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辞职处理意见

员工辞职、辞退及调岗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司的管理及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辞职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员工的辞职,是指员工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四条 辞职的情形

(一) 员工要求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工作职务,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辞职:

1. 在涉及商业机密、公司安全、公司财务等特殊岗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但是又拒绝签订商业机密保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查或财务审计的。

4.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其它原因不宜辞职的。

(三) 公司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1. 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4. 接受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培训协议的规定计算最低服务期限。

5. 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含大专)公费学历教育的员工,取得学历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 有以上情形两项以上者,服务年限为所涉及之最长服务年限。

(四) 员工若坚持辞职,但是有(二)、(三)规定时,应先做好赔偿工作后才可以申请辞职。

第五条 辞职的审批程序

(一)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各处室、车间领导提出。各处室、车间领导从接到辞呈之日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提出辞职的员工进行一次面谈,必要时会同人力资源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并作好书面记录,由所在部门及分管副总在《离职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 各处室、车间主管及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辞职,人力资源处必须进行面谈,并作好书面记录,同时要向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 辞职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辞职的后果

(一) 员工辞职后,不再是公司的职工。

(二) 员工辞职后,2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公司工作。

第三章 员工辞退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辞退职工,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处罚条例、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解除公司与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九条 辞退的情形

(一) 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或填写材料虚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 有绩效考核辞退情形的。

(三) 不能胜任工作,且不服从其它安排的。

(四) 因单位调整、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 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必须给予开除处分的。

(六) 在岗位调动等人事安排中,本人无正当理由,经三次以上教育仍不接受安排的。

(七) 有处罚条例之辞退情形的。

第十条 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处罚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辞退范围之事由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要适时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第十一条 辞退的提起:需给予辞退的,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处理报告,在人力资源处的协调调查下,妥善、严肃加以处理。

第十二条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汇集、审核辞退报告,并召集会议讨论决定。

(二) 要征求高管层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允许被辞退员工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讨论决定,批准备案: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下达处理决定。

(二) 辞退应该书面通知本人。

(三)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书面资料随即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员工如无理取闹、扰乱公司工作秩序,殴打、侮辱、诽谤有关人员,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员工工作交接程序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该办理工作交接:

(一) 公司内部岗位调动者。

(二) 员工提出辞职者。

(三) 员工被公司辞退者。

第十六条 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

(一) 交接须设置被交接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员工作为被交接人。

(二) 交接须设置交接监督人,原则上为人力资源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查询交接事项是否齐全,协助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 交接手续

(一) 员工调岗交接

1. 为保证员工的合理发展,同时为公司的发展考虑,公司岗位出现空缺应走招聘程序,人力资源处依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说明书发布招聘广告,接受内部员工及外部候选人的报名。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人员。

2. 员工调岗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3. 员工调岗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 向本部门提出调岗书面申请。

(2) 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岗手续,办理工作移交、财物清点。

(3) 开具调令。

(二) 员工辞职、辞退交接

1. 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资料、电子资料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给指定的接替人员,并应将已办但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 事务移交:

(1) 原先领的工作服交还仓储管理处。

(2) 原先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仓储管理处。

(3) 工作卡交还生活管理处。

(4) 书籍、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5) 公司配置的小灵通、电话卡等归还企划处,电脑及ERP 帐户由企划处验收。

(6) 处罚信息由各职能部门签署。

(7) 交还完毕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签字。

3. 交接期限以三天内办妥为限。

4. 离职人员办理交接应由直属领导指定接收人,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移交,如无人可派,暂由其直属领导接收。

5. 离职员工的移交清册应由其直属领导详加审查,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有财

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等有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第十八条 工作交接内容

(一) 员工符合工作交接情形时,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工作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处留存一份。

(二) 工作交接清单内容:

1. 人:人力资源处应列出担任工作概况。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 现款、有价证券、帐簿、凭证、文件、证件等。

(2) 固定资产、工具、器材、零件、办公用品、工作服等。

(3) 印章、图章等。

(4) 规章、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样、客户资料、图书、档案、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 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如果已离职员工被查实在受聘于公司期间或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有权追究该离职员工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工资结算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在次月月底前结清工资,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及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并实施。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附件2 员工调岗/离职工作交接表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附录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审核/日期: 经办/日期: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员工辞职、辞退及调岗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司的管理及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辞职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员工的辞职,是指员工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四条 辞职的情形

(一) 员工要求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工作职务,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辞职:

1. 在涉及商业机密、公司安全、公司财务等特殊岗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但是又拒绝签订商业机密保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查或财务审计的。

4.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其它原因不宜辞职的。

(三) 公司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1. 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4. 接受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培训协议的规定计算最低服务期限。

5. 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含大专)公费学历教育的员工,取得学历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 有以上情形两项以上者,服务年限为所涉及之最长服务年限。

(四) 员工若坚持辞职,但是有(二)、(三)规定时,应先做好赔偿工作后才可以申请辞职。

第五条 辞职的审批程序

(一)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各处室、车间领导提出。各处室、车间领导从接到辞呈之日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提出辞职的员工进行一次面谈,必要时会同人力资源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并作好书面记录,由所在部门及分管副总在《离职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 各处室、车间主管及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辞职,人力资源处必须进行面谈,并作好书面记录,同时要向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 辞职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辞职的后果

(一) 员工辞职后,不再是公司的职工。

(二) 员工辞职后,2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公司工作。

第三章 员工辞退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辞退职工,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处罚条例、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解除公司与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九条 辞退的情形

(一) 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或填写材料虚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 有绩效考核辞退情形的。

(三) 不能胜任工作,且不服从其它安排的。

(四) 因单位调整、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 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必须给予开除处分的。

(六) 在岗位调动等人事安排中,本人无正当理由,经三次以上教育仍不接受安排的。

(七) 有处罚条例之辞退情形的。

第十条 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处罚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辞退范围之事由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要适时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第十一条 辞退的提起:需给予辞退的,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处理报告,在人力资源处的协调调查下,妥善、严肃加以处理。

第十二条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汇集、审核辞退报告,并召集会议讨论决定。

(二) 要征求高管层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允许被辞退员工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讨论决定,批准备案: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下达处理决定。

(二) 辞退应该书面通知本人。

(三)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书面资料随即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员工如无理取闹、扰乱公司工作秩序,殴打、侮辱、诽谤有关人员,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员工工作交接程序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该办理工作交接:

(一) 公司内部岗位调动者。

(二) 员工提出辞职者。

(三) 员工被公司辞退者。

第十六条 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

(一) 交接须设置被交接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员工作为被交接人。

(二) 交接须设置交接监督人,原则上为人力资源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查询交接事项是否齐全,协助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 交接手续

(一) 员工调岗交接

1. 为保证员工的合理发展,同时为公司的发展考虑,公司岗位出现空缺应走招聘程序,人力资源处依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说明书发布招聘广告,接受内部员工及外部候选人的报名。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人员。

2. 员工调岗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3. 员工调岗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 向本部门提出调岗书面申请。

(2) 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岗手续,办理工作移交、财物清点。

(3) 开具调令。

(二) 员工辞职、辞退交接

1. 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资料、电子资料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给指定的接替人员,并应将已办但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 事务移交:

(1) 原先领的工作服交还仓储管理处。

(2) 原先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仓储管理处。

(3) 工作卡交还生活管理处。

(4) 书籍、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5) 公司配置的小灵通、电话卡等归还企划处,电脑及ERP 帐户由企划处验收。

(6) 处罚信息由各职能部门签署。

(7) 交还完毕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签字。

3. 交接期限以三天内办妥为限。

4. 离职人员办理交接应由直属领导指定接收人,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移交,如无人可派,暂由其直属领导接收。

5. 离职员工的移交清册应由其直属领导详加审查,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有财

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等有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第十八条 工作交接内容

(一) 员工符合工作交接情形时,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工作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处留存一份。

(二) 工作交接清单内容:

1. 人:人力资源处应列出担任工作概况。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 现款、有价证券、帐簿、凭证、文件、证件等。

(2) 固定资产、工具、器材、零件、办公用品、工作服等。

(3) 印章、图章等。

(4) 规章、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样、客户资料、图书、档案、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 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如果已离职员工被查实在受聘于公司期间或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有权追究该离职员工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工资结算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在次月月底前结清工资,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及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并实施。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附件2 员工调岗/离职工作交接表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附录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审核/日期: 经办/日期: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相关内容

  • 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退休管理规定
  •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事务所员工离职的有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离职包括:辞职,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退休. 本规定试用于事务所所有员工. ⒈辞职 1.1辞职是指员工主动辞去现有岗位的工作,与事务所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1.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申请辞职,原 ...

  • 员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 XXX学院 教职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鲁远人字[2014]第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个人择业自主权和学校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支付工资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教职工 ...

  •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 ...

  •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
  •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诸葛天下(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2 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的归口管理部门. 2 ...

  • 市教育局关于脱岗教师处理意见
  • 市教育局关于脱岗教师的处理意见(石教[2008]51号) 各乡镇办区中心学校,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管理的意见>(石办发[2008]3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检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石 ...

  •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 三 员工辞退(开除) 与辞职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 ...

  •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 ...

  •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 ...

  • 办公室管理办法
  • 附件二: 办公室管理办法 一.人事管理 1.项目部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2.项目部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项目部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项目部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3.项目部办公室,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