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人口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不断强化“国策”意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计生工作,计生工作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成员是各股(室)责任人,在组长的领导下,相互沟通配合,各尽其职;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及时汇报本局工作情况。明确了工作职责,为计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在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时,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在安排布置计划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强调计划生育工作,并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自觉地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绝不能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二、强化职责,抓好落实。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我局坚持以宣传为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关于下
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引导育龄干部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人口意识,转变了生育观念,自觉承担起了计划生育义务,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工作。根据县计生委要求,育龄妇女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工作,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三、履行职能,搞好规划。
1、认真做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检查实施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四、协助挂点村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我们配合挂点村制定了计生工作计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对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以及少生快富奔小康,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道理宣传到各家各户,进一步引导村民自觉破除早婚早育、多子多福、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旧的婚育观念。树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而实行计划生育的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今年我局按县里的求确定1位正科领导与村计生“二女”结扎重点困难户签订了帮扶合同,并扶持200元,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使之越来越多的村民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形成“人人遵守计生国策”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督促抓好该村的计生“四术”等任务的落实,确保了计生工作完成。
五、完成计生“三结合”人口基金的上缴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我局已在9月初将年度计生“三结合”人口基金100%上缴县财政专户,按时完成任务。
一年来,我局计划生育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实现了计生率、晚婚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统计准确率、综合节育率都达到了100%,但不能掉以轻心,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县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人口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不断强化“国策”意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计生工作,计生工作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成员是各股(室)责任人,在组长的领导下,相互沟通配合,各尽其职;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及时汇报本局工作情况。明确了工作职责,为计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在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时,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在安排布置计划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强调计划生育工作,并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自觉地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绝不能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二、强化职责,抓好落实。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我局坚持以宣传为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关于下
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引导育龄干部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人口意识,转变了生育观念,自觉承担起了计划生育义务,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工作。根据县计生委要求,育龄妇女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工作,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三、履行职能,搞好规划。
1、认真做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检查实施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四、协助挂点村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我们配合挂点村制定了计生工作计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对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以及少生快富奔小康,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道理宣传到各家各户,进一步引导村民自觉破除早婚早育、多子多福、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旧的婚育观念。树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而实行计划生育的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今年我局按县里的求确定1位正科领导与村计生“二女”结扎重点困难户签订了帮扶合同,并扶持200元,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使之越来越多的村民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形成“人人遵守计生国策”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督促抓好该村的计生“四术”等任务的落实,确保了计生工作完成。
五、完成计生“三结合”人口基金的上缴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我局已在9月初将年度计生“三结合”人口基金100%上缴县财政专户,按时完成任务。
一年来,我局计划生育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实现了计生率、晚婚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统计准确率、综合节育率都达到了100%,但不能掉以轻心,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县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