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条例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
1. 时间
教师:上午7:40—11:30、下午1:30—4:30坐班,周五下午可在4:00离校。
职员:上午7:40—11:30、下午1:30—5:00坐班,周五下午可在4:30离校,并随时服从处室主任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加班:工作急需加班的,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加班费一天40元。
教师学科进修的有关要求:
(1)要求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参加区进修活动。
(2)如果区里没有进修活动时,班主任、年级组长应到校履行班主任及年级组长的职责。
2. 考勤
教职工自觉按照学校安排的处室、组别进行考勤。
(1)病、事假1-2天的,需提前向考勤组负责人请假。如遇急诊无法提前请假的,事后3天内主动向负责人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条。
(2)教职工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视为公假。
(3)病假、事假及公假3天(含)以上的需向学校办公室请假。
(4)教职工病、事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考勤奖的1/22;一次非因公不参加学校大会、年级组会的扣20元。
(5)无故不到岗及不参加进修活动又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教职工的有关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 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教育、保护学生”。
(二)教职工文明修养
1. 全体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 全体教职工要率先垂范,做文明人,不在校园内骑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自行车、小汽车。
3.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注意语言和行为对学生的示范作用,讲文明有修养,格调高雅,情趣高尚。
4. 全体教职员工穿着打扮应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衣着整齐、朴素、美观大方,饰物佩戴得体,既反映个人审美观点,个性要求,也兼顾职业特点与对学生影响。
5. 大会纪律:准时、安静、文明。
6. 校园内严禁吸烟。
7. 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对既影响教学秩序又不能马
上处理的学生可暂送到德育处。
8. 各办公室要注意整洁有序,安排教师轮流值日,中午休息时间所进行的娱乐休闲活动,要注意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9. 不在校内为学生有偿补课。在办公室内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10. 全校一盘棋,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尽心尽力,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水平,又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胸有全局。
(三)、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
1.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寒、暑假和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巡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 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疏散演习等,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做好教育管理的同时,做好事故预案。
4. 教职工在校园内见到学生有违纪及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5. 教职工均不得在教室、办公室及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6. 保证学生饮食、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供应渠道安全可靠。
7. 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体育设施要安全可靠,做到及时维护和维修。
三、其它
1. 教师及各部门对外需要加盖学校公章,请到学校办公室登记
后盖章,必要时需经校长批准,方可盖章。
2. 教师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向司机班申请,并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3. 学校每周日程安排及信息公布在校园网上,重要通知也张贴在教职工食堂的白板上。
4. 自助用餐时注意节约,按量打饭,禁止将食物带出食堂。
5. 优胜劣汰,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制度。
学校管理条例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
1. 时间
教师:上午7:40—11:30、下午1:30—4:30坐班,周五下午可在4:00离校。
职员:上午7:40—11:30、下午1:30—5:00坐班,周五下午可在4:30离校,并随时服从处室主任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加班:工作急需加班的,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加班费一天40元。
教师学科进修的有关要求:
(1)要求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参加区进修活动。
(2)如果区里没有进修活动时,班主任、年级组长应到校履行班主任及年级组长的职责。
2. 考勤
教职工自觉按照学校安排的处室、组别进行考勤。
(1)病、事假1-2天的,需提前向考勤组负责人请假。如遇急诊无法提前请假的,事后3天内主动向负责人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条。
(2)教职工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视为公假。
(3)病假、事假及公假3天(含)以上的需向学校办公室请假。
(4)教职工病、事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考勤奖的1/22;一次非因公不参加学校大会、年级组会的扣20元。
(5)无故不到岗及不参加进修活动又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教职工的有关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 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教育、保护学生”。
(二)教职工文明修养
1. 全体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 全体教职工要率先垂范,做文明人,不在校园内骑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自行车、小汽车。
3.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注意语言和行为对学生的示范作用,讲文明有修养,格调高雅,情趣高尚。
4. 全体教职员工穿着打扮应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衣着整齐、朴素、美观大方,饰物佩戴得体,既反映个人审美观点,个性要求,也兼顾职业特点与对学生影响。
5. 大会纪律:准时、安静、文明。
6. 校园内严禁吸烟。
7. 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对既影响教学秩序又不能马
上处理的学生可暂送到德育处。
8. 各办公室要注意整洁有序,安排教师轮流值日,中午休息时间所进行的娱乐休闲活动,要注意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9. 不在校内为学生有偿补课。在办公室内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10. 全校一盘棋,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尽心尽力,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水平,又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胸有全局。
(三)、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
1.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寒、暑假和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巡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 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疏散演习等,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做好教育管理的同时,做好事故预案。
4. 教职工在校园内见到学生有违纪及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5. 教职工均不得在教室、办公室及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6. 保证学生饮食、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供应渠道安全可靠。
7. 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体育设施要安全可靠,做到及时维护和维修。
三、其它
1. 教师及各部门对外需要加盖学校公章,请到学校办公室登记
后盖章,必要时需经校长批准,方可盖章。
2. 教师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向司机班申请,并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3. 学校每周日程安排及信息公布在校园网上,重要通知也张贴在教职工食堂的白板上。
4. 自助用餐时注意节约,按量打饭,禁止将食物带出食堂。
5. 优胜劣汰,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