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清
包
合
同
有限公司
劳务清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资源、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协作,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结合本工程
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岳麓区白马小学
2、 工程地点:岳麓区北津城路与支九路相交的东南侧
3、建筑面积:按施工图提供的建筑面积约18000m2
二、承包清包工程范围、内容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等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包含施工现场以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泥、木、付、钢筋、架子等人工工资包括
场内周转材料(二次装修、水电、内墙贴面、保温、(屋面保温由乙方做)、防水、
消防及电梯设备除外)。所有楼梯间扶手、阳台及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和电梯安装时重
新搭设的脚手架由乙方负责,并包含临时设施建设的用工(除活动板房安装)
2、本工程所有主体结构内所含泥、木、付、钢筋以及钢筋焊接(大于12以上
钢筋必需焊接)、架子、内外抹灰、外墙贴面、外维护结构、屋面工程、地下室工程、室外明、暗沟、散水、化粪池等(包括井盖安装),本工程不包括明、暗沟1米外管
道工程。乙方配合甲方测量现有基坑状况,对基础梁、承台等土方开挖时,人工配
合机械平衡土方,余土由人工配合机械外运,甲方只提供汽车外运.及挖机。待基础
施工完成后,回填基坑土方时,乙方协助安排人工进行回填,甲方提供土方进入现
场和机械设备。人工凿除桩头乙方负责。
3、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劳保用品及工器具(塔
吊、施工电梯、布料机、搅拌机、拌灰机、及泥、木、付、钢筋、架子所用机械设
备、工具等),包括进出场费用、租赁费用,基坑配合挖机±10cm以内清土(挖机
租赁及费用甲方负责)。
4、材料:(1)周转材料:架管、扣件、竹夹板、模版、木方、等,包括装卸运
输、租赁费用、损失补偿费用。
(2)辅助材料:安全网、外架用的拉墙连接配件、夜间施工临时用的照明电
缆电线、灯具灯管、养护用的塑胶水管等(大灯及固定灯具由乙方负责)。
(3)消耗材料:止水螺杆、步步紧、竹套管、蝴蝶卡、铁钉钢钉、扎丝、
电焊条焊渣、脱模剂、氧气、乙炔、以及本合同约定其他相关耗材均由乙方负责。
5、住房由甲方提供,现有临时住房二栋,如要增加临建,甲方提供材料,其余
由乙方负责。住房内床铺、空调、热水器、由乙方负责,并达到甲方及质安监部门
的验收标准。水电、照明、安装铺设到位,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日常使
用维护由乙方负责。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
6、新建工程每两栋由甲方提供一个总配电箱,每栋一个供水总阀门,以下由乙
方自备移动配电箱,移动电缆,水管等配套设施,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后期临时水电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所有机械操作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并提供有效上岗书复印件给甲方。
8、负责整个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施工费用(保洁员工资,安全用的分色油
漆、扫脚板工料费及辅助材料),安全标牌、标识标语材料甲方负责。
三、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1、本项为乙方大清包的分包施工内容:含外脚手架及砌筑、装饰平台脚手架搭
设、安全网、挡脚板的安拆、所有洞口及临边防护,施工通道及临街防护、、电梯井
道隔层防护、施工电梯和室内电梯洞的防护、生活区床位和雨棚的搭设,所有相应
材料的装卸车。
2、包括按本合同要求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需达到标准而涉及的架子工要做的一
切其他工作。
3、包砼浇灌运输通道、钢管式临时设施、施工楼层的跑梯搭设塔吊附墙 搭拆,
施工中电梯通道口的防护,美观实用的施工电梯门及门套制安、平台架板(特别要
求:必须用模板平缝满搭)的铺设。
4、本工程脚手架工程必须使用全新安全网。
5、包达到湖南省文明施工标准,并保证:
a: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等按照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编制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以及甲方企业标准进行完善和配
置。
b:工地所有材料码放整齐,场内外清扫干净。
c: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督促文明施工,确保分层分项工完场清,
保持场地整洁。
d:遇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来工地检查或重大节假日,必须集中人
力做好检查前的整理和清扫等工作,让检查单位满意,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7、大型施工设备安拆
包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的安装和拆除、编制安装方案和办理报装报拆手续(检测
和备案等费用由乙方负责)、配备合格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增加材
料由甲方负责。
8、材料二次装运
(1)含因塔吊覆盖不足、地形落差大、建设单位缓建等不利因素而发生的材料
二次转运。
(2)包运输、包人工、包相关措施费用。
(3)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考虑了因此而产生的施工难度和费用增加。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
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规定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
必须自觉接收市、区及业主、监理、建设单位等监督和检查,对提出质量、安全等
问题乙方必须当天整改,严重的必须返工重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分派他人处理,
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2、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通知时间内做到及
时验收,未经验收或是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经整改
后复验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有关罚款等其他措施,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
造成的损失费。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必须注重成品保护工作,否
则如需甲方派人员清理等工作,所发生工资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采取罚款措施,
甲方直接开单,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无须乙方同意甲方直接扣除。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乙方自身造成原因,工程停工、返工、材料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用材料应提前一周上报施工负责人审核,小件材料提前两天上报审核。
7、乙方必须配务专职施工员一名,协调配合甲方全过程每一个施工段的质量自
检和技术复核工作,并向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技术交底,切忌盲目施工。
8
五、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1、综合单价为:
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元/m2。
2班、夜班、赶工补贴、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乙方差旅费、劳保劳防用品,福利、及办理各种证件等一切费用在内。
3、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
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
甲方现场代表签证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贰万元以内不予计算,增
减贰万元以上 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
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
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设计变更增
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按签证办法及程序完成签证,否则无效。
4、计时工工资:点工按/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含有高温补
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5、上述综合单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而异议,如果乙方不按承包内容执
行,造成中途停工或退场及影响其它班组施工等情况,乙方承包费甲方有权不支付,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班组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6、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解释,针对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或甲方终止协议,辞退
乙方此项工程另包他人。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所做工程量的承包单价下浮 20%
7、乙方有责任按设计图纸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前至少一周时间向甲方提供材料
采购计划明细单,否则因材料采购不及时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应根据实际用量和正常损耗编制后交甲方审
核,数量力求准确不得偏大偏小,否出现工期延误和发生其他不必产生费用全部由
乙方负责。
9、乙方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领料、用料制度,严格控制材料使用,杜绝浪费,甲
方已审核的采购单的各项材料数量,如到工地使用后出现大量多余材料则由乙方负
责多余材料的费用(按甲方材料到工地价结算,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10、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都应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单等,乙方对材料有监督权。
11、若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属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
工,每月累计超过48小时以上部分,工期给予顺延,补偿乙方相应费用。
1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如认为截断、丢弃钢筋或加工半成品过度浪费)、占用、专用、偷盗、丢弃甲方材料行为,按材料实际价值2倍进行经济处罚,偷盗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钢材损耗按规范要求,超标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如有乙方需甲方材料制作施工、生活、安全等用具必须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可以使用。
13、乙方领料出库后,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返工造成材料浪费,以及出现材料损失,被盗、遗失等现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简洁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对施工中材料浪费向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次及以上的经济处罚。
六、安全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1、本工程乙方采用大清包的形式承包该工程,甲方只提供主材,乙方必须按建筑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施工,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围护、安全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规范要求且不听从甲方的指挥导致所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并且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伍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伍万元以上部分乙方负责30%。
4、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民工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得低于陆拾万元。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对乙方全方位管理和工程监督。
2、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范围内施工许可证。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两个以上的坐标控制点。
3、开工前七日内提供2套施工图纸给乙方,超过套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审查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业主、监理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的工程。
5、检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指令和安全可靠性,核查设计变更。
6、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非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7、甲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a:项目经理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情况紧急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指令应执行。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对口头指令给予书面确认则乙方应于项目经理发出口头指令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如确认要求七天内不予答复,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b:情况紧急下项目经理口头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c:项目经理有权按照合同附件《施工现场管理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8、如乙方不能满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如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乙方:
1、乙方承诺派出有优良工程丰富经验的专职施工管理员名和完整的管理班子及符合本工程施工要求的钢筋工长、木工工长、泥水工长等所需人员,保证本项目的各部位、各工艺都有技术管理人员正确知指导工且具备强有力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施工以及编制施工方案的管理团队,所有管理人员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持证上岗,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系乙方代表,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技术人员及班组长的施工资质,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清退。
2、乙方指定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 统一管理。乙方的施工负责人按以下要求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同约 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经项目经理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并留一份存档。 乙方按项目经理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表”及下月“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表”各两份。
4、协助甲方的预决算及现场签证。编制施工方案,与施工同步制作合格试件、提前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向甲方提交等工作。
5、及时落实图纸会审,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施工图欠完善问题及需要解决事宜,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家规定的技术操作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6、完善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认真做事、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对现场地下管线的摸底、保护、迁移,做好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防护工作,质量和进度。如因建设单位或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影响乙方施工并造成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乙方损失赔偿。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如属乙方责任,要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9、乙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全部完成后,乙方在十日内应全部清理撤出现场。
10、已竣工工程交付使用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防盗工作,保护期间发生偷盗和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如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实际进场施工的行为,表示乙方承担甲方的前期准备工作符合乙方进场施工条件,此后,甲方无需为乙方进场施工再履行其他义务。
1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如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清退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13、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此现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必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致歉信函,消除不利影响。
14、本合同没有约定是甲方的权力和义务、而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需要解决和处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给予赔偿。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所有损失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乙方如果因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条件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如果乙方因甲方拒绝其无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以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迫使甲方接受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将全部工程项目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委托他人施工,待双方委托他人施工完毕结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各单项乘以对应市场调查单项单价计算乙方工程费用,并支付保证金和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且一次性付清,甲方对此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利息,违约金的责任。
3、如因甲方分包的其他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九、工程款支付
1、主体完工支付完成工程的75%(按310元/平方米)进度款。
2、外架落地支付到全部工程款的 85% 。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 95% ,余款保修期满后支付结清。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甲方以提供主材为主,本合同条款不可以详尽,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向甲方提供超出合同规定以外
的其他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利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甲方同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本合同较之长沙建设领域常规合同有特殊规定,属双方的特殊约定。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工程合同时,甲方如发现乙方有分包或转包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有损失不予赔偿。
3、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一年之内负责,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后: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伍拾万元 ,风雨操场、南、北栋教学楼及教研楼主体完成三层楼面浇完混凝土退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签订合同后,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 拾万元整 。
(1)合同双方认可后,双方盖章和签字认定,保证金打入甲方账户后,合同生效。
(2)如乙方在签合同的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基础施工,(注:本月内)如建设单位原因未开工,甲方无条件退给乙方保证金。
(3)保证金的退还未按合同退还推迟支付工程款不超过两星期,由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付给乙方,至付清工程款和保证金为止。
(4)乙方施工时所提供的材料、机具、人力是为满足本工程整体完成,故甲方所安排的本合同以外的各施工组(水、电、油漆、保温、防水、消防、电梯等)发生借用场地,吊运材料,外架使用,生活设施等甲方不另行支付配套费用。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劳
务
清
包
合
同
有限公司
劳务清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资源、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协作,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结合本工程
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岳麓区白马小学
2、 工程地点:岳麓区北津城路与支九路相交的东南侧
3、建筑面积:按施工图提供的建筑面积约18000m2
二、承包清包工程范围、内容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等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包含施工现场以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泥、木、付、钢筋、架子等人工工资包括
场内周转材料(二次装修、水电、内墙贴面、保温、(屋面保温由乙方做)、防水、
消防及电梯设备除外)。所有楼梯间扶手、阳台及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和电梯安装时重
新搭设的脚手架由乙方负责,并包含临时设施建设的用工(除活动板房安装)
2、本工程所有主体结构内所含泥、木、付、钢筋以及钢筋焊接(大于12以上
钢筋必需焊接)、架子、内外抹灰、外墙贴面、外维护结构、屋面工程、地下室工程、室外明、暗沟、散水、化粪池等(包括井盖安装),本工程不包括明、暗沟1米外管
道工程。乙方配合甲方测量现有基坑状况,对基础梁、承台等土方开挖时,人工配
合机械平衡土方,余土由人工配合机械外运,甲方只提供汽车外运.及挖机。待基础
施工完成后,回填基坑土方时,乙方协助安排人工进行回填,甲方提供土方进入现
场和机械设备。人工凿除桩头乙方负责。
3、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劳保用品及工器具(塔
吊、施工电梯、布料机、搅拌机、拌灰机、及泥、木、付、钢筋、架子所用机械设
备、工具等),包括进出场费用、租赁费用,基坑配合挖机±10cm以内清土(挖机
租赁及费用甲方负责)。
4、材料:(1)周转材料:架管、扣件、竹夹板、模版、木方、等,包括装卸运
输、租赁费用、损失补偿费用。
(2)辅助材料:安全网、外架用的拉墙连接配件、夜间施工临时用的照明电
缆电线、灯具灯管、养护用的塑胶水管等(大灯及固定灯具由乙方负责)。
(3)消耗材料:止水螺杆、步步紧、竹套管、蝴蝶卡、铁钉钢钉、扎丝、
电焊条焊渣、脱模剂、氧气、乙炔、以及本合同约定其他相关耗材均由乙方负责。
5、住房由甲方提供,现有临时住房二栋,如要增加临建,甲方提供材料,其余
由乙方负责。住房内床铺、空调、热水器、由乙方负责,并达到甲方及质安监部门
的验收标准。水电、照明、安装铺设到位,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日常使
用维护由乙方负责。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
6、新建工程每两栋由甲方提供一个总配电箱,每栋一个供水总阀门,以下由乙
方自备移动配电箱,移动电缆,水管等配套设施,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后期临时水电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所有机械操作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并提供有效上岗书复印件给甲方。
8、负责整个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施工费用(保洁员工资,安全用的分色油
漆、扫脚板工料费及辅助材料),安全标牌、标识标语材料甲方负责。
三、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1、本项为乙方大清包的分包施工内容:含外脚手架及砌筑、装饰平台脚手架搭
设、安全网、挡脚板的安拆、所有洞口及临边防护,施工通道及临街防护、、电梯井
道隔层防护、施工电梯和室内电梯洞的防护、生活区床位和雨棚的搭设,所有相应
材料的装卸车。
2、包括按本合同要求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需达到标准而涉及的架子工要做的一
切其他工作。
3、包砼浇灌运输通道、钢管式临时设施、施工楼层的跑梯搭设塔吊附墙 搭拆,
施工中电梯通道口的防护,美观实用的施工电梯门及门套制安、平台架板(特别要
求:必须用模板平缝满搭)的铺设。
4、本工程脚手架工程必须使用全新安全网。
5、包达到湖南省文明施工标准,并保证:
a: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等按照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编制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以及甲方企业标准进行完善和配
置。
b:工地所有材料码放整齐,场内外清扫干净。
c: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督促文明施工,确保分层分项工完场清,
保持场地整洁。
d:遇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来工地检查或重大节假日,必须集中人
力做好检查前的整理和清扫等工作,让检查单位满意,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7、大型施工设备安拆
包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的安装和拆除、编制安装方案和办理报装报拆手续(检测
和备案等费用由乙方负责)、配备合格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增加材
料由甲方负责。
8、材料二次装运
(1)含因塔吊覆盖不足、地形落差大、建设单位缓建等不利因素而发生的材料
二次转运。
(2)包运输、包人工、包相关措施费用。
(3)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考虑了因此而产生的施工难度和费用增加。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
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规定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
必须自觉接收市、区及业主、监理、建设单位等监督和检查,对提出质量、安全等
问题乙方必须当天整改,严重的必须返工重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分派他人处理,
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2、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通知时间内做到及
时验收,未经验收或是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经整改
后复验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有关罚款等其他措施,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
造成的损失费。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必须注重成品保护工作,否
则如需甲方派人员清理等工作,所发生工资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采取罚款措施,
甲方直接开单,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无须乙方同意甲方直接扣除。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乙方自身造成原因,工程停工、返工、材料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用材料应提前一周上报施工负责人审核,小件材料提前两天上报审核。
7、乙方必须配务专职施工员一名,协调配合甲方全过程每一个施工段的质量自
检和技术复核工作,并向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技术交底,切忌盲目施工。
8
五、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1、综合单价为:
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元/m2。
2班、夜班、赶工补贴、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乙方差旅费、劳保劳防用品,福利、及办理各种证件等一切费用在内。
3、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
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
甲方现场代表签证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贰万元以内不予计算,增
减贰万元以上 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
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
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设计变更增
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按签证办法及程序完成签证,否则无效。
4、计时工工资:点工按/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含有高温补
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5、上述综合单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而异议,如果乙方不按承包内容执
行,造成中途停工或退场及影响其它班组施工等情况,乙方承包费甲方有权不支付,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班组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6、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解释,针对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或甲方终止协议,辞退
乙方此项工程另包他人。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所做工程量的承包单价下浮 20%
7、乙方有责任按设计图纸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前至少一周时间向甲方提供材料
采购计划明细单,否则因材料采购不及时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应根据实际用量和正常损耗编制后交甲方审
核,数量力求准确不得偏大偏小,否出现工期延误和发生其他不必产生费用全部由
乙方负责。
9、乙方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领料、用料制度,严格控制材料使用,杜绝浪费,甲
方已审核的采购单的各项材料数量,如到工地使用后出现大量多余材料则由乙方负
责多余材料的费用(按甲方材料到工地价结算,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10、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都应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单等,乙方对材料有监督权。
11、若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属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
工,每月累计超过48小时以上部分,工期给予顺延,补偿乙方相应费用。
1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如认为截断、丢弃钢筋或加工半成品过度浪费)、占用、专用、偷盗、丢弃甲方材料行为,按材料实际价值2倍进行经济处罚,偷盗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钢材损耗按规范要求,超标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如有乙方需甲方材料制作施工、生活、安全等用具必须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可以使用。
13、乙方领料出库后,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返工造成材料浪费,以及出现材料损失,被盗、遗失等现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简洁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对施工中材料浪费向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次及以上的经济处罚。
六、安全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1、本工程乙方采用大清包的形式承包该工程,甲方只提供主材,乙方必须按建筑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施工,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围护、安全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规范要求且不听从甲方的指挥导致所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并且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伍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伍万元以上部分乙方负责30%。
4、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民工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得低于陆拾万元。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对乙方全方位管理和工程监督。
2、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范围内施工许可证。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两个以上的坐标控制点。
3、开工前七日内提供2套施工图纸给乙方,超过套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审查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业主、监理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的工程。
5、检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指令和安全可靠性,核查设计变更。
6、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非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7、甲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a:项目经理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情况紧急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指令应执行。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对口头指令给予书面确认则乙方应于项目经理发出口头指令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如确认要求七天内不予答复,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b:情况紧急下项目经理口头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c:项目经理有权按照合同附件《施工现场管理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8、如乙方不能满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如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乙方:
1、乙方承诺派出有优良工程丰富经验的专职施工管理员名和完整的管理班子及符合本工程施工要求的钢筋工长、木工工长、泥水工长等所需人员,保证本项目的各部位、各工艺都有技术管理人员正确知指导工且具备强有力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施工以及编制施工方案的管理团队,所有管理人员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持证上岗,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系乙方代表,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技术人员及班组长的施工资质,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清退。
2、乙方指定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 统一管理。乙方的施工负责人按以下要求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同约 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经项目经理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并留一份存档。 乙方按项目经理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表”及下月“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表”各两份。
4、协助甲方的预决算及现场签证。编制施工方案,与施工同步制作合格试件、提前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向甲方提交等工作。
5、及时落实图纸会审,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施工图欠完善问题及需要解决事宜,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家规定的技术操作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6、完善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认真做事、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对现场地下管线的摸底、保护、迁移,做好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防护工作,质量和进度。如因建设单位或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影响乙方施工并造成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乙方损失赔偿。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如属乙方责任,要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9、乙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全部完成后,乙方在十日内应全部清理撤出现场。
10、已竣工工程交付使用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防盗工作,保护期间发生偷盗和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如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实际进场施工的行为,表示乙方承担甲方的前期准备工作符合乙方进场施工条件,此后,甲方无需为乙方进场施工再履行其他义务。
1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如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清退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13、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此现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必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致歉信函,消除不利影响。
14、本合同没有约定是甲方的权力和义务、而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需要解决和处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给予赔偿。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所有损失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乙方如果因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条件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如果乙方因甲方拒绝其无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以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迫使甲方接受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将全部工程项目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委托他人施工,待双方委托他人施工完毕结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各单项乘以对应市场调查单项单价计算乙方工程费用,并支付保证金和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且一次性付清,甲方对此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利息,违约金的责任。
3、如因甲方分包的其他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九、工程款支付
1、主体完工支付完成工程的75%(按310元/平方米)进度款。
2、外架落地支付到全部工程款的 85% 。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 95% ,余款保修期满后支付结清。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甲方以提供主材为主,本合同条款不可以详尽,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向甲方提供超出合同规定以外
的其他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利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甲方同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本合同较之长沙建设领域常规合同有特殊规定,属双方的特殊约定。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工程合同时,甲方如发现乙方有分包或转包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有损失不予赔偿。
3、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一年之内负责,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后: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伍拾万元 ,风雨操场、南、北栋教学楼及教研楼主体完成三层楼面浇完混凝土退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签订合同后,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 拾万元整 。
(1)合同双方认可后,双方盖章和签字认定,保证金打入甲方账户后,合同生效。
(2)如乙方在签合同的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基础施工,(注:本月内)如建设单位原因未开工,甲方无条件退给乙方保证金。
(3)保证金的退还未按合同退还推迟支付工程款不超过两星期,由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付给乙方,至付清工程款和保证金为止。
(4)乙方施工时所提供的材料、机具、人力是为满足本工程整体完成,故甲方所安排的本合同以外的各施工组(水、电、油漆、保温、防水、消防、电梯等)发生借用场地,吊运材料,外架使用,生活设施等甲方不另行支付配套费用。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