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说明

一、细则名称、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的调整内容

(一)细则名称的修订

将原细则名称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将原细则全文中“炒货食品”全部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二)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的调整内容

在原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在烘炒类、油炸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类产品。申证单元仍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这样,除生的果蔬籽、果仁、坚果食品外,发证范围已覆盖全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的果蔬籽、果仁、坚果食品如葵花籽、花生仁、核桃(仁)、板栗、腰果等,虽然经过简单的初级加工,但属于初级加工农产品,不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其他类产品主要是指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经水煮、蒸煮、高温灭菌工艺的产品包括带汤料质的花生、豆类或水煮后不再经干燥的食品,以及经烘炒、蒸煮等熟制工艺后再经拌料加工的食品,如果仁、坚果类糖制品等,其中罐头工艺的产品与罐头审证单元有交叉,发证原则是以企业自愿申报,尽量减少企业的证书数为原则;其他加工工艺的产品包括经研磨、粉碎工艺制得粉状坚果制品如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这类产品可以是生制的也可以是熟制的。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的调整内容

基本生产流程增加了其他类产品的生产工艺:

原料→清理→粉碎→熟制(包括高温灭菌)→冷却→包装。

有四种方式的加工工艺:

1、原料→清理→熟制(包括高温灭菌)→冷却→包装。(如水煮花生、高温灭菌包装花生仁等)

2、原料→清理→熟制→拌料→冷却→包装。(如果仁、坚果类糖制品等)

3、原料→清理→粉碎→熟制→冷却→包装。【如芝麻粉(糊)、杏仁粉等】

4、原料→清理→粉碎→包装。(如生的核桃粉、芝麻粉等)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调整内容

必备的生产设备中将原细则“2.蒸煮或烘炒或油炸设备”修改为“2.蒸煮或烘炒或油炸设备或相应的熟制(灭菌)设备”;“3.裹衣设备(有此类工艺要求的)” 修改为“裹衣设备或粉碎设备(有此类工艺要求的)”。

相应的熟制(灭菌)设备主要针对上述第一种工艺,如蒸煮锅、水煮锅、烘干设备、干燥脱水设备、加热压力锅等。粉碎设备主要针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工艺,如粉碎机(设施)、碾磨机(设施)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的增补情况

增加了“GB2761-2005《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和GB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其中GB2761-2005作为其他类产品黄曲霉毒素B1的判定依据,GB11671-2003作为其他类产品铅、总砷、锡(罐头工艺产品)、商业无菌(罐头工艺产品)的判定依据。其他类产品的酸价、过氧化值按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判定。

目前缺失的标准主要是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建议标准委制定的标准为《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卫生标准》,《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增补情况

增加了圆筛(应符合相应要求,生产固、液两相产品的企业必备),主要是针对其他类产品中带汤料的产品。

六、检验项目增补情况

将“炒货食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油炸类和烘炒类)”,表中增加“出仁率”、“纯质率”、作为咸干花生*号项目和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增加“铝”作为油炸类产品*号项目和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增加“出仁率”、“纯质率”项目主要是针对咸干花生产品,依据标准是QB/T1733.7-1996《咸干花生》;增加“铝”项目主要是针对油炸类产品,依据标准是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增加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其他类)。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技术要求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备注

1 感官 应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滋味和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同时还应符合该产品的企业执行标准 目测、尝味,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方法 2 净含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各类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 固形物含量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QB/T1007 固、液两相产品检验项目

4 酸价 GB19300 GB/T5009.37

5 过氧化值 GB19300 GB/T5009.37

6 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色素等】 GB2760 GB/T5009.28

GB/T5009.35

GB/T5009.97

GB/T5009.140

7 黄曲霉毒素B1 GB2761 GB/T5009.22 花生及其制品≤20μg/kg,其他≤5μg/kg

8 铅 GB11671 GB/T5009.12

9 总砷 GB11671 GB/T5009.11

10 锡 GB11671 GB/T5009.16 罐头工艺产品检验项目

11 菌落总数 企业执行标准 GB/T4789.2 直接入口产品检验项目 12 大肠菌群 企业执行标准 GB/T4789.3 直接入口产品检验项目 13 商业无菌 GB11671 GB/T4789.26 罐头工艺产品检验项目

14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GB/T4789.4 GB/T4789.5

GB/T4789.10

15 标签 GB7718 --

16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的其他项目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

注:1.依据标准: GB2760、GB2761、GB11671、GB19300、GB771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等。

2.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固形物含量)、配料清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

3.生产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检验项目不得少于上表序号1~15规定的内容,各项指标应符合上表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企业标准与上表技术要求不符,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按上表要求进行判定。

七、抽样方法的调整

将原细则中“如同时生产烘炒类和油炸类的,则2类产品分别抽取1种。”修改为“如同时生产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的,则3类产品分别抽取1种。”。

将原细则中第三段最后一行“抽样单上应写明产品生产工艺(烘炒类或油炸类)。” 修改为“抽样单上应写明产品生产工艺(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八、其他要求的调整

增加“生产罐头工艺产品的企业,应同时满足罐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说明

一、细则名称、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的调整内容

(一)细则名称的修订

将原细则名称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将原细则全文中“炒货食品”全部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二)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的调整内容

在原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在烘炒类、油炸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类产品。申证单元仍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这样,除生的果蔬籽、果仁、坚果食品外,发证范围已覆盖全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的果蔬籽、果仁、坚果食品如葵花籽、花生仁、核桃(仁)、板栗、腰果等,虽然经过简单的初级加工,但属于初级加工农产品,不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其他类产品主要是指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经水煮、蒸煮、高温灭菌工艺的产品包括带汤料质的花生、豆类或水煮后不再经干燥的食品,以及经烘炒、蒸煮等熟制工艺后再经拌料加工的食品,如果仁、坚果类糖制品等,其中罐头工艺的产品与罐头审证单元有交叉,发证原则是以企业自愿申报,尽量减少企业的证书数为原则;其他加工工艺的产品包括经研磨、粉碎工艺制得粉状坚果制品如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这类产品可以是生制的也可以是熟制的。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的调整内容

基本生产流程增加了其他类产品的生产工艺:

原料→清理→粉碎→熟制(包括高温灭菌)→冷却→包装。

有四种方式的加工工艺:

1、原料→清理→熟制(包括高温灭菌)→冷却→包装。(如水煮花生、高温灭菌包装花生仁等)

2、原料→清理→熟制→拌料→冷却→包装。(如果仁、坚果类糖制品等)

3、原料→清理→粉碎→熟制→冷却→包装。【如芝麻粉(糊)、杏仁粉等】

4、原料→清理→粉碎→包装。(如生的核桃粉、芝麻粉等)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调整内容

必备的生产设备中将原细则“2.蒸煮或烘炒或油炸设备”修改为“2.蒸煮或烘炒或油炸设备或相应的熟制(灭菌)设备”;“3.裹衣设备(有此类工艺要求的)” 修改为“裹衣设备或粉碎设备(有此类工艺要求的)”。

相应的熟制(灭菌)设备主要针对上述第一种工艺,如蒸煮锅、水煮锅、烘干设备、干燥脱水设备、加热压力锅等。粉碎设备主要针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工艺,如粉碎机(设施)、碾磨机(设施)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的增补情况

增加了“GB2761-2005《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和GB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其中GB2761-2005作为其他类产品黄曲霉毒素B1的判定依据,GB11671-2003作为其他类产品铅、总砷、锡(罐头工艺产品)、商业无菌(罐头工艺产品)的判定依据。其他类产品的酸价、过氧化值按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判定。

目前缺失的标准主要是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建议标准委制定的标准为《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卫生标准》,《果蔬籽、果仁、坚果类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增补情况

增加了圆筛(应符合相应要求,生产固、液两相产品的企业必备),主要是针对其他类产品中带汤料的产品。

六、检验项目增补情况

将“炒货食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修改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油炸类和烘炒类)”,表中增加“出仁率”、“纯质率”、作为咸干花生*号项目和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增加“铝”作为油炸类产品*号项目和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增加“出仁率”、“纯质率”项目主要是针对咸干花生产品,依据标准是QB/T1733.7-1996《咸干花生》;增加“铝”项目主要是针对油炸类产品,依据标准是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增加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其他类)。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质量检验技术要求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备注

1 感官 应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滋味和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同时还应符合该产品的企业执行标准 目测、尝味,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方法 2 净含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各类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 固形物含量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QB/T1007 固、液两相产品检验项目

4 酸价 GB19300 GB/T5009.37

5 过氧化值 GB19300 GB/T5009.37

6 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色素等】 GB2760 GB/T5009.28

GB/T5009.35

GB/T5009.97

GB/T5009.140

7 黄曲霉毒素B1 GB2761 GB/T5009.22 花生及其制品≤20μg/kg,其他≤5μg/kg

8 铅 GB11671 GB/T5009.12

9 总砷 GB11671 GB/T5009.11

10 锡 GB11671 GB/T5009.16 罐头工艺产品检验项目

11 菌落总数 企业执行标准 GB/T4789.2 直接入口产品检验项目 12 大肠菌群 企业执行标准 GB/T4789.3 直接入口产品检验项目 13 商业无菌 GB11671 GB/T4789.26 罐头工艺产品检验项目

14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GB/T4789.4 GB/T4789.5

GB/T4789.10

15 标签 GB7718 --

16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的其他项目 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 企业执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

注:1.依据标准: GB2760、GB2761、GB11671、GB19300、GB771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执行标准及标签明示值等。

2.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固形物含量)、配料清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

3.生产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检验项目不得少于上表序号1~15规定的内容,各项指标应符合上表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企业标准与上表技术要求不符,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按上表要求进行判定。

七、抽样方法的调整

将原细则中“如同时生产烘炒类和油炸类的,则2类产品分别抽取1种。”修改为“如同时生产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的,则3类产品分别抽取1种。”。

将原细则中第三段最后一行“抽样单上应写明产品生产工艺(烘炒类或油炸类)。” 修改为“抽样单上应写明产品生产工艺(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八、其他要求的调整

增加“生产罐头工艺产品的企业,应同时满足罐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相关内容

  •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范围[1]
  •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范围 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 ...

  • 中国食品分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26卷第4期 2 0 OOD&MACHINERY V01.26.NO.4July,2010 1 0年7月 中国食品分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Problemsandcountermeasuresoffoodsub-packinginChina 黄雄伟1 HUANGXiong-wei 1 邓后勤2 ...

  •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 ...

  •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
  •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 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 ...

  •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16版)
  • 附件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备注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 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0101 小麦粉 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 粉.发酵饼干用小 ...

  •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
  •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一.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0101; 大米0102; 挂面0103;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0201 调味品: 酱油0301; 食醋 ...

  • 速冻食品审查细则
  •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 ...

  • 安全生产述职报告书
  •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通过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添加剂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降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区域性.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就2010年全市生产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下达如下计划: 一.制定计划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 ...

  • QS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
  • QS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 食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最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食品生产工艺水平较低,产品抽样合格率不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中毒及伤亡事故屡有发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