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定州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中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科所冀教所函[2015] 14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面落实,推动该课程的实验与研究,提高广大教师实施该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征集评比。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的内容和要求
1、此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进行,以教师在2015年第一学期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实录(文本)为主要内容,提交完整的主题(专题、项目)设计方案和过程实施资料,并针对完整案例进行反思,阐述课程指导的理念、方法、策略及实施过程的收获与感悟。
2、为了提升课程质量,鼓励学生积极有效地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本次评比增加学生活动过程和成果申报。每一位参评老师,可同时推荐同一主题活动的学生2-3组,作为教师申报资料的附件,参与评比。
3、本次活动进行三级评审。各乡镇办及市直学校在充分动员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二级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凡报送省级参评的教师须再写填写《学科评比承诺书》。
二、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
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及相应的学生成果于2015年6月15号前报送教研室。(为便于发送和评审,请参评者只提供文字资料,不要附图;如果学生成果丰富且有实物作品,可酌情报送。
2.具体事项
(1)上交数量为各乡镇办小学、初中各1篇,市直学校1篇;
(2)与教师教学指导案例及反思相关联的学生成果要完整、真实、可信。
3、联系方式和电话: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苏双根 电话:0312-55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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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州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中小学,市直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科所冀教所函[2015] 14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面落实,推动该课程的实验与研究,提高广大教师实施该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征集评比。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的内容和要求
1、此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进行,以教师在2015年第一学期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实录(文本)为主要内容,提交完整的主题(专题、项目)设计方案和过程实施资料,并针对完整案例进行反思,阐述课程指导的理念、方法、策略及实施过程的收获与感悟。
2、为了提升课程质量,鼓励学生积极有效地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本次评比增加学生活动过程和成果申报。每一位参评老师,可同时推荐同一主题活动的学生2-3组,作为教师申报资料的附件,参与评比。
3、本次活动进行三级评审。各乡镇办及市直学校在充分动员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二级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凡报送省级参评的教师须再写填写《学科评比承诺书》。
二、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
教师教学指导案例与反思及相应的学生成果于2015年6月15号前报送教研室。(为便于发送和评审,请参评者只提供文字资料,不要附图;如果学生成果丰富且有实物作品,可酌情报送。
2.具体事项
(1)上交数量为各乡镇办小学、初中各1篇,市直学校1篇;
(2)与教师教学指导案例及反思相关联的学生成果要完整、真实、可信。
3、联系方式和电话: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苏双根 电话:0312-55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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