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合同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 XXX市 XXXXXXX项目

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工程公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工程公司 丙方:材料供应商 XXX 年 XXX 月

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市 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XXX 项目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XX项目

1.2 工程地点:XXXXX小白村西路

1.3 承包范围: XXX 项目4#、5#楼外墙涂料(涂料工艺为:桔皮效果拉毛涂料、平涂和真石漆

涂料)装饰工程的材料供应及工程施工(其中吊篮由4#、5#楼保温施工单位提供)。外墙涂料施工的具体范围和部位,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范围和部位为准,乙方未在甲方确认的部位施工,不予结算。

1.4 工程内容:见附件二

1.5 工期要求:

1.5.1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每栋住宅楼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从乙方进场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全部完工所用的工期不得多于 30 日历天。所有住宅楼外墙涂料装饰工程应于 2010 年 8 月 5 日前完工,且达到验收标准。

1.5.2甲方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前3日通知乙方进场,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每台吊篮20日历天

内完成该台吊篮范围的外墙涂料施工(进入现场后以工程技术部确认的时间为起始时间)。

1.6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见附件一

合同暂估总价(人民币):小写 ¥XXX 元 大写:XXX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承包范围1.3和工程内容1.4条中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全部材料费用(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涂料价款、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现场二次搬运费、材料检测费、检验试验费、施工人工费、施工机械/工具费、因运输/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材料损耗、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现场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垃圾清运费、施工资料整理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临时设施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它相关风险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甲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乙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所发生相关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2.2甲方指派陈鹏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3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要按照甲方及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

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及监理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分析表、材料购置和生产计划、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含全部材料质量标准、原材料材质证明文件)、运输预案、特殊部位的技术措施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乙方须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XX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的履行。乙方项目经理

必须定期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参加工程协调会。乙方在进场后三日内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乙方项目经理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查阅乙方驻工地代表的出勤率,如其出勤率不足2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5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9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所指派项目经理或其它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对甲方指令执行不力或不服从监理或甲方的统筹指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3.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甲方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

需所有机械、工具,经总包方及监理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和工具数量满足工程要求。

3.4乙方负责其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运出场外,做到“活完脚下清”,

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相关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5 乙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

管理规定。乙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

3.6 乙方负责与4#、5#楼保温施工单位协商吊篮使用事宜,双方签订吊篮使用协议,乙方保证在

约定工期内完成涂料工程相应工作内容(从吊篮交接时开始计算涂料工程工期),否则承担吊篮延期使用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3.7 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及其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

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及监理备案。

3.8 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9 乙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乙方存在不文明施工

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10乙方负责组织按甲方要求标准进行材料(包括涂料)封样并达到样板墙施工效果,落实完成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如非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样板墙效果,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限期整改,并承担本工程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负责对本保温及涂料工程的成品保护负责,否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1 施工及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浪费水、电。如现场

发现乙方浪费水、电现象,监理方及甲方有权制止,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次不低于1000元的违约金。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乙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

京市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在工程验收前,按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整理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总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乙方向总包方提供四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并由乙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 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 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乙方承担一切经济

责任。

3.1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

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甲方代表会同监理、总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16 乙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

失由乙方承担。

3.17乙方管理人员及其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现场统一管理,出入现场应配合门卫作好

检查工作。

3.18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丙方责任

4.1丙方做为乙方的底漆和面漆涂料供应单位,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的供货事宜。如乙方在执行

合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涂料材料质量等问题,则丙方与乙方互负连带责任,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卸责任。

4.2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相应品牌、系列的涂料,确保每批次进场涂料均为从得彩(上

海)涂料有限公司直接发货至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提供每批次涂料的加盖丙方品管部专用章的发货确认函(包括本批涂料的数量、批次编号等相关内容)。

4.3丙方有义务派相关技术人员按甲方要求定期到现场协助完成检查涂料原材质量、涂刷效果、

批次等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4.4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两年质保期满,期间由于丙方提供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涂料质

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免费修复。

4.5丙方自愿授权由乙方负责其全部款项结算与收款事宜,甲方不向丙方支付任何款项,任何情况下,丙方均不得向甲方索要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在施工合同盖章签字 3 日内,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5 日内乙方应完成样板墙施工,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5.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对乙方已完工程量未支付部分不再进行结算。

5.3 乙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其它因素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乙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5.3.1如因甲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5.3.2 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

通知甲方,并于二日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甲方代表确认。

5.3.3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的其它原因。

第六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6.1 工程验收标准

6.1.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资料四份。

6.1.2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图籍、施工图纸以及

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

6.1.3 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完成的样板墙的施工标准。

6.2 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

延误工期责任。

6.3 由于乙方采购涂料等材料的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由乙方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及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在3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并通知总包方、监理、甲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6.4 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乙方责

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7.1 乙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质量要求:

7.1.1外墙涂料:

7.1.1.1封底漆、中层涂料、面漆涂料采用乳液约定为丙烯酸乳液或硅丙烯酸乳液2种乳液中的一

种,保证采用上述乳液不产生任何质量问题。本工程平涂和橘皮拉毛涂料全部采用 XXX牌底漆和面漆,中层骨料采用太伟牌半弹性浆状骨料,真石漆采用太伟牌真石漆涂料和罩光涂料,分别为:渗透型透明底漆、豪华外墙乳胶漆、XXX型骨料、真石漆为XX、面漆XXX、XX牌新白耐水腻子XXX型。

7.1.1.2封底漆、面漆涂料质量应符合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一等品标准要

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容器种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涂膜外观、涂层耐温变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耐沾污性、耐老化等技术指标满足《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标准相应要求。

7.1.1.3 所使用的外墙柔性腻子的质量应达到GB/T157-2004《建筑外墙用腻子》标准技术指标要

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1.1.4所供应涂料的颜色、光泽、质地、材质与甲方确认标准样板一致。

7.1.1.5涂料各种材料的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7.1.1.6乙方保证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与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相容,不出现由

于材料不相容而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

7.2乙方供应外墙涂料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甲方的要求,并且

乙方应向总包方及监理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验证书、环保指标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总包方及监理确认、备案。如因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3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总包方及监理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

检,甲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乙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甲方、总包方、监理、乙方四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在乙方供货前有权派材料采购人员到乙方材料生产厂进行监督、监察。

7.5 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转包。如发现转包、贴牌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期间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 在材料进场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

于次日向总包方、监理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和环保指标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7.7 乙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甲方的要

求。甲方、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7.8合同明确约定或者已经被甲方封样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

更改材料/设备的,则乙方必须事先应征得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同意并扣除相应差价,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更改材料/设备相应价款10倍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8.1 工程进度款支付:

8.1.1本工程无预付款。

8.1.2以单个楼座作为结算单元,单个楼座外墙涂料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且该楼座吊篮已完全拆

除后,经甲方、监理及总包方验收、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甲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8.1.3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结算书后进

入结算程序,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95%。

8.1.4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8.1.5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

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8.2 结算方式:

8.2.1外墙涂料工程量计算以甲方最终确认施工范围和部位的展开面积为准(展开面积计算不以

图示抹灰面层为准,而以抹灰面内侧的保温或结构面层为准)

8.2.2根据以上计算方式计算的各分项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相应综合单价扣减乙方违约金计算结

算总价。

第九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20%的违约金。

9.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

方负责赔偿。

9.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

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4 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

期责任(按本协议8.1条款约定执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5 乙方不按甲方及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甲方、监理、总包方有权

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协议8.1条款约定执行)。

9.6乙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金。

9.8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甲方,因发生上

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万元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9.9 甲方延迟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承担延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工

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

进行调解。

10.2 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 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1.1乙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或者乙方未按期完成样板墙施工的。 11.1.2 乙方未能按已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

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该出现。

11.1.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该

出现。

11.1.4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1.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已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

并拒绝返工、返修。

11.1.6乙方提供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

11.1.7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1.1.8总工程进度落后达10日以上者(含10日)。

11.2如果甲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

场甲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文件。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甲方有权安排新的施工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因乙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结算前,甲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

给乙方。

11.4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妥善做好已

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三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外,任何人无权

代表甲方对外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洽商单、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证明、说明等文件),非经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的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丙方承担。

11.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经三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

11.8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固定综合单价表

附件二:外墙涂料组成明细表

附件三:工程内容

附件四:«廉洁责任协议书»

附件五:《丙方授权委托书》

合同签订地址:XXXXXXX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附件二:

外墙涂料组成明细表

附件三:

工程内容

1.外墙涂料工程:

1.1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清理(外墙涂料的基层为外墙外保温聚合物砂浆面层,

局部为水泥砂浆抹灰面层);基层柔性腻子找平;刷抗碱封闭底漆;刷拉毛骨料、刷2遍以上面漆,外墙及构件等所有涂料涂刷分格缝设置及分格缝刷漆;局部修补等所有工序。 真石漆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做分格线;喷底涂;抹天然真石漆一遍;喷涂天然真石漆;打磨;清洁浮尘;→喷面漆;喷防污漆;局部修补等所有工序。 1.2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3 质量要求:

1.3.1涂料/真石漆装饰工程所使用全部材料及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的要求及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1.3.2 材料进场后,乙方首先进行样板墙施工,待样板墙经甲方、监理、设计及总包方验收合格

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1.3.3 外墙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外墙涂料工程施工的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符合设

计要求、且施工质量达到下列要求:

(1) 涂料腻子与墙体基层间、涂料各构造层之间均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起皮的质量问

题。

a.外立面各个细部涂料颜色依据立面图、立面详图、墙身详图及甲方要求确定。 b. 涂料横向分格缝及竖向分格缝根据设计、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c. 涂料连续面积较小,应尽量少分缝或不分缝,如需分缝,原则同深色涂料。 d.施工前,分格缝设置需深化设计,经甲方批准后再实施。

(2) 涂料工程成活质量达到色彩一致,接茬无明显印痕,分格清晰、美观、平直。 (3) 基层找平的垂直、平整度,阴阳角方正的偏差在±2mm以内。

(4) 面漆涂料刷后无色差,涂料在正常及遇水的情况下无返碱、脱皮、发花、变色、退色等问

题,且保证5年内涂料无明显褪色。

(5) 所有施工效果要求与甲方、监理及总包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墙效果一致。 (6) 涂料面漆及各构造层的性能质量均保证不产生任何开裂的现象。 1.3.4 真石漆暂按照甲方要求尺寸进行分格,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1.3.5 乙方应负责并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时、准确地填报、整理,合格后移交总包方。

附件四

廉洁责任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XX

为了加强合作,规范合作过程中三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约行为,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

1、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或内容执行,自觉按合同办事;

2、业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对方利益。

3、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应及时进行检举和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不得向乙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2、 不得要求、暗示乙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利益提供任何方便; 第三条 乙方、丙方责任

1、 不得私自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回扣、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人利益承诺或暗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丙方或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协议书的约定,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向乙方丙方收取十万元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投诉途径

若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丙方索要回扣、礼金、感谢费、贵重物品等,乙方、丙方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地址:XX 邮编:XX Email:XX 电话:XX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作期满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 XX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材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XX工程有限公司(受托方)就 XX项目涂料款代收事宜委托如下:

价内)由受托方代委托方收取,委托方不单独主张该工程涂料款,受托方收到工程总价款视为委托方收取工程涂料款,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不得再向甲方XX主张工程涂料款事项。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加盖公章) (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合同编号: XXX市 XXXXXXX项目

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工程公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工程公司 丙方:材料供应商 XXX 年 XXX 月

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市 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XXX 项目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XX项目

1.2 工程地点:XXXXX小白村西路

1.3 承包范围: XXX 项目4#、5#楼外墙涂料(涂料工艺为:桔皮效果拉毛涂料、平涂和真石漆

涂料)装饰工程的材料供应及工程施工(其中吊篮由4#、5#楼保温施工单位提供)。外墙涂料施工的具体范围和部位,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范围和部位为准,乙方未在甲方确认的部位施工,不予结算。

1.4 工程内容:见附件二

1.5 工期要求:

1.5.1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每栋住宅楼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从乙方进场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全部完工所用的工期不得多于 30 日历天。所有住宅楼外墙涂料装饰工程应于 2010 年 8 月 5 日前完工,且达到验收标准。

1.5.2甲方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前3日通知乙方进场,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每台吊篮20日历天

内完成该台吊篮范围的外墙涂料施工(进入现场后以工程技术部确认的时间为起始时间)。

1.6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见附件一

合同暂估总价(人民币):小写 ¥XXX 元 大写:XXX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承包范围1.3和工程内容1.4条中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全部材料费用(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涂料价款、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现场二次搬运费、材料检测费、检验试验费、施工人工费、施工机械/工具费、因运输/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材料损耗、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现场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垃圾清运费、施工资料整理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临时设施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它相关风险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甲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乙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所发生相关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2.2甲方指派陈鹏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3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要按照甲方及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

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及监理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分析表、材料购置和生产计划、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含全部材料质量标准、原材料材质证明文件)、运输预案、特殊部位的技术措施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乙方须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XX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的履行。乙方项目经理

必须定期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参加工程协调会。乙方在进场后三日内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乙方项目经理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查阅乙方驻工地代表的出勤率,如其出勤率不足2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5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90%,乙方须当月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所指派项目经理或其它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对甲方指令执行不力或不服从监理或甲方的统筹指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3.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甲方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

需所有机械、工具,经总包方及监理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和工具数量满足工程要求。

3.4乙方负责其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运出场外,做到“活完脚下清”,

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相关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5 乙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

管理规定。乙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

3.6 乙方负责与4#、5#楼保温施工单位协商吊篮使用事宜,双方签订吊篮使用协议,乙方保证在

约定工期内完成涂料工程相应工作内容(从吊篮交接时开始计算涂料工程工期),否则承担吊篮延期使用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3.7 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及其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

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及监理备案。

3.8 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9 乙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乙方存在不文明施工

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10乙方负责组织按甲方要求标准进行材料(包括涂料)封样并达到样板墙施工效果,落实完成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如非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样板墙效果,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限期整改,并承担本工程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负责对本保温及涂料工程的成品保护负责,否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1 施工及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浪费水、电。如现场

发现乙方浪费水、电现象,监理方及甲方有权制止,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次不低于1000元的违约金。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乙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

京市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在工程验收前,按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整理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总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乙方向总包方提供四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并由乙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 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 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乙方承担一切经济

责任。

3.1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

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甲方代表会同监理、总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16 乙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

失由乙方承担。

3.17乙方管理人员及其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现场统一管理,出入现场应配合门卫作好

检查工作。

3.18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丙方责任

4.1丙方做为乙方的底漆和面漆涂料供应单位,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的供货事宜。如乙方在执行

合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涂料材料质量等问题,则丙方与乙方互负连带责任,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卸责任。

4.2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相应品牌、系列的涂料,确保每批次进场涂料均为从得彩(上

海)涂料有限公司直接发货至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提供每批次涂料的加盖丙方品管部专用章的发货确认函(包括本批涂料的数量、批次编号等相关内容)。

4.3丙方有义务派相关技术人员按甲方要求定期到现场协助完成检查涂料原材质量、涂刷效果、

批次等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4.4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两年质保期满,期间由于丙方提供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涂料质

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免费修复。

4.5丙方自愿授权由乙方负责其全部款项结算与收款事宜,甲方不向丙方支付任何款项,任何情况下,丙方均不得向甲方索要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在施工合同盖章签字 3 日内,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5 日内乙方应完成样板墙施工,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5.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对乙方已完工程量未支付部分不再进行结算。

5.3 乙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其它因素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乙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5.3.1如因甲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5.3.2 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

通知甲方,并于二日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甲方代表确认。

5.3.3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的其它原因。

第六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6.1 工程验收标准

6.1.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资料四份。

6.1.2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图籍、施工图纸以及

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

6.1.3 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完成的样板墙的施工标准。

6.2 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

延误工期责任。

6.3 由于乙方采购涂料等材料的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由乙方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及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在3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并通知总包方、监理、甲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6.4 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乙方责

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7.1 乙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质量要求:

7.1.1外墙涂料:

7.1.1.1封底漆、中层涂料、面漆涂料采用乳液约定为丙烯酸乳液或硅丙烯酸乳液2种乳液中的一

种,保证采用上述乳液不产生任何质量问题。本工程平涂和橘皮拉毛涂料全部采用 XXX牌底漆和面漆,中层骨料采用太伟牌半弹性浆状骨料,真石漆采用太伟牌真石漆涂料和罩光涂料,分别为:渗透型透明底漆、豪华外墙乳胶漆、XXX型骨料、真石漆为XX、面漆XXX、XX牌新白耐水腻子XXX型。

7.1.1.2封底漆、面漆涂料质量应符合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一等品标准要

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容器种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涂膜外观、涂层耐温变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耐沾污性、耐老化等技术指标满足《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标准相应要求。

7.1.1.3 所使用的外墙柔性腻子的质量应达到GB/T157-2004《建筑外墙用腻子》标准技术指标要

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1.1.4所供应涂料的颜色、光泽、质地、材质与甲方确认标准样板一致。

7.1.1.5涂料各种材料的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7.1.1.6乙方保证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与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相容,不出现由

于材料不相容而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

7.2乙方供应外墙涂料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甲方的要求,并且

乙方应向总包方及监理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验证书、环保指标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总包方及监理确认、备案。如因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3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总包方及监理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

检,甲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乙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甲方、总包方、监理、乙方四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在乙方供货前有权派材料采购人员到乙方材料生产厂进行监督、监察。

7.5 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转包。如发现转包、贴牌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期间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 在材料进场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

于次日向总包方、监理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墙涂料装饰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和环保指标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7.7 乙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甲方的要

求。甲方、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7.8合同明确约定或者已经被甲方封样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

更改材料/设备的,则乙方必须事先应征得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同意并扣除相应差价,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更改材料/设备相应价款10倍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8.1 工程进度款支付:

8.1.1本工程无预付款。

8.1.2以单个楼座作为结算单元,单个楼座外墙涂料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且该楼座吊篮已完全拆

除后,经甲方、监理及总包方验收、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甲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8.1.3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结算书后进

入结算程序,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95%。

8.1.4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8.1.5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

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8.2 结算方式:

8.2.1外墙涂料工程量计算以甲方最终确认施工范围和部位的展开面积为准(展开面积计算不以

图示抹灰面层为准,而以抹灰面内侧的保温或结构面层为准)

8.2.2根据以上计算方式计算的各分项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相应综合单价扣减乙方违约金计算结

算总价。

第九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20%的违约金。

9.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

方负责赔偿。

9.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

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4 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

期责任(按本协议8.1条款约定执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5 乙方不按甲方及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甲方、监理、总包方有权

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协议8.1条款约定执行)。

9.6乙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金。

9.8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甲方,因发生上

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万元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9.9 甲方延迟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承担延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工

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

进行调解。

10.2 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 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1.1乙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或者乙方未按期完成样板墙施工的。 11.1.2 乙方未能按已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

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该出现。

11.1.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该

出现。

11.1.4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1.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已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

并拒绝返工、返修。

11.1.6乙方提供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

11.1.7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1.1.8总工程进度落后达10日以上者(含10日)。

11.2如果甲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

场甲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文件。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甲方有权安排新的施工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因乙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结算前,甲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

给乙方。

11.4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妥善做好已

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三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外,任何人无权

代表甲方对外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洽商单、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证明、说明等文件),非经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的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丙方承担。

11.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经三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

11.8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固定综合单价表

附件二:外墙涂料组成明细表

附件三:工程内容

附件四:«廉洁责任协议书»

附件五:《丙方授权委托书》

合同签订地址:XXXXXXX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附件二:

外墙涂料组成明细表

附件三:

工程内容

1.外墙涂料工程:

1.1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清理(外墙涂料的基层为外墙外保温聚合物砂浆面层,

局部为水泥砂浆抹灰面层);基层柔性腻子找平;刷抗碱封闭底漆;刷拉毛骨料、刷2遍以上面漆,外墙及构件等所有涂料涂刷分格缝设置及分格缝刷漆;局部修补等所有工序。 真石漆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做分格线;喷底涂;抹天然真石漆一遍;喷涂天然真石漆;打磨;清洁浮尘;→喷面漆;喷防污漆;局部修补等所有工序。 1.2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3 质量要求:

1.3.1涂料/真石漆装饰工程所使用全部材料及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的要求及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1.3.2 材料进场后,乙方首先进行样板墙施工,待样板墙经甲方、监理、设计及总包方验收合格

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1.3.3 外墙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外墙涂料工程施工的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符合设

计要求、且施工质量达到下列要求:

(1) 涂料腻子与墙体基层间、涂料各构造层之间均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起皮的质量问

题。

a.外立面各个细部涂料颜色依据立面图、立面详图、墙身详图及甲方要求确定。 b. 涂料横向分格缝及竖向分格缝根据设计、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c. 涂料连续面积较小,应尽量少分缝或不分缝,如需分缝,原则同深色涂料。 d.施工前,分格缝设置需深化设计,经甲方批准后再实施。

(2) 涂料工程成活质量达到色彩一致,接茬无明显印痕,分格清晰、美观、平直。 (3) 基层找平的垂直、平整度,阴阳角方正的偏差在±2mm以内。

(4) 面漆涂料刷后无色差,涂料在正常及遇水的情况下无返碱、脱皮、发花、变色、退色等问

题,且保证5年内涂料无明显褪色。

(5) 所有施工效果要求与甲方、监理及总包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墙效果一致。 (6) 涂料面漆及各构造层的性能质量均保证不产生任何开裂的现象。 1.3.4 真石漆暂按照甲方要求尺寸进行分格,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1.3.5 乙方应负责并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时、准确地填报、整理,合格后移交总包方。

附件四

廉洁责任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XX

为了加强合作,规范合作过程中三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约行为,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

1、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或内容执行,自觉按合同办事;

2、业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对方利益。

3、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应及时进行检举和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不得向乙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2、 不得要求、暗示乙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利益提供任何方便; 第三条 乙方、丙方责任

1、 不得私自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回扣、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 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人利益承诺或暗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丙方或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协议书的约定,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向乙方丙方收取十万元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投诉途径

若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丙方索要回扣、礼金、感谢费、贵重物品等,乙方、丙方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地址:XX 邮编:XX Email:XX 电话:XX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作期满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 XX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材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XX工程有限公司(受托方)就 XX项目涂料款代收事宜委托如下:

价内)由受托方代委托方收取,委托方不单独主张该工程涂料款,受托方收到工程总价款视为委托方收取工程涂料款,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不得再向甲方XX主张工程涂料款事项。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加盖公章) (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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