮用水、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娱乐用水和各种工业用水质量标准;
大气质量标准:是对大气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
定,还有一种大气质量标准是规定工厂企业生产车间或劳动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或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浓度;
土壤质量标准: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含量所作的规定;
生物质量标准:对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的最高容许含量所作的规定;
声质量标准:标准规定了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广东省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具体内容包括:
规定了环境保护的范围: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和其他公害,适用本条例。
规定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准则
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监督管理
污染物集中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责任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水资源:《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
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重点任务:
削减总量:即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削减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改善质量: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
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防范风险: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
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均衡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加
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主要指标:7项主要指标,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个主要污染物(比十一五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2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1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如何利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和技术支持?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和技术支持是降低环境保护成本、提升环境保护水平的关键。《规划》系统阐述了创新相关经济政策,完善市场机制的各项要求,深化脱硫脱销电价、企业优惠水价、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和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等价格改革。推进环境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税费改革。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
环境科技和产业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众多环境问题的解决更加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技术研发角度,要提升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大力研发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尤其是削减总量的技术,发展相关装配制造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角度,要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从科技保障角度,要开展和加强制定和修订关于“总量、质量、风险”相关标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体系基本法,是环境单行法(单行法是和一般法相对应的称谓。一般法规定的是比较综合的法律问题,而单行法是对一般法中规定的某个特别法律事项进行的特别规定。)制定的依据。它规定了环境的范围: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法,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护法等;文化环境保护法,如风景名胜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另外政治还有各种环境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主要标准包括:
水质量标准:按水体类型分为地面水、海水和地下水质量标准,按水资
源用途分为生活饮用水、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娱乐用水和各种工业用水质量标准;
大气质量标准:是对大气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
定,还有一种大气质量标准是规定工厂企业生产车间或劳动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或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浓度;
土壤质量标准: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含量所作的规定;
生物质量标准:对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的最高容许含量所作的规定;
声质量标准:标准规定了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广东省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具体内容包括:
规定了环境保护的范围: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和其他公害,适用本条例。
规定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准则
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监督管理
污染物集中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责任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水资源:《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
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重点任务:
削减总量:即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削减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改善质量: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
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防范风险: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
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均衡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加
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主要指标:7项主要指标,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个主要污染物(比十一五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2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1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如何利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和技术支持?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和技术支持是降低环境保护成本、提升环境保护水平的关键。《规划》系统阐述了创新相关经济政策,完善市场机制的各项要求,深化脱硫脱销电价、企业优惠水价、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和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等价格改革。推进环境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税费改革。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
环境科技和产业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众多环境问题的解决更加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技术研发角度,要提升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大力研发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尤其是削减总量的技术,发展相关装配制造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角度,要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从科技保障角度,要开展和加强制定和修订关于“总量、质量、风险”相关标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