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教案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概述

一、概念

刑诉中的立案是指公、检发现犯罪事实或犯

罪嫌疑人,或者公、检、法对接受的报案、

控告、举报或自首及法院对自诉人的自诉材

料进行审查后,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

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

侦查和审理的诉讼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系统的立案程序如下图:

二、意义

1、是刑诉的开始和必经程序。

2、正确、及时立案,有利于及时揭露、证

实和惩罚犯罪。

3、正确、及时立案,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正确、及时立案,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

综和治理。

第十章 立案

第二节 立案的条件

一、立案的条件

是指刑事案件成立的法定要件。具体:

一是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犯罪事实(事实条件)

指根据已有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已

经发生和存在。具体:

1、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

3、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事实条件:指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体要件

和客观要件。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条件)

是指依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的社会

危害性达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

这也是办案人员仅从客观上的初步分析判断

所得出的结论。

除对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外,就应当

立案。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二、公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尚无证据证明有法定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属于受案机关管辖的

三、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案件依法属于本院管辖的

2、案件的被害人(或代为告诉人)告诉的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第十章 立案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

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受案)

立案材料:即有关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材料

1、立案材料的来源

1)公、检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报案

单位或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发

生、但尚不知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检、

法报告的行为。

举报

指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向

公、检、法 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犯罪线索的行为。

3)被害人的报案和控告

控告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

报案、举报、控告之间的区别:

对立案材料,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及时接收,不得推诿或拒绝。

口头、书面的报案、控告等皆可

口头形式的,应制作笔录

告知诬告的法律责任

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

的安全。为他们保守秘密。

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初查)

1、审查的内容

1)有无管辖权

2)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审查的方法

可要求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补充证实犯罪的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询问或讯问)。

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采取勘验、检查、查询、鉴定、询问知情人等一般调查方法。不得采取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对自诉案件,法院可要求自诉人提出证实有犯罪事实的材料,但立案前不能调查。

三、处理

一)公安机关

1、决定立案

1)条件

符合立案条件

2)程序

☐承办人员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报主管领导审批。

2、决定不立案

1)不立案条件

⏹无犯罪事实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

⏹虽有犯罪行为,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等。

2)程序

应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主管机关的负责人批准。

若案件材料源于控告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复议、起诉

⏹复议

申请人:控告人

期限: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

复议机关:原决定机关

期限: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

⏹起诉(自诉)

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证据 。

3)行政处理

不构成犯罪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案件给予行政处理

自行或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 行政处分

行政强制措施 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强制治疗等

公安机关自行处理:是管辖权的案件。

方法:主要是指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

3、移送管辖

1)移送管辖的条件

认为有犯罪事实

不属于自己管辖

2)移送管辖的步骤和方法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

24小时内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紧急措施¡±:

如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

保全证据、控制嫌疑人等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概述

一、概念

刑诉中的立案是指公、检发现犯罪事实或犯

罪嫌疑人,或者公、检、法对接受的报案、

控告、举报或自首及法院对自诉人的自诉材

料进行审查后,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

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

侦查和审理的诉讼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系统的立案程序如下图:

二、意义

1、是刑诉的开始和必经程序。

2、正确、及时立案,有利于及时揭露、证

实和惩罚犯罪。

3、正确、及时立案,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正确、及时立案,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

综和治理。

第十章 立案

第二节 立案的条件

一、立案的条件

是指刑事案件成立的法定要件。具体:

一是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犯罪事实(事实条件)

指根据已有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已

经发生和存在。具体:

1、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

3、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事实条件:指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体要件

和客观要件。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条件)

是指依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的社会

危害性达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

这也是办案人员仅从客观上的初步分析判断

所得出的结论。

除对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外,就应当

立案。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二、公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尚无证据证明有法定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属于受案机关管辖的

三、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案件依法属于本院管辖的

2、案件的被害人(或代为告诉人)告诉的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第十章 立案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

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受案)

立案材料:即有关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材料

1、立案材料的来源

1)公、检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报案

单位或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发

生、但尚不知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检、

法报告的行为。

举报

指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向

公、检、法 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犯罪线索的行为。

3)被害人的报案和控告

控告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

报案、举报、控告之间的区别:

对立案材料,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及时接收,不得推诿或拒绝。

口头、书面的报案、控告等皆可

口头形式的,应制作笔录

告知诬告的法律责任

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

的安全。为他们保守秘密。

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初查)

1、审查的内容

1)有无管辖权

2)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审查的方法

可要求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补充证实犯罪的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询问或讯问)。

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采取勘验、检查、查询、鉴定、询问知情人等一般调查方法。不得采取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对自诉案件,法院可要求自诉人提出证实有犯罪事实的材料,但立案前不能调查。

三、处理

一)公安机关

1、决定立案

1)条件

符合立案条件

2)程序

☐承办人员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报主管领导审批。

2、决定不立案

1)不立案条件

⏹无犯罪事实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

⏹虽有犯罪行为,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等。

2)程序

应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主管机关的负责人批准。

若案件材料源于控告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复议、起诉

⏹复议

申请人:控告人

期限: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

复议机关:原决定机关

期限: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

⏹起诉(自诉)

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证据 。

3)行政处理

不构成犯罪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案件给予行政处理

自行或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 行政处分

行政强制措施 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强制治疗等

公安机关自行处理:是管辖权的案件。

方法:主要是指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

3、移送管辖

1)移送管辖的条件

认为有犯罪事实

不属于自己管辖

2)移送管辖的步骤和方法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

24小时内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紧急措施¡±:

如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

保全证据、控制嫌疑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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