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创先争优心得体会

“作风定成败,作风系兴衰”。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窗口,民政干部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年是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我们民政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努力提升民政系统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一、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宗旨

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其它作风问题的关键环节。要转变干部作风,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只有思想打牢了,素质提高了,干部作风才有根本性的转变。因此,我们要把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转变作风的治本之策。一是扎实开展民政为民宗旨教育。重点教育民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十二次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做一个心诚、心重的人,心诚就是诚心诚意为民服务,心重就是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二是着力强化干部优势民政理念。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扶贫济弱、缓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推进民-主法制、维护社会公平的历史使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更是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弱势群体涌现,稳定问题频发,民政部门如果自身不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能力有限,弱势群体就得不到很好的救助,工作就会陷于被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已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弱势群体需要“优势民政”,只有“优势民政”才能为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民政人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把打造“优势民政”、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新目标。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使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有地位,在群众心目中有形象,在部门协调中有效益,在推进工作中有手段,在基层工作中有根基。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演讲比赛、“满意在民政”大讨论、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使优势和-谐民政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进一步深化民政干部亲民、为民、爱民-意识,引导干部把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第一工作目标”,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工作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工作标准”。

二、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在为民利民中践行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

民政干部面对的是社会最基层最困难最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他们的利益诉求能否得到落实,他们的困难能否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取决于我们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民政干部作风正不正的一把标尺。群众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法就是到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人就是民政干部。“去民之患,如去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事情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我们要始终坚持“工作业绩在一线创造,干部作风在一线锤炼,单位形象在一线提升”,以实际行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组织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暖万家心”活动,通过身体力行锤炼干部思想作风。每年组织干部进社区、进村组访贫问苦,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愿、所求、所难。在深入体察民情中,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了解关心群众疾苦中,体现奉献精神;在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民政工作没有规律,工作非常辛苦,一旦发生灾害,即使是再恶劣的天气,即使是深更半夜,都必须迅速行动,及时处理。在灾害面前,我们民政干部要始终坚持战斗在抗灾救灾第一线,查看核实灾情,转移安置灾民,调拨救灾款物,安排困难灾民生活。哪里灾情严重,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哪里灾民生活有困难,哪里就有我们的足迹。

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民政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市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有民政工作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像民政部门这样面对的是这么多的困难群众。因此,从工作性质上讲,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在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政府有两只手,一只手是发展经济抓效率;另一只手是做好二次甚至三次分配,兼顾好社会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这后一只手的责任必然更多地落在民政部门身上。民政部门一定要自觉认识到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更是困难群众的期盼,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肩负的历史重任。我们民政干部不仅要有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的扎实工作作风,还要有爱心、细心和耐心,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去做好工作,要从群众的最盼望最急需解决的困难入手,不断改进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民政工作,针对部分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存在的看病难、生活难、受教育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救助、优惠等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权益。

四、坚持勤俭办事、廉洁从政,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钱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办事、廉洁从政是为政为民基本准则。民政资金是解决民政对象吃穿住和治病的救命钱,任何领导、任何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开口子、乱批条子,把手中的权力用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上。一是大力倡导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对民政干部提出“节约一百元钱,就可以救助一个贫困户”的要求,尽可能节约单位经费开支,确保不挤占、不挪用民政资金。二是制定民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对民政资金的使用严格实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和银行直发的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杜绝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政府、社会和民政对象“三满意”。三是坚持实行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户等民政对象动态化管理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班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进行入户调查,张榜公布补助标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群众,努力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作风定成败,作风系兴衰”。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窗口,民政干部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年是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我们民政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努力提升民政系统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一、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宗旨

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其它作风问题的关键环节。要转变干部作风,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只有思想打牢了,素质提高了,干部作风才有根本性的转变。因此,我们要把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转变作风的治本之策。一是扎实开展民政为民宗旨教育。重点教育民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十二次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做一个心诚、心重的人,心诚就是诚心诚意为民服务,心重就是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二是着力强化干部优势民政理念。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扶贫济弱、缓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推进民-主法制、维护社会公平的历史使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更是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弱势群体涌现,稳定问题频发,民政部门如果自身不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能力有限,弱势群体就得不到很好的救助,工作就会陷于被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已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弱势群体需要“优势民政”,只有“优势民政”才能为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民政人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把打造“优势民政”、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新目标。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使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有地位,在群众心目中有形象,在部门协调中有效益,在推进工作中有手段,在基层工作中有根基。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演讲比赛、“满意在民政”大讨论、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使优势和-谐民政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进一步深化民政干部亲民、为民、爱民-意识,引导干部把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第一工作目标”,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工作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工作标准”。

二、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在为民利民中践行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

民政干部面对的是社会最基层最困难最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他们的利益诉求能否得到落实,他们的困难能否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取决于我们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民政干部作风正不正的一把标尺。群众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法就是到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人就是民政干部。“去民之患,如去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事情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我们要始终坚持“工作业绩在一线创造,干部作风在一线锤炼,单位形象在一线提升”,以实际行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组织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暖万家心”活动,通过身体力行锤炼干部思想作风。每年组织干部进社区、进村组访贫问苦,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愿、所求、所难。在深入体察民情中,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了解关心群众疾苦中,体现奉献精神;在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民政工作没有规律,工作非常辛苦,一旦发生灾害,即使是再恶劣的天气,即使是深更半夜,都必须迅速行动,及时处理。在灾害面前,我们民政干部要始终坚持战斗在抗灾救灾第一线,查看核实灾情,转移安置灾民,调拨救灾款物,安排困难灾民生活。哪里灾情严重,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哪里灾民生活有困难,哪里就有我们的足迹。

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民政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市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有民政工作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像民政部门这样面对的是这么多的困难群众。因此,从工作性质上讲,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在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政府有两只手,一只手是发展经济抓效率;另一只手是做好二次甚至三次分配,兼顾好社会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这后一只手的责任必然更多地落在民政部门身上。民政部门一定要自觉认识到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更是困难群众的期盼,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肩负的历史重任。我们民政干部不仅要有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的扎实工作作风,还要有爱心、细心和耐心,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去做好工作,要从群众的最盼望最急需解决的困难入手,不断改进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民政工作,针对部分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存在的看病难、生活难、受教育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救助、优惠等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权益。

四、坚持勤俭办事、廉洁从政,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钱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办事、廉洁从政是为政为民基本准则。民政资金是解决民政对象吃穿住和治病的救命钱,任何领导、任何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开口子、乱批条子,把手中的权力用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上。一是大力倡导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对民政干部提出“节约一百元钱,就可以救助一个贫困户”的要求,尽可能节约单位经费开支,确保不挤占、不挪用民政资金。二是制定民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对民政资金的使用严格实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和银行直发的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杜绝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政府、社会和民政对象“三满意”。三是坚持实行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户等民政对象动态化管理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班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进行入户调查,张榜公布补助标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群众,努力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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