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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王桐岳

目前,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核算,所以其会计核算方法五花八门。本文根据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以及监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探讨。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不属于金融企业,所以其大部分的业务核算和一般企业一样。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营贷款业务,

和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必然存在差异,下面仅就其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业务处理方法进行介绍。

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发放贷款时,财务部门依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审核表》等相关原始凭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银行存款。如果贷款属于抵押贷款,则要对抵押内容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

贷款收回时,做以上相反的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中含有以前预提的利息,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预提利息),营业收入(本期利息)

。二、贷款计息

贷款利息可以采用分次结息和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分次结息又分为按月结息和按季结息。

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贷款风险,无论采取何种结息方式,小额贷款公司都应该按月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营业收入。收回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三、贷款的期末计价

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尚未收回的各项贷款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回收风险的贷款,根据其可能的回收金额与贷款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一定要按照当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的要求计提,其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对已经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以后其可能回收额得以增加的,在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范围内,按增加的金额对“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

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阴予转销。转销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

四、银行借款

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在各地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拆借。借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向银行拆借的借款利息,不是计入“财务费用”,而是计入“利息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应注意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也不冲减“财务费用”,而是计入“营业收入”之中。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以上四项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所独有的业务,除了这四项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核算方法,按照一般企业的核算方法即可。茵

售后回购账务处理的完善

中国石油大学渊华东冤经济管理学院赵振智

蔡静静

一、售后回购概述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

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并没有规定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笔者认为,准则规定得还不够全面,企业应该视不同的情形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笔者在此分为两种情形:淤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日后销售方以某一固定的价格的回购;于来确定。

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售后回购按是否具有回购选择权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选择权回购,即销售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二是销售方有回购选择权;三是购买方有要求销售方回购的选择权。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也就是无选择权回购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二、实例分析

1援销售方以固定价格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笔者认为,如果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日后销售方以某一固定的价格回购,而且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这种情况实质上不仅仅是一项融资业务,

还是一项租赁业务,相当于卖方把自己的商品上旬窑93窑

阴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出租给了购买方,卖方应该把回购价低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租金收入,并在回购期内分期确认。

例1:甲公司于2011年5月1日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该商品账面成本为80万元,而且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售后回购协议同时规定,甲公司应于2011年10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格定为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外,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17;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每月确认租金收入2万元: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2;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2。

10月1日甲公司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贷:银行存款105.3。库存商品仍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借: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

笔者认为,为区分不同发出商品的用途,应在“发出商品”科目下设置“售后回购发出商品”二级科目;为明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售后回购款”

二级科目。2援销售方以市场价格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若回购价格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则表明该商品因增值带来的收益和因贬值而带来的损失均由买方承担,当回购价格低于当时的出售价格时,应视为卖方转移了所售商品的减值风险。笔者认为,根据谨慎性原则,不能高估企业的资产,在回购时应该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入库。

例2:接例1,如果回购日所售商品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收增值税15.3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

10月1日甲公司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贷:银行存款105.3。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贷: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10。回购商品按实际成本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70;贷:发出商品——

—售后回购发出商品70。应注意的是,不管是销售方以固定价格回购还是以市场价格回购,如果销售日和回购日不在同一个会计报告期间内,虽然所售商品已经不在企业,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企业仍应该在会计期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确实发生减值的应该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茵阴窑94上旬

事业单位创收业务核算误区纠正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房子磊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王坤

事业单位创收能力日益受到重视,但许多事业单位在自我创收的会计处理上还存在误区甚至错误。为说明问题,我们首先展示事业单位创收业务常见的一种会计处理,本文称为:收到相关费用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将相应款项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资金分配时,借:事业支出;贷:其他收入(单位所得),代管款项(二级部门所得)。在此,我们暂且不提这种账务处理的不当之处,先来分析整个创收业务的流程。

事业单位创收业务流程可以概括为六个步骤,在此逐步列出相关会计处理,并统称为“第二种做法”:第一步,外部单位及个人缴费,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缴财政户款。第二步,相关二级部门提供商品及服务。第三步,财务部门将收取费用上缴财政专户,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第四步,上级部门返还资金,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第五步,单位和二级部门就创收进行分成,借:事业支出(二级部门所得部分);贷:代管款项。第六步,二级部门支付提供商品、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借:代管款项;贷:银行存款。

对比前后两种做法,

可以发现第一种做法的两个错误:1.单位所得部分分别在资金分配环节、资金返还环节确认了两次收入。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有可能是资金分配和资金返还两个环节发生时间的错位。一般情况下,为了管理和操作上的方便,要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不是逐笔而是批量上缴,而上级部门资金的返还也要经过一定的周期,因此,创收资金的分配一般不会在资金返还之后而是返还之前进行。

2.在资金分配环节,“事业支出”科目借方列示了支出,金额为创收中单位所得部分,

但由于“支出只有在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能够流出企业从而导致事业单位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很明显,事业单位创收的单位所得部分未涉及支出的确认,资金分配环节的会计处理虚列了支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财务人员在支出的确认上,未能正确领会相关准则的要求;二是财务人员认为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要在账务系统中反映,单位所得部分要反映在账务系统中就必然要列示支出,因而导致了支出虚增。实际上,要想对创收业务中单位所得有一个准确、详细的了解,做好备查账簿的登记即可。

对比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第二种方法避免了第一种方法的错误,无疑是一种正确、科学的处理方式。茵

“第一种做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王桐岳

目前,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核算,所以其会计核算方法五花八门。本文根据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以及监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探讨。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不属于金融企业,所以其大部分的业务核算和一般企业一样。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营贷款业务,

和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必然存在差异,下面仅就其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业务处理方法进行介绍。

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发放贷款时,财务部门依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审核表》等相关原始凭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银行存款。如果贷款属于抵押贷款,则要对抵押内容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

贷款收回时,做以上相反的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中含有以前预提的利息,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预提利息),营业收入(本期利息)

。二、贷款计息

贷款利息可以采用分次结息和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分次结息又分为按月结息和按季结息。

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贷款风险,无论采取何种结息方式,小额贷款公司都应该按月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营业收入。收回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三、贷款的期末计价

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尚未收回的各项贷款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回收风险的贷款,根据其可能的回收金额与贷款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一定要按照当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的要求计提,其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对已经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以后其可能回收额得以增加的,在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范围内,按增加的金额对“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

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阴予转销。转销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

四、银行借款

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在各地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拆借。借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向银行拆借的借款利息,不是计入“财务费用”,而是计入“利息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应注意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也不冲减“财务费用”,而是计入“营业收入”之中。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以上四项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所独有的业务,除了这四项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核算方法,按照一般企业的核算方法即可。茵

售后回购账务处理的完善

中国石油大学渊华东冤经济管理学院赵振智

蔡静静

一、售后回购概述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

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并没有规定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笔者认为,准则规定得还不够全面,企业应该视不同的情形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笔者在此分为两种情形:淤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日后销售方以某一固定的价格的回购;于来确定。

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售后回购按是否具有回购选择权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选择权回购,即销售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二是销售方有回购选择权;三是购买方有要求销售方回购的选择权。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也就是无选择权回购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二、实例分析

1援销售方以固定价格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笔者认为,如果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日后销售方以某一固定的价格回购,而且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这种情况实质上不仅仅是一项融资业务,

还是一项租赁业务,相当于卖方把自己的商品上旬窑93窑

阴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出租给了购买方,卖方应该把回购价低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租金收入,并在回购期内分期确认。

例1:甲公司于2011年5月1日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该商品账面成本为80万元,而且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售后回购协议同时规定,甲公司应于2011年10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格定为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外,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17;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每月确认租金收入2万元: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2;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2。

10月1日甲公司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贷:银行存款105.3。库存商品仍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借: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

笔者认为,为区分不同发出商品的用途,应在“发出商品”科目下设置“售后回购发出商品”二级科目;为明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售后回购款”

二级科目。2援销售方以市场价格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若回购价格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则表明该商品因增值带来的收益和因贬值而带来的损失均由买方承担,当回购价格低于当时的出售价格时,应视为卖方转移了所售商品的减值风险。笔者认为,根据谨慎性原则,不能高估企业的资产,在回购时应该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入库。

例2:接例1,如果回购日所售商品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收增值税15.3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80。

10月1日甲公司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贷:银行存款105.3。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售后回购款10;贷: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10。回购商品按实际成本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售后回购发出商品70;贷:发出商品——

—售后回购发出商品70。应注意的是,不管是销售方以固定价格回购还是以市场价格回购,如果销售日和回购日不在同一个会计报告期间内,虽然所售商品已经不在企业,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企业仍应该在会计期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确实发生减值的应该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茵阴窑94上旬

事业单位创收业务核算误区纠正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房子磊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王坤

事业单位创收能力日益受到重视,但许多事业单位在自我创收的会计处理上还存在误区甚至错误。为说明问题,我们首先展示事业单位创收业务常见的一种会计处理,本文称为:收到相关费用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将相应款项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资金分配时,借:事业支出;贷:其他收入(单位所得),代管款项(二级部门所得)。在此,我们暂且不提这种账务处理的不当之处,先来分析整个创收业务的流程。

事业单位创收业务流程可以概括为六个步骤,在此逐步列出相关会计处理,并统称为“第二种做法”:第一步,外部单位及个人缴费,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缴财政户款。第二步,相关二级部门提供商品及服务。第三步,财务部门将收取费用上缴财政专户,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第四步,上级部门返还资金,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第五步,单位和二级部门就创收进行分成,借:事业支出(二级部门所得部分);贷:代管款项。第六步,二级部门支付提供商品、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借:代管款项;贷:银行存款。

对比前后两种做法,

可以发现第一种做法的两个错误:1.单位所得部分分别在资金分配环节、资金返还环节确认了两次收入。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有可能是资金分配和资金返还两个环节发生时间的错位。一般情况下,为了管理和操作上的方便,要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不是逐笔而是批量上缴,而上级部门资金的返还也要经过一定的周期,因此,创收资金的分配一般不会在资金返还之后而是返还之前进行。

2.在资金分配环节,“事业支出”科目借方列示了支出,金额为创收中单位所得部分,

但由于“支出只有在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能够流出企业从而导致事业单位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很明显,事业单位创收的单位所得部分未涉及支出的确认,资金分配环节的会计处理虚列了支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财务人员在支出的确认上,未能正确领会相关准则的要求;二是财务人员认为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要在账务系统中反映,单位所得部分要反映在账务系统中就必然要列示支出,因而导致了支出虚增。实际上,要想对创收业务中单位所得有一个准确、详细的了解,做好备查账簿的登记即可。

对比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第二种方法避免了第一种方法的错误,无疑是一种正确、科学的处理方式。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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