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电影的配音版,疯帽子说,小时候的爱丽丝有一种“非常”,后来长大了,就失去了她的“非常”。对白的原文是muchness,记不得本来的小说有没有这个说法了,只是觉得很好玩,跟这部电影的其他很多对白一样,买来影碟温习几遍之后,有几天就总爱喊“打倒血腥大头”之类的疯帽子台词。
年龄长大,多少总会失去一些本来习以为常的态度,天然的、有趣的倾向慢慢会变成了习惯性的重复,让人的个性不再丰满,或者倾向性不再那样理直气壮。
如果让我编故事,我会喜欢骑士,黑骑士或者白骑士,个性多彩,立场却可以很单调,就是为了一套说辞,或者一种生活。意外听一位朋友说起,他很喜欢无赖骑士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个意向会不会是一种形式的堂吉诃德,形象滑稽了,心灵却有可能更为单纯。我试着编写一名无赖骑士的故事,在心里续写他的冒险,可是慢慢的,就滑向历史传奇的类型去了,于是我知道,其实我还是没有想清楚。
记不得是哪位前辈了,写故事之前,喜欢去旁听审判,看生活中走到极端的人们的生活。这的确是一种很认真地态度,可是故事是不是只能非常现实,现在我却模糊了。前几天读《地海》第一部,觉得勒吉恩女士的立意,其实是道家的,很简单的构想,可是西方人吃这一套,尤其是评论家们。我不知道,出于一颗浸泡在墨水瓶里的心来评判,会不会觉得这并不值得效仿。
霍比特人的故事,可能要算更为天然吧:假如有这样一位英雄,他热爱生活中的小乐趣,最讨厌冒险,只有一点点小小的不安分,但远远不足以踏上遥远的征程,可以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旅程把自己带到了哪里。生活像是幽暗山洞里无解的谜,用尽心机的构想会失败,误打误撞的误解却会帮助冒险者逃出生天。咕噜姆疯狂地执著着,从来不知道自己疯狂的路线是传奇故事不可或缺的情节,转来转去,转到了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向。
我觉得,那也是一种“非常”,从霍比特人,到指环王的第一部,可是后来,那种氛围也被作者舍弃掉了。就像人长大,总会失掉小时候弥足珍贵的一些东西。
距离太近,去审视一些东西,就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因为存在碰巧的确是无形无迹的,就像虚无一样,一直不太喜欢这种绕口令,现在却逐渐开始接受了。
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说,孤独是很可怕的东西,也有说可耻的,措词有所不同。我知道,在逃离人迹的道路上,陷阱很多,能节省的时间也很多。我看着,想着,很多不相干的东西,就像在夏天多变的天气条件下,从日出到日落,可能遇见的所有。
那也是一种“非常”,它一直都存在。
我觉得,失去从来都不是彻底的事情,因为如果可以失去的,那一定是曾经实实在在的东西。所以找回那份非常,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天热,需要谋生的工作也不是那么轻松。有人要做买卖,有人要例行公事,有人要旁观一个构想,而且是精美的构想。
我希望,只是希望,自己可以慢慢变得更安静一些。看到值得看到的,并且充分反刍。那在流传数百年的铅字里,在人们面容的背后,在葱绿的原野里。风吹过空气,它的存在,不需要树叶证明,也不需要我来见证。我只是非常,非常。
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电影的配音版,疯帽子说,小时候的爱丽丝有一种“非常”,后来长大了,就失去了她的“非常”。对白的原文是muchness,记不得本来的小说有没有这个说法了,只是觉得很好玩,跟这部电影的其他很多对白一样,买来影碟温习几遍之后,有几天就总爱喊“打倒血腥大头”之类的疯帽子台词。
年龄长大,多少总会失去一些本来习以为常的态度,天然的、有趣的倾向慢慢会变成了习惯性的重复,让人的个性不再丰满,或者倾向性不再那样理直气壮。
如果让我编故事,我会喜欢骑士,黑骑士或者白骑士,个性多彩,立场却可以很单调,就是为了一套说辞,或者一种生活。意外听一位朋友说起,他很喜欢无赖骑士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个意向会不会是一种形式的堂吉诃德,形象滑稽了,心灵却有可能更为单纯。我试着编写一名无赖骑士的故事,在心里续写他的冒险,可是慢慢的,就滑向历史传奇的类型去了,于是我知道,其实我还是没有想清楚。
记不得是哪位前辈了,写故事之前,喜欢去旁听审判,看生活中走到极端的人们的生活。这的确是一种很认真地态度,可是故事是不是只能非常现实,现在我却模糊了。前几天读《地海》第一部,觉得勒吉恩女士的立意,其实是道家的,很简单的构想,可是西方人吃这一套,尤其是评论家们。我不知道,出于一颗浸泡在墨水瓶里的心来评判,会不会觉得这并不值得效仿。
霍比特人的故事,可能要算更为天然吧:假如有这样一位英雄,他热爱生活中的小乐趣,最讨厌冒险,只有一点点小小的不安分,但远远不足以踏上遥远的征程,可以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旅程把自己带到了哪里。生活像是幽暗山洞里无解的谜,用尽心机的构想会失败,误打误撞的误解却会帮助冒险者逃出生天。咕噜姆疯狂地执著着,从来不知道自己疯狂的路线是传奇故事不可或缺的情节,转来转去,转到了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向。
我觉得,那也是一种“非常”,从霍比特人,到指环王的第一部,可是后来,那种氛围也被作者舍弃掉了。就像人长大,总会失掉小时候弥足珍贵的一些东西。
距离太近,去审视一些东西,就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因为存在碰巧的确是无形无迹的,就像虚无一样,一直不太喜欢这种绕口令,现在却逐渐开始接受了。
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说,孤独是很可怕的东西,也有说可耻的,措词有所不同。我知道,在逃离人迹的道路上,陷阱很多,能节省的时间也很多。我看着,想着,很多不相干的东西,就像在夏天多变的天气条件下,从日出到日落,可能遇见的所有。
那也是一种“非常”,它一直都存在。
我觉得,失去从来都不是彻底的事情,因为如果可以失去的,那一定是曾经实实在在的东西。所以找回那份非常,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天热,需要谋生的工作也不是那么轻松。有人要做买卖,有人要例行公事,有人要旁观一个构想,而且是精美的构想。
我希望,只是希望,自己可以慢慢变得更安静一些。看到值得看到的,并且充分反刍。那在流传数百年的铅字里,在人们面容的背后,在葱绿的原野里。风吹过空气,它的存在,不需要树叶证明,也不需要我来见证。我只是非常,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