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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离退休干部安置 房竟成民政局“福利房”(节选政策内容)http://news.dichan.sina.com.cn新浪地产作者:李家宁2012/7/16 12:05:18
在延安市财政局记者见到了陕西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的通知》(财社【2009】30号)文件。文件标明,由省财政厅拨付延安市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经费300万元。通知要求:一,依据军队离退休领导移交安顿方案,统筹规划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二,经费的管理运用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和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5】177号)规则执行。该规则第一条标明: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领导移交政府安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规则,服务管理机构用房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办公室、老领导活动室、医务室、车库等。规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财富,不得恣意改动和扩展运用范围。政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增强财富运用管理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则第七条: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属于国有资产,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要立足于为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不得用于管理人员住房和其他与服务管理工作无关事项。
根据国发【1981】39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国办发【1991】9号文件《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关于审报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安置建房计划的通知》、中办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几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改进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山同志是符合安置政策相关条件的。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四十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今后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准以职权影响、福利补贴等暗箱操作形式为职工建房、购房、分房。建设部也曾经发文,自2006年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陕西省纪委同志告诉记者,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建住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新五条规定”》等有关规定,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福利性质、政策性住房的,将一律予以严肃查处。
众所周知,军休干部安置房是军队和地方政府为保障好老干部和遗属住房权益的关怀温暖之举,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总书记对做好军队老干部住房保障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以对革命老干部的深厚感情、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要本着有利于搞好老干部住房保障的原则,齐抓共管,积极解决;通过周到细致的工作,把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老同志心坎上,使他们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使老同志幸福健康安度晚年,这也是事关军队、国家安全稳定的大事。
相关链接:
2010年备受群众关注、新闻媒体追踪报道曝光的“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被指借安置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之名谋‘福利’”之事,经中央、省、市三级纪委监察部处理,最终在纪委、监察局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该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分配的住房由军休所收回,全部用于安置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所涉及的责任人全部予以免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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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安市财政局记者见到了陕西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的通知》(财社【2009】30号)文件。文件标明,由省财政厅拨付延安市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经费300万元。通知要求:一,依据军队离退休领导移交安顿方案,统筹规划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二,经费的管理运用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和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5】177号)规则执行。该规则第一条标明: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领导移交政府安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规则,服务管理机构用房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办公室、老领导活动室、医务室、车库等。规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财富,不得恣意改动和扩展运用范围。政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增强财富运用管理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则第七条: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属于国有资产,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要立足于为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不得用于管理人员住房和其他与服务管理工作无关事项。
根据国发【1981】39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国办发【1991】9号文件《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关于审报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安置建房计划的通知》、中办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几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改进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山同志是符合安置政策相关条件的。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四十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今后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准以职权影响、福利补贴等暗箱操作形式为职工建房、购房、分房。建设部也曾经发文,自2006年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陕西省纪委同志告诉记者,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建住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新五条规定”》等有关规定,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福利性质、政策性住房的,将一律予以严肃查处。
众所周知,军休干部安置房是军队和地方政府为保障好老干部和遗属住房权益的关怀温暖之举,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总书记对做好军队老干部住房保障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以对革命老干部的深厚感情、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要本着有利于搞好老干部住房保障的原则,齐抓共管,积极解决;通过周到细致的工作,把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老同志心坎上,使他们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使老同志幸福健康安度晚年,这也是事关军队、国家安全稳定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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