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崇国土资告字[2010]1号

项目编号:崇国土资告字[2010]1号

项目名称: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 卖 文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拍卖公告 二、拍卖规则 三、拍卖清单 四、竞买申请书 五、竞买报名表

六、联合竞买协议书 (样本) 七、授权委托书

八、宗地图、规划设计条件 九、县政府批复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崇国土资告字[2010] 1号

经崇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拟对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拍卖文件的索取

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2010年9月27日17:00前到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交易报名处咨询、索取报名拍卖文件,报名资料费不退。

四、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必须在2010年9月27日17:00前按拍卖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及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现场踏勘

对本次拍卖的所有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拍卖地点在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

人。

2、本次出让所有地块成交价中不含契税、测绘费、土地交易服务费、佣金和办理房产手续费用。

3、所有地块为有底价(即有保留价)出让。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崇义县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 电话:0797-3823179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797-3817880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797—8224608陈小姐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规则

(2010.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报名资料费:500元/宗地(售后不退),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9月27日17:00前转、汇、存入下列银行帐户或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指定的其它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祟义支行 银行帐号:[***********]5 或收款单位全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义县支行 银行帐号:[***********]4 二、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 获取文件

有意者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获取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2)拍卖规则;(3)拍卖清单;(4)竞买申请书;(5)报名表;(6)联

合竞买协议书(样本);(7)授权委托书;(8)宗地界址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

书\规划用地范围图;(九)县政府批复。

(二)提交申请

有意者请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资金进帐证明); (4)公开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申请人必须盖章确认,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资格审查

按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联合竞买无联合竞买协议书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出让,若竞买申请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且拍卖会到场竞买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方可举行拍卖会;

拍卖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会场签到,领取号牌。

四、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为:D1002地块起始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万元);D1003地块起始价贰佰零壹万元整(¥201万元);增加幅度:10000--20000元,拍卖会上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五、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这次拍卖设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底价时,拍卖师不予落槌并宣布拍卖未能成交,并收回拍卖标的。

(二) 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 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竞买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在缴纳报名资料费和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二)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买人必须做到:1、遵守拍卖场内公共秩序,严禁在场内大声喧闹、起哄、斗殴,违者交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事责任;2、爱护公共卫生和拍卖会场的财物;3、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拍卖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宣布拍卖无效并重新拍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参加竞买人员应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拍卖标

的作全面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公开出让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或拍卖公司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公开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公开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公开出让现场需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的3.5%计算拍卖佣金,由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至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成交确认书》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签订的,应提交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履行相关义务或放弃竞得宗地的,均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让方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成交价的,买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六)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开始前终止公开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开出让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开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本须知约定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的; 4.其它违反规定情形的。

(九)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地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能交清全部成交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崇义县国土资源局支付成交价款3‟的违约金,超过交款规定期限7天仍未交清拍卖总成交价款的,拍卖人和委托方可解除拍卖成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次出让所有地块成交价中不含契税、测绘费等代收代付税费及办理房产手续的有关费用;拍卖成交价款必须在2010年10月30日前缴清。

八、本次公开出让的土地,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缴纳相关税费后30天内由出让方交付。

九、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交成交价款,否则出让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拥有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 卖 清 单

拍卖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 拍卖地址: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

竞买申请书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我申请参加贵中心于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在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并参与竞买。

经认真审阅贵中心关于该标的的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标的后,我们对《拍卖规则》无异议,并认可标的现有状况,我愿意遵守《拍卖规则》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若我在竞买过程中违反《拍卖规则》或不认可标的现有状况,或不履行本承诺书的内容,则竞买保证金或定金(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可由贵中心没收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附: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名): 电 话:

申请书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

联合竞买协议书 (样本)

地块编号:

为联合参与,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让面积为 平方米]的竞价,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联合竞买的一共有 个主体,其中 个自然人, 个单位,分别是: (注意:必须标明公司的性质,属内资或外资),联合竞价的主体对该宗地使用权各自出资比例为 ,各联合竞价主体对该宗地使用权所占有的份额为 。

二、各参与联合竞买的主体对联合竞买人在 地块的拍卖活动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各联合竞买方一致同意由 代表其他各方参加 地块的拍卖活动。

联合竞买人之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崇国土资告字[2010]1号

项目名称: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 卖 文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拍卖公告 二、拍卖规则 三、拍卖清单 四、竞买申请书 五、竞买报名表

六、联合竞买协议书 (样本) 七、授权委托书

八、宗地图、规划设计条件 九、县政府批复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崇国土资告字[2010] 1号

经崇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拟对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拍卖文件的索取

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2010年9月27日17:00前到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交易报名处咨询、索取报名拍卖文件,报名资料费不退。

四、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必须在2010年9月27日17:00前按拍卖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及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现场踏勘

对本次拍卖的所有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拍卖地点在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

人。

2、本次出让所有地块成交价中不含契税、测绘费、土地交易服务费、佣金和办理房产手续费用。

3、所有地块为有底价(即有保留价)出让。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崇义县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 电话:0797-3823179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797-3817880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797—8224608陈小姐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规则

(2010.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报名资料费:500元/宗地(售后不退),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9月27日17:00前转、汇、存入下列银行帐户或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指定的其它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祟义支行 银行帐号:[***********]5 或收款单位全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义县支行 银行帐号:[***********]4 二、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 获取文件

有意者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获取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2)拍卖规则;(3)拍卖清单;(4)竞买申请书;(5)报名表;(6)联

合竞买协议书(样本);(7)授权委托书;(8)宗地界址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

书\规划用地范围图;(九)县政府批复。

(二)提交申请

有意者请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资金进帐证明); (4)公开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申请人必须盖章确认,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资格审查

按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联合竞买无联合竞买协议书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出让,若竞买申请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且拍卖会到场竞买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方可举行拍卖会;

拍卖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会场签到,领取号牌。

四、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为:D1002地块起始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万元);D1003地块起始价贰佰零壹万元整(¥201万元);增加幅度:10000--20000元,拍卖会上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五、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这次拍卖设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底价时,拍卖师不予落槌并宣布拍卖未能成交,并收回拍卖标的。

(二) 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 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竞买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在缴纳报名资料费和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二)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买人必须做到:1、遵守拍卖场内公共秩序,严禁在场内大声喧闹、起哄、斗殴,违者交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事责任;2、爱护公共卫生和拍卖会场的财物;3、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拍卖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宣布拍卖无效并重新拍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参加竞买人员应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拍卖标

的作全面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公开出让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或拍卖公司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公开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公开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公开出让现场需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的3.5%计算拍卖佣金,由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至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成交确认书》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签订的,应提交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履行相关义务或放弃竞得宗地的,均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让方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成交价的,买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六)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开始前终止公开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开出让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开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本须知约定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的; 4.其它违反规定情形的。

(九)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地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能交清全部成交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崇义县国土资源局支付成交价款3‟的违约金,超过交款规定期限7天仍未交清拍卖总成交价款的,拍卖人和委托方可解除拍卖成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次出让所有地块成交价中不含契税、测绘费等代收代付税费及办理房产手续的有关费用;拍卖成交价款必须在2010年10月30日前缴清。

八、本次公开出让的土地,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缴纳相关税费后30天内由出让方交付。

九、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交成交价款,否则出让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拥有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 卖 清 单

拍卖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 拍卖地址: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

竞买申请书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我申请参加贵中心于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在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并参与竞买。

经认真审阅贵中心关于该标的的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标的后,我们对《拍卖规则》无异议,并认可标的现有状况,我愿意遵守《拍卖规则》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若我在竞买过程中违反《拍卖规则》或不认可标的现有状况,或不履行本承诺书的内容,则竞买保证金或定金(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可由贵中心没收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附: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名): 电 话:

申请书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崇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

联合竞买协议书 (样本)

地块编号:

为联合参与,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让面积为 平方米]的竞价,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联合竞买的一共有 个主体,其中 个自然人, 个单位,分别是: (注意:必须标明公司的性质,属内资或外资),联合竞价的主体对该宗地使用权各自出资比例为 ,各联合竞价主体对该宗地使用权所占有的份额为 。

二、各参与联合竞买的主体对联合竞买人在 地块的拍卖活动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各联合竞买方一致同意由 代表其他各方参加 地块的拍卖活动。

联合竞买人之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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