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一直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确定了环境与 经济 、 社会 协调 发展 的指导方针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短缺,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迅速推进 工业 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对 自然 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加大。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又比较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 问题 突出,环境与资源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李鹏同志明确指出:“环境保护关系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生活质量能否不断提高,关系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繁衍,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保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正确决策。 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建设有 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 现代 化,必须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必须统筹考虑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的关系,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当代人而言,人们不仅需要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而且需要逐步提高生活质量,需要良好的工作、 学习 和生活环境。如果经济发展了,人们手里有钱了,但呼吸的空气是有害的,喝的水是有毒的,生活环境是被污染的,这不是真正现代化,不是人民所期望的“小康”,也不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目的。因此,无论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客观条件,还是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乃至就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了6部环保 法律 和9部相关资源法律,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环保行政法规,环保管理机构和执法力量逐步加强。1996年,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做出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取缔、关闭了60700多家严重污染环境又没有治理价值的15种小 企业 ,各级地方政府行动坚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淮河流域关闭了1100多家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改善了流域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用水质量。我国连续4年开展全国性环保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000多件。有关部门与新闻界共同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今年三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将“破坏资源环境保护罪”单列一节,表明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向法制化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八五”期间,我国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了一批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完成了一大批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天津、苏州、大连等城市成为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十佳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张家港被授予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一度被称为卫星上看不见的本溪市已根本改变了环境面貌。1995年,全国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9.7%,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达到76.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2.9%,比“七五”分别提高13-14个百分点。全国县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增长的趋势有所减缓,重金属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开始下降,部分城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1995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799处,占国土面积7.19%;森木覆盖率达到13.9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00多万公顷,生态农业试点达到2000多处,5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浙江奉化滕头村等7处生态农业试点,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 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环保工作,以及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上尊重 科学 、促进合作的立场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和赞扬。我们严肃查处境外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向我国非法转移事件,剥住了进口“洋垃圾”的歪风,维护了我国的环境权益。我国政府在环境外交事务中,充分注意了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拥护。我国签署和加入的18项国际环境条约都得到了认真履行。同19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多渠道引进了环保资金,仅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的项目就获得外资贷款20.65亿美元、赠款2.58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环保工作。 实事求是地 分析 我
们面临的环境形势,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快速发展时期,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加大,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长,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环境形势仍然很严峻。很多城市及其郊区的环境污染还在加剧并向 农村 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重。不少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 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 全国城市污染严重。城市河段水质超过3类标准而不适于生活用水的已占78%,50%以上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我国参加全球50多座城市大气监测的五个大城市,均被排在污染最严重的10座城市之列,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的大中城市只占总数的1%左右。许多大中城市汽车尾气污染明显加重。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每年产生近7亿吨,累积堆存70亿吨以上,垃圾“围城”现象十分普遍。大量的有害废物未进行有效处置而成为重大隐患。被污染农田达1.5亿亩以上。 全国七大水系近一半的河段污染严重,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太湖、巢湖、滇池最为严重,群众长期缺乏合格的生活用水。一些地方水污染事故频繁,因水污染造成的纠纷和冲突日渐增多。全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3左右,并呈继续扩大之势。西南和中南某些城市已是“十雨九酸”,全年降水ph 值低于4,最低达到3,接近食用醋的酸度。沙漠化及沙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5.9%,并以每年24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递增。15亿亩草场严重退化。15-20%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有些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或濒临灭绝。近几年,西北地区连续出现特大沙暴灾害,也与生态破坏有着重要关系。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些土法炼汞、炼砷的地方,90%以上的农民和附近70%的群众出现中毒症状。一些污染严重的乡镇,癌症发病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数倍甚至10多倍,近些年参军体检无一人合格。 在国际环境履约方面,我国也面临新的考验。多数发达国家已于1996年停止生产和使用氯氟化碳等消耗臭氧物质,承诺到200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990年水平。现在,我国是生产和消费氯氟化碳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排放二氧化硫及二氧化碳最多的国家之一。一些地区乱捕、滥采野生动、植物,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国际经贸领域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使贸易和环保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以牺牲环境和资源去求经济增长;二是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改变,结构型污染严重;三是一些地方未认真执行环保法律,常有决策违法的现象发生。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督管理的机构不健全;四是环保投入不足,很多污染企业老帐未还又欠新帐。对此,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警钟长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恶化趋势,逐步改善环境质量。 经党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九五”和2010年环保目标是:“到2000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根据上述目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 旅游 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淮河、太湖要实现水体变清,海河、辽河、滇池、巢湖的地面水水质应有明显改善。
党中央一直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确定了环境与 经济 、 社会 协调 发展 的指导方针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短缺,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迅速推进 工业 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对 自然 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加大。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又比较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 问题 突出,环境与资源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李鹏同志明确指出:“环境保护关系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生活质量能否不断提高,关系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繁衍,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保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正确决策。 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建设有 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 现代 化,必须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必须统筹考虑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的关系,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当代人而言,人们不仅需要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而且需要逐步提高生活质量,需要良好的工作、 学习 和生活环境。如果经济发展了,人们手里有钱了,但呼吸的空气是有害的,喝的水是有毒的,生活环境是被污染的,这不是真正现代化,不是人民所期望的“小康”,也不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目的。因此,无论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客观条件,还是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乃至就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了6部环保 法律 和9部相关资源法律,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环保行政法规,环保管理机构和执法力量逐步加强。1996年,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做出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取缔、关闭了60700多家严重污染环境又没有治理价值的15种小 企业 ,各级地方政府行动坚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淮河流域关闭了1100多家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改善了流域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用水质量。我国连续4年开展全国性环保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000多件。有关部门与新闻界共同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今年三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将“破坏资源环境保护罪”单列一节,表明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向法制化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八五”期间,我国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了一批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完成了一大批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天津、苏州、大连等城市成为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十佳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张家港被授予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一度被称为卫星上看不见的本溪市已根本改变了环境面貌。1995年,全国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9.7%,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达到76.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2.9%,比“七五”分别提高13-14个百分点。全国县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增长的趋势有所减缓,重金属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开始下降,部分城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1995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799处,占国土面积7.19%;森木覆盖率达到13.9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00多万公顷,生态农业试点达到2000多处,5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浙江奉化滕头村等7处生态农业试点,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 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环保工作,以及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上尊重 科学 、促进合作的立场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和赞扬。我们严肃查处境外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向我国非法转移事件,剥住了进口“洋垃圾”的歪风,维护了我国的环境权益。我国政府在环境外交事务中,充分注意了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拥护。我国签署和加入的18项国际环境条约都得到了认真履行。同19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多渠道引进了环保资金,仅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的项目就获得外资贷款20.65亿美元、赠款2.58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环保工作。 实事求是地 分析 我
们面临的环境形势,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快速发展时期,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加大,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长,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环境形势仍然很严峻。很多城市及其郊区的环境污染还在加剧并向 农村 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重。不少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 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 全国城市污染严重。城市河段水质超过3类标准而不适于生活用水的已占78%,50%以上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我国参加全球50多座城市大气监测的五个大城市,均被排在污染最严重的10座城市之列,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的大中城市只占总数的1%左右。许多大中城市汽车尾气污染明显加重。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每年产生近7亿吨,累积堆存70亿吨以上,垃圾“围城”现象十分普遍。大量的有害废物未进行有效处置而成为重大隐患。被污染农田达1.5亿亩以上。 全国七大水系近一半的河段污染严重,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太湖、巢湖、滇池最为严重,群众长期缺乏合格的生活用水。一些地方水污染事故频繁,因水污染造成的纠纷和冲突日渐增多。全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3左右,并呈继续扩大之势。西南和中南某些城市已是“十雨九酸”,全年降水ph 值低于4,最低达到3,接近食用醋的酸度。沙漠化及沙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5.9%,并以每年24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递增。15亿亩草场严重退化。15-20%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有些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或濒临灭绝。近几年,西北地区连续出现特大沙暴灾害,也与生态破坏有着重要关系。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些土法炼汞、炼砷的地方,90%以上的农民和附近70%的群众出现中毒症状。一些污染严重的乡镇,癌症发病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数倍甚至10多倍,近些年参军体检无一人合格。 在国际环境履约方面,我国也面临新的考验。多数发达国家已于1996年停止生产和使用氯氟化碳等消耗臭氧物质,承诺到200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990年水平。现在,我国是生产和消费氯氟化碳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排放二氧化硫及二氧化碳最多的国家之一。一些地区乱捕、滥采野生动、植物,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国际经贸领域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使贸易和环保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以牺牲环境和资源去求经济增长;二是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改变,结构型污染严重;三是一些地方未认真执行环保法律,常有决策违法的现象发生。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督管理的机构不健全;四是环保投入不足,很多污染企业老帐未还又欠新帐。对此,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警钟长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恶化趋势,逐步改善环境质量。 经党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九五”和2010年环保目标是:“到2000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根据上述目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 旅游 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淮河、太湖要实现水体变清,海河、辽河、滇池、巢湖的地面水水质应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