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国务院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认真落实中煤龙化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驾驶人员对突发性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控制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及事故损失,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交通路线附近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稳定。结合我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1、本预案是应对由我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如车辆事故、泄露、着火)对环境造成破坏性的事故紧急处理的行动方案。
2、凡是我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在厂矿内、镇内及交通主干线、次干线和沿线城市内部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罐体泄露、着火等突发性事故,均适用于本预案。
3、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达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目的。
4、由于交通运输路线较长,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危险性差异较大。为了真正地做到及时救援减灾,确立“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互动救援体系,与周边县市(依兰、方正、宾县、佳木斯、哈尔滨等市县)建立应急救援联络网络,达到救援应急的目的。
二、基本情况
1、龙化化工公司地处依兰县达连河镇东北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往来于达镇~佳木斯,达镇~哈市三地间。
距哈市228公里; 距佳市104公里; 距依兰23公里;
距方正64公里; 距宾县180公里;
2、物流分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均有“三证”,符合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3、运输危险化学品种类有:
甲醇、液氨、氯气、盐酸、氢氧化钠、二乙丙基醚。
序号 品 名 UN号 危规号 处置方案 包装物
1 甲醇 CH3OH 1230 32058 131 槽 车 2 液 氨 NH2 1005 23003 125 钢 瓶 3 氢氧化钠(溶液)1823 82001 154 槽 车 4 盐酸 HCL 1050 22022 125 槽 车
5、 氯气 CL2 1017 23002 124 钢 瓶
6、 二异丙基醚 1159 31027 桶 装 上述物质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突发性事故可能诱发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危险。
4、物流分公司现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42辆;
车上配有相应的防护器材和国家规定的警示标志,驾驶员均经过危险化学运输管理部门的定期培训,熟知防护知识。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物流分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监控和救援工作。
1、指挥机构:
组 长:刘利剑
副组长:郎玉民、刘小明、赵玉江
成 员:王泽光 黄 豹、朱世营、陈忠义、孙立民、
田耀新 王 伟、蔡守峰、王泽光、佟玉成、姜云春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交通安全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中心,负责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污染、着火或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职责
⑴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
⑵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⑶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⑸向上级汇报和邻近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附近县、市应急救援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⑹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适时调整和修改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负责对外联系,联系电话: 消防急救:119、医护急救:120急救、交警急救:122、
交通运管部门电话:84517418、87622398
安全监督部门电话:86772365
化学急救电话:84675102
环境保护电话:86772972
保险公司:95518。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3889090
四、预防措施
1、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2、建立健全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纪录。
3、制定危险化学品槽车检查表,及时认真检查填写。
4、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罐体的报检或送检。
5、经常性地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和运输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知识,理化特点、中毒现象等。
6、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进行模拟事故学习训练,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和程序。
7、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必须熟记运输沿途市县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警电话。
8、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必须熟知交通规则,积累运输经验并熟悉行驶路线的路况。
9、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遇事不
慌,措施得当,程序清楚,并会使用警戒标识、警示牌。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一)、气体类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措施。
⑴防护:根据泄露气体特性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当的防护器具,并迅速报警,通知应急指挥部。
⑵询情:及时调查周边单位、居民、地形、部位、扩散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⑶侦检:确定阵地灭火方式及方向;
⑷警戒:根据泄露情况设置警示牌、警戒绳、警示旗等。 ⑸救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实施救援工作。
⑹控险:如果着火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地的救援消防单位。
⑺堵漏:根据现场泄露情况,制定堵漏方案。
⑻输转:倒罐或转移危险的瓶罐。
⑼救护: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后,对伤者进行积极救护或急救。
⑽洗消:使用相应的洗消剂对现场进行处置,以防造成次生伤害。
(11)警戒:如果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次伤害必须通知当地救援组织疏散居民。
(二)、液体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着火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防护:根据泄露情况选择使用相应的防护器材。
2、通报:迅速通知厂应急指挥部及道路管理部门,如果需要外援应就近通知社会应急救援中心和消防队。
3、侦检:观察是否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
4、警戒:根据泄露情况设置警戒,合理设警示旗、警示牌等安全警示工具。
5、救生:如果出现中毒情况,应立即组织现场急救。
6、控险:利用随车配带的消防器材积极控险。防止灾情扩大。
7、堵漏:采用木楔、粘胶封堵等方式封堵漏点,如果泄漏点较大,就采取挖沟、叠坝的方式进行围堵,控制液体漫延。
8、转运:利用工艺措施能导流的要导流不能导流的要转移危险的瓶、罐、桶。
9、救护:现场急救(专业队伍赶到)对病治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10、洗消:采用相应的洗消剂,防止环境污染和次生伤害。
11、清理:利用水、泥土等进行处理。
12、警示:严密监视液体流动和气体扩散方向。如果危险性较大应向社会公示。
(三)、应急装备
1、随车配备相应的气体防护器材;
2、随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3、配备警示牌、警戒旗等警示装备;
4、随车配备相应急救药物等;
(四)、相关化学危险品应急处置(处理措施)
甲醇泄漏处置
1、特别警示
a、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
b、有毒:吸入、食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致死。
c、燃烧时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d、闪点很低,用水灭火无效。
2、危险特性:
燃烧、爆炸,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蒸汽扩散后,遇明火源回燃。蒸汽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若受热或处于火场中,可能发生爆炸。
3、健康危害:蒸汽可引起头晕或窒息;灭火的废水可引起污染。
4、公众安全:首先拔打运输标签上的应急电话号码;立即撤离泄露区200米以外;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5、个体防护: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推荐的防护服,注意该类防护服可能不防热。
6、隔离:泄露考虑下风向撤离500米;火灾、火场内有罐
车或槽车,隔离800米。
7、应急行动:
泄漏处置:泄露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使用防爆灯具,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汽重生。
燃烧爆炸处置:小火:干粉、CO2灭火器或抗醇泡沫;大火:水幕、雾状水或抗醇泡沫。;尽可能远离火源灭火;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安全伐发出声响或储罐变色,立即撤离,切勿在储罐两端停留。
汽油泄漏处置方案
1、特别警示: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不得使用直流水进行扑救;注意闪点低,用水灭火无效。
2、危险特性:燃烧、爆炸。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蒸汽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包装容器受热可能发生爆炸。健康危害:蒸汽可引起头晕或窒息。
3、公众安全: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4、应急行动。
泄露处置: 清除所有火源(泄露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
所有明火、火花)。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5、着火爆炸处置
a、小火:干粉、CO2,常规泡沫灭火。
b、大火: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
c、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d、尽可能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
e、安全伐(呼吸伐)发出声响或储罐变色,立即撤离,让其自行燃烧。
液氨处置方案:
1、特别警示:有毒;吸入可致死。
2、危险特性:
a、燃烧、爆炸;
b、可燃烧,但难以引燃;
c、蒸汽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
d、可与水剧烈反应;
e、包装容器受热可发生爆炸;
f、破裂的容器壁有飞射的危险。
健 康:
a、蒸汽具有强剌激性和腐蚀性;
b、接触空气和液化气体可引起灼伤,严重损害和冻伤;
c、灭火的废水可引起污染。
3、公众安全:
疏散无关人员,(至少200米远)建立警戒区;
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六: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一般和较大污染事故纳入依兰县环境保护局管理,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除依兰县环境保护局管理外,上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七、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确认,环境污染事故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现场组织机构可发布应急结束通告。
八:相关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环境保护处环保科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3182
依兰环境保护局电话:57228649
(二)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全员环境素质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手段,重点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应急响应、救援、防护知识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相关知识。
2、培训:结合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日常演习,开展专业培训。
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运输部
2013年1月10日
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国务院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认真落实中煤龙化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驾驶人员对突发性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控制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及事故损失,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交通路线附近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稳定。结合我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1、本预案是应对由我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如车辆事故、泄露、着火)对环境造成破坏性的事故紧急处理的行动方案。
2、凡是我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在厂矿内、镇内及交通主干线、次干线和沿线城市内部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罐体泄露、着火等突发性事故,均适用于本预案。
3、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达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目的。
4、由于交通运输路线较长,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危险性差异较大。为了真正地做到及时救援减灾,确立“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互动救援体系,与周边县市(依兰、方正、宾县、佳木斯、哈尔滨等市县)建立应急救援联络网络,达到救援应急的目的。
二、基本情况
1、龙化化工公司地处依兰县达连河镇东北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往来于达镇~佳木斯,达镇~哈市三地间。
距哈市228公里; 距佳市104公里; 距依兰23公里;
距方正64公里; 距宾县180公里;
2、物流分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均有“三证”,符合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3、运输危险化学品种类有:
甲醇、液氨、氯气、盐酸、氢氧化钠、二乙丙基醚。
序号 品 名 UN号 危规号 处置方案 包装物
1 甲醇 CH3OH 1230 32058 131 槽 车 2 液 氨 NH2 1005 23003 125 钢 瓶 3 氢氧化钠(溶液)1823 82001 154 槽 车 4 盐酸 HCL 1050 22022 125 槽 车
5、 氯气 CL2 1017 23002 124 钢 瓶
6、 二异丙基醚 1159 31027 桶 装 上述物质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突发性事故可能诱发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危险。
4、物流分公司现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42辆;
车上配有相应的防护器材和国家规定的警示标志,驾驶员均经过危险化学运输管理部门的定期培训,熟知防护知识。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物流分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监控和救援工作。
1、指挥机构:
组 长:刘利剑
副组长:郎玉民、刘小明、赵玉江
成 员:王泽光 黄 豹、朱世营、陈忠义、孙立民、
田耀新 王 伟、蔡守峰、王泽光、佟玉成、姜云春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交通安全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中心,负责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污染、着火或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职责
⑴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
⑵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⑶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⑸向上级汇报和邻近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附近县、市应急救援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⑹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适时调整和修改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负责对外联系,联系电话: 消防急救:119、医护急救:120急救、交警急救:122、
交通运管部门电话:84517418、87622398
安全监督部门电话:86772365
化学急救电话:84675102
环境保护电话:86772972
保险公司:95518。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3889090
四、预防措施
1、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2、建立健全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纪录。
3、制定危险化学品槽车检查表,及时认真检查填写。
4、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罐体的报检或送检。
5、经常性地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和运输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知识,理化特点、中毒现象等。
6、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进行模拟事故学习训练,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和程序。
7、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必须熟记运输沿途市县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警电话。
8、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必须熟知交通规则,积累运输经验并熟悉行驶路线的路况。
9、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遇事不
慌,措施得当,程序清楚,并会使用警戒标识、警示牌。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一)、气体类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措施。
⑴防护:根据泄露气体特性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当的防护器具,并迅速报警,通知应急指挥部。
⑵询情:及时调查周边单位、居民、地形、部位、扩散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⑶侦检:确定阵地灭火方式及方向;
⑷警戒:根据泄露情况设置警示牌、警戒绳、警示旗等。 ⑸救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实施救援工作。
⑹控险:如果着火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地的救援消防单位。
⑺堵漏:根据现场泄露情况,制定堵漏方案。
⑻输转:倒罐或转移危险的瓶罐。
⑼救护: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后,对伤者进行积极救护或急救。
⑽洗消:使用相应的洗消剂对现场进行处置,以防造成次生伤害。
(11)警戒:如果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次伤害必须通知当地救援组织疏散居民。
(二)、液体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着火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防护:根据泄露情况选择使用相应的防护器材。
2、通报:迅速通知厂应急指挥部及道路管理部门,如果需要外援应就近通知社会应急救援中心和消防队。
3、侦检:观察是否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
4、警戒:根据泄露情况设置警戒,合理设警示旗、警示牌等安全警示工具。
5、救生:如果出现中毒情况,应立即组织现场急救。
6、控险:利用随车配带的消防器材积极控险。防止灾情扩大。
7、堵漏:采用木楔、粘胶封堵等方式封堵漏点,如果泄漏点较大,就采取挖沟、叠坝的方式进行围堵,控制液体漫延。
8、转运:利用工艺措施能导流的要导流不能导流的要转移危险的瓶、罐、桶。
9、救护:现场急救(专业队伍赶到)对病治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10、洗消:采用相应的洗消剂,防止环境污染和次生伤害。
11、清理:利用水、泥土等进行处理。
12、警示:严密监视液体流动和气体扩散方向。如果危险性较大应向社会公示。
(三)、应急装备
1、随车配备相应的气体防护器材;
2、随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3、配备警示牌、警戒旗等警示装备;
4、随车配备相应急救药物等;
(四)、相关化学危险品应急处置(处理措施)
甲醇泄漏处置
1、特别警示
a、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
b、有毒:吸入、食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致死。
c、燃烧时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d、闪点很低,用水灭火无效。
2、危险特性:
燃烧、爆炸,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蒸汽扩散后,遇明火源回燃。蒸汽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若受热或处于火场中,可能发生爆炸。
3、健康危害:蒸汽可引起头晕或窒息;灭火的废水可引起污染。
4、公众安全:首先拔打运输标签上的应急电话号码;立即撤离泄露区200米以外;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5、个体防护: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推荐的防护服,注意该类防护服可能不防热。
6、隔离:泄露考虑下风向撤离500米;火灾、火场内有罐
车或槽车,隔离800米。
7、应急行动:
泄漏处置:泄露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使用防爆灯具,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汽重生。
燃烧爆炸处置:小火:干粉、CO2灭火器或抗醇泡沫;大火:水幕、雾状水或抗醇泡沫。;尽可能远离火源灭火;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安全伐发出声响或储罐变色,立即撤离,切勿在储罐两端停留。
汽油泄漏处置方案
1、特别警示:高度易燃、受热、遇明火或火花极易燃烧;不得使用直流水进行扑救;注意闪点低,用水灭火无效。
2、危险特性:燃烧、爆炸。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蒸汽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包装容器受热可能发生爆炸。健康危害:蒸汽可引起头晕或窒息。
3、公众安全: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4、应急行动。
泄露处置: 清除所有火源(泄露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
所有明火、火花)。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5、着火爆炸处置
a、小火:干粉、CO2,常规泡沫灭火。
b、大火: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
c、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d、尽可能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灾扑灭。
e、安全伐(呼吸伐)发出声响或储罐变色,立即撤离,让其自行燃烧。
液氨处置方案:
1、特别警示:有毒;吸入可致死。
2、危险特性:
a、燃烧、爆炸;
b、可燃烧,但难以引燃;
c、蒸汽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
d、可与水剧烈反应;
e、包装容器受热可发生爆炸;
f、破裂的容器壁有飞射的危险。
健 康:
a、蒸汽具有强剌激性和腐蚀性;
b、接触空气和液化气体可引起灼伤,严重损害和冻伤;
c、灭火的废水可引起污染。
3、公众安全:
疏散无关人员,(至少200米远)建立警戒区;
在上风处停留,切勿进入低洼处。
六: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一般和较大污染事故纳入依兰县环境保护局管理,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除依兰县环境保护局管理外,上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七、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确认,环境污染事故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现场组织机构可发布应急结束通告。
八:相关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环境保护处环保科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3182
依兰环境保护局电话:57228649
(二)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全员环境素质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手段,重点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应急响应、救援、防护知识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相关知识。
2、培训:结合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日常演习,开展专业培训。
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运输部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