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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的经济学释义探析
作者:孙晓飞 张明艳 张蕊
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10期
内容摘要: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文章认为协同创新的核心目标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新,作为推动创新的重要途径的协同是随着生产力发展从协作、协调发展而来、符合当代创新需求的要素所有者组织机制。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规定协同创新的概念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协同创新的组织运行提出构想: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产权明晰的组织、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创建科技信息中介。
关键词:协同创新 合作者有机构成 协同 组织原则
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其中“协同创新”这一提法对我国创新能力的提高、“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协同创新,其核心目标是创新,推动创新的途径是协同,因此这个概念应当被划分到科学学或管理学范畴中,而且目前从这两个角度对它的阐述已经较多。但协同创新同时也和作为社会生活基础的经济息息相关,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协同创新的含义进行阐释。
核心目标—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新
创新一词《辞海》中的解释是:创立或创造新的;首先的。这个解读从哲学一般的层面解释了创新的含义。从相对具体的层面来看,创新应该还包含另一层意思,即创造出的新事物得到广泛使用从而体现出其存在价值。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活动可以使新创造出的事物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于是创新的概念也被应用到经济学领域。
经济学中,创新的概念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熊彼特(1990)提出:“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这个概念包括下列五种情况:一是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三是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四是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五是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其中,熊彼特认为这种被引入“经济生活的循环流转”中“新组合”的作用是“革命性”的,即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是指经济上执行某种“新”的东西,并不能等同于创造,只有当新的创造被应用于经济活动时,才能成为“创新”。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里斯·弗里曼则把创新对象基本上限定为规范化的重要创新。他在1973年发表的《工业创新中的成功与失败研究》中提出:“技术创新是技术的、工艺的和商业化的全过程,其导致新产品的市场实现和新技术工艺与装备的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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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的经济学释义探析
作者:孙晓飞 张明艳 张蕊
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10期
内容摘要: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文章认为协同创新的核心目标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新,作为推动创新的重要途径的协同是随着生产力发展从协作、协调发展而来、符合当代创新需求的要素所有者组织机制。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规定协同创新的概念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协同创新的组织运行提出构想: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产权明晰的组织、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创建科技信息中介。
关键词:协同创新 合作者有机构成 协同 组织原则
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其中“协同创新”这一提法对我国创新能力的提高、“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协同创新,其核心目标是创新,推动创新的途径是协同,因此这个概念应当被划分到科学学或管理学范畴中,而且目前从这两个角度对它的阐述已经较多。但协同创新同时也和作为社会生活基础的经济息息相关,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协同创新的含义进行阐释。
核心目标—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新
创新一词《辞海》中的解释是:创立或创造新的;首先的。这个解读从哲学一般的层面解释了创新的含义。从相对具体的层面来看,创新应该还包含另一层意思,即创造出的新事物得到广泛使用从而体现出其存在价值。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活动可以使新创造出的事物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于是创新的概念也被应用到经济学领域。
经济学中,创新的概念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熊彼特(1990)提出:“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这个概念包括下列五种情况:一是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三是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四是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五是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其中,熊彼特认为这种被引入“经济生活的循环流转”中“新组合”的作用是“革命性”的,即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是指经济上执行某种“新”的东西,并不能等同于创造,只有当新的创造被应用于经济活动时,才能成为“创新”。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里斯·弗里曼则把创新对象基本上限定为规范化的重要创新。他在1973年发表的《工业创新中的成功与失败研究》中提出:“技术创新是技术的、工艺的和商业化的全过程,其导致新产品的市场实现和新技术工艺与装备的商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