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杭州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方俊皓 苏禹聪 叶知舟 陈丹薇

【内容摘要】

食品安全调查小分队,深入群众,走访政府,参观工厂,针对《食品

安全法》于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所带来的变化及目前所存在的一些

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了今后应该如何更好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政府监管 企业诚信 消费者权益

【正文】

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全国人大对法律7次逐条审

议,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1万余条意见,耗时长达3年的《食品安全

法》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是在全党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而出台的一部

重要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

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

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6项重要使命。 在新法正式颁布实

施一个月之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杭州食品安全调查暑期

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群众,走访政府,参观工厂,对《食品安全法》

颁布实施以来带来的变化及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详细分

析《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给我们带来的意义及如何立足于现状更好的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一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

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多起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

重伤害,给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制定《食品安

全法》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法制化的手段,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有

效手段,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直接

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

度重视,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约束行业自律,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食

品安全法》在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汲

取去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在法律中明确了食品生产

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要

求。《食品安全法》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手段及明确的职

责分工通过法律的方式予以规定,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

善,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

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全所未有的发展,与之相

伴的是我国的使食品工业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

题,目前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重大食品(物)中

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屡禁不止。这些食品安全

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广大

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心理,引起了相当程度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国际

上流行“对食物短缺的担忧已被对食品的安全恐惧代替”这一说法在

我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食品安全问题已为举国关注,成为百姓日常

议论和关切的话题,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将会对人民的体

质健康、整体生活水平、稳定健康的心态以及食品工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都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下面是对近些年来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统计。

三、食品安全问题祸因

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由于多施和不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 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其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出汗、肌肉颤动、心跳加快、瞳孔缩小等,严重的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失常。我国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

我国每年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于农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但在人 的口腔和胃肠中会在细菌的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当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则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如胃癌、肠癌。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 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 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

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或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目前氯霉素等抗生素兽药残留量是欧盟各国对我国 出口肉食品检验检疫的重点。近年,在我国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更多食用残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的范畴,人们较早就对食品的重金属污染 问题加以重视。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污染物多为粮食作物,非金属 砷的污染也不可忽视。多数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还会有 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 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 菜中超标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

5.毒素污染

毒素污染是目前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毒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如贝类毒素和真菌毒素。贝类毒 素不易被加热所破坏,所以其

危害性是相当大的。我国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曾多次发生贝类中毒,中毒 症状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病、唇舌麻木、肢端麻痹、头晕恶心、胸闷乏力等,部分病人伴有低烧,重症者则 昏迷、呼吸困难,最后因呼吸衰竭窒息而死亡。导致中毒的是一蚶子、花蛤、香螺、织纹螺等常食用的贝 类。真菌存在于大多数的农产品中,真菌毒素直接或间接进入食物链导致动植物食品受到毒素污染。在众 多的真菌毒素中,黄曲霉毒素是众所周知的最危险的毒素之一,是一种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常存在于花 生、坚果等粮油类食品及其制品中,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毒大米”事件,即为黄曲霉毒素污染。

6.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

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 体身体有害)。例如:使馒头、包子增白用二氧化硫;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 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

7.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

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 油炸食品等。

8.假冒伪劣食品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如: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的酱油、 食醋;粗制滥造的饮料、冷食品;水果表面用染料涂色;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

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 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 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 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

10.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 ,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超过保质期的糕点、果汁饮料等。

11.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

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比如人们大 量食用的番茄、甜椒,大豆粉、大豆油等大豆制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 ,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目前人们所担忧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 害,转基因产品是否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是否“实质等同”无显著差异。 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在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 (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 知的危害。

四、政府职能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按照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我国采取分阶段分环节监管的体制,具体分工如下:

农业、林业、渔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划入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但是目前政府的监管还是出现了一下两个问题

(一)、政府监管不力。

监管重点落点不对:目前政府多于最终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即使这些都还没有监管到位),忽视了过程控制,虽然增加了QS认证,但也是形式化,没有真正的走到企业中,没有给企业形成监督的压力,实在劳民伤财,没有得到足够的利用,反而成了某些人捞钱的工具。 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政府的这些监管人员多于理论,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较低,再有就是监管态度,不是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企业如何更好的发展,只是走一走、看一看、挑挑所谓的毛病,造成企业多于应付。

(二)、监管部门责任不清。

没有具体人员对企业监管负责,出现问题更找不到监管部门的责任人。也就是说责权不分,没有绩效考核的制度,这样一来,监管部门也就干好干坏都一样,能多捞就多捞。

五、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研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

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及时更改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要做到与时俱进。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规。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上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食品认证机构;四是加强劣质产品召回制度,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据;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三)、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

建立良好的质量信号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标签管理等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来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

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四)、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经济和技术等层面上共同推进。经济手段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和带动作用,将分散经营的主体组织起来加强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按照市场价格和市场需求调节农产品加工,靠加工企业对原料的需求和对原料的检验监督来带动分散生产的农户组成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的商品生产基地,使生产、加工、销售一脉相承,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保证食品加工的每一阶段都是安全的;提高质量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提高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经济处罚力度,从而增加不法厂商的风险成本,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技术手段加强基础研究和食品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病原体、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快速、高效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最大残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条件和人员水平、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参照标准水平;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杭州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方俊皓 苏禹聪 叶知舟 陈丹薇

【内容摘要】

食品安全调查小分队,深入群众,走访政府,参观工厂,针对《食品

安全法》于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所带来的变化及目前所存在的一些

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了今后应该如何更好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政府监管 企业诚信 消费者权益

【正文】

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全国人大对法律7次逐条审

议,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1万余条意见,耗时长达3年的《食品安全

法》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是在全党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而出台的一部

重要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

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

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6项重要使命。 在新法正式颁布实

施一个月之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杭州食品安全调查暑期

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群众,走访政府,参观工厂,对《食品安全法》

颁布实施以来带来的变化及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详细分

析《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给我们带来的意义及如何立足于现状更好的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一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

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多起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

重伤害,给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制定《食品安

全法》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法制化的手段,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有

效手段,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直接

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

度重视,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约束行业自律,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食

品安全法》在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汲

取去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在法律中明确了食品生产

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要

求。《食品安全法》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手段及明确的职

责分工通过法律的方式予以规定,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

善,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

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全所未有的发展,与之相

伴的是我国的使食品工业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

题,目前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重大食品(物)中

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屡禁不止。这些食品安全

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广大

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心理,引起了相当程度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国际

上流行“对食物短缺的担忧已被对食品的安全恐惧代替”这一说法在

我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食品安全问题已为举国关注,成为百姓日常

议论和关切的话题,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将会对人民的体

质健康、整体生活水平、稳定健康的心态以及食品工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都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下面是对近些年来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统计。

三、食品安全问题祸因

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由于多施和不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 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其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出汗、肌肉颤动、心跳加快、瞳孔缩小等,严重的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失常。我国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

我国每年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于农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但在人 的口腔和胃肠中会在细菌的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当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则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如胃癌、肠癌。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 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 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

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或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目前氯霉素等抗生素兽药残留量是欧盟各国对我国 出口肉食品检验检疫的重点。近年,在我国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更多食用残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的范畴,人们较早就对食品的重金属污染 问题加以重视。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污染物多为粮食作物,非金属 砷的污染也不可忽视。多数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还会有 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 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 菜中超标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

5.毒素污染

毒素污染是目前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毒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如贝类毒素和真菌毒素。贝类毒 素不易被加热所破坏,所以其

危害性是相当大的。我国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曾多次发生贝类中毒,中毒 症状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病、唇舌麻木、肢端麻痹、头晕恶心、胸闷乏力等,部分病人伴有低烧,重症者则 昏迷、呼吸困难,最后因呼吸衰竭窒息而死亡。导致中毒的是一蚶子、花蛤、香螺、织纹螺等常食用的贝 类。真菌存在于大多数的农产品中,真菌毒素直接或间接进入食物链导致动植物食品受到毒素污染。在众 多的真菌毒素中,黄曲霉毒素是众所周知的最危险的毒素之一,是一种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常存在于花 生、坚果等粮油类食品及其制品中,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毒大米”事件,即为黄曲霉毒素污染。

6.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

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 体身体有害)。例如:使馒头、包子增白用二氧化硫;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 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

7.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

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 油炸食品等。

8.假冒伪劣食品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如: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的酱油、 食醋;粗制滥造的饮料、冷食品;水果表面用染料涂色;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

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 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 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 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

10.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 ,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超过保质期的糕点、果汁饮料等。

11.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

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比如人们大 量食用的番茄、甜椒,大豆粉、大豆油等大豆制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 ,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目前人们所担忧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 害,转基因产品是否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是否“实质等同”无显著差异。 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在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 (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 知的危害。

四、政府职能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按照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我国采取分阶段分环节监管的体制,具体分工如下:

农业、林业、渔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划入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但是目前政府的监管还是出现了一下两个问题

(一)、政府监管不力。

监管重点落点不对:目前政府多于最终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即使这些都还没有监管到位),忽视了过程控制,虽然增加了QS认证,但也是形式化,没有真正的走到企业中,没有给企业形成监督的压力,实在劳民伤财,没有得到足够的利用,反而成了某些人捞钱的工具。 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政府的这些监管人员多于理论,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较低,再有就是监管态度,不是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企业如何更好的发展,只是走一走、看一看、挑挑所谓的毛病,造成企业多于应付。

(二)、监管部门责任不清。

没有具体人员对企业监管负责,出现问题更找不到监管部门的责任人。也就是说责权不分,没有绩效考核的制度,这样一来,监管部门也就干好干坏都一样,能多捞就多捞。

五、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研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

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及时更改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要做到与时俱进。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规。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上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食品认证机构;四是加强劣质产品召回制度,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据;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三)、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

建立良好的质量信号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标签管理等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来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

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四)、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经济和技术等层面上共同推进。经济手段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和带动作用,将分散经营的主体组织起来加强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按照市场价格和市场需求调节农产品加工,靠加工企业对原料的需求和对原料的检验监督来带动分散生产的农户组成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的商品生产基地,使生产、加工、销售一脉相承,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保证食品加工的每一阶段都是安全的;提高质量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提高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经济处罚力度,从而增加不法厂商的风险成本,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技术手段加强基础研究和食品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病原体、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快速、高效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最大残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条件和人员水平、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参照标准水平;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相关内容

  • 杭州地铁一号线民众满意度调查研究
  • "由地铁串起的幸福"--杭州地铁一号线民众满意度调查研究 一.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1. 调查目的: 第一,提高新时代的大学生分析理解与统计调查能力,能够为国家建设方针的实施建言献策. 第二,了解杭州地铁一号线开通后民众的满意度以及一号线开通后的影响. 第三,针对地铁运行中出 ...

  • 杭州地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 该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 ...

  • "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 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上正式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中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大城市分布在自然致灾多发区,近年来中国各类安全危机的爆发数量持续攀升,但中国现有减灾水平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城市应对灾害打击的能力十分脆弱,使得城市中受各类灾害影响的风险逐渐增加。 当前,我国正着力 ...

  • 调研应急体系服务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 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上正式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中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大城市分布在自然致灾多发区,近年来中国各类安全危机的爆发数量持续攀升,但中国现有减灾水平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城市应对灾害打击的能力十分脆弱,使得城市中受各类 ...

  • 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杭州地铁一号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摘要: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约10人死亡,13人失踪,20余人受伤.事故造成了约4962万元的经济损失.经过调查分析,引起这次地铁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过程不规范,现场施 ...

  • 杭州网络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经济调研组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杭州市网络经济发展现状,从政府服务监管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措施,促进我市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杭州网络经济行政服务监管部门,组建了网络经济调研组,从2010年4月份开始,对杭州市网络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 ...

  • "跟着诗词游杭州"活动方案(三年级组)
  • "跟着诗词游杭州"活动方案 --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三年级组 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创新活力之城.为切实深入学生人文历史文化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杭州的秀美山水.人文历史和文化轶事,增进学生爱家乡.爱西湖.爱杭州的思想感情,我们三年级开展"跟着诗词游杭州"活动 ...

  • 2011年全国科普日暨
  • 2011年全国科普日暨 杭州市第25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项目 杭州市2011年全国科普日暨第25届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大型科普文艺晚会 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市领导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以下活动:1."我的低碳生活"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2.科普益智玩具展.低碳生活科普拼图互动游戏:3.食品添 ...

  •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人才需求 调研报告 项 目 组成员: 徐向军.杨悦梅.袁炼红.郑利敏 联 系 方 式: [1**********] 2012年6月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项目组:徐向军(组长).杨悦梅.袁炼红.郑利敏 摘要: 在全国物联网风起云涌之时,杭州市政府将把物联网产业作为新的经济 ...

  • 会议纪要是否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 问题提示:会议纪要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对申诉人提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如何作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由行政机关来举证证明?[要点提示]行政机关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