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区别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

注意区别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中对“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有不同的定义。

抗震措施(规范2.1.9条):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构造措施(规范2.1.10条):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1. 规范中相关的规定(不包括丁类建筑)

1.1. 抗震措施(规范3.1.3条)甲类建筑,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乙类建筑,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地震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丙类建筑,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1.2.抗震构造措施(规范3.3.2条及3.3.3条)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6度不降低。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 以规范规定为依据,列出符合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比较数据

2.1. 丙类建筑Ⅰ类场地

2.2. 甲、乙类建筑

2.3. 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第6.0.8条,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分析与讨论

3.1.对定义的理解“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从规范中对“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的定义来看,“抗震措施”定义中的“包括抗震构造措施”,表面上似乎可以直接理解为,它们均应对应相同的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抗震措施”中的“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设防烈度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部分所对应的设防烈度可以不同。 我理解,丙类建筑Ⅱ类场地,是规范规定的基本状态。此时,“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均对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规范的条文中,对于丙类建筑Ⅱ类场地,并没有明确指出“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但从条文的前后关联及条文说明的一些解释来看,作出上面的理解是合理的,否则会导致更多的谬误。

3.2.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就比较容易得到本文2.1中的结果。其概念是,抗震构造措施,可以用丙类建筑抗震措施所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基准:Ⅱ类场地不变;Ⅰ类场地降一度(6度不降);Ⅲ、Ⅳ类场地中的7.5度和8.5度升至8度和9度,其余不变。

3.3. 甲、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

3.3.1.抗震措施的设防烈度基准,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建筑(较小的乙类建筑除外),其抗震措施按提高一度采取措施,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3.3.2.不同场地类别的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设防烈度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与抗震措施所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相同。

Ⅰ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以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为基准降低一度。

Ⅲ、Ⅳ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以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为基准,在

7.5度和8.5度时,理应加强。但规范的规定是,“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因为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已经满足了此要求,似乎可以不再加强。但从概念设计上看,Ⅲ、Ⅳ类场地与Ⅱ类场地取用的标准比较,在7.5度和8.5度处似乎也应略高一点。为此,在2.2中用8+和9+来表示,以示有点区别。

3.3.3.8+和9+等的处理8+及9+表示其“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比8度及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但规范并没有给出更高要求的规定,处理起来会有很多争议。从实际情况出发,遇到乙类建筑的机会较少,当为7.5度Ⅲ类场地时,如采用8+不好处理时,可用9度来代替。至于9+,代表的是8.5度以上Ⅲ、Ⅳ类场地上的甲、乙类建筑,更难遇到,这里可以不必认真考虑,遇到之后再做专门讨论。

注意区别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中对“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有不同的定义。

抗震措施(规范2.1.9条):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构造措施(规范2.1.10条):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1. 规范中相关的规定(不包括丁类建筑)

1.1. 抗震措施(规范3.1.3条)甲类建筑,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乙类建筑,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地震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丙类建筑,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1.2.抗震构造措施(规范3.3.2条及3.3.3条)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6度不降低。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 以规范规定为依据,列出符合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比较数据

2.1. 丙类建筑Ⅰ类场地

2.2. 甲、乙类建筑

2.3. 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第6.0.8条,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分析与讨论

3.1.对定义的理解“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从规范中对“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的定义来看,“抗震措施”定义中的“包括抗震构造措施”,表面上似乎可以直接理解为,它们均应对应相同的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抗震措施”中的“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设防烈度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部分所对应的设防烈度可以不同。 我理解,丙类建筑Ⅱ类场地,是规范规定的基本状态。此时,“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均对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规范的条文中,对于丙类建筑Ⅱ类场地,并没有明确指出“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但从条文的前后关联及条文说明的一些解释来看,作出上面的理解是合理的,否则会导致更多的谬误。

3.2.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就比较容易得到本文2.1中的结果。其概念是,抗震构造措施,可以用丙类建筑抗震措施所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基准:Ⅱ类场地不变;Ⅰ类场地降一度(6度不降);Ⅲ、Ⅳ类场地中的7.5度和8.5度升至8度和9度,其余不变。

3.3. 甲、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

3.3.1.抗震措施的设防烈度基准,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建筑(较小的乙类建筑除外),其抗震措施按提高一度采取措施,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3.3.2.不同场地类别的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设防烈度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与抗震措施所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相同。

Ⅰ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以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为基准降低一度。

Ⅲ、Ⅳ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以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为基准,在

7.5度和8.5度时,理应加强。但规范的规定是,“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因为Ⅱ类场地时的抗震构造措施已经满足了此要求,似乎可以不再加强。但从概念设计上看,Ⅲ、Ⅳ类场地与Ⅱ类场地取用的标准比较,在7.5度和8.5度处似乎也应略高一点。为此,在2.2中用8+和9+来表示,以示有点区别。

3.3.3.8+和9+等的处理8+及9+表示其“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比8度及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但规范并没有给出更高要求的规定,处理起来会有很多争议。从实际情况出发,遇到乙类建筑的机会较少,当为7.5度Ⅲ类场地时,如采用8+不好处理时,可用9度来代替。至于9+,代表的是8.5度以上Ⅲ、Ⅳ类场地上的甲、乙类建筑,更难遇到,这里可以不必认真考虑,遇到之后再做专门讨论。


相关内容

  • 抗震等级划分
  • 抗震等级划分 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 -> 结构设计知识库 -> 设计规范 资料来源:筑龙结构设计网 点击:1996 抗震等级是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抗震设计计算和确定构造措施的标准.为了使抗震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和各种不同情况,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

  • 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异型柱区别
  • 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异型柱区别 异形柱随着人们对住宅,特别是高层住宅平面与空间的要求越来越高,原来普通框架结构的露梁露柱.普通剪力墙结构对建筑空间的严格限定与分隔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住宅空间的要求.于是在原有剪力墙的基础上,吸收了框架结构的优点,逐步发展形成了能适应人们新的住宅观念的高层住宅结构型式,即 ...

  • 注册结构工程师易错点总结
  • 注册结构工程师易错点总结 考试重点归纳 1.混凝土结构 (1)独立简支梁,如果同时有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切记验算支座处剪力的比例情况(75%).在计算抗剪承载力时可能会套用含剪跨比那个公式. (2)抗震计算中计算地震影响系数时,要分清结构的材料是混凝土.混合结构还是钢结构,阻尼比不同,套用的公式也不 ...

  • 2015超限审查要点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 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 ...

  • 剪力墙设计
  • 摘要:本文以 8 度抗震设防区一幢高层住宅剪力墙的布置为 例,分析了高层剪力墙结构不同墙体间距方案对结构的抗震 性能和材料用量等的影响. 关键词高层住宅剪力墙墙体间 距周期位移 中图分类号 TU320.4 文献标识码 A 1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为山西省军区军官住宅发展中心筹建的一幢高层 住宅 ...

  • 剪力墙底部加强区是指底层层高
  • 1.剪力墙底部加强区是指底层层高,墙肢长度,楼层总高1/8,三者中的大值.而约束边缘构件是指底部加强区及其上一层.上述两个范围包含地下部分剪力墙吗? 这是陈教授03G101勘误:13.(勘误)第19.21两页左边"结构层楼面标高结构层高"栏所标出的底部加强部位"-2.- ...

  • 朱炳寅听课笔记重点
  • 朱炳寅老师的听课笔记 (规范重点) 所谓总量控制,就是在进行梁配筋设计时,不要拘泥于计算出来的数值,非要配的比它大,在梁支座负筋处,可以适当配小点(有利于实现强柱弱梁),但是跨中一定要配够(配大百利而无一害),跨中与支座的总量要与计算的总量相当(支座减少时,跨中要放大).所谓包络设计,就是在进行结构 ...

  • 概念结构设计
  • 1.浅议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概念设计2 2.概念与措施4 3.新规范抗震概念设计要点7 4."概念设计"与"结构设计"的区别11 1.浅议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概念设计 在过分依赖分析设计软件的今天和明天,"概念设计"越来越应该被重视.故推荐本文给大 ...

  •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研讨
  • 第44卷第6期2014年3月下建筑结构Building Structure Vol.44No.6Mar.2014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研讨 王森,孙仁范,韦承基,魏琏 (深圳市力鹏工程结构技术有限公司,深圳518034) [摘要]简要介绍了近百年来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方法的历史演进,对现行规范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