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甲方:中建四局一公司贵州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中天花园三期C区(1—16)栋工程项目消防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其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天花园三期C区(1—16)栋工程
2、工程地址:贵阳市中天花园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83471㎡
4、合同造价:暂定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合同开工日期:
8、合同竣工日期: 以业主要求 。
9、合同工期:
二、承包范围
1、按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中所包含
的全部消防安装工程内容。乙方必须完善前期预埋的工作,如有失误或漏埋,由乙方无偿完善。
三、分包方式
1、分包方式以甲方为主体,乙方为客体,对外均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名义出
现并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2、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资料、
包验收的承包方式。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由甲方的项目经理部经管。乙方自行组建项目经理部。
3、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的补充协议、工
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承担履约过程中由消防安装工程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本消防安装工程转包给其它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劳务分包除外),甲方将收回该项目、取消乙方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四、价款约定
1、本工程约定,资金单位均为人民币。安装工程按《2004年安装定额》决算总价下浮13%,按本工程承包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为依据计算的工程造价与本合同中消防工程的取费标准及下浮为决算依据。工程结算原则遵循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所有合同。
2、凡因本分包工程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材料由乙方以本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价格并自行采购,经监理或甲方验证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款均由乙方支付。
4、工程量的确认,乙方于次月5日前按工程总承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中的取费标准并以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
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材料单价及定额套用等为不变基数。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取费和下浮后的工程进度价支付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其中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以建设方审定的为准,不再作调整。
5、付款方式:收到业主付款并下浮后,按月进度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5%,资料完毕归档备案后付至97%,余款待保修期届满全部付清。按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主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总价款80%真实有效的材料发票,20%的人工工资表。并在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提供完善的财务手续,如不能提供完善的财务手续。甲方将扣除2%的个人所得税,待完善手续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任何处罚。
六、工期要求
乙方从 日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年 月 日前完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并通过质检站和消防部门验收,取得合格证。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影响甲方竣工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工期损失壹拾万元。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等所有延误不在工期内,乙方不得顺延工期,延误工期由乙方自行想办法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抢回。所有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全创建目标为无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创建目标为省标化文明工地。若乙方造成单项未达此创建目标,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二万元。
2、乙方有义务对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无条件为该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建筑工程综合保险,如果乙方不予办理,甲方将强制代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中建总公司CI企业形象规范,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导予以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对项目CI有特殊要求的(如有特殊要求会提前告知),乙方应配合甲方予以完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拒绝按中建CI企业形象标准执行的,甲方将强制执行,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因,使甲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处罚时,乙方需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该款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伍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甲
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资金管理
1、由乙方以本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报送收取工程款的相关资料,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由乙方支付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2、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乙方挪用本工程示,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将不受上述第八项第二条款限制。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3、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检查。
4、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10天前,乙方应拟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
5、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的首笔工程款,甲方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乙方的工程资料交清后,方可将其余工程尾款待建设单位支付后七天内由甲方如数转付给乙方。
6、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民工工资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代理乙方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乙方应保证民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不拖欠任何应当给付的民工工资,民工工资的发放由乙方造工资册,甲方派财务人员监督发放。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工工资的给付情况进行检查,凡查到有拖欠现象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代付。
4、如甲方在按合同付款,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资问题,影响到甲方信用考核,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公司,甲方扣除违约金5万元。影响到甲方资质年检,甲方扣除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扣除金额的实际情况以甲方出具的单据为准,乙方签字认可。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严守宏对本合同全部内容负责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本《分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控制。
乙方刘玉刚同志对本合同内容负责全面实施,在没有乙方书面变更资料的情况下,乙方的被委托人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其作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承诺及签字乙方均表示认可。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建设单位办理转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拔付应拔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住宿及库房、办公室,乙方现场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帮助乙方作好安全帽标识、人员胸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七牌二图等CI达标布置,临时设施的布置。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定。并提供图纸三套。
4、由于经营需要,遇考察时甲方出面协调,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后甲方全力配合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尾款及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
5、需要甲方出面协调的其他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6、甲方派出检查组不定期地对本《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做全面检查,一旦查出问题,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7、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班子中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项目班子人员的变更需提前7天报甲方批准,并做好响应的交接工作。
8、乙方工作范围内的所有洞口、开槽由乙方负责封补,甲方提供材料。但必须符合验收规范。如乙方造成的洞口漏水、槽口空鼓,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清理完由此造成的垃圾并运到指定的地点。如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二次作业,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款扣除。
9、强弱电井、管道二次封堵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派驻现场不称职人员,甲方应积极听取乙方意见,经调查核实后,选派更合适的人员上岗。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管理、技术、签证、经营等方面的配合,甲方有关人员不得推诿、搪塞。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中建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中建企业形象。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完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接管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为止,甲方在此期间作出的任何经营管理决策将继续有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整改后还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将终止本《合同》。
5、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施工,若由于乙方配合不到位,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包安装由乙方负责完成,所用材料甲方负责。
6、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7、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9、负责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的生产报表、技术资料、经济资料。
10、负责以本工程承包方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材料认证等工程资料。
十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接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因乙方分包部分工程不合格而需较大翻修时,由乙方负责翻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或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分包工程部分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档案资料管理
1、乙方需将该分包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预算书、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定案表、以及安全文明评估资料、获奖证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及时报送分公司和约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归档。
2、该项目获得的其他有关许可证、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由公司和约部建档后统一归档管理;按实际要求时间准时归档,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向乙方追加相应损失。
3、如乙方提供完善的资料、提供完整的正规发票、建帐完善甲方返回乙方2%。 十三、违约与争议
1、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
2、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若发生有此情况,乙方将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廉价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甲方:中建四局一公司贵州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中天花园三期C区(1—16)栋工程项目消防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其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天花园三期C区(1—16)栋工程
2、工程地址:贵阳市中天花园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83471㎡
4、合同造价:暂定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合同开工日期:
8、合同竣工日期: 以业主要求 。
9、合同工期:
二、承包范围
1、按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中所包含
的全部消防安装工程内容。乙方必须完善前期预埋的工作,如有失误或漏埋,由乙方无偿完善。
三、分包方式
1、分包方式以甲方为主体,乙方为客体,对外均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名义出
现并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2、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资料、
包验收的承包方式。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由甲方的项目经理部经管。乙方自行组建项目经理部。
3、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的补充协议、工
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承担履约过程中由消防安装工程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本消防安装工程转包给其它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劳务分包除外),甲方将收回该项目、取消乙方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四、价款约定
1、本工程约定,资金单位均为人民币。安装工程按《2004年安装定额》决算总价下浮13%,按本工程承包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为依据计算的工程造价与本合同中消防工程的取费标准及下浮为决算依据。工程结算原则遵循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所有合同。
2、凡因本分包工程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材料由乙方以本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价格并自行采购,经监理或甲方验证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款均由乙方支付。
4、工程量的确认,乙方于次月5日前按工程总承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中的取费标准并以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
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材料单价及定额套用等为不变基数。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取费和下浮后的工程进度价支付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其中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以建设方审定的为准,不再作调整。
5、付款方式:收到业主付款并下浮后,按月进度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5%,资料完毕归档备案后付至97%,余款待保修期届满全部付清。按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主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总价款80%真实有效的材料发票,20%的人工工资表。并在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提供完善的财务手续,如不能提供完善的财务手续。甲方将扣除2%的个人所得税,待完善手续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本工程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任何处罚。
六、工期要求
乙方从 日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年 月 日前完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并通过质检站和消防部门验收,取得合格证。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影响甲方竣工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工期损失壹拾万元。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等所有延误不在工期内,乙方不得顺延工期,延误工期由乙方自行想办法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抢回。所有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全创建目标为无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创建目标为省标化文明工地。若乙方造成单项未达此创建目标,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二万元。
2、乙方有义务对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无条件为该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建筑工程综合保险,如果乙方不予办理,甲方将强制代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中建总公司CI企业形象规范,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导予以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对项目CI有特殊要求的(如有特殊要求会提前告知),乙方应配合甲方予以完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拒绝按中建CI企业形象标准执行的,甲方将强制执行,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因,使甲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处罚时,乙方需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该款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伍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甲
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资金管理
1、由乙方以本工程承包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报送收取工程款的相关资料,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由乙方支付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2、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乙方挪用本工程示,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将不受上述第八项第二条款限制。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3、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检查。
4、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10天前,乙方应拟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
5、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的首笔工程款,甲方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乙方的工程资料交清后,方可将其余工程尾款待建设单位支付后七天内由甲方如数转付给乙方。
6、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民工工资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代理乙方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乙方应保证民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不拖欠任何应当给付的民工工资,民工工资的发放由乙方造工资册,甲方派财务人员监督发放。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工工资的给付情况进行检查,凡查到有拖欠现象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代付。
4、如甲方在按合同付款,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资问题,影响到甲方信用考核,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公司,甲方扣除违约金5万元。影响到甲方资质年检,甲方扣除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扣除金额的实际情况以甲方出具的单据为准,乙方签字认可。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严守宏对本合同全部内容负责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本《分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控制。
乙方刘玉刚同志对本合同内容负责全面实施,在没有乙方书面变更资料的情况下,乙方的被委托人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其作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承诺及签字乙方均表示认可。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建设单位办理转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拔付应拔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住宿及库房、办公室,乙方现场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帮助乙方作好安全帽标识、人员胸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七牌二图等CI达标布置,临时设施的布置。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定。并提供图纸三套。
4、由于经营需要,遇考察时甲方出面协调,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后甲方全力配合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尾款及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
5、需要甲方出面协调的其他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6、甲方派出检查组不定期地对本《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做全面检查,一旦查出问题,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7、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班子中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项目班子人员的变更需提前7天报甲方批准,并做好响应的交接工作。
8、乙方工作范围内的所有洞口、开槽由乙方负责封补,甲方提供材料。但必须符合验收规范。如乙方造成的洞口漏水、槽口空鼓,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清理完由此造成的垃圾并运到指定的地点。如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二次作业,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款扣除。
9、强弱电井、管道二次封堵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派驻现场不称职人员,甲方应积极听取乙方意见,经调查核实后,选派更合适的人员上岗。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管理、技术、签证、经营等方面的配合,甲方有关人员不得推诿、搪塞。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中建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中建企业形象。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完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接管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为止,甲方在此期间作出的任何经营管理决策将继续有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整改后还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将终止本《合同》。
5、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施工,若由于乙方配合不到位,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包安装由乙方负责完成,所用材料甲方负责。
6、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7、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9、负责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的生产报表、技术资料、经济资料。
10、负责以本工程承包方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材料认证等工程资料。
十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接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因乙方分包部分工程不合格而需较大翻修时,由乙方负责翻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或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分包工程部分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档案资料管理
1、乙方需将该分包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预算书、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定案表、以及安全文明评估资料、获奖证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及时报送分公司和约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归档。
2、该项目获得的其他有关许可证、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由公司和约部建档后统一归档管理;按实际要求时间准时归档,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向乙方追加相应损失。
3、如乙方提供完善的资料、提供完整的正规发票、建帐完善甲方返回乙方2%。 十三、违约与争议
1、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
2、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若发生有此情况,乙方将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廉价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