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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作者:沙莎
来源:《经贸实践》2015年第03期
纵观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程度已经成为衡量该国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民事保护、行政保护与刑事保护等几种。各国大都在不断调整各自的法律体系来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此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几种保护手段中尤以刑事保护手段的力度最为强劲。本文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问题略作探讨。
一、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产生在我国时间尚短,其中有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这就造成了我国国民普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人们对于盗窃、诈骗等侵犯有形财产的犯罪行为大多有很直观的认识,但对于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行为往往不以为意,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外国的投资者惊诧于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普遍而不敢投资。即便是当下,在我们已经大力提倡保护知识产权,并制定了相关法律的同时,国外的大公司来华抢占市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中国申请专利,在确保他们的权利后才投资。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因为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而使得社会范围内普遍提高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但大多数民众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认识还是不够,认为侵犯知识产权只是民事案件,大不了赔点钱。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庇护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些都阻碍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的前进道路。当下要重点增强在社会普遍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二)立法层面的缺失
这里要重点探讨一下有关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问题。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极大发展与迅速普及,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已有的法律当中,只在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当中稍有提及,但当前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重性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了。在已有的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细节。例如,部分学者主张在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应当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求,以此来约束如“免费下载”等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严重侵害了知识产权的行为,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事实上并不会直接影响到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笔者有不同观点。诚然,采用目的犯的立法模式,对实践中已大量出现的、不一定具有追求商业利益或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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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作者:沙莎
来源:《经贸实践》2015年第03期
纵观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程度已经成为衡量该国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民事保护、行政保护与刑事保护等几种。各国大都在不断调整各自的法律体系来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此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几种保护手段中尤以刑事保护手段的力度最为强劲。本文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问题略作探讨。
一、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产生在我国时间尚短,其中有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这就造成了我国国民普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人们对于盗窃、诈骗等侵犯有形财产的犯罪行为大多有很直观的认识,但对于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行为往往不以为意,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外国的投资者惊诧于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普遍而不敢投资。即便是当下,在我们已经大力提倡保护知识产权,并制定了相关法律的同时,国外的大公司来华抢占市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中国申请专利,在确保他们的权利后才投资。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因为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而使得社会范围内普遍提高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但大多数民众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认识还是不够,认为侵犯知识产权只是民事案件,大不了赔点钱。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庇护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些都阻碍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的前进道路。当下要重点增强在社会普遍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二)立法层面的缺失
这里要重点探讨一下有关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问题。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极大发展与迅速普及,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已有的法律当中,只在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当中稍有提及,但当前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重性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了。在已有的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细节。例如,部分学者主张在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应当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求,以此来约束如“免费下载”等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严重侵害了知识产权的行为,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事实上并不会直接影响到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笔者有不同观点。诚然,采用目的犯的立法模式,对实践中已大量出现的、不一定具有追求商业利益或者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