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认星争优 做美德少年”星级评定细则
1.文明有礼之星:
(1)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当,不打架,不骂人,不给同学起外号,能自觉团结同学;
(2)模范遵守《中小学守则》,仪表得体;
(3)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2.自强自立之星:
(1)身处优越家境,仍能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
(2)身处逆境、困境, 但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
(3)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自强自立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1)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
(2)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
(3)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4)自愿报名参加“诚信考场”的考试,无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
4.尽责奉献之星:
(1) 关心班级事务,愿意并主动地为同学服务;
(2) 在班级或学校担任职务,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日常事务;
(3)参加学校少先队、学生会、社团、文明礼仪劝导队、小记者、国旗班、鼓号队、广播站等,并积极工作,得到老师的认可。
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可评为“尽责奉献之星”。
5.尊老爱亲之星:
(1)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知道父母的生日,并能用行动表达对父母的生日等节日的祝福。
(2)与长辈相处,尊重长辈的意见,发表自己的意见时注意场合,彬彬有礼。
(3)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尊老爱亲之星”。
6.助人为乐之星:
(1)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平时能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乐于助人,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
(4)遵守公共秩序,不做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乘坐公交车主动为长辈、低年级同学、孕妇及弱势群体让座。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助人为乐之星”。
7.安全之星:
(1)遵守路队纪律,不喧哗、不吵闹,不在路上逗留戏耍;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3)上下楼道守秩序,不推不挤不打闹,不在走廊过道追逐打闹;
(4)至少能说出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各三条,具有一定的自护能力,无伤害事件发生。
8.守纪之星:
(1)自觉遵守课堂、课间、路队及公共场所的纪律与秩序;
(2)遵守班级、学校的规章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9.环保之星:
(1)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清理卫生的任务,担任值日生工作自觉、认真完成;
(2)能主动地将垃圾投入垃圾箱里,不随地丢垃圾。
(3)爱护校园环境,经常主动维护教室等公共场所的整洁。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环保之星”。
10.进步之星:
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或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与上学期相比有进步,并经同学、老师、家长认可。
附件1:
“认星争优 做美德少年”星级评定细则
1.文明有礼之星:
(1)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当,不打架,不骂人,不给同学起外号,能自觉团结同学;
(2)模范遵守《中小学守则》,仪表得体;
(3)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2.自强自立之星:
(1)身处优越家境,仍能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
(2)身处逆境、困境, 但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
(3)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自强自立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1)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
(2)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
(3)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4)自愿报名参加“诚信考场”的考试,无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
4.尽责奉献之星:
(1) 关心班级事务,愿意并主动地为同学服务;
(2) 在班级或学校担任职务,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日常事务;
(3)参加学校少先队、学生会、社团、文明礼仪劝导队、小记者、国旗班、鼓号队、广播站等,并积极工作,得到老师的认可。
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可评为“尽责奉献之星”。
5.尊老爱亲之星:
(1)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知道父母的生日,并能用行动表达对父母的生日等节日的祝福。
(2)与长辈相处,尊重长辈的意见,发表自己的意见时注意场合,彬彬有礼。
(3)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尊老爱亲之星”。
6.助人为乐之星:
(1)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平时能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乐于助人,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
(4)遵守公共秩序,不做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乘坐公交车主动为长辈、低年级同学、孕妇及弱势群体让座。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助人为乐之星”。
7.安全之星:
(1)遵守路队纪律,不喧哗、不吵闹,不在路上逗留戏耍;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3)上下楼道守秩序,不推不挤不打闹,不在走廊过道追逐打闹;
(4)至少能说出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各三条,具有一定的自护能力,无伤害事件发生。
8.守纪之星:
(1)自觉遵守课堂、课间、路队及公共场所的纪律与秩序;
(2)遵守班级、学校的规章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9.环保之星:
(1)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清理卫生的任务,担任值日生工作自觉、认真完成;
(2)能主动地将垃圾投入垃圾箱里,不随地丢垃圾。
(3)爱护校园环境,经常主动维护教室等公共场所的整洁。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评为“环保之星”。
10.进步之星:
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或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与上学期相比有进步,并经同学、老师、家长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