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金蚕发„2011‟2号
关于印发《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和《蚕庄金矿安全环保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
理规定》的通知
各矿区、车间、科室: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环保
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严格履行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真正体现安全环保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山东省鲁政发„2010‟7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和《蚕庄金矿安全环保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实施。
附件1:《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附件2:《蚕庄金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环保 责任制 奖惩考核 责任追究 处理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 2011年1月1日印
共印27份
附件1:
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 矿长
(一)职责
1、对全矿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党、市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组织安委会成员研究制定全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全矿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全矿的安全环保形势,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好我矿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有效合理使用。
9、按规定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或活动,及时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10、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年度内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三废一噪”达标排放;
6、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7、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8、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9、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 安全生产副矿长
(一) 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安全环保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0、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年度内全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企业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企业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粉尘合格率达到90%以上
6、“三废一噪”达标排放
7、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8、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各种证照手续齐全,合格率达到100%
9、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按公司要求达标
10、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11、按计划组织监督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12、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三、设备副矿长
(一)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6、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矿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1、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重大设备、机电事故为零。
3、安全设备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率达到100%;
4、安全设备安装协议签订率100%;
5、各种机电、设备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
6、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四、政工副矿长
(一)职责
1、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全矿各岗位人力资源的配臵工作,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出现的岗位人员不足现象造成的事故负责;
3、对全矿消防、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负责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人员及全体职工健康的监测管理,对因未按规定进行查体或因查体不合格未采取措施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5、负责矿长与员工之间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协商与沟通;
6、参与事故调查及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7、负责全矿文明卫生管理工作,对因作业环境混乱、场地
不清所发生的事故负责;
8、负责全矿食堂、浴池、纯净水的管理,对因消毒不严、检查不细、隐患整改不彻底等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9、负责全矿房产的管理工作, 对因房屋倒塌、漏雨等所发生事故负责;
10、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环境管理“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因管理手段、设备设施等陈旧、落后所发生的事故负责;
11、负责全矿员工培训工作,对因新员工未进行培训而安排工作所发生的事故负管理责任,对因员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生产垃圾、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3、全矿各岗位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配臵合格率100%;
4、分包单位内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5、全矿浴池、餐厅消毒检查率为100%;
五、经营副矿长
(一)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财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规则、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组织或参加供应、财务系统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6、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
9、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矿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职责范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安措物资及时供应率达到100%;
4、安措物资合格达到100%;
5、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材质分析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完整率100%。
六、安全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特别是承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
2、在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各类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按照安委会的安排,组织和分析我矿的安全环保形势,研究讨论和制定我矿的安全环保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4、负责落实安全环保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详细布臵有关安全环保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发布、通报我矿的安全生产信息、情况,组织、协
调、参与各类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矿区、车间整改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9、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落实,组织安全环保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11、根据安委会的要求,组织、协调各安委会成员完成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12、负责对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把好资质关,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强化承包工程过程管理,确保承包施工单位不出任何事故。
13、认真落实国家要求,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工作。
14、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升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15、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监督安委会成员执行。
16、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目标
1、年度内全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三废一噪”达标排放,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7、对负责人下井带班考核率达到100%。
8、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9、施工队安全管理无失误;
10、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七、生技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井下采场、采掘作业面以及各种基建工程的设计、指挥施工和现场的安全管理;
2、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调度生产的同时调度安全环保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参加因采选工艺技术、设备等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
6、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7、在调度生产的同时调度安全环保工作。
8、在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采掘技术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环保规划。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二)目标
1、职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各类工程设计率达100%,“三同时”执行准确率达到100%;
3、杜绝采场塌方、炮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4、确保三级顶板半孔率达到60%以上;二级顶板半孔率达到40%以上;三级顶板平整;
5、支护工程设计合格率达到100%;
6、贯通工程准确率100%
八、机动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以及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经常
和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2、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机电设备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在安装、拆卸和修理主要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4、做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5、参加因机电设备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6、组织有关单位对卷扬机、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等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重大新工艺投产和新设备使用前,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人操作技术水平达到要求后方可出岗操作。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电器火灾事故、触电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设备购进合格率达到100%;
5、设备安全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率达到100%;
6、设备安装安全协议签订率100%;
7、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
八、供应科科长
(一)职责
1、对安措物资、设备的质量负责。
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会同安全科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工作,并定期进行试验和鉴定。
5、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与机动科配合做好机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物资采购合格率达到100%;
3、安措物资及时供应率达到100%;
4、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材质分析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完整率100%。
九、财务科科长
(一)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出、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资金的投入,对因经费提取不足安措资金落实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安措项目不能按期完
成或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而的发生人身事故负责;
2、按规定足额提取安措基金,并保证用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3、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4、协助搞好安全奖金发放,加强安全奖罚款使用管理。
5、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到位。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安措资金提取、到位率100%;
十、人力资源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拟定中长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划,负责全矿职工及新入矿职工的知识学习、考核,提高员工意识。
2、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干部培训时,要有安全内容和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按规定协助相关单位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职责分工及全矿的工资考核考核;
5、负责全矿工伤人员保险费用的缴纳和理赔工作;
6、负责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
隐患;
7、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全矿职工教育率达到100%;
3、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率100%;
4、年度内工伤理赔完成率100%;
5、安全设施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十一、审计科科长
(一) 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提出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2、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监察和处理;
3、在工程招投标中负责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不得招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
(二) 目标
1、责任范围内无轻伤以上事故;
2、安全工作考核失误率为零;
十二、地探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外来地质队作业前的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2、负责与地质队安全管理协议书按法规要求的签订工作。
3、负责对地质队进行安全管理,并定期监督其对协议书的执行情况。
4、负责准确提供地层安全资料,并及时将准确信息传达到生产指挥系统。
5、负责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含水层超前预测技术指导。
7、负责对较大含水层、破碎带、断层等进行分析、预测;必要时组织堵水方案实施,为掘进工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8、对井下透水事故、未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而造成的事故及提交地质资料错误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水文地质超前预测准确率80%以上。
3、地质队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协议书合格率达到100%; 十三、仓储科主管
(一)职责
1、 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工作。
2、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
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4、 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入库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安措物品发放合格率100%;
3、仓库消防安全事故为零;
4、劳保入库验收率100%
十四、保卫科科长
(一)职责
1、加强全矿消防工作管理,消防器材齐全良好。
2、定期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法制观念。
3、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合理使用。
4、与供应、安全部门共同搞好爆破物品试验和销毁工作。
5、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负责矿山救护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6、确保无安全及环保方面出现的上访事件。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为零;
3、应急救援到位率100%;
4、外来人员登记合格率100%。
十五、政工科科长
(一)职责
1、配合好安全部门抓好安全日活动和季度安全活动。
2、搞好职工家属的安全思想工作。
3、落实全矿党、政、工、团、妇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情况。
4、协助矿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全矿炊事员的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因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健康查体而导致事故负责;
8、负责区域内的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
9、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从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10、负责全矿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危房无事故。
(二)目标
1、职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全矿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3 、房屋修缮合格率100%;
4、餐厅餐具消毒合格率达到100%;
5、房产管理无危房。
6、机关大院、矿区、车间卫生合格率100%
十六、办公室主任
(一)职责
1、协助搞好安全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达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4、保证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用车。
5、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交通事故为零;
3、外来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达标率100%;
4、各类资料建档率、完好率100%;
5、应急车辆及时到位率100%(以应急方案规定时间要求为准);
6、应急预案启动及时、信息传递准确,失误率为零;
7、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十七、矿区主任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和上级指示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加强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按排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当时不能解决的或车间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立即向矿部和安全科汇报。
3、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
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每班做好三次现场巡回检查。
(1)接班后必须检查各作业面、点布臵的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通风防尘情况及设备是否良好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班中对主要工作地点的安全、安全防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交接班前的检查,向下班提出生产及安全防尘的安排
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抓好对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新工人入
场及工人调换岗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老职工带领工作,特殊工种车间不准调换。
6、严格落实下井跟班作业制度,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
留底,报告矿部和安全科。
7、指导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倾听他们的意见,带领本车
间广大职工完成有关科室提出的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8、组织和指导好本矿区爆破工作,经常检查爆破器材的管
理使用,严格执行爆破工作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9、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特别对工作质量要求、顶
板管理、返修质量、五无四化、机械设备等要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工人岗位责任制。
10、认真抓好工程质量、掘进、回采、管理工程、支护必
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要严格要求。
11、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
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12、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矿部及安全科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认真落实。
13、协助本单位安全员,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14、负责本单位公伤和设备事故上报工作。
15、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二)目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重伤事故为零;
3、年度内保持安全标准化矿井三级标准;
4、年度内千人轻伤率控制在3‰内;
5、设备、火灾、污染等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7、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8、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9、车间职工安全环保责任状签订率100%;
1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十八、选厂主任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和上级指示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加强现
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按排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向矿部和安全科汇报。
3、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4、组织安排好安全活动日,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新工人入场及工人调换岗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老职工带领工作,特殊工种车间不准调换。
5、每日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工人岗位责任制。
6、指导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倾听他们的意见,带领本车间广大职工完成有关科室提出的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7、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8、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矿部及安全科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认真落实。
9、协助本单位安全员,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10、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11、抓好尾矿坝的管理工作,防止春季起尘,搞好绿化及覆土还田。确保尾矿坝安全渡汛。
(二)目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重伤事故为零;
3、年度内维持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
4、年度内轻伤事故为零;
5、年度内尾矿库溃坝事故为零;
6、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7、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8、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9、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10、车间职工安全环保责任状签订率100%;
11、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十九、车队队长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部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司机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3、教育司机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开病车,备好消防设施,备品备件,添好车辆检查记录。
4、开好班前会,详细向司机交待安全情况、措施和注意事项。
5、教育司机必须遵守《道路安全交通规程》,遵守车辆、设备
检修制度,坚持车辆、设备定期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每半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及机械设备的大检查,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留底,报告矿部和安全科。
7、发生交通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领导,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迅速落实防范措施。
8、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好行车安全。
9、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10、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二)目标
1、年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3、年度内交通事故为零;
4、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5、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6、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7、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车间职工安全环保承包合同签订率100%;
9、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附件2:
蚕庄金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一、 月份安全奖考核发放方法及发放标准
1)发放办法:
根据每月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状对各车间、部门、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如下规定发放安全奖金:
1、上庄矿区:考核分数在93分(不含93分)以上发给100%安全奖,在90-93分(含90分)发给80%安全奖;在85-90分(含85分)发给50%的安全奖;在80-85分(含80分)取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安全奖全额的100%。
2、黄埠矿区、七里山矿区、郭家矿区:考核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发给100%安全奖;在90-95分(含90分)发给80%的安全奖;在85-90分(含85分)发给50%的安全奖;在80-85分(含80分)取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安全奖全额的100%。
3、地面车间、奖惩中心:考核分数在96分以上的发给100%安全奖;90-95分发给80%的安全奖;80-90分(含80分)取消当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全额的100%。
4、机关各科室:按《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并结
合生产车间的考核情况和当月的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其进行奖惩。
2)月份安全奖发放标准
1、机关科室
(1)矿长、分管安全生产、设备、政工副矿长、安全科科长1000元/人;其他副矿长、生技科科长、地探科科长、机动科科长、机动科用电办公室主任700元/人;
(2)审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科科员500元/人,安全科培训科员200元/人。
(3)其他科室科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刻样工、地测采人员、人力资源科工程验收员、机动科设备、能源管理员260元/人。
(4)保卫科副科长150元,其他科室副科长80元/人,其他科员30元/人。
2、矿区
(1)上庄矿区主任、分管安全、生产、设备副主任700元/元,安全员450元/人,设备管理员400元/人,生技组组长500元/人,生技组副组长450元/人;
黄埠矿区主任、副主任500元/人,设备管理员300元/人,生技组组长450元/人;
七里山矿区分管设备副主任500元/人,安全员350元/人,
生技组组长450元/人。
郭家矿区正、副主任400元/人。
(2)生产班组、电工、维修工、卷扬、信号、支护、通风、排险80元/人;
(3)地面井口工、核算员、井下其他工种、爆炸物品管理员60元/人。
(4)地面其它工种50元/人。
3、选矿厂:主任、副主任450元/人,设备管理员、技术员120元/人,测定工80元/人,破碎、磨浮工、电钳维修60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
4、汽车队:队长、车队副队长260元/人,驾驶员(包括矿办驾驶员)80元/人,电工60元/人,其他工种30元/人。
5、检测中心、机修车间:正、副主任260元/人;化验员80元/人,维修工、木工、钳工、烘炉工、水泵工、锅炉工、车工60元/人。
6、各矿区、车间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人员120元/人。
7、月内不出现任何事故的井下生产班组的班长、卷扬机工班长、信号工班长、电工班长、维修工班长、车队大车班班长、矿办小车班长50元/人。
二、安全活动奖发放
按照公司要求,矿部今年将重点开展好四项安全活动:3月
份的“安全责任落实月”活动、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7~10月份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和四季度的“安全季”活动,每次活动后,矿部将进行详细的总结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表现较差的单位或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三、特殊奖发放
1、在上级各业务部门开展的安全活动中和各项安全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奖给该单位3000元(税后),奖给矿部领导及安全科全员5000元/人(税后);在矿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对工作出色的单位、班组给予1000元(税后)奖励,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奖励。
2、在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从而避免了人身、设施、设备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由当事人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并由在场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证明材料和申请报告,矿部根据情况给予有功人员500-2000元(税后)的奖励,成绩突出者给予通令嘉奖。
3、在抢险、抢救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500-2000元(税后)的奖励。
四、安全责任追究处理
1、巩固和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保持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此项工作如果在矿部和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时,提出严重问题或者
是达不到三级企业标准,扣除该单位当月安全奖50%。
2、发生轻伤事故
(1)发放事故单位分包领导、科室以及事故单位全员的安全奖的80%,取消事故班组所有成员当月安全奖。
(2)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副职、事故班组班长、事故责任人视责任大小加罚500—1000元/人;
3、发生重伤事故
(1)发放事故单位分包领导、科室以及事故单位全员的安全奖的50%,取消事故班组所有成员当月安全奖。
(2)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副职、事故班组班长、事故责任人视责任大小加罚500—1000元/人。
4、发生死亡事故
(1)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副职进行免职处分;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全矿取消全矿当月安全奖。
(3)矿部领导、安全科科长及事故所在单位领导视责任大小给予1000—10000元/人的处罚
(4)其他下井带班副总工程师、分包事故单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承担责任大小给予500—5000元/人的处罚。
(5)事故所在班班长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人处罚。
(6)罚事故单位职工100元/人,其它机关科室科长、副科
长200——500元/人、科员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200元/人处罚。
5、车队驾驶员发生本人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包赔损失外,当月、季度不得安全奖。
6、地面车间发生重伤事故,对所在单位按发生死亡事故处理。
五、其它规定
1、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包括本单位所在的施工队。
2、各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考核,统计符合安全奖发放标准的各工种人数,由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交安全科审查汇总,领导签字后发放。
3、安全奖只奖励在册、在岗干部职工,休病假、事假、产假、工伤期内不得安全奖。
4、本规定有效期为一年,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5、本规定解释权或未尽事宜属矿安委。
招金蚕发„2011‟2号
关于印发《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和《蚕庄金矿安全环保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
理规定》的通知
各矿区、车间、科室: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环保
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严格履行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真正体现安全环保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山东省鲁政发„2010‟7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和《蚕庄金矿安全环保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实施。
附件1:《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附件2:《蚕庄金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环保 责任制 奖惩考核 责任追究 处理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 2011年1月1日印
共印27份
附件1:
蚕庄金矿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 矿长
(一)职责
1、对全矿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党、市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组织安委会成员研究制定全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全矿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全矿的安全环保形势,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好我矿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有效合理使用。
9、按规定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或活动,及时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10、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年度内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三废一噪”达标排放;
6、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7、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8、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9、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 安全生产副矿长
(一) 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安全环保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0、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年度内全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企业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企业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粉尘合格率达到90%以上
6、“三废一噪”达标排放
7、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8、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各种证照手续齐全,合格率达到100%
9、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按公司要求达标
10、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11、按计划组织监督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12、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三、设备副矿长
(一)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6、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矿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1、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重大设备、机电事故为零。
3、安全设备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率达到100%;
4、安全设备安装协议签订率100%;
5、各种机电、设备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
6、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四、政工副矿长
(一)职责
1、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全矿各岗位人力资源的配臵工作,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出现的岗位人员不足现象造成的事故负责;
3、对全矿消防、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负责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人员及全体职工健康的监测管理,对因未按规定进行查体或因查体不合格未采取措施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5、负责矿长与员工之间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协商与沟通;
6、参与事故调查及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7、负责全矿文明卫生管理工作,对因作业环境混乱、场地
不清所发生的事故负责;
8、负责全矿食堂、浴池、纯净水的管理,对因消毒不严、检查不细、隐患整改不彻底等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9、负责全矿房产的管理工作, 对因房屋倒塌、漏雨等所发生事故负责;
10、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环境管理“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因管理手段、设备设施等陈旧、落后所发生的事故负责;
11、负责全矿员工培训工作,对因新员工未进行培训而安排工作所发生的事故负管理责任,对因员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生产垃圾、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3、全矿各岗位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配臵合格率100%;
4、分包单位内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5、全矿浴池、餐厅消毒检查率为100%;
五、经营副矿长
(一)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财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分包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规则、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组织或参加供应、财务系统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6、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
9、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矿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二)目标
1、分包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职责范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安措物资及时供应率达到100%;
4、安措物资合格达到100%;
5、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材质分析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完整率100%。
六、安全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特别是承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
2、在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各类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按照安委会的安排,组织和分析我矿的安全环保形势,研究讨论和制定我矿的安全环保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矿区、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4、负责落实安全环保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详细布臵有关安全环保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发布、通报我矿的安全生产信息、情况,组织、协
调、参与各类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矿区、车间整改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9、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落实,组织安全环保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11、根据安委会的要求,组织、协调各安委会成员完成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12、负责对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把好资质关,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强化承包工程过程管理,确保承包施工单位不出任何事故。
13、认真落实国家要求,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工作。
14、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升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15、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臵权的通知》要求,监督安委会成员执行。
16、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目标
1、年度内全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三废一噪”达标排放,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7、对负责人下井带班考核率达到100%。
8、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9、施工队安全管理无失误;
10、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七、生技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井下采场、采掘作业面以及各种基建工程的设计、指挥施工和现场的安全管理;
2、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调度生产的同时调度安全环保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参加因采选工艺技术、设备等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
6、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7、在调度生产的同时调度安全环保工作。
8、在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采掘技术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环保规划。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二)目标
1、职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各类工程设计率达100%,“三同时”执行准确率达到100%;
3、杜绝采场塌方、炮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4、确保三级顶板半孔率达到60%以上;二级顶板半孔率达到40%以上;三级顶板平整;
5、支护工程设计合格率达到100%;
6、贯通工程准确率100%
八、机动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以及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经常
和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2、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机电设备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在安装、拆卸和修理主要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4、做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5、参加因机电设备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6、组织有关单位对卷扬机、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等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重大新工艺投产和新设备使用前,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人操作技术水平达到要求后方可出岗操作。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电器火灾事故、触电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设备购进合格率达到100%;
5、设备安全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率达到100%;
6、设备安装安全协议签订率100%;
7、检测仪器按规定时间检测率100%;
八、供应科科长
(一)职责
1、对安措物资、设备的质量负责。
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会同安全科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工作,并定期进行试验和鉴定。
5、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与机动科配合做好机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物资采购合格率达到100%;
3、安措物资及时供应率达到100%;
4、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材质分析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完整率100%。
九、财务科科长
(一)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出、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资金的投入,对因经费提取不足安措资金落实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安措项目不能按期完
成或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而的发生人身事故负责;
2、按规定足额提取安措基金,并保证用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3、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4、协助搞好安全奖金发放,加强安全奖罚款使用管理。
5、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到位。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安措资金提取、到位率100%;
十、人力资源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拟定中长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划,负责全矿职工及新入矿职工的知识学习、考核,提高员工意识。
2、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干部培训时,要有安全内容和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按规定协助相关单位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职责分工及全矿的工资考核考核;
5、负责全矿工伤人员保险费用的缴纳和理赔工作;
6、负责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
隐患;
7、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全矿职工教育率达到100%;
3、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率100%;
4、年度内工伤理赔完成率100%;
5、安全设施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十一、审计科科长
(一) 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提出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2、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监察和处理;
3、在工程招投标中负责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不得招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
(二) 目标
1、责任范围内无轻伤以上事故;
2、安全工作考核失误率为零;
十二、地探科科长
(一)职责
1、负责外来地质队作业前的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2、负责与地质队安全管理协议书按法规要求的签订工作。
3、负责对地质队进行安全管理,并定期监督其对协议书的执行情况。
4、负责准确提供地层安全资料,并及时将准确信息传达到生产指挥系统。
5、负责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含水层超前预测技术指导。
7、负责对较大含水层、破碎带、断层等进行分析、预测;必要时组织堵水方案实施,为掘进工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8、对井下透水事故、未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而造成的事故及提交地质资料错误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水文地质超前预测准确率80%以上。
3、地质队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协议书合格率达到100%; 十三、仓储科主管
(一)职责
1、 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工作。
2、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
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4、 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入库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安措物品发放合格率100%;
3、仓库消防安全事故为零;
4、劳保入库验收率100%
十四、保卫科科长
(一)职责
1、加强全矿消防工作管理,消防器材齐全良好。
2、定期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法制观念。
3、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合理使用。
4、与供应、安全部门共同搞好爆破物品试验和销毁工作。
5、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负责矿山救护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6、确保无安全及环保方面出现的上访事件。
(二)目标
1、责任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为零;
3、应急救援到位率100%;
4、外来人员登记合格率100%。
十五、政工科科长
(一)职责
1、配合好安全部门抓好安全日活动和季度安全活动。
2、搞好职工家属的安全思想工作。
3、落实全矿党、政、工、团、妇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情况。
4、协助矿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全矿炊事员的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因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健康查体而导致事故负责;
8、负责区域内的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染。
9、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从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10、负责全矿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危房无事故。
(二)目标
1、职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全矿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3 、房屋修缮合格率100%;
4、餐厅餐具消毒合格率达到100%;
5、房产管理无危房。
6、机关大院、矿区、车间卫生合格率100%
十六、办公室主任
(一)职责
1、协助搞好安全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达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4、保证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用车。
5、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目标
1、负责范围内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2、交通事故为零;
3、外来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达标率100%;
4、各类资料建档率、完好率100%;
5、应急车辆及时到位率100%(以应急方案规定时间要求为准);
6、应急预案启动及时、信息传递准确,失误率为零;
7、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十七、矿区主任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和上级指示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加强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按排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当时不能解决的或车间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立即向矿部和安全科汇报。
3、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
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每班做好三次现场巡回检查。
(1)接班后必须检查各作业面、点布臵的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通风防尘情况及设备是否良好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班中对主要工作地点的安全、安全防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交接班前的检查,向下班提出生产及安全防尘的安排
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抓好对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新工人入
场及工人调换岗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老职工带领工作,特殊工种车间不准调换。
6、严格落实下井跟班作业制度,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
留底,报告矿部和安全科。
7、指导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倾听他们的意见,带领本车
间广大职工完成有关科室提出的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8、组织和指导好本矿区爆破工作,经常检查爆破器材的管
理使用,严格执行爆破工作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9、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特别对工作质量要求、顶
板管理、返修质量、五无四化、机械设备等要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工人岗位责任制。
10、认真抓好工程质量、掘进、回采、管理工程、支护必
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要严格要求。
11、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
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12、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矿部及安全科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认真落实。
13、协助本单位安全员,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14、负责本单位公伤和设备事故上报工作。
15、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二)目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重伤事故为零;
3、年度内保持安全标准化矿井三级标准;
4、年度内千人轻伤率控制在3‰内;
5、设备、火灾、污染等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7、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8、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9、车间职工安全环保责任状签订率100%;
1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十八、选厂主任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和上级指示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加强现
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按排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向矿部和安全科汇报。
3、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4、组织安排好安全活动日,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新工人入场及工人调换岗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老职工带领工作,特殊工种车间不准调换。
5、每日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工人岗位责任制。
6、指导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倾听他们的意见,带领本车间广大职工完成有关科室提出的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7、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8、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矿部及安全科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认真落实。
9、协助本单位安全员,根据各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10、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11、抓好尾矿坝的管理工作,防止春季起尘,搞好绿化及覆土还田。确保尾矿坝安全渡汛。
(二)目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重伤事故为零;
3、年度内维持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
4、年度内轻伤事故为零;
5、年度内尾矿库溃坝事故为零;
6、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7、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8、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9、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10、车间职工安全环保责任状签订率100%;
11、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十九、车队队长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部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司机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3、教育司机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开病车,备好消防设施,备品备件,添好车辆检查记录。
4、开好班前会,详细向司机交待安全情况、措施和注意事项。
5、教育司机必须遵守《道路安全交通规程》,遵守车辆、设备
检修制度,坚持车辆、设备定期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每半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及机械设备的大检查,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留底,报告矿部和安全科。
7、发生交通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领导,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迅速落实防范措施。
8、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好行车安全。
9、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10、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二)目标
1、年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3、年度内交通事故为零;
4、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5、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6、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7、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车间职工安全环保承包合同签订率100%;
9、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附件2:
蚕庄金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一、 月份安全奖考核发放方法及发放标准
1)发放办法:
根据每月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状对各车间、部门、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如下规定发放安全奖金:
1、上庄矿区:考核分数在93分(不含93分)以上发给100%安全奖,在90-93分(含90分)发给80%安全奖;在85-90分(含85分)发给50%的安全奖;在80-85分(含80分)取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安全奖全额的100%。
2、黄埠矿区、七里山矿区、郭家矿区:考核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发给100%安全奖;在90-95分(含90分)发给80%的安全奖;在85-90分(含85分)发给50%的安全奖;在80-85分(含80分)取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安全奖全额的100%。
3、地面车间、奖惩中心:考核分数在96分以上的发给100%安全奖;90-95分发给80%的安全奖;80-90分(含80分)取消当月安全奖;80分(不含80分)以下罚全额的100%。
4、机关各科室:按《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并结
合生产车间的考核情况和当月的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其进行奖惩。
2)月份安全奖发放标准
1、机关科室
(1)矿长、分管安全生产、设备、政工副矿长、安全科科长1000元/人;其他副矿长、生技科科长、地探科科长、机动科科长、机动科用电办公室主任700元/人;
(2)审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科科员500元/人,安全科培训科员200元/人。
(3)其他科室科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刻样工、地测采人员、人力资源科工程验收员、机动科设备、能源管理员260元/人。
(4)保卫科副科长150元,其他科室副科长80元/人,其他科员30元/人。
2、矿区
(1)上庄矿区主任、分管安全、生产、设备副主任700元/元,安全员450元/人,设备管理员400元/人,生技组组长500元/人,生技组副组长450元/人;
黄埠矿区主任、副主任500元/人,设备管理员300元/人,生技组组长450元/人;
七里山矿区分管设备副主任500元/人,安全员350元/人,
生技组组长450元/人。
郭家矿区正、副主任400元/人。
(2)生产班组、电工、维修工、卷扬、信号、支护、通风、排险80元/人;
(3)地面井口工、核算员、井下其他工种、爆炸物品管理员60元/人。
(4)地面其它工种50元/人。
3、选矿厂:主任、副主任450元/人,设备管理员、技术员120元/人,测定工80元/人,破碎、磨浮工、电钳维修60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
4、汽车队:队长、车队副队长260元/人,驾驶员(包括矿办驾驶员)80元/人,电工60元/人,其他工种30元/人。
5、检测中心、机修车间:正、副主任260元/人;化验员80元/人,维修工、木工、钳工、烘炉工、水泵工、锅炉工、车工60元/人。
6、各矿区、车间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人员120元/人。
7、月内不出现任何事故的井下生产班组的班长、卷扬机工班长、信号工班长、电工班长、维修工班长、车队大车班班长、矿办小车班长50元/人。
二、安全活动奖发放
按照公司要求,矿部今年将重点开展好四项安全活动:3月
份的“安全责任落实月”活动、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7~10月份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和四季度的“安全季”活动,每次活动后,矿部将进行详细的总结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表现较差的单位或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三、特殊奖发放
1、在上级各业务部门开展的安全活动中和各项安全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奖给该单位3000元(税后),奖给矿部领导及安全科全员5000元/人(税后);在矿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对工作出色的单位、班组给予1000元(税后)奖励,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奖励。
2、在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从而避免了人身、设施、设备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由当事人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并由在场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证明材料和申请报告,矿部根据情况给予有功人员500-2000元(税后)的奖励,成绩突出者给予通令嘉奖。
3、在抢险、抢救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500-2000元(税后)的奖励。
四、安全责任追究处理
1、巩固和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保持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此项工作如果在矿部和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时,提出严重问题或者
是达不到三级企业标准,扣除该单位当月安全奖50%。
2、发生轻伤事故
(1)发放事故单位分包领导、科室以及事故单位全员的安全奖的80%,取消事故班组所有成员当月安全奖。
(2)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副职、事故班组班长、事故责任人视责任大小加罚500—1000元/人;
3、发生重伤事故
(1)发放事故单位分包领导、科室以及事故单位全员的安全奖的50%,取消事故班组所有成员当月安全奖。
(2)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副职、事故班组班长、事故责任人视责任大小加罚500—1000元/人。
4、发生死亡事故
(1)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副职进行免职处分;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全矿取消全矿当月安全奖。
(3)矿部领导、安全科科长及事故所在单位领导视责任大小给予1000—10000元/人的处罚
(4)其他下井带班副总工程师、分包事故单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承担责任大小给予500—5000元/人的处罚。
(5)事故所在班班长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人处罚。
(6)罚事故单位职工100元/人,其它机关科室科长、副科
长200——500元/人、科员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200元/人处罚。
5、车队驾驶员发生本人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包赔损失外,当月、季度不得安全奖。
6、地面车间发生重伤事故,对所在单位按发生死亡事故处理。
五、其它规定
1、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包括本单位所在的施工队。
2、各单位按规定要求认真考核,统计符合安全奖发放标准的各工种人数,由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交安全科审查汇总,领导签字后发放。
3、安全奖只奖励在册、在岗干部职工,休病假、事假、产假、工伤期内不得安全奖。
4、本规定有效期为一年,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5、本规定解释权或未尽事宜属矿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