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镇中心校
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使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不留安全死角,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此办法。
一、责任界定
1、班主任和搭班老师必须参加班级扫除。若班主任和搭班老师未参加扫除,提前离校,学生在劳动中舞弄劳动工具打玩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班主任和搭班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管理好教室内的学生,以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若教师未提前到,学生恰好在这段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当堂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3、做操或集会,相关教师应及时到岗维护学生秩序和安全,若教师未及时到岗而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相关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楼道值班教师责任化分:从一楼到二楼楼梯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一楼值班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在从二楼到三楼楼梯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二楼值班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从三楼到四楼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三楼值班的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四楼楼道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四楼值班的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4、值周教师在学生课间活动巡视不力,监管不到位,学生活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值周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损,后果严重,影响极大,由教师承担个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6、班主任在备课中没有体现安全教育内容,上课也未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煤气中毒、以及课间活动等安全教育,学生发生意外,班主任老师承担安全教育不力责任。
7、住校生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恪尽职守,发生住校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住校生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分别承担住校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监管不力责任。
8、教师上课及校门值守(含门卫、值周人员)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相
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等,相关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救治,并报告班主任和校长,如若相关教师延误救治时机,由相关教师承担责任;如若迟报、瞒报而造成损失,概由相关责任教师承担责任。
10、学生未到校上课,教师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了解原因,共同做好监管工作。若因教师未及时告知家长,导致监管脱节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监管责任。
11、学校行政值周在值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行政值周承担督促、指导、检查不力责任。
二、责任追究:
1、学校巡查中发现安全管理、课堂教学脱岗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奖励金50元;若上级主管部门巡查中发现脱岗,则按学校扣款的3倍扣发绩效奖励金。造成后果的,学校还将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严肃处理。
2、承担教育不力责任的教职员工,按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和督促、指导、检查不力责任的教职员工,除按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学校还将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由教师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教职员工隐瞒真情,混淆是非,年度考核师德一票否决。
5、责任事故是指学校教职工因失职、故意而酿成的事故。
此办法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凤鸣中心校
2013年1月4日
凤鸣镇中心校
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使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不留安全死角,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此办法。
一、责任界定
1、班主任和搭班老师必须参加班级扫除。若班主任和搭班老师未参加扫除,提前离校,学生在劳动中舞弄劳动工具打玩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班主任和搭班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管理好教室内的学生,以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若教师未提前到,学生恰好在这段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当堂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3、做操或集会,相关教师应及时到岗维护学生秩序和安全,若教师未及时到岗而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相关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楼道值班教师责任化分:从一楼到二楼楼梯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一楼值班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在从二楼到三楼楼梯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二楼值班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从三楼到四楼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三楼值班的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四楼楼道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由四楼值班的老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4、值周教师在学生课间活动巡视不力,监管不到位,学生活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值周教师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损,后果严重,影响极大,由教师承担个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6、班主任在备课中没有体现安全教育内容,上课也未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煤气中毒、以及课间活动等安全教育,学生发生意外,班主任老师承担安全教育不力责任。
7、住校生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恪尽职守,发生住校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住校生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分别承担住校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监管不力责任。
8、教师上课及校门值守(含门卫、值周人员)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相
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等,相关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救治,并报告班主任和校长,如若相关教师延误救治时机,由相关教师承担责任;如若迟报、瞒报而造成损失,概由相关责任教师承担责任。
10、学生未到校上课,教师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了解原因,共同做好监管工作。若因教师未及时告知家长,导致监管脱节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监管责任。
11、学校行政值周在值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行政值周承担督促、指导、检查不力责任。
二、责任追究:
1、学校巡查中发现安全管理、课堂教学脱岗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奖励金50元;若上级主管部门巡查中发现脱岗,则按学校扣款的3倍扣发绩效奖励金。造成后果的,学校还将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严肃处理。
2、承担教育不力责任的教职员工,按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承担监管不力责任和督促、指导、检查不力责任的教职员工,除按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学校还将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由教师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教职员工隐瞒真情,混淆是非,年度考核师德一票否决。
5、责任事故是指学校教职工因失职、故意而酿成的事故。
此办法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凤鸣中心校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