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巩镇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机制,增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农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有效激发农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活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区域性影响力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原则和时间
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至下年年初。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九集镇所有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为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情况。社会形象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等,为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满意度情况等;工作能力主要指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对本村发展的思路、措施以及自身致富和带富情况;工作实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完成和工作成效情况等;勤政廉政情况主要指敬业奉献精神、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1、考核方法: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步骤: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共分两个层次:一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干部、乡镇直部门负责人对全体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测评,乡镇机关可根据需要扩大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二是被测评村党支部书记所在村全体党员、村组干部、
村民代表等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测评,村级参加测评人数不应少于30人。测评前,村党支部书记要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后,对村党支部书记划票测评。
(2)目标考核。目标考核内容应包括村级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计生、信访、综治等主要工作。
五、量化考核评价
通过对民主测评的项目和目标考核项目赋分量化,对不同层次测评设置权重,得出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结果。
民主测评计分:民主测评表设置“社会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4个项目,评价意见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20分。计算公式如下:
每个测评项目得分=(100分ד优”对应有效票数+80分ד良”对应有效票数+60分ד中”对应有效票数+20分ד差”对应有效票数)÷总有效票数,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民主测评得分=(社会形象得分+工作能力得分+工作实绩得分+勤政廉政得分)÷4
乡镇、村两级民主测评计分权重:
民主测评总分=乡镇级民主测评得分×60%+村级民主测评得分×40% 量化考核总分:
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总分=民主测评总分×60%+目标考核得分×40%
六、考核结果运用
量化考核得分是村党支部书记绩效工作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由镇党委、政府依据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总分研究确定,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前20%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后10%的和本年度内没有发展党员的,原则上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中最后1名和近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原则上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其余的一般评定为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党支部书记不得评定为优秀、称职等次:本人主要责任目标或本村大部分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本人或本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
综治工作受到上级处理或一票否决的;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本人年度内有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得分和拟定考核等次情况要在乡镇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党委将考核得分和拟定等次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绩效工作报酬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发放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并由乡镇党委给予一定的奖励;称职等次的,发放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基本称职等次的,扣发绩效工作报酬的40%,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或组织调整;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停职专抓直至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巩镇委员会
中共东巩镇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东巩镇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机制,增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农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有效激发农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活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区域性影响力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原则和时间
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至下年年初。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九集镇所有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为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情况。社会形象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等,为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满意度情况等;工作能力主要指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对本村发展的思路、措施以及自身致富和带富情况;工作实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完成和工作成效情况等;勤政廉政情况主要指敬业奉献精神、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1、考核方法: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步骤: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共分两个层次:一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干部、乡镇直部门负责人对全体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测评,乡镇机关可根据需要扩大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二是被测评村党支部书记所在村全体党员、村组干部、
村民代表等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测评,村级参加测评人数不应少于30人。测评前,村党支部书记要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后,对村党支部书记划票测评。
(2)目标考核。目标考核内容应包括村级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计生、信访、综治等主要工作。
五、量化考核评价
通过对民主测评的项目和目标考核项目赋分量化,对不同层次测评设置权重,得出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结果。
民主测评计分:民主测评表设置“社会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4个项目,评价意见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20分。计算公式如下:
每个测评项目得分=(100分ד优”对应有效票数+80分ד良”对应有效票数+60分ד中”对应有效票数+20分ד差”对应有效票数)÷总有效票数,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民主测评得分=(社会形象得分+工作能力得分+工作实绩得分+勤政廉政得分)÷4
乡镇、村两级民主测评计分权重:
民主测评总分=乡镇级民主测评得分×60%+村级民主测评得分×40% 量化考核总分:
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总分=民主测评总分×60%+目标考核得分×40%
六、考核结果运用
量化考核得分是村党支部书记绩效工作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由镇党委、政府依据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总分研究确定,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前20%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后10%的和本年度内没有发展党员的,原则上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中最后1名和近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原则上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其余的一般评定为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党支部书记不得评定为优秀、称职等次:本人主要责任目标或本村大部分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本人或本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
综治工作受到上级处理或一票否决的;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本人年度内有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村党支部书记量化考核得分和拟定考核等次情况要在乡镇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党委将考核得分和拟定等次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绩效工作报酬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发放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并由乡镇党委给予一定的奖励;称职等次的,发放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基本称职等次的,扣发绩效工作报酬的40%,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或组织调整;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部绩效工作报酬,停职专抓直至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巩镇委员会
中共东巩镇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