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一、车载储能装置
1 定义
1.0 单体锂电池电池芯
一种化学能存储装置,它是由正极片、负极片、隔膜,电解液所组成一个不可以拆卸的密封个体。免去了维护的工作,使用更加方便。其标称电压为电化学偶的标称电压。磷酸铁锂电池标称电压为
3.2V 。
1.1 动力蓄电池箱
由电池芯、固定框和固定架组成的单一的机械总成,还包括电池管理系统、冷却系统、动力线连接端子、控制线和CAN 通讯线接口。为电车的驱动装置提供能量。根据GB-156要求车载电路的最大电压低于660V(AC)或1000V(DC),本车采用346V (DC )电压。
1.2 辅助电池
由铅酸电池组成,为车辆的其他功能供电,如灯光、风窗雨刮电机、洗涤器、收音机、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等等,本车采用24V (DC )电压。
1.3 带电部件
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件。
1.4 电底盘
一组电气相连的可导电部件,其电位作为基准电位。
1.5 爬电距离
连接端子的带电部分(包括任何可导电的连接件)和电底盘之
间,或两个电位不同的带电部分之间的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如果可能发生电解液的泄漏,按下列方法确定最小爬电距离:
1.5.1 两个蓄电池连接端子之间的爬电距离:
d≥0.25U+5
式中:d ——辅助电池间的爬电距离,mm ;
U——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标称电压,V 。
1.5.2 带电部件与电底盘之间的爬电距离:
d≥0.125U+5
式中:d ——带电部件与电底盘之间的爬电距离,mm ;
U——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标称电压,V 。
1.6 直接接触
人员与带电部件的接触。
1.7 动力单元
动力控制装置和电机的组合。
1.8 动力系统
动力单元和车载储能装置的组合。
2 标记
2.0 最大工作电压低于25V (AC )或60V (DC )的不做标记。
2.1 蓄电池箱
蓄电池箱、控制箱的附近应有如图所示的符号
当人接近时,应能看清该符号的警告。
2.2 动力电池的型号
应清晰可见的标明动力电池的类型、电压、电池极性、体积(长
×宽×高)、重量等等。
3 动力蓄电池的要求
3.1 最大工作电压低于25 V (AC )或60 V (DC )的车辆不需要满足绝
缘电阻的规定。
3.2 动力蓄电池的绝缘电阻
3.2.1 测量方法
绝缘电阻值是为了满足安全目的而确定的一个足够的值。 为了进行
测量,动力蓄电池(包括动力蓄电池所有的外部附件,例如:电热器、
监测装置) 应与车辆电电底盘断开。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动力蓄电
池的开路电压应等于或高于其标称电压值,动力蓄电池的两极应与动
力装置断开。 试验用的伏特表应能测量直流电压,其内阻应大于10
M Ω。 测量应在(23±5)℃的环境温度下按图2 至图5 所示的三个
步骤进行。
a)第1 步:
V1的测量方法
b )第2 步:
V1/的测量方法
c )第3 步:如果V1>V1’
3.2.2 要求
在动力蓄电池的整个寿命期内,根据标准计算方法得到的绝缘电阻值
除以动力蓄电池的标称电压U ,所得值应大于100 Ω/V。
4 通风防尘
4.1 总则
为了防止爆炸、起火或有毒物质的危害,锂离子电池的电池箱应保证
良好的通风,防止电池在充电或放电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散不出去,影
响电池正常工作,在通风口装上不小于120目的滤网防尘。
5 动力蓄电的继电器
5.1 功能
动力蓄电他的继电器装置应能在必要条件下断开蓄电池电路。
5.2 要求
动力蓄电他的过电流断开装置应能在下列情况下断开与蓄电池包端
子的连接电路: ——车辆规定的过电流; ——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
电路出现短路。 动力蓄电池过电流断开装置应能够在任何故障情况
下工作,包括车载储能装置故障。 动力蓄电他的过电流断开装置的
响应时间应根据动力蓄电池参数、动力蓄电池和电路发生过电流或短
路的防护方式未确定。
6 车载储能装置碰撞的特殊要求
6.1乘员保护
发生碰撞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如果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安装在乘客舱的外部,动力蓄电池、蓄电池包或其部件(蓄电池模块、电解液)不得穿人乘客舱内。 b)如果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安装在乘客舱内,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的任何移动应确保乘客的安全。
c )按国家规定进行碰撞试验期间,电解液溢出不能超过5 L。 d )按国家规定进行碰撞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均不能有电解液进入乘客舱。
6.2 第三方的保护
进行碰撞试验时,动力蓄电池、蓄电池包或其部件(蓄电池模块、电解液)不能由于碰撞而从车上甩出。
6.3 防止短路
进行碰撞试验时,应防止造成动力电路的短路。第5章规定的动力蓄电池的过电流断开装置可满足本条要求。
二、 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1 定义
1.1 行驶方向控制器
A) 在驾驶员的右前方,驾驶员不操作时,显示屏显示绿色的N 字,表示空挡。当向前行驶时按下字母D ,同时显示屏显示1挡,在行驶过程中档位随车速和电机转速变化。换倒挡时,先按中间的N ,切换到空挡,然后再按R ,切换到倒挡,同时显示屏切换到倒车摄像头
所拍画面还有声音提示。
b) 强制挡旋钮开关,只有在按钮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使用,正常情况下不接入电路,使用前先关掉钥匙开关,旋到所选档位,再打开钥匙开关就可使用。
2 安全操作
2.1 电源接通、驱动系统的自检程序
旋开钥匙开关,从OFF 挡旋到ON 挡,这时显示屏被激活,进入自检程序,按下“高压上电”翘板开关,当显示 时,高压电源已接通,整车装备已准备好,再旋钥匙开关到START 挡一下,当没有气压、电池报警时,整车启动完成。再操作方向控制按钮,选择行驶方向,车辆就可以出发了。
当显示屏出现 时,表示车辆在充电状态,是不可以移动车辆的。要想移动车辆,先检查外部充电器与车辆是否连接,连接时,先断开充电机直流开关,在断开充电机交流开关,断开外接交流断路器,关闭仪表台充电连接开关,再拔下充电连接器。如果没有与外界连接,直接关闭仪表台充电连接开关,就可使所示符号消失,同时可以移动车辆。
2.2 行驶
2.2.1 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显示
当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20%时,剩余电量符号片由绿色变红色,SOC
指示表灯、轻微故障灯亮起来,仪表并发出“滴滴”的响
声。
2.2.2 功率降低指示
动力蓄电池的SOC 小于20%时,电机的功率降低到50%。动力蓄电池的单体电芯最高温度高于55℃、电机或电机控制器温度高于110℃。都能使电机功率降低,甚至停车。
2.3 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把方向控制按钮按到空挡,拉上手刹,关闭钥匙开关,等听不到电机运行的声音后才可离开车辆。
2.4 高压上电开关
高压上电开关主要是驱动电机、辅助系统的上电开关,用钥匙开关来控制其断开。
三 人员触电防护
3.1 定义
3.1.1 基本绝缘
带电部件上对防触电(在没有故障的状态下) 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注 1 : 基本绝缘不必包括功能绝缘 。
3.1.2附加绝缘
为了在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 的独立绝缘。
3.1.3 双重绝缘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1.4加强绝缘
提 供 相 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带 电部件上的绝缘结构。 注 2:“绝缘结构”一词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材料它可以由几种不同于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能够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1.5 I类设备
依靠基本绝缘对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保护,并把这个设备中外露可 导电部件与保护导体相连的设备。
3.1.6 11类设备
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防触电保护的设备。
3.1.7 可打开部件
电动汽车中诸 如车门、发动机罩 、行李箱盖、接近口罩盖 (例 如:充 电插座盖) 、天窗、活动硬顶(如果有的话) 的部件。
3.1.8 绝缘电阻监控系统
对动力电池和电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或永久) 地监视 的系统。本车采用永久监视。
4 触电防护
4.1 通则
触电防护应包含防止人员与任何带电部件的直接接触和在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的情况下的触电防护。对于A 级电压的电路不要求提供触电防护。
注3:由于功能原因,本车部分A 级电压的电路采用4.2、4.3相类似的方式提供防护。
4.2 直接接触防护
对于任何B 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都应为人员提供危险接触的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应由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提供或由遮挡/外壳,或两者的结合来提供。
4.3 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的防护
任何B 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时. 应防止人员与外
露可导电部件接触而导致的触电危害。
故障情况下,应由Ⅰ设备或Ⅱ类设备或两者组合来防护。
当有绝缘故障时,显示屏会出现 符号,高压电路自动断开,这时应停车排查漏电点,一直到故障消失才能动车。
5 绝缘电阻的测量
5.1 在 下 列 带电部件之间使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例如:兆欧计) 进行测量:
— 动 力系统和车辆 电底盘 ;
— 动 力 系统和辅助 电路。
使 用 一 个至少为动力系统标称电压 1.5 倍的试验电压或 500V (DC)电压. 两者取较高值 施加电压的时间应足够长,以便获得稳定的读数。动力蓄电池和辅助蓄电池应断开,辅助电路的两端应与车辆电底盘相连。
动力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的要求。
5.2 耐压试验
试验前应断开动力电池,并把其他电路与电底盘连接在电路的不同区段和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施加频率为50-60 Hz 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 如 果 电 底盘和带电部件之间,有的电子元件不能承受试验电压,见表 ,则可以将他们从试验电路取下来。
6 防水
纯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一、车载储能装置
1 定义
1.0 单体锂电池电池芯
一种化学能存储装置,它是由正极片、负极片、隔膜,电解液所组成一个不可以拆卸的密封个体。免去了维护的工作,使用更加方便。其标称电压为电化学偶的标称电压。磷酸铁锂电池标称电压为
3.2V 。
1.1 动力蓄电池箱
由电池芯、固定框和固定架组成的单一的机械总成,还包括电池管理系统、冷却系统、动力线连接端子、控制线和CAN 通讯线接口。为电车的驱动装置提供能量。根据GB-156要求车载电路的最大电压低于660V(AC)或1000V(DC),本车采用346V (DC )电压。
1.2 辅助电池
由铅酸电池组成,为车辆的其他功能供电,如灯光、风窗雨刮电机、洗涤器、收音机、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等等,本车采用24V (DC )电压。
1.3 带电部件
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件。
1.4 电底盘
一组电气相连的可导电部件,其电位作为基准电位。
1.5 爬电距离
连接端子的带电部分(包括任何可导电的连接件)和电底盘之
间,或两个电位不同的带电部分之间的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如果可能发生电解液的泄漏,按下列方法确定最小爬电距离:
1.5.1 两个蓄电池连接端子之间的爬电距离:
d≥0.25U+5
式中:d ——辅助电池间的爬电距离,mm ;
U——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标称电压,V 。
1.5.2 带电部件与电底盘之间的爬电距离:
d≥0.125U+5
式中:d ——带电部件与电底盘之间的爬电距离,mm ;
U——蓄电池连接端子间的标称电压,V 。
1.6 直接接触
人员与带电部件的接触。
1.7 动力单元
动力控制装置和电机的组合。
1.8 动力系统
动力单元和车载储能装置的组合。
2 标记
2.0 最大工作电压低于25V (AC )或60V (DC )的不做标记。
2.1 蓄电池箱
蓄电池箱、控制箱的附近应有如图所示的符号
当人接近时,应能看清该符号的警告。
2.2 动力电池的型号
应清晰可见的标明动力电池的类型、电压、电池极性、体积(长
×宽×高)、重量等等。
3 动力蓄电池的要求
3.1 最大工作电压低于25 V (AC )或60 V (DC )的车辆不需要满足绝
缘电阻的规定。
3.2 动力蓄电池的绝缘电阻
3.2.1 测量方法
绝缘电阻值是为了满足安全目的而确定的一个足够的值。 为了进行
测量,动力蓄电池(包括动力蓄电池所有的外部附件,例如:电热器、
监测装置) 应与车辆电电底盘断开。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动力蓄电
池的开路电压应等于或高于其标称电压值,动力蓄电池的两极应与动
力装置断开。 试验用的伏特表应能测量直流电压,其内阻应大于10
M Ω。 测量应在(23±5)℃的环境温度下按图2 至图5 所示的三个
步骤进行。
a)第1 步:
V1的测量方法
b )第2 步:
V1/的测量方法
c )第3 步:如果V1>V1’
3.2.2 要求
在动力蓄电池的整个寿命期内,根据标准计算方法得到的绝缘电阻值
除以动力蓄电池的标称电压U ,所得值应大于100 Ω/V。
4 通风防尘
4.1 总则
为了防止爆炸、起火或有毒物质的危害,锂离子电池的电池箱应保证
良好的通风,防止电池在充电或放电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散不出去,影
响电池正常工作,在通风口装上不小于120目的滤网防尘。
5 动力蓄电的继电器
5.1 功能
动力蓄电他的继电器装置应能在必要条件下断开蓄电池电路。
5.2 要求
动力蓄电他的过电流断开装置应能在下列情况下断开与蓄电池包端
子的连接电路: ——车辆规定的过电流; ——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
电路出现短路。 动力蓄电池过电流断开装置应能够在任何故障情况
下工作,包括车载储能装置故障。 动力蓄电他的过电流断开装置的
响应时间应根据动力蓄电池参数、动力蓄电池和电路发生过电流或短
路的防护方式未确定。
6 车载储能装置碰撞的特殊要求
6.1乘员保护
发生碰撞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如果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安装在乘客舱的外部,动力蓄电池、蓄电池包或其部件(蓄电池模块、电解液)不得穿人乘客舱内。 b)如果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安装在乘客舱内,动力蓄电池或蓄电池包的任何移动应确保乘客的安全。
c )按国家规定进行碰撞试验期间,电解液溢出不能超过5 L。 d )按国家规定进行碰撞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均不能有电解液进入乘客舱。
6.2 第三方的保护
进行碰撞试验时,动力蓄电池、蓄电池包或其部件(蓄电池模块、电解液)不能由于碰撞而从车上甩出。
6.3 防止短路
进行碰撞试验时,应防止造成动力电路的短路。第5章规定的动力蓄电池的过电流断开装置可满足本条要求。
二、 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1 定义
1.1 行驶方向控制器
A) 在驾驶员的右前方,驾驶员不操作时,显示屏显示绿色的N 字,表示空挡。当向前行驶时按下字母D ,同时显示屏显示1挡,在行驶过程中档位随车速和电机转速变化。换倒挡时,先按中间的N ,切换到空挡,然后再按R ,切换到倒挡,同时显示屏切换到倒车摄像头
所拍画面还有声音提示。
b) 强制挡旋钮开关,只有在按钮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使用,正常情况下不接入电路,使用前先关掉钥匙开关,旋到所选档位,再打开钥匙开关就可使用。
2 安全操作
2.1 电源接通、驱动系统的自检程序
旋开钥匙开关,从OFF 挡旋到ON 挡,这时显示屏被激活,进入自检程序,按下“高压上电”翘板开关,当显示 时,高压电源已接通,整车装备已准备好,再旋钥匙开关到START 挡一下,当没有气压、电池报警时,整车启动完成。再操作方向控制按钮,选择行驶方向,车辆就可以出发了。
当显示屏出现 时,表示车辆在充电状态,是不可以移动车辆的。要想移动车辆,先检查外部充电器与车辆是否连接,连接时,先断开充电机直流开关,在断开充电机交流开关,断开外接交流断路器,关闭仪表台充电连接开关,再拔下充电连接器。如果没有与外界连接,直接关闭仪表台充电连接开关,就可使所示符号消失,同时可以移动车辆。
2.2 行驶
2.2.1 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显示
当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20%时,剩余电量符号片由绿色变红色,SOC
指示表灯、轻微故障灯亮起来,仪表并发出“滴滴”的响
声。
2.2.2 功率降低指示
动力蓄电池的SOC 小于20%时,电机的功率降低到50%。动力蓄电池的单体电芯最高温度高于55℃、电机或电机控制器温度高于110℃。都能使电机功率降低,甚至停车。
2.3 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把方向控制按钮按到空挡,拉上手刹,关闭钥匙开关,等听不到电机运行的声音后才可离开车辆。
2.4 高压上电开关
高压上电开关主要是驱动电机、辅助系统的上电开关,用钥匙开关来控制其断开。
三 人员触电防护
3.1 定义
3.1.1 基本绝缘
带电部件上对防触电(在没有故障的状态下) 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注 1 : 基本绝缘不必包括功能绝缘 。
3.1.2附加绝缘
为了在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 的独立绝缘。
3.1.3 双重绝缘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1.4加强绝缘
提 供 相 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带 电部件上的绝缘结构。 注 2:“绝缘结构”一词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材料它可以由几种不同于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能够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1.5 I类设备
依靠基本绝缘对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保护,并把这个设备中外露可 导电部件与保护导体相连的设备。
3.1.6 11类设备
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防触电保护的设备。
3.1.7 可打开部件
电动汽车中诸 如车门、发动机罩 、行李箱盖、接近口罩盖 (例 如:充 电插座盖) 、天窗、活动硬顶(如果有的话) 的部件。
3.1.8 绝缘电阻监控系统
对动力电池和电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或永久) 地监视 的系统。本车采用永久监视。
4 触电防护
4.1 通则
触电防护应包含防止人员与任何带电部件的直接接触和在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的情况下的触电防护。对于A 级电压的电路不要求提供触电防护。
注3:由于功能原因,本车部分A 级电压的电路采用4.2、4.3相类似的方式提供防护。
4.2 直接接触防护
对于任何B 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都应为人员提供危险接触的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应由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提供或由遮挡/外壳,或两者的结合来提供。
4.3 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的防护
任何B 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时. 应防止人员与外
露可导电部件接触而导致的触电危害。
故障情况下,应由Ⅰ设备或Ⅱ类设备或两者组合来防护。
当有绝缘故障时,显示屏会出现 符号,高压电路自动断开,这时应停车排查漏电点,一直到故障消失才能动车。
5 绝缘电阻的测量
5.1 在 下 列 带电部件之间使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例如:兆欧计) 进行测量:
— 动 力系统和车辆 电底盘 ;
— 动 力 系统和辅助 电路。
使 用 一 个至少为动力系统标称电压 1.5 倍的试验电压或 500V (DC)电压. 两者取较高值 施加电压的时间应足够长,以便获得稳定的读数。动力蓄电池和辅助蓄电池应断开,辅助电路的两端应与车辆电底盘相连。
动力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的要求。
5.2 耐压试验
试验前应断开动力电池,并把其他电路与电底盘连接在电路的不同区段和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施加频率为50-60 Hz 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 如 果 电 底盘和带电部件之间,有的电子元件不能承受试验电压,见表 ,则可以将他们从试验电路取下来。
6 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