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地质灾害情况汇报1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根据(黔南府办发电„2011‟211号)《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罗甸县委、县政府关于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罗甸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年1-3月份我局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4-7月开展汛中巡查工作,10-12月汛后排后,针对全县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施工区,复建公路,龙滩库区与双河口库区周边村寨,冗各电站、灰洞电站、尖坡电站施工区,各电站库区移民安臵点,罗甸至红水河二级公路、新开挖的村级公路,独立高中施工区,城东开发建设施工区,逢亭床井硅矿区,省、州、县颁证矿山等采矿活动引发的不稳定边坡、尾矿坝;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及受地震、强降雨影响可能引发的新地质灾害地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

根据排查、巡查情况,罗甸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1处,涉及26个乡镇、94个行政村。1955户、911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0575万元。其中滑坡94处、崩塌45处,泥石

流1处、地震2处。今年新发生地质灾害5处,崩塌3处、滑坡2处、出现险情3处。

二、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24号)及黔南州国土资源局(黔南国土资发„2011‟27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拟定《关于开展2011年度地质灾害排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罗国土资发„2011‟3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对历年来的隐患点,监测其是否有变动。对2010年2个地震点查看其是否有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对每一个隐患点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档案库(文字、图片及电子档案),确定监测点的具体位臵,选择好监测方法,落实监测人,明确责任人,发送明白卡。编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编制《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隐患点监测人及电话、设立警戒线、警示牌、警示语、撤离路线牌,编制《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由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分别担任队长,队员由县局各股室、乡镇国土资源所、小车司机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各隐患点现状,做到精心设防,盯紧看牢,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以避让搬迁为主,治理为辅,预防地质灾害;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识灾、防灾、减灾能力。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

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县乡两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局领导分片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通、水利、建设、教育、旅游、安监、气象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为第二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监测,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两卡一案”发放工作,落实监测员、预警员、信息员,依靠政府领导、依靠群众力量,共同完成防御地质灾害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预防2011年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定全县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隐患)点8处。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求监测人员做到日观测记录,如:茂井镇八达村移民后靠点滑坡、木引乡纳汝村一、二组滑坡、沟亭乡拉喊村拉喊组滑坡等。同时,县局

建立了巡视巡查制度,对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全县2011年搬迁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情况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情况,2011年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共有14处,涉及243户1337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亭乡田坝村三组滑坡隐患点受胁32户257人、董当乡大井村大湾组滑坡受胁54户236人、木引乡兴隆村一组受胁13户51人,根据(罗府专议„2010‟94号)会议纪要,确定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县政府下拨10万元对大亭乡田坝村的危岩进行暴破清理,目前乡政府正在组织农户进行搬迁;董当乡大井村大湾组农户不愿搬迁,乡政府已组织在隐患点山体上修建排洪沟,目前已完工;木引乡兴隆村一组因资金未到位,农户未搬迁。

(二)罗沙乡翁选村六组崩塌隐患受胁8户35人,县政府2010年9月9日对罗沙府„2010‟33号批示从地灾专项资金中每户补助1万元,对受隐患点威胁的农户进行搬迁,目前已搬迁5户,还余3户正在平整场地进行搬迁。

(三)董架乡麻怀村小田坝组崩塌、联合村油尖组崩塌、联合村董拉组崩塌、联合村备往组崩塌、民进村下牛栏组崩塌37户257人,县政府2010年9月29日对罗国土资环呈„2010‟06号批示,每户补助1万元,县专项地灾资金20

万元、民政局17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毕。

(四)龙坪镇新民村七组滑坡受胁26户129人,县政府2011年对龙府呈„2010‟06号批示,请龙滩公司出资对其搬迁,目前资金未到位未搬;龙坪镇马草村七组崩塌3户15人,县政府2011年5月26日对龙府呈„2011‟17号批示,县专项地灾资金1.5万元对其进行搬迁,目前资金未到位未搬;龙坪镇六一村交年组滑坡3户11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12号)《关于拨付龙坪镇六一村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3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1.5万元共计4.5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因农户外出打工,至今未搬迁。国土资源所正在为其选场地,对其进行搬迁。

(五)板庚乡保上村上林组滑坡4户12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35号)《关于拨付板庚乡保上村上林组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4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2万元共计6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已经全部搬迁完。

(六)云干乡八木村老鹰岩组崩塌13户46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31号)《关于拨付云干乡八木村老鹰岩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9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3万元共计12万元,按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七)纳坪乡打金村打龙组崩塌受胁9户46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20号)《关于拨付纳坪乡打金村地质灾害户搬迁经费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13.5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4.5万元共计18万元,按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八)边阳镇下坝村受胁2户8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15号)《关于拨付边阳镇下坝村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2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1万元共计3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九)董王乡打窖村水井组崩塌受胁40户250人,根据(黔财建„2010‟207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任务书及经费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罗甸县于2011年2月1日编制了罗甸县董王乡打窖村水井组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黔南州国土资源局审查通过。根据方案2011年2月完成拟选搬迁新址及勘测工作;3月县建设局

完成规划设计及房屋设计工作;4月董王乡政府完成场平工程工作;5月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十)班仁乡金祥村三组油落寨50户219人,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在班仁乡书记韦启光、乡长罗庆艺领导下,罗甸县国土资源局、罗甸县电视台到该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根据(罗府专议„2011‟103号)会议纪要,确定县政府从地质灾害防治基金解决2万元,民政局落实10万元,民宗局给2万元共14万元,由班仁乡政府组织做好搬迁地址的场地平整工作,建设部门做好搬迁新址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水利部门负责饮水问题,供电部门负责供电问题,确保工程按期施工,于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严重缺乏

每年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如到隐患点交通费、生活费、通讯费、简易监测工具等)严重缺乏、县政府应下拨一定工作经费,以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如201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经费就达300多万元)。

监测工作事关地质灾害防御成败,为了能让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县人民政府应加大监测经费投入,对各监测人员发

放监测工作经费及电话补助,解决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最基本的工作经费,让其做到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保障管理机关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处臵工作。避免因信息不畅,工作延误,灾害损失扩大等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2处,按照每人每年300元,县政府投入监测工作经费每年约4.26万元。

(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随着矿山的开发,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日渐出现地面塌陷,地下水位下降、枯竭,边坡失稳,弃土弃渣随意堆放,堵塞河道,影响泄洪,冲毁农田(最明显地段逢亭床井硅矿区、凤亭乡仁矿铁矿山),大大地减少耕地面积,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企业在合法取得采矿权前,均聘请了具有资质单位的中介机构,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承诺了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的承诺,只是停留在文字上,并未付诸实施,所以我县在2012年将大力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这一基本原则,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影视资料管理有待建立 防灾管理在于人,从业人员其专业知识结构、业务水平、敬业精神都关系到防灾成败。影视资料的建立,一是可通过不同时期的影视资料,利用参照物的变化,客观反映灾害点

的变化情况,掌握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二是通过影视,可直观地让各级领导室内了解灾情的真实性,以利领导科学决策。影视资料与传统的文字资料管理模式相结合,相得益彰,规范具体到每一个灾害点的管理模型,利用多媒体等技术,可将防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平台。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滞后

罗甸县在2007年才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全县地质灾害进行了一次普查,基本查清了地质灾害现状,摸清了家底(但因县政府无款支付县里应出的部份资金,导致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材料不全),为了管好这个家底,2010年才借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之机,聘请具有“水工环”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罗甸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罗甸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目前两方案已编制完成,为罗甸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提供指导性工作文本。

(五)加大治理和搬迁力度

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危险点调查,摸清灾害规模,危害程序,争取省、州各级部门专项治理项目资金。对治理无望、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的灾害点,如龙滩库区、双河口库区等县境内的大小水电站库区周边地质灾害危险点直接嫁接给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异地避让搬迁。

(六)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来完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来完成,单方面强调国土资源部门是不行的,从法律角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从业务角度,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工作,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来完成这一系统工程的每一项单项工程。例如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投入都应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不懈努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管理工作到位,均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为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但要真正做到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没有政府资金投入,是非常困难的。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根据(黔南府办发电„2011‟211号)《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罗甸县委、县政府关于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罗甸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年1-3月份我局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4-7月开展汛中巡查工作,10-12月汛后排后,针对全县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施工区,复建公路,龙滩库区与双河口库区周边村寨,冗各电站、灰洞电站、尖坡电站施工区,各电站库区移民安臵点,罗甸至红水河二级公路、新开挖的村级公路,独立高中施工区,城东开发建设施工区,逢亭床井硅矿区,省、州、县颁证矿山等采矿活动引发的不稳定边坡、尾矿坝;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及受地震、强降雨影响可能引发的新地质灾害地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

根据排查、巡查情况,罗甸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1处,涉及26个乡镇、94个行政村。1955户、911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0575万元。其中滑坡94处、崩塌45处,泥石

流1处、地震2处。今年新发生地质灾害5处,崩塌3处、滑坡2处、出现险情3处。

二、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24号)及黔南州国土资源局(黔南国土资发„2011‟27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拟定《关于开展2011年度地质灾害排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罗国土资发„2011‟3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对历年来的隐患点,监测其是否有变动。对2010年2个地震点查看其是否有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对每一个隐患点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档案库(文字、图片及电子档案),确定监测点的具体位臵,选择好监测方法,落实监测人,明确责任人,发送明白卡。编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编制《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隐患点监测人及电话、设立警戒线、警示牌、警示语、撤离路线牌,编制《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由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分别担任队长,队员由县局各股室、乡镇国土资源所、小车司机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各隐患点现状,做到精心设防,盯紧看牢,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以避让搬迁为主,治理为辅,预防地质灾害;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识灾、防灾、减灾能力。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

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县乡两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局领导分片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通、水利、建设、教育、旅游、安监、气象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为第二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监测,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两卡一案”发放工作,落实监测员、预警员、信息员,依靠政府领导、依靠群众力量,共同完成防御地质灾害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预防2011年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定全县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隐患)点8处。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求监测人员做到日观测记录,如:茂井镇八达村移民后靠点滑坡、木引乡纳汝村一、二组滑坡、沟亭乡拉喊村拉喊组滑坡等。同时,县局

建立了巡视巡查制度,对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全县2011年搬迁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情况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情况,2011年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共有14处,涉及243户1337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亭乡田坝村三组滑坡隐患点受胁32户257人、董当乡大井村大湾组滑坡受胁54户236人、木引乡兴隆村一组受胁13户51人,根据(罗府专议„2010‟94号)会议纪要,确定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县政府下拨10万元对大亭乡田坝村的危岩进行暴破清理,目前乡政府正在组织农户进行搬迁;董当乡大井村大湾组农户不愿搬迁,乡政府已组织在隐患点山体上修建排洪沟,目前已完工;木引乡兴隆村一组因资金未到位,农户未搬迁。

(二)罗沙乡翁选村六组崩塌隐患受胁8户35人,县政府2010年9月9日对罗沙府„2010‟33号批示从地灾专项资金中每户补助1万元,对受隐患点威胁的农户进行搬迁,目前已搬迁5户,还余3户正在平整场地进行搬迁。

(三)董架乡麻怀村小田坝组崩塌、联合村油尖组崩塌、联合村董拉组崩塌、联合村备往组崩塌、民进村下牛栏组崩塌37户257人,县政府2010年9月29日对罗国土资环呈„2010‟06号批示,每户补助1万元,县专项地灾资金20

万元、民政局17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毕。

(四)龙坪镇新民村七组滑坡受胁26户129人,县政府2011年对龙府呈„2010‟06号批示,请龙滩公司出资对其搬迁,目前资金未到位未搬;龙坪镇马草村七组崩塌3户15人,县政府2011年5月26日对龙府呈„2011‟17号批示,县专项地灾资金1.5万元对其进行搬迁,目前资金未到位未搬;龙坪镇六一村交年组滑坡3户11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12号)《关于拨付龙坪镇六一村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3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1.5万元共计4.5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因农户外出打工,至今未搬迁。国土资源所正在为其选场地,对其进行搬迁。

(五)板庚乡保上村上林组滑坡4户12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35号)《关于拨付板庚乡保上村上林组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4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2万元共计6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已经全部搬迁完。

(六)云干乡八木村老鹰岩组崩塌13户46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31号)《关于拨付云干乡八木村老鹰岩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9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3万元共计12万元,按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七)纳坪乡打金村打龙组崩塌受胁9户46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20号)《关于拨付纳坪乡打金村地质灾害户搬迁经费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13.5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4.5万元共计18万元,按每户补助2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八)边阳镇下坝村受胁2户8人,根据(罗府财通„2011‟15号)《关于拨付边阳镇下坝村地质灾害点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同意从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中解决2万元,民政局救灾资金中解决1万元共计3万元,按每户补助1.5万元进行搬迁,目前农户正在建房,12月份将全部搬迁完。

(九)董王乡打窖村水井组崩塌受胁40户250人,根据(黔财建„2010‟207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任务书及经费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罗甸县于2011年2月1日编制了罗甸县董王乡打窖村水井组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黔南州国土资源局审查通过。根据方案2011年2月完成拟选搬迁新址及勘测工作;3月县建设局

完成规划设计及房屋设计工作;4月董王乡政府完成场平工程工作;5月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十)班仁乡金祥村三组油落寨50户219人,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在班仁乡书记韦启光、乡长罗庆艺领导下,罗甸县国土资源局、罗甸县电视台到该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根据(罗府专议„2011‟103号)会议纪要,确定县政府从地质灾害防治基金解决2万元,民政局落实10万元,民宗局给2万元共14万元,由班仁乡政府组织做好搬迁地址的场地平整工作,建设部门做好搬迁新址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水利部门负责饮水问题,供电部门负责供电问题,确保工程按期施工,于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严重缺乏

每年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如到隐患点交通费、生活费、通讯费、简易监测工具等)严重缺乏、县政府应下拨一定工作经费,以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如201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经费就达300多万元)。

监测工作事关地质灾害防御成败,为了能让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县人民政府应加大监测经费投入,对各监测人员发

放监测工作经费及电话补助,解决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最基本的工作经费,让其做到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保障管理机关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处臵工作。避免因信息不畅,工作延误,灾害损失扩大等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2处,按照每人每年300元,县政府投入监测工作经费每年约4.26万元。

(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随着矿山的开发,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日渐出现地面塌陷,地下水位下降、枯竭,边坡失稳,弃土弃渣随意堆放,堵塞河道,影响泄洪,冲毁农田(最明显地段逢亭床井硅矿区、凤亭乡仁矿铁矿山),大大地减少耕地面积,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企业在合法取得采矿权前,均聘请了具有资质单位的中介机构,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承诺了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的承诺,只是停留在文字上,并未付诸实施,所以我县在2012年将大力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这一基本原则,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影视资料管理有待建立 防灾管理在于人,从业人员其专业知识结构、业务水平、敬业精神都关系到防灾成败。影视资料的建立,一是可通过不同时期的影视资料,利用参照物的变化,客观反映灾害点

的变化情况,掌握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二是通过影视,可直观地让各级领导室内了解灾情的真实性,以利领导科学决策。影视资料与传统的文字资料管理模式相结合,相得益彰,规范具体到每一个灾害点的管理模型,利用多媒体等技术,可将防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平台。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滞后

罗甸县在2007年才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全县地质灾害进行了一次普查,基本查清了地质灾害现状,摸清了家底(但因县政府无款支付县里应出的部份资金,导致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材料不全),为了管好这个家底,2010年才借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之机,聘请具有“水工环”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罗甸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罗甸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目前两方案已编制完成,为罗甸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提供指导性工作文本。

(五)加大治理和搬迁力度

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危险点调查,摸清灾害规模,危害程序,争取省、州各级部门专项治理项目资金。对治理无望、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的灾害点,如龙滩库区、双河口库区等县境内的大小水电站库区周边地质灾害危险点直接嫁接给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异地避让搬迁。

(六)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来完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来完成,单方面强调国土资源部门是不行的,从法律角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从业务角度,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工作,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来完成这一系统工程的每一项单项工程。例如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投入都应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不懈努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管理工作到位,均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为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但要真正做到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没有政府资金投入,是非常困难的。


相关内容

  • 2011年地质灾害检查情况汇报
  • 2011年地质灾害检查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格里坪镇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了<格里坪镇二0一一年度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并且在辖区范围内建立了群测群防的体系. 镇城乡建设服务 ...

  • 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为切实做好**镇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 ...

  • 防地质灾害预案
  •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流口中心小学2011年度防地质灾害 ...

  • 2011地质环境工作总结
  • 2011年天桥区地质环境工作总结 天桥区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 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指导帮助下,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 ...

  • 土地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 ***************** (2011年5月3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人大常办发 [2011]23号)精神,下面,我 ...

  • 营地防地质灾害演练方案
  • ***施工营地防地质灾害专项演练方案 一. 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吸取***安全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纪要>„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针对近期强降雨较多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的情况下,能够迅速 ...

  • 关于加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材料1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三元古韩荆宝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汇 报 材 料 根据<古韩镇企业安全办关于加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襄垣县2011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襄汛字[2011]19号).襄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 ...

  • 国土资源所年终工作总结
  • 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所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完成了各 ...

  •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办法
  • 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暂行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质量,保证调查工作成果的客观真实性,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地丘陵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