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如何借鉴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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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交流编符彦 264 0振 辑- 0  

物业税是国际上通行的房地产税制 , 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税费改革的方向。   从各国征收实践看 , 物业税的征收并无统一的形式 , 征收对象也很不一样 。  

鞠业税程牧 

口白小弟 

商住两用房用地征收的物业税率在 1 5 一. 之间; .% 3% 4 3 物业税的应税  额采用“ 平均三年地价” 方法计算。 即最近三年的平均土地评估价格  加上评估当年的升值, 再乘以税率计算该年度的物业税。   番港和澳门: 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主要是对业主来自物业的收 

物业税叉称财产税( oey   或房 地产税(e st Tx, P pr  r tT R aEme a) l    

主要是针对土地、 房屋等不动产, 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 个人或法  人) 对其所有或使用的土地、 房屋等不动产按期缴付一定税款, 其税  款额度随房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物业税和物业费具有本质的区  别。 物业费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 公共设施的维护、 清洁卫  生和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而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它反映  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一种服务与补偿关系, 不具备强制性。   物业税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税费改革的方向, 必将对我国房地产行业  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入( 如租金) 征物业税, 税率都为 1% 6 。其中, 香港规定如果业主当年 

没有从物业获得租金收入, 则不需缴纳物业税; 澳门规定如果当年  没有获得租金, 则按 1 的物业税率课税。两地区都有税收抵免或  0 % 豁免项, 内容不尽相同。   新加坡: 新加坡规定住宅物业税率为4 租物业的物业税率  %出

为 1%。 2  

●、 世界备圈、 各地区征收物业税的概况 

美国、 本、 日 加拿大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将物业税定位为地方税。   作为各地方 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柱性来源。  

美国: 美国把房地产归为一般财产 。 征收一般财产税 。 以房地产 

法国: 法国的物业税率由各地方政府定。 估价基础为一定时期  的平均租金价格。 税率由各地自行制定。  

意大剩 : 意大利只对房地产增值部分征物业税。  

荷兰: 荷兰的物业税率由各地方政府定 , 是地方政府为数不多  的几个税种中 最主要的税种. 房地产价值由地方政府参照房屋的市  场价值评估确定。从世界各国征收物业税的实际经验看, 物业税具  有以下几个特点: ) ( 它属于地方税, 1 是由当地的地方政府予以课税;   () 2主要发达国家的物业税率在 卜2 之间;3它是对

土地及其上  % () 面附属的不动产征收的从价税;4一般由 () 业主申报并缴纳。   德国: 德国在 19 ̄97 9519 年之间征收过物业税。但宪法法庭认 

为, 针对物业及不动产评估出的税基太薄 , 以致课税额太低 , 所以该 

的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 以房地产的核定价格为计税依据 ; 各州税  率不一致, 实际税率在 1  ̄% . 3 之间; 2 某些州免征或轻征自有自用房 

屋的财产税, 但在地方政府收入中, 仍然占 有重要的地位。 几乎所有 

的州都免征宗教和慈善机构的房地产税。  

日 在日 物业税是作为地方税由市政当局征收。 本: 本。 应税对象 

是土地、 房屋及应折旧资产。汽车及其他轻便交通工具因单列入其 

他税种, 免于征收物业税。物业税的税基主要是土地、 房屋、 应折旧  

资产及其他在应税土地清册上注明的资产的价值。 土地清册上的资  产价值每隔三年须依据新的市场价值调查结果调整一次。 税率根据  房地产的地理位置确定, 税率在 1% 2 % . 一. 之间, 4 1 被评估的土地价值  低于1 万日 5 元和价值低于 8 万日元的建筑物免征物业税。  

税种在 19 年被废除。 97 但是这样一来, 对各类资产平等对待的原则 

就被破坏了。 当时德国政府废除物业税的做法也常为后人所诟病.   事实上, 更合理的做法是对财产和不动产进行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评  估, 以得到一个相对真实和公平的税基。德国社会财富分配在上个  世纪 9 年代尤为不均, o 因此, 在德国. 社会公正是重新开征物业税  的重要理由。此外. 以比重计。 世纪 9 年代德国征收物业税收入  2 o 0

抽|大: . 加拿大的市政当局具有确定税率及应税额的权限. [ 即  使在同一个省辖区内, 不同地段、 不同性质物业的韧业税率也有比  较大的差异。 其中。 住宅用地征收的物业税率在 1% 13 2间; . 一 .0 : 对  1 7 ̄

也只占到全部税收的 2 % 远低于其他国家的这一比重。 ., 8 因此, 重新 

征收物业税也不会使德国物业投资环境相对其他国家处于劣势,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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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重新征收物业税的可能是存在的。   英国 : 英国没有物业税这一税种 , 但其家庭税与美国 、 日本等国 

三 、 国征收物业税 的利弊分析  我

( 征收物业税带来的好处  一)

的物业税相类似。 该税种也是由居住地的地方政府征收,由城市、  

郡、 片区三级分享 , 根据住所的价值计税 , 最低税率一般在 1% . 左  1

1 . 有利于形成统一和规范的房地产税收

制度, 深化我国的财政  制度改革。我国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种多。 其他房地产榴关费用   多达上百种, 税率高, 税费负担过重。 而物业税制是国际上房地产行 

业通行的税制 ,它的实施有利于形成统一和规范的房地产税收制  

右。 该项税种不仅对物业所有者征收, 对租用该物业的人同样要征 

收。 该税实行累退税制 , 对较贵的物业征收的税额虽然增加 , 但税率  却是降低的。   还有一些国家 . 像墨西哥、 俄罗斯 、 西班牙 、 葡萄牙 、 罗马尼亚 、  

度. 清理税费不分、 税费繁多的现象; 还有利于深化我国的财政制度  

改革。 建立地方政府财政的主体税种 。  

巴西、 韩国、 泰国、 马来西亚、 阿根廷、 智利、 、 南非 利比里亚、 、 印度 坦 

桑尼亚等国均对不动产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2 . 有利于解决土地闲置与炒地并存的现状, 抑制房地产行业的 

投机活动。 第一 , 有利于解决土地闲置严重的问题。 土地在保有阶段  税少, 税负轻, 就相当于给土地保有者的无息贷款 , 实际上鼓励了土 

从前面各国的情况可以看到 , 狭义的物业税一般而言具有如下 

特征 :   ()它是对土地及其上之不动产等物业征收的从价税; 1  

地的投机; 土地交易和流通市场税负过高, 不仅抑制了土地的正常 

交易, 还直接阻碍了划拨存量土地进入 市场的进程, 土地闲鼹与浪  

() 2 该税一般由 业主申报并缴纳 :  

费现象日 趋严重。 第二, 有利于抑制炒地和炒楼现象。第三, 有利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 3 属于地方税, 由地方政府予以课税。但是在对物业税的具 

体设置上 , 各国并不相同。 有些国家不设置一般财产税。 单独设置物 

3 . 有利于政府享受土地增值的好处。土地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 

移和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增值 . 政府采取批租的形式一次性收取土地 

出让金 。 但却无法参与土地增值价值的再分配 , 而物业税的征收能  使政府享受土地增值的好处 

业税; 另有些国家不单独设置物业税, 对物业按照一般财产税征收;  

还有些国家在征收一般财产税的同时. 又另行设置物业税。除对不 

动产征收物业税外, 各国对居民( 公司或个人) 持有的商业用途的动  产如证券也征收广义上的物业税( 财产税) 。  

总的来说 。 除个别国家外 。 西方各国财产税收入占国民收入的  

4 . 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 实行物业税后, 把开发商缴纳的部分税 

费分期由业主承担。 减少了纳税环节 。 缩短了开发时间, 减轻了开发 

比重一般在 5 左右, %

占一国全部税收的比重一般在 1 以上。 0 % 其作  为主体税种在国家实施收入调节过程中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商的筹资压力和相关的利息负担,有些甚至就不需要银行贷款, 这 

就大大地减少了金融系统的风险。  

5 . 有利于控制房价。  

二 、 国物业税的现状  我

目 前我国土地使用采取批租制。 期限为 4 年-0 O 7 年。在我国现  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下 , 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 , 房价中已经包含了 

6有利于调整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结构。 .  

( 征收物业税存在的弊端  二) 1 . 可能导致房地产商的过度开发。征收物业税使得土地的取得 

土地批租期限内的几乎全部的房地产税费。 我国房地产行业采用税  费并征的制度, 其中除了 3% 3 的企业所得税和 2% 0 的个人所得税以 

外, 房地产税收主要还有以下九种 :1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征的。 ()   税率为 1 %; . 或者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率为 1%;2城镇土  2 税 2 ()

成本降低, 并将一部分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 开发商的筹资成本大 

大下降 。 房地产开发的进入门槛也 随之 降低 ; 同时房价的下降在一  定程度上会刺激人们的购房需求。 这些都可能导致房地产商进行疯 

狂的圈地运动和过度开发。   2增加物业保有阶段的纳税, . 加大工薪阶层的养楼成本。 工薪阶 

地使用税。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0 —0 平方米征  . 1元/ 5

收 ;) (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  3

层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供房, 每个月的工资耍除了偿还银行贷 

款、 支付利息. 还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税。 而且物业税会随着房 

着物产权所获得增值额的 3% 6% 0 一 0 征收; ) ( 契税。转移土地、 4 房屋 

权属的个人和单位按价值 的 2 或 4 征收 ; )印花税 。税率为  % % ( 5

屋价值的提高而增加的; 业主不拥有土地所有权, 却随土地升值而  

增加缴纳物业税。  

0 3 或O 5 ; ) .% . % ( 耕地占用税。 0 0 6 对占 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 11 元/ —O 平米征收:7土地出让金。 () 土地批 

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 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 ;8市政配  ()

四 、 国征收物 业税 的设计框架  我

1 . 征税的主体。美国、 本、 日 加拿大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将物业税 

定为各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柱性来源 。 借鉴国外经验 , 我国物业  税定性为一种地方税 。 征收的税率 、 计算方法 、

课税对象都由各级地 

套费用。 一般按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征收; ) ( 营业税。房地产开  9 发、 转让、 出租均按 5 征收。另外, % 其他房地产相关费用多达上百 

种。由此可见 , 与国外房地产税相比. 我国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种 

多, 税率高, 重复征收, 税费负担重, 这些都大大地增加了建房成本,  

提高了房价 

方政府规定. 这与房地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I 生 相适应。  

2 . 税种的设计 。 物业税设计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 、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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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 土地增值税等收费合并, 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  取的物业税。 但以物业税取代土地出让金还值得进一步商榷。 物业  税是以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财产税。 而土地出让金可理解为一 

定年限 ( 一O 4 7 年) O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是该年限 内地租 的资本  化— 舟 未来一段时间的地租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现的现值 。 两者 

五、 实施物业税 改革应注重 以下几点 :  

第一, 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 将征收和管理的权限下放. 生,   确立地方政府征收、 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原则。 我国目 前是由全国人  大授权国务院, 统-N定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及其它各税的税收条  例, 地方政府根据条例精神贯彻执行, 在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 、 减免 

税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税政管理权 。  

有着本质的 区别 . 因此不是房屋所有者向政府交纳了物业税就可以 

免费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而且, 土地作为稀缺资源, 在未来可能有很 

大的升值空 间。另外, 土地市场是继续采用拍卖制还是制定新的土 

些统-N定的税率, 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省市来讲偏 

低, 起不到宏观调控的作用 , 也达不到节约土地的 目 的。 而对于经济 

地出让方式也需要寻求新的解决思路。  

3 . 税率的设计。征收物业税的总体原则是科学测算现行 的房地 

欠发达的内陆省份显得偏高, 纳税人反映强烈。 这就造成一种现象,   方面, 地方没有权限调整房地产税政策, 调动不了地方政府的积 

极性 ; 另一方面 ,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 中央 包袱太重 , 新政策迟迟不 

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 使得物业税的总体规模  与之基本相当。 大多数国家物业税是一种从价税率, 税率设在 1 - %  2 之间; % 是一种累进税制,狈0 厉 是高档物业税率高, 低档物  率低。 l 税  

4 . 征税的对象。目 前我国居民的住房是以商品房 、 经济适用房 、  

能出台, 使得房产税、 土地

使用税政策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  

所以 , 在制定新的房地产税税收政策时, 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 , 不妨  借鉴西方财政联邦制国家的一些 经验 , 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 

限。  

廉租房等多种形式存在的局面。 物业税的改革还面临不同房产如何 

设计不同的适用税率问题。 美国物业税征收的范围: 为鼓励一般百姓 

第二 , 确立业主申报与政府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 节省评估成本 ,  

购房, 政府规定百姓在购第一套自住房时可以免除物业税; 当购第 

二套住房时 , 就要对其征收物业税; 再购第三 、 第四套住房时物业税 

培养纳税人诚信守法的意识。  

从德国的情况看 , 他们的税务 专家们认为 , 统计和管理居民财 

就会有一个较大比例的增长。因此, 征收物业税要在借鉴发达经济  国家实施物业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和经济能力的住房需求者 , 区别 自住住房 、 投资 

产大概要消耗掉 1 物业税收入, / 3 如果能在减少损耗方面形成一套  好的办法和机制, 对于社会福利, 无疑将是极大的改进。 值得强调的  是, 按照评估值计税侧重于对财富占有者的调控, 实现占有财富多 

的多缴纳, 占有财富少的少缴纳 , 这比按照租金收入计税更符合 中  

住房和投机住房 , 合理地制定物业税政策。 第一 , 将征税的主体对  象集 中于投机住房和拥有多套住房及居住在高档住宅区的富余阶 

国国 情的需要。前面提及, 实行物业税的一个原因是顾及社会公平 

而对富裕阶层的财产予以调控, 这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保持社会稳  定, 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暴富阶层的“ 原罪”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   第三, 简化税种 , 内外并轨, 归费入税, 增加缴纳上的公平度和  透明度。现行涉及房地产开发和保有各环节的税种和相关收费. 经 

层人士, 征收较高的物业税, 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第二, 针对采取  按揭贷款方式、 供楼压力大的自住住房和工资收入较低的工薪阶  层。 将征收较少的物业税, 甚至有可能在一段时期免征物业税。   5 . 征税的依据。 物业税是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为征税依据的, 其 

税款额度随房地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而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就要涉 

合并调整, 构建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后, 便于征缴和管理。 在简化税种 

后可以适当提高征收额度 , 根据国际经验, 使其占全部税收的 1% 0 

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 由此可以将物业税 ( 财产税 ) 作为主体税种之一  进行管理 , 充分发挥其收入调节

作用 。 此外 , 还必须十分关注物业税  对房地产行业的冲击 、 对业主直接 征税 的难度 、 以及对不同类型的  商品房和自有住宅确定合理减免的细则等。  

及评估机构 、 评估周期和评估方法三个方面。1 (评估机构。 ) 我国现有  三个主管部门的评估机构:一是建设部为主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 

是国土资源部所属的以土地评估为主的评估机构; 三是国资局所属 

的资产评估机构。 开征物业税客观上要求清理整顿现行的三家评估 

机构 。 合并建立一个具有独立 『 不以盈利为 目的。 、 、 生、 公正 公平 诚信 

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2评估方法。 ( )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主要有三 

种: 一是市场比较法。 通过比较最近在市场被出售的类似财产 的价 

格来估价 : 二是收入法 , 通过预期房产 出租的预期收入来估计房产 

第四。 在税率设置上建议采取累退制。 在保证总量调控的前提 

下。 还要维护公民创造及保有财富的积极性 。 这有助于整个社会的 

安定团结 。从德国恢复征 收物业税的经验看 , 富裕阶层对恢复该项 

的价值。 主要适用于公寓、 商店、 写字楼、 停车场等房产的估价; 三是 

重置成本法。 由于评估市场价值最直接的途径就是比较实际交易价  格, 因而市场比较法从理论上讲优于其它两种方法 , 但客观上要求  房地产交易市场发育的程度较高。 (评估周期 。 3 ) 原则上是每隔 2 3 - 

税 收有较大的抵触。在 中国。 如果新兴阶层对拥有物业普遍缺乏 良  

好的预期 , 对于整个社会的投资需求也是不利的。  

第五 。 加快对财产立法的进程 。 陕从法律层面上给予物业在  尽

内的 产以 靠的保 一  私 更牢 障。

年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然后根据评估值和税率计算出应交纳的  物业税。 另外。 如果在评估周期中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 则应该实施  应税财产值指数化重新进行物业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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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交流编符彦 264 0振 辑- 0  

物业税是国际上通行的房地产税制 , 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税费改革的方向。   从各国征收实践看 , 物业税的征收并无统一的形式 , 征收对象也很不一样 。  

鞠业税程牧 

口白小弟 

商住两用房用地征收的物业税率在 1 5 一. 之间; .% 3% 4 3 物业税的应税  额采用“ 平均三年地价” 方法计算。 即最近三年的平均土地评估价格  加上评估当年的升值, 再乘以税率计算该年度的物业税。   番港和澳门: 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主要是对业主来自物业的收 

物业税叉称财产税( oey   或房 地产税(e st Tx, P pr  r tT R aEme a) l    

主要是针对土地、 房屋等不动产, 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 个人或法  人) 对其所有或使用的土地、 房屋等不动产按期缴付一定税款, 其税  款额度随房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物业税和物业费具有本质的区  别。 物业费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 公共设施的维护、 清洁卫  生和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而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它反映  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一种服务与补偿关系, 不具备强制性。   物业税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税费改革的方向, 必将对我国房地产行业  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入( 如租金) 征物业税, 税率都为 1% 6 。其中, 香港规定如果业主当年 

没有从物业获得租金收入, 则不需缴纳物业税; 澳门规定如果当年  没有获得租金, 则按 1 的物业税率课税。两地区都有税收抵免或  0 % 豁免项, 内容不尽相同。   新加坡: 新加坡规定住宅物业税率为4 租物业的物业税率  %出

为 1%。 2  

●、 世界备圈、 各地区征收物业税的概况 

美国、 本、 日 加拿大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将物业税定位为地方税。   作为各地方 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柱性来源。  

美国: 美国把房地产归为一般财产 。 征收一般财产税 。 以房地产 

法国: 法国的物业税率由各地方政府定。 估价基础为一定时期  的平均租金价格。 税率由各地自行制定。  

意大剩 : 意大利只对房地产增值部分征物业税。  

荷兰: 荷兰的物业税率由各地方政府定 , 是地方政府为数不多  的几个税种中 最主要的税种. 房地产价值由地方政府参照房屋的市  场价值评估确定。从世界各国征收物业税的实际经验看, 物业税具  有以下几个特点: ) ( 它属于地方税, 1 是由当地的地方政府予以课税;   () 2主要发达国家的物业税率在 卜2 之间;3它是对

土地及其上  % () 面附属的不动产征收的从价税;4一般由 () 业主申报并缴纳。   德国: 德国在 19 ̄97 9519 年之间征收过物业税。但宪法法庭认 

为, 针对物业及不动产评估出的税基太薄 , 以致课税额太低 , 所以该 

的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 以房地产的核定价格为计税依据 ; 各州税  率不一致, 实际税率在 1  ̄% . 3 之间; 2 某些州免征或轻征自有自用房 

屋的财产税, 但在地方政府收入中, 仍然占 有重要的地位。 几乎所有 

的州都免征宗教和慈善机构的房地产税。  

日 在日 物业税是作为地方税由市政当局征收。 本: 本。 应税对象 

是土地、 房屋及应折旧资产。汽车及其他轻便交通工具因单列入其 

他税种, 免于征收物业税。物业税的税基主要是土地、 房屋、 应折旧  

资产及其他在应税土地清册上注明的资产的价值。 土地清册上的资  产价值每隔三年须依据新的市场价值调查结果调整一次。 税率根据  房地产的地理位置确定, 税率在 1% 2 % . 一. 之间, 4 1 被评估的土地价值  低于1 万日 5 元和价值低于 8 万日元的建筑物免征物业税。  

税种在 19 年被废除。 97 但是这样一来, 对各类资产平等对待的原则 

就被破坏了。 当时德国政府废除物业税的做法也常为后人所诟病.   事实上, 更合理的做法是对财产和不动产进行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评  估, 以得到一个相对真实和公平的税基。德国社会财富分配在上个  世纪 9 年代尤为不均, o 因此, 在德国. 社会公正是重新开征物业税  的重要理由。此外. 以比重计。 世纪 9 年代德国征收物业税收入  2 o 0

抽|大: . 加拿大的市政当局具有确定税率及应税额的权限. [ 即  使在同一个省辖区内, 不同地段、 不同性质物业的韧业税率也有比  较大的差异。 其中。 住宅用地征收的物业税率在 1% 13 2间; . 一 .0 : 对  1 7 ̄

也只占到全部税收的 2 % 远低于其他国家的这一比重。 ., 8 因此, 重新 

征收物业税也不会使德国物业投资环境相对其他国家处于劣势,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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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重新征收物业税的可能是存在的。   英国 : 英国没有物业税这一税种 , 但其家庭税与美国 、 日本等国 

三 、 国征收物业税 的利弊分析  我

( 征收物业税带来的好处  一)

的物业税相类似。 该税种也是由居住地的地方政府征收,由城市、  

郡、 片区三级分享 , 根据住所的价值计税 , 最低税率一般在 1% . 左  1

1 . 有利于形成统一和规范的房地产税收

制度, 深化我国的财政  制度改革。我国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种多。 其他房地产榴关费用   多达上百种, 税率高, 税费负担过重。 而物业税制是国际上房地产行 

业通行的税制 ,它的实施有利于形成统一和规范的房地产税收制  

右。 该项税种不仅对物业所有者征收, 对租用该物业的人同样要征 

收。 该税实行累退税制 , 对较贵的物业征收的税额虽然增加 , 但税率  却是降低的。   还有一些国家 . 像墨西哥、 俄罗斯 、 西班牙 、 葡萄牙 、 罗马尼亚 、  

度. 清理税费不分、 税费繁多的现象; 还有利于深化我国的财政制度  

改革。 建立地方政府财政的主体税种 。  

巴西、 韩国、 泰国、 马来西亚、 阿根廷、 智利、 、 南非 利比里亚、 、 印度 坦 

桑尼亚等国均对不动产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2 . 有利于解决土地闲置与炒地并存的现状, 抑制房地产行业的 

投机活动。 第一 , 有利于解决土地闲置严重的问题。 土地在保有阶段  税少, 税负轻, 就相当于给土地保有者的无息贷款 , 实际上鼓励了土 

从前面各国的情况可以看到 , 狭义的物业税一般而言具有如下 

特征 :   ()它是对土地及其上之不动产等物业征收的从价税; 1  

地的投机; 土地交易和流通市场税负过高, 不仅抑制了土地的正常 

交易, 还直接阻碍了划拨存量土地进入 市场的进程, 土地闲鼹与浪  

() 2 该税一般由 业主申报并缴纳 :  

费现象日 趋严重。 第二, 有利于抑制炒地和炒楼现象。第三, 有利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 3 属于地方税, 由地方政府予以课税。但是在对物业税的具 

体设置上 , 各国并不相同。 有些国家不设置一般财产税。 单独设置物 

3 . 有利于政府享受土地增值的好处。土地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 

移和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增值 . 政府采取批租的形式一次性收取土地 

出让金 。 但却无法参与土地增值价值的再分配 , 而物业税的征收能  使政府享受土地增值的好处 

业税; 另有些国家不单独设置物业税, 对物业按照一般财产税征收;  

还有些国家在征收一般财产税的同时. 又另行设置物业税。除对不 

动产征收物业税外, 各国对居民( 公司或个人) 持有的商业用途的动  产如证券也征收广义上的物业税( 财产税) 。  

总的来说 。 除个别国家外 。 西方各国财产税收入占国民收入的  

4 . 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 实行物业税后, 把开发商缴纳的部分税 

费分期由业主承担。 减少了纳税环节 。 缩短了开发时间, 减轻了开发 

比重一般在 5 左右, %

占一国全部税收的比重一般在 1 以上。 0 % 其作  为主体税种在国家实施收入调节过程中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商的筹资压力和相关的利息负担,有些甚至就不需要银行贷款, 这 

就大大地减少了金融系统的风险。  

5 . 有利于控制房价。  

二 、 国物业税的现状  我

目 前我国土地使用采取批租制。 期限为 4 年-0 O 7 年。在我国现  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下 , 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 , 房价中已经包含了 

6有利于调整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结构。 .  

( 征收物业税存在的弊端  二) 1 . 可能导致房地产商的过度开发。征收物业税使得土地的取得 

土地批租期限内的几乎全部的房地产税费。 我国房地产行业采用税  费并征的制度, 其中除了 3% 3 的企业所得税和 2% 0 的个人所得税以 

外, 房地产税收主要还有以下九种 :1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征的。 ()   税率为 1 %; . 或者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率为 1%;2城镇土  2 税 2 ()

成本降低, 并将一部分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 开发商的筹资成本大 

大下降 。 房地产开发的进入门槛也 随之 降低 ; 同时房价的下降在一  定程度上会刺激人们的购房需求。 这些都可能导致房地产商进行疯 

狂的圈地运动和过度开发。   2增加物业保有阶段的纳税, . 加大工薪阶层的养楼成本。 工薪阶 

地使用税。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0 —0 平方米征  . 1元/ 5

收 ;) (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  3

层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供房, 每个月的工资耍除了偿还银行贷 

款、 支付利息. 还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税。 而且物业税会随着房 

着物产权所获得增值额的 3% 6% 0 一 0 征收; ) ( 契税。转移土地、 4 房屋 

权属的个人和单位按价值 的 2 或 4 征收 ; )印花税 。税率为  % % ( 5

屋价值的提高而增加的; 业主不拥有土地所有权, 却随土地升值而  

增加缴纳物业税。  

0 3 或O 5 ; ) .% . % ( 耕地占用税。 0 0 6 对占 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 11 元/ —O 平米征收:7土地出让金。 () 土地批 

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 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 ;8市政配  ()

四 、 国征收物 业税 的设计框架  我

1 . 征税的主体。美国、 本、 日 加拿大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将物业税 

定为各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柱性来源 。 借鉴国外经验 , 我国物业  税定性为一种地方税 。 征收的税率 、 计算方法 、

课税对象都由各级地 

套费用。 一般按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征收; ) ( 营业税。房地产开  9 发、 转让、 出租均按 5 征收。另外, % 其他房地产相关费用多达上百 

种。由此可见 , 与国外房地产税相比. 我国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种 

多, 税率高, 重复征收, 税费负担重, 这些都大大地增加了建房成本,  

提高了房价 

方政府规定. 这与房地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I 生 相适应。  

2 . 税种的设计 。 物业税设计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 、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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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 土地增值税等收费合并, 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  取的物业税。 但以物业税取代土地出让金还值得进一步商榷。 物业  税是以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财产税。 而土地出让金可理解为一 

定年限 ( 一O 4 7 年) O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是该年限 内地租 的资本  化— 舟 未来一段时间的地租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现的现值 。 两者 

五、 实施物业税 改革应注重 以下几点 :  

第一, 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 将征收和管理的权限下放. 生,   确立地方政府征收、 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原则。 我国目 前是由全国人  大授权国务院, 统-N定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及其它各税的税收条  例, 地方政府根据条例精神贯彻执行, 在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 、 减免 

税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税政管理权 。  

有着本质的 区别 . 因此不是房屋所有者向政府交纳了物业税就可以 

免费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而且, 土地作为稀缺资源, 在未来可能有很 

大的升值空 间。另外, 土地市场是继续采用拍卖制还是制定新的土 

些统-N定的税率, 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省市来讲偏 

低, 起不到宏观调控的作用 , 也达不到节约土地的 目 的。 而对于经济 

地出让方式也需要寻求新的解决思路。  

3 . 税率的设计。征收物业税的总体原则是科学测算现行 的房地 

欠发达的内陆省份显得偏高, 纳税人反映强烈。 这就造成一种现象,   方面, 地方没有权限调整房地产税政策, 调动不了地方政府的积 

极性 ; 另一方面 ,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 中央 包袱太重 , 新政策迟迟不 

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 使得物业税的总体规模  与之基本相当。 大多数国家物业税是一种从价税率, 税率设在 1 - %  2 之间; % 是一种累进税制,狈0 厉 是高档物业税率高, 低档物  率低。 l 税  

4 . 征税的对象。目 前我国居民的住房是以商品房 、 经济适用房 、  

能出台, 使得房产税、 土地

使用税政策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  

所以 , 在制定新的房地产税税收政策时, 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 , 不妨  借鉴西方财政联邦制国家的一些 经验 , 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 

限。  

廉租房等多种形式存在的局面。 物业税的改革还面临不同房产如何 

设计不同的适用税率问题。 美国物业税征收的范围: 为鼓励一般百姓 

第二 , 确立业主申报与政府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 节省评估成本 ,  

购房, 政府规定百姓在购第一套自住房时可以免除物业税; 当购第 

二套住房时 , 就要对其征收物业税; 再购第三 、 第四套住房时物业税 

培养纳税人诚信守法的意识。  

从德国的情况看 , 他们的税务 专家们认为 , 统计和管理居民财 

就会有一个较大比例的增长。因此, 征收物业税要在借鉴发达经济  国家实施物业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和经济能力的住房需求者 , 区别 自住住房 、 投资 

产大概要消耗掉 1 物业税收入, / 3 如果能在减少损耗方面形成一套  好的办法和机制, 对于社会福利, 无疑将是极大的改进。 值得强调的  是, 按照评估值计税侧重于对财富占有者的调控, 实现占有财富多 

的多缴纳, 占有财富少的少缴纳 , 这比按照租金收入计税更符合 中  

住房和投机住房 , 合理地制定物业税政策。 第一 , 将征税的主体对  象集 中于投机住房和拥有多套住房及居住在高档住宅区的富余阶 

国国 情的需要。前面提及, 实行物业税的一个原因是顾及社会公平 

而对富裕阶层的财产予以调控, 这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保持社会稳  定, 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暴富阶层的“ 原罪”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   第三, 简化税种 , 内外并轨, 归费入税, 增加缴纳上的公平度和  透明度。现行涉及房地产开发和保有各环节的税种和相关收费. 经 

层人士, 征收较高的物业税, 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第二, 针对采取  按揭贷款方式、 供楼压力大的自住住房和工资收入较低的工薪阶  层。 将征收较少的物业税, 甚至有可能在一段时期免征物业税。   5 . 征税的依据。 物业税是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为征税依据的, 其 

税款额度随房地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而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就要涉 

合并调整, 构建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后, 便于征缴和管理。 在简化税种 

后可以适当提高征收额度 , 根据国际经验, 使其占全部税收的 1% 0 

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 由此可以将物业税 ( 财产税 ) 作为主体税种之一  进行管理 , 充分发挥其收入调节

作用 。 此外 , 还必须十分关注物业税  对房地产行业的冲击 、 对业主直接 征税 的难度 、 以及对不同类型的  商品房和自有住宅确定合理减免的细则等。  

及评估机构 、 评估周期和评估方法三个方面。1 (评估机构。 ) 我国现有  三个主管部门的评估机构:一是建设部为主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 

是国土资源部所属的以土地评估为主的评估机构; 三是国资局所属 

的资产评估机构。 开征物业税客观上要求清理整顿现行的三家评估 

机构 。 合并建立一个具有独立 『 不以盈利为 目的。 、 、 生、 公正 公平 诚信 

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2评估方法。 ( )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主要有三 

种: 一是市场比较法。 通过比较最近在市场被出售的类似财产 的价 

格来估价 : 二是收入法 , 通过预期房产 出租的预期收入来估计房产 

第四。 在税率设置上建议采取累退制。 在保证总量调控的前提 

下。 还要维护公民创造及保有财富的积极性 。 这有助于整个社会的 

安定团结 。从德国恢复征 收物业税的经验看 , 富裕阶层对恢复该项 

的价值。 主要适用于公寓、 商店、 写字楼、 停车场等房产的估价; 三是 

重置成本法。 由于评估市场价值最直接的途径就是比较实际交易价  格, 因而市场比较法从理论上讲优于其它两种方法 , 但客观上要求  房地产交易市场发育的程度较高。 (评估周期 。 3 ) 原则上是每隔 2 3 - 

税 收有较大的抵触。在 中国。 如果新兴阶层对拥有物业普遍缺乏 良  

好的预期 , 对于整个社会的投资需求也是不利的。  

第五 。 加快对财产立法的进程 。 陕从法律层面上给予物业在  尽

内的 产以 靠的保 一  私 更牢 障。

年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然后根据评估值和税率计算出应交纳的  物业税。 另外。 如果在评估周期中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 则应该实施  应税财产值指数化重新进行物业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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