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12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XX镇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洪江市考核委员会下发的《关于XX市二0一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根据《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
二、成立组织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沅河镇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三、考核对象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XX镇机关站所工作的在编人员均为本次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参照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要求,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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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导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功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具体条件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讲求效率,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办事效率较高;工作作风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办事效率较低;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或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办事效率低;
(3)工作作风或工作责任心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一)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或个人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述职测评。领导评价平均分的权重系数为30%,一般干部和群众评价平均分的权重系数为70%;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值=领导评价平均分×30%+一般干部群众评价平均分×70%。
(三)根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经考核领导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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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优秀等次人选,接受群众监督,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
(二)12月21日—12月25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组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12月27日—2012年1月5日,考核领导组统计考核结果报党委审核并予以公示;
(四)1月15日前上报考核结果。
七、考核要求
(一)所有参加考核人员要统一认识、认真对待、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别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并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在考核过程中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全体干部要以考核为动力,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争创佳绩;
(三)严格按上级要求,优秀名额为党政领导一名,一般行政干部一名,事业单位人员一名。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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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2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XX镇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洪江市考核委员会下发的《关于XX市二0一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根据《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
二、成立组织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沅河镇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三、考核对象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XX镇机关站所工作的在编人员均为本次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参照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要求,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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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导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功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具体条件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讲求效率,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办事效率较高;工作作风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办事效率较低;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或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办事效率低;
(3)工作作风或工作责任心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一)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或个人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述职测评。领导评价平均分的权重系数为30%,一般干部和群众评价平均分的权重系数为70%;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值=领导评价平均分×30%+一般干部群众评价平均分×70%。
(三)根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经考核领导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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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优秀等次人选,接受群众监督,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
(二)12月21日—12月25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组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12月27日—2012年1月5日,考核领导组统计考核结果报党委审核并予以公示;
(四)1月15日前上报考核结果。
七、考核要求
(一)所有参加考核人员要统一认识、认真对待、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别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并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在考核过程中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全体干部要以考核为动力,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争创佳绩;
(三)严格按上级要求,优秀名额为党政领导一名,一般行政干部一名,事业单位人员一名。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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