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稿)

二0一四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 - 1 -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2 -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 - 3 -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 - 4 -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 - 4 -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 - 5 -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 - 6 -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 - 7 - 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制度 ................................................................. - 10 -

前 言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实际工作,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恒宝源煤业建设成为绿色环保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特编写“**煤业有限公司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望全矿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并按其要求严格执行。

O一四年十月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集团公司等上级机构及单位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等排放标准。

二、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三、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四、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科室(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六、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七、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八、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九、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保护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十、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二、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三、矿井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四、锅炉房废气经双碱脱硫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五、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六、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矿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七、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八、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

提高保护效果。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特要求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一、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日常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锅炉房烟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三、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环保办管理人员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保处汇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恒宝源矿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我矿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一、锅炉房脱硫除尘器:锅炉烟气达标验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小于200mg/Nm3,SO2小于900 mg/ mg/Nm3。

二、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三、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中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SS(悬浮物)≤20 mg/l、COD≤60 mg/L、 BOD5≤20 mg/L、PH在6—9之间。

四、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100mg/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0.05 mg/L。

五、压风机房、锅炉房鼓引风机、筛分楼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标准,昼间≤60Leq[ DB(A)]、夜间≤50Leq[ DB(A)]。

六、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理规定。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总工办要加强对全矿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每月有一次由总工办环保组组织有关领导、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不成者对单位行政主管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对在以下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1、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未发生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进行重大改造、革新,效果显著的;

3、积极研究推广新型环保设施,为防治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

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本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罚款100—500元,性质严重给矿上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

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

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者。

4、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5、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或以过激行为报复环保检查人员者。

6、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委者。

7、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一、 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二、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三、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矿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五、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六、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煤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1、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煤矿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

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 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 负责对煤矿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 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 协助各科室进行安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 协助组织编写煤矿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煤矿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 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搞好污染防治,及时了解和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污染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 环境污染事故的范围

由于生产过程中排放、运输、储存违反规程、环境治理设施停运、生产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引起直接和间接的致使人、畜、家禽中毒或死亡和农、林、牧、副、渔业遭到损害,均属于环境污染事故。

三、 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程度的划分

1、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含万元)的。

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

(2)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 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4、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四、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污染事故后,应确认危害大小和事故责任者,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及生产调度管理部门报告;

2、 发生事故的分管领导,在得到污染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事故,减少损失,同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污染监测,查清污染损害情况;

4、 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公司有关领导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要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五、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特大、重大污染事故

(1)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公司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调查原因及经过,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组成的污染事故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污染物质、污染情况、造成的损失、人员受害情况,并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在发生事故后一个月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填报污染事故报告单;

2、 较大污染事故

(1)事故发生后,要由直接事故单位采取控制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和可能受害的单位;

(2)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牵头,和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参加调查处理,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调查处理材料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有关法律单位;

3、一般污染事故

(1)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单位领导牵头,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参加调查处理,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在半个月内填写污染事故报告单,报送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4、对隐瞒事故不报或无故拖延者要加重处罚;

5、事故发生后要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处理原则;

6、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统计上报,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制度

一、环保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环保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公司及相关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环保台账及报表保管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稿)

二0一四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 - 1 -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2 -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 - 3 -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 - 4 -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 - 4 -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 - 5 -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 - 6 -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 - 7 - 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制度 ................................................................. - 10 -

前 言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实际工作,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恒宝源煤业建设成为绿色环保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特编写“**煤业有限公司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望全矿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并按其要求严格执行。

O一四年十月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集团公司等上级机构及单位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等排放标准。

二、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三、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四、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科室(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六、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七、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八、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九、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保护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十、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二、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三、矿井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四、锅炉房废气经双碱脱硫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五、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六、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矿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七、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八、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

提高保护效果。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特要求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一、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日常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锅炉房烟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三、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环保办管理人员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保处汇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恒宝源矿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我矿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一、锅炉房脱硫除尘器:锅炉烟气达标验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小于200mg/Nm3,SO2小于900 mg/ mg/Nm3。

二、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三、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中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SS(悬浮物)≤20 mg/l、COD≤60 mg/L、 BOD5≤20 mg/L、PH在6—9之间。

四、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100mg/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0.05 mg/L。

五、压风机房、锅炉房鼓引风机、筛分楼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标准,昼间≤60Leq[ DB(A)]、夜间≤50Leq[ DB(A)]。

六、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理规定。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总工办要加强对全矿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每月有一次由总工办环保组组织有关领导、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不成者对单位行政主管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对在以下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1、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未发生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进行重大改造、革新,效果显著的;

3、积极研究推广新型环保设施,为防治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

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本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罚款100—500元,性质严重给矿上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

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

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者。

4、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5、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或以过激行为报复环保检查人员者。

6、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委者。

7、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一、 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二、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三、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矿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五、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六、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煤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1、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煤矿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

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 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 负责对煤矿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 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 协助各科室进行安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 协助组织编写煤矿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煤矿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 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搞好污染防治,及时了解和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污染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 环境污染事故的范围

由于生产过程中排放、运输、储存违反规程、环境治理设施停运、生产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引起直接和间接的致使人、畜、家禽中毒或死亡和农、林、牧、副、渔业遭到损害,均属于环境污染事故。

三、 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程度的划分

1、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含万元)的。

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

(2)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 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4、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四、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程序

1、发生污染事故后,应确认危害大小和事故责任者,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及生产调度管理部门报告;

2、 发生事故的分管领导,在得到污染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事故,减少损失,同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污染监测,查清污染损害情况;

4、 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公司有关领导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要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五、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特大、重大污染事故

(1)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公司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调查原因及经过,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组成的污染事故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污染物质、污染情况、造成的损失、人员受害情况,并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在发生事故后一个月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填报污染事故报告单;

2、 较大污染事故

(1)事故发生后,要由直接事故单位采取控制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和可能受害的单位;

(2)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牵头,和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参加调查处理,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调查处理材料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有关法律单位;

3、一般污染事故

(1)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单位领导牵头,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参加调查处理,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在半个月内填写污染事故报告单,报送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4、对隐瞒事故不报或无故拖延者要加重处罚;

5、事故发生后要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处理原则;

6、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统计上报,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制度

一、环保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环保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公司及相关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环保台账及报表保管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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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矿安全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 2014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2014年煤炭发展与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 ...

  • 安徽省瓦斯治理规定
  •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及公司机关生产部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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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2010年度重大选题 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2010-9出版 编委会主任:赵铁锤 主 编:袁亮 书 号:ISBN:978-7-5020-3521 开 本:16开精装 上中下3册 定 :780 现:620元 内容简介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是在国家安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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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安全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事故频发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主要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学院:资环学院 专业:安全工程 班级:09-1 学号: 指导教师:陈海燕 [摘要]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其经济学原因主要有:安全硬件设施不强:安全管理失控:"官煤勾结":等.本文主要讨论 ...

  • 煤矿通风作用和煤矿通风安全管理的思考
  • 煤矿通风作用和煤矿通风安全管理的思考 [摘 要]任何的企业管理的重要目标就是安全生产,我国的煤矿业发展现在面临着重大的挑战.改变我国的煤矿安全落后局面的根本的措施就是实现通风安全管理的完善.面对我国在煤矿安全的工作的重视,结合通风中的经验,从煤矿通风的作用和认识,提高人们的重视.在工作中总结经验,逐 ...

  •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二○一六年一月 双道沟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风险,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达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以预防各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