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要明确思路,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几个突出性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切实解决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的问题;
二是,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三是严格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切实解决用分数排名和奖惩问题; 四是严格保护学生考试信息的隐私权;
五是加强考生和招生管理、切实治理乱考试、乱招生行为。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下达升学指标,切实解决单纯以升学率对教师排名和奖惩。学生成绩通知单不得体现学生名次,各教师在开家长会或与家长沟时不得以学生排名作为问题的焦点对学生进行教育。“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选拔不得单一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选的的标准。
5.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解决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 任何学校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6.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切实解决随意增减课程、增加课程难度的问题。确保体、音、美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全面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7.加强考试和招生管理,切实解决考试次数过多问题。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规范各种考试,杜绝“题海战术”。
8.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9.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10.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1.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强领导,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为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我校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康敏
副组长:任怡 杨新奇 李蕊萍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秦川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新城区秦川小学
2013年9月
秦川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要明确思路,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几个突出性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切实解决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的问题;
二是,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三是严格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切实解决用分数排名和奖惩问题; 四是严格保护学生考试信息的隐私权;
五是加强考生和招生管理、切实治理乱考试、乱招生行为。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下达升学指标,切实解决单纯以升学率对教师排名和奖惩。学生成绩通知单不得体现学生名次,各教师在开家长会或与家长沟时不得以学生排名作为问题的焦点对学生进行教育。“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选拔不得单一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选的的标准。
5.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解决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 任何学校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6.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切实解决随意增减课程、增加课程难度的问题。确保体、音、美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全面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7.加强考试和招生管理,切实解决考试次数过多问题。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规范各种考试,杜绝“题海战术”。
8.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9.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10.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1.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强领导,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为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我校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康敏
副组长:任怡 杨新奇 李蕊萍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秦川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新城区秦川小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