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存单在中国金融市场的情况
一、是什么?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金融机构发行、有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与传统存款相比,具有金融机构主动发行、单位面值固定、可在二级市场转让等特点。
二、背景及与利率市场化的关系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由于其具有可流通转让特点,并集中了活期存款流动性和定期存款盈利性的优点,因而面世以后颇受欢迎。但由于其转让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因此只是名义上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对此,王勇表示,大额可转让存单如无法进行转让,便等同于大额存单,无法有效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根据国际市场经验,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往往是各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而同业存单则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主要形式。“同业存单将为下一阶段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积累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
根据央行行长周小川描述的利率市场化“三步走”路线图,推出可转让存单亦是利率市场化的近期目标之一。
所谓“三步走”路线图是指,近期,着力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做好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参考;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近中期,注重培育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完善央行利率调控框架和利率传导机制。中期,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健全市场化利率宏观调控机制。
在农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看来,当前双轨制的利率机制严重制约信贷资金的有效分配,管制利率条件下所形成的真实负利率则严重影响居民个人的储蓄投资收益,同时亦扭曲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真实盈利能力和经营水平,急需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由此,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被认为是下一阶段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即将推出、同业存单的成功探索,都为大额可
转让存单的问世奠定了良好基础。”华夏银行(600015)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这样告诉记者。
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意义
某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分析称,“一般大银行是同业存单的认购方,其吸存能力也相对较强,而中小银行的存款来源较窄,但在同业市场的议价能力比较好,再加上今年政策上对同业存单发行量扩容会有一定支持,因此,很多中小银行今年计划的同业存单发行规模都较去年翻番。”
对于银行机构特别是大型银行来说,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不仅是其调整负债结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手段,更可以为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某大行负责人就表示,通过代理中小金融机构发行大额存单,在帮助他们扩大发行范围的同时,也可以赚取中间业务收入。因此,对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持积极态度。 2014年7月1日,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被纳入存款统计口径中。
国泰君安分析师还指出,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将缴纳差别存款准备金,预计将对大额存单较一般存款施行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若需回笼流动性,投资者一般会选择转让而非提前支取,因此大额存单较普通定期存款更为稳定。
四、发行门槛
国泰君安研报认为,个人大额存单最小面额或定为10万元,企业大额存单最小面额或定为100万元。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试点门槛将更为审慎,50万元的可能性较大。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第一财经日报等
大额可转让存单在中国金融市场的情况
一、是什么?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金融机构发行、有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与传统存款相比,具有金融机构主动发行、单位面值固定、可在二级市场转让等特点。
二、背景及与利率市场化的关系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由于其具有可流通转让特点,并集中了活期存款流动性和定期存款盈利性的优点,因而面世以后颇受欢迎。但由于其转让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因此只是名义上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对此,王勇表示,大额可转让存单如无法进行转让,便等同于大额存单,无法有效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根据国际市场经验,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往往是各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而同业存单则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主要形式。“同业存单将为下一阶段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积累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
根据央行行长周小川描述的利率市场化“三步走”路线图,推出可转让存单亦是利率市场化的近期目标之一。
所谓“三步走”路线图是指,近期,着力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做好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参考;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近中期,注重培育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完善央行利率调控框架和利率传导机制。中期,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健全市场化利率宏观调控机制。
在农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看来,当前双轨制的利率机制严重制约信贷资金的有效分配,管制利率条件下所形成的真实负利率则严重影响居民个人的储蓄投资收益,同时亦扭曲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真实盈利能力和经营水平,急需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由此,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被认为是下一阶段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即将推出、同业存单的成功探索,都为大额可
转让存单的问世奠定了良好基础。”华夏银行(600015)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这样告诉记者。
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意义
某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分析称,“一般大银行是同业存单的认购方,其吸存能力也相对较强,而中小银行的存款来源较窄,但在同业市场的议价能力比较好,再加上今年政策上对同业存单发行量扩容会有一定支持,因此,很多中小银行今年计划的同业存单发行规模都较去年翻番。”
对于银行机构特别是大型银行来说,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不仅是其调整负债结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手段,更可以为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某大行负责人就表示,通过代理中小金融机构发行大额存单,在帮助他们扩大发行范围的同时,也可以赚取中间业务收入。因此,对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持积极态度。 2014年7月1日,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被纳入存款统计口径中。
国泰君安分析师还指出,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将缴纳差别存款准备金,预计将对大额存单较一般存款施行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若需回笼流动性,投资者一般会选择转让而非提前支取,因此大额存单较普通定期存款更为稳定。
四、发行门槛
国泰君安研报认为,个人大额存单最小面额或定为10万元,企业大额存单最小面额或定为100万元。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试点门槛将更为审慎,50万元的可能性较大。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第一财经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