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
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评价
姓 名:杨炀
学 号:0851077
院 系:管理学院
专 业:公共事业管理
指导教师:杨建荣
完成日期:2012年04月
目录 ..................................................................................................... - 1 - 摘要 ..................................................................................................... - 3 -
第一章 导论 ....................................................................................... - 4 -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 4 -
第二章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理论探讨 ................................ - 4 -
2.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 ................................................. - 5 -
2.1.1 公共该产品理论学说 .......................................................... - 5 -
2.1.2 社会契约论说...................................................................... - 5 -
2.1.3 福利经济学说...................................................................... - 5 -
2.2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研究思路 ................................ - 6 -
2.2.1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 .......................................................... - 6 -
2.2.2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 - 6 -
第三章 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指标体系 ............................................ - 7 -
3.1.1 人均财政收支...................................................................... - 8 -
3.1.2 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 - 9 -
3.1.3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 - 9 -
第四章 结论和相关建议 .................................................................. - 11 -
4.1 结论 ............................................................................................ - 11 - 参考文献 ........................................................................................... - 13 - 致谢 ................................................................................................... - 14 -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呈全面增长趋势。但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态势不断扩大,这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体育事业作为公共事业的关键一环,其服务水平关系到我国公民体育素质的提高和体育事业的持久发展。因此如何建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 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尽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己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但在国内外理论界有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的系统论述还很少,本文将对中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的理论和实现问题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 Abstract:
Key words:
第一章 导论
目前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各项体育事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娱需求与体育事业总体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逐渐凸显,体育公共服务分配呈现城乡间,区域间,公民个人间两极分化的趋势,因而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成为当今体育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章主要介绍了中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并对本论文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了说明。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无论是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还是学校体育都已有了很大的发展,表现在奥运金牌数和奖牌数,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相关体育法律法规日益完善, 但是,当前中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之一—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全面快速
增长与体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仍没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公共服务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分配失衡,特别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象仍较为突出,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热点
难点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问题,是社会问题,同时又是政治问题。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阐述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实践, 提出对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可行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展望,为政府和相关体育部门实施公共行政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社会良性、和谐运行,这也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
第二章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理论探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吸取了中西多个理论学说的精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公共服务实际总需求的测算、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和确定是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了理论探讨。
2.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分析,即便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也未发现有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统论述。当前中国研究者在探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学说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1 公共该产品理论学说
公共产品理论是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两大基石之一。所谓公共产品,按萨缪尔森的经典表述是指“每个人对一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其实质是指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服务,而不是“产品”本身。因此,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 而所谓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指政府及其公共行政要为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经济成分或不同社会阶层提供一视同仁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体包括财政投入成本分担、收益分享等方面内容。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可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1。
2.1.2 社会契约论说
政府是公民的服务者、社会的“守夜人”,它理应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以履行“社会契约”。在社会转型期,由于某些体制性缺陷,造成了公民群体之问某些不合理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又使得某些强势群体轻易且廉价地占有更多优质的公共产品,另一些群体则存在着受惠不均等问题。此时,政府应该回归本位,把重点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为弱势者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2。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职能的回归与复位。
2.1.3 福利经济学说
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国民收入均等化思想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启示性意义。庇古的两大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 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这一命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起到了基础性的影响,由于公共服务也是由国民收入形成,对公共服务的分配能对国民收入的分配起1
2江明融:“公共服务均等化论略”,《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第3期 徐峰:“基本公共服务应均等化”,《广州日报》,2006-1-13
到重要作用,能够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所以,政府应当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
2.2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研究思路
2.2.1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
基于对以上4种学说的综合与补充,国内学者对体育公共服务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定义,由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系统理论论述在国内外来讲较少涉及,因而对其定义并非很是全面,合理,与科学。针对体育公共服务,刘艳丽、苗大培[1] 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指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体育服务。也有学者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提供的,以满足社 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求为目的,着眼于提供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既给市民提供体育文化享受,也提供并保障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体育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2] 。可以看出, 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界定是出于产品属性视角,即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体育服务就是体育公共服务。
针对公共体育服务, 闽健等[3] 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指公共体育组织和公共体育服务人员,为社会公众的体育活动所提供的体育产品和体育劳务。肖林鹏等[4] 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并继续提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各类政府为主的公共组织;受益主体是全体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的责任等观点。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制度性公共体育服务、信息性公共体育服务和政策性公共体育服务。对公共 体育服务的界定则是组织视角,即公共组织供给的就是公共体育服务。 综合而言,无论产品属性视角还是组织视角都存在缺陷。综合当前学术界对“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各种认识,从需求的视角出发,提出公共体育服务是为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各种体育服务和活动的总称。公共体育服务外延包含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公共体育教育服务、公共体育指导服务、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公共体育制度服务、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奥运(全运)争光服务等[5]。
2.2.2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公共需求,更好的厘清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和确定相应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和公益化指标,必须要在理论上对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建构,从而为有效的体育公共服务和评价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提供理论基础。
公共体育服务的上位概念是公共体育。尽管我国官方及学界很少单独使用 公共体育 这一概念, 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设施 ,公共体育产品 等概念却被广泛使用。“公共体育”一直是我国体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将体育与科、 教、 文、卫并称五大事业, 实际上就是将体育视为公共体育的一种形式(有学者也将这种体育活动称为公共体育事务[6]。符合公共体育特征的体育有竞技体育中的奥运争光部分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有群众体育中的社区体育和职工体育等部分。此外, 体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等也可归于公共体育范畴。我国宪法规定: 国家发展体育运动,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体育法也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提高全民族素质。对国家和社会而言, 参与体育的过程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 消除和宣泄不良的社会情绪,沟通人际关系, 凝聚社会各群体的作用,因此, 公共体育可以被视为一项公共事业。公共体育的这种增强人民体质, 振奋民族精神, 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现代社会将公共体育视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可见, 在我国, 任何公民均有享受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平等的体育运动权利。细究其理,公民享受的这种东西 实质上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公共体育服务。
第三章 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指标体系
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积极促进各地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但不应把地区生产总值的大小或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 ,而是应将不同地区的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作为目标 ,确立转移支付力度 ,提高各地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力度 ,其重点应定位于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的支持。
判断公共体育服务是否均等以及均等的程度 ,除了依据定性的均等准则 ,更需要依据定量的判断指标。对此 ,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主要从财政均等化程度与公共服务水平两方面来设计相关指标 ,前者间接反映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 ,后者直接反映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 ,至今还没有提出评价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程度的指标体系。本文在对体育发展程度、 体育可持续发展、 体育现代化、 体育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中筛选出使用频率较高的指标 ,并考虑到数据的可
获得性因素 ,初步选取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体育管理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这几项指标的最大最小之比和变异系数来衡量都市之间的差异[7 ]。
3.1.1 人均财政收支
国际经济发展史表明 ,当一个国家人均 GDP达到1000 至3000 美元 , 发达地区接近中等发达水平(人均GDP约为 5000~6000 美元) 时 ,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 ,有可能出现贫富悬殊、 失业增多、 城乡差距拉大和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 ,必须从全局的角度统筹区域间发展 ,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2006 年 ,我国人均 GDP首次突破 2000 美元 , 2007 年12 月末 ,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 1. 53 万亿美元 ,同比增长 43. 32 %。财政收入连年增长 ,经济实力迅速增强。但是 ,经济上的飞速发展并没有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相反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明显不足或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 ,纵向和横向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程度突出 ,它已深深地制约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纵向和横向的不均等。
横向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是指一国内部位于同一级次政府间各自所承担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均等。在同级政府所承担的职责相同的前提下 ,当一个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水平很高 ,而其他同级政府处于较低的状态 ,就意味着横向基本公共产品不均等的存在。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横向不均等与纵向不均等同样存在很大差距[12 ] 。就省级而言 ,2005 年上海实现人均财政支出 25. 35 万元 ,是同处东部沿海地区辽宁省的2. 3 倍 ,中部河南省的 3. 3 倍。同处西部地区的西藏与青海相差近 3 倍。就市级而言 ,2005 年东部的上海、广东、江苏和辽宁等四省市级人均财政支出均超过10 万元 ,上海和广东接近 20 万元 ,而中部和西部其他省份均在 7 万元以下。如按地区总人口计算 ,县级差距同样很大。
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江苏省、 浙江省、 广东省 6 省市中 ,人均财政收入最大值为8 683. 6 元 ,最小值为2 194. 28 元 ,最大最小比值为 3. 96 ,变异系数为 0. 62 ;人均财政支出最大值为9 892. 93元 ,最小值为 2 666. 56 元 ,变异系数为 0. 59 , 人均财政支出都高于人均财政收入。由此 ,可以推断出各大都市居民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 ,消费需求多样化 ,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向享受型、 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
共服务供给的明显不足或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 ,各省级和市级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情况依然很大。
3.1.2 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第 5 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各类体育场地 85 万个 ,占地总面积 22. 5 亿 m2,建筑面积为 0. 8 亿 m2,场地面积为 13. 3 亿 m2,累计投人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共计 1914. 5 亿元。以我国最近的人口普查数 13 亿计算 ,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 58 个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 03 m2,人均投人体育场地建设资金 148. 15 元。单看这个数据有较大的提高 , 而如果进行内部结构分解就可以发现 ,真正为普通大众享有的公共体育资源是极少的[13214 ] 。比如在 85 万多个体育场地中 ,属于大、 中、 小学校的场地占总数的65. 6 %,对社会开放的只占 29. 2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所占比例很小 ,即使我国经济较发达广州地区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仅仅占其总数的
4. 13 % ,全国公共体育场馆仅占各类体育场馆设施的 2. 3 %。
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主要包括室外全民健身公园、广场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 青少年俱乐部;室外全民健身公园、 广场包括健身路径、 小篮板、 乒乓球台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包括篮排球房、 羽毛球房、 乒乓球房、 棋牌室、 健身房、 游泳池。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我国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人均占地面积为 0. 04 m2,人均建筑面积为 0. 005 m2。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江苏省、浙江省、 广东省 6 省市中 ,人均占地面积最大最小比值为 15. 49 ,变异系数为 0. 9。人均建筑面积最大值为0. 02 m2,最小值为 0. 0009 m2,变异系数为 0. 79。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人均占地面积仅占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 3. 9 % ,人均建筑面积仅占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 4. 9 ‰,说明我国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严重缺乏 ,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需求 ,相当大的人群还是只能借助自然环境进行锻炼。
3.1.3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财政作为 “政府从事资源配置和收人分配的收支活动”,是 “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 ,以达到优化配工、公平分配、 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的收支活动 。因此 ,体育事业的政府财政就是在实现体育资源 “优化配置” 和 “公平分配” ,为体育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
体育经费收入由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经费支出由行政
事业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生产建设支出、 事业发展支出构成;在 《体育事业统计年鉴》 体育事业经费部分的各个收支科目中 ,没有群众体育经费收支科目。群众体育经费的收支情况是隐含在其他收支科目之中的 ,没有明确具体的群众体育经费指标及其金额。这同样反映了群众体育在体育事业中的弱势地位。我们仅以全民健身活动设施投资来说明全国以及各省市公共体育投入情况。
统计资料显示 ,2006 年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江苏省、 浙江省、广东省 6 省市中 ,年度体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收入比例的最大值为 10. 8 ‰,最小值为 5. 4 ‰, 最大最小比值为 1. 9799 ,变异系数为 0. 2414 ;年度体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最大值为 9. 5 ‰,最小值为 5. 7 ‰;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投资占年度体育支出的比例最大值为 65. 6 % ,最小值为 11. 08 % ,最大最小比值为 5. 9234 ,变异系数为 0. 4919。说明我国体育经费的投入不足 ,这是公共体育服务不到位的基本原因。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首先是公共体育财政的均等化,没有经费支持 ,公共体育服务得不到保障 ,更谈不上均等化发展。但是 ,各大都市的全民健身设施投资基本能得到必要的经费保证 ,这是都市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较快的决定性因素。各大都市体育经费的投入基本能够做到区域均等 ,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经费的投入比例能够协调。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的重要人力资源。自 1994 年我国颁布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以来 ,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逐渐壮大 ,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日益提高 ,对促进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0 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 18 万余人 ,平均每7 032人中仅有 1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若按照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规定 1 000 人要配备 2~5 名社会指导员的标准 ,至少还需要 45 万多人。公共体育资源很难满足公众最基本的体育需求。
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 707 422 人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达5. 38 人。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广东省6 省市中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最大值为90 965 , 最小值为 14 386 ,最大最小比值为 6. 32 ,变异系数为0. 71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最大值为 18人 ,最小值为
7. 71 人 ,最大最小比值为 2. 33 ,变异系数为 0. 38 ;各大都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全部在全国平均值之上 ,以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最在各都市之间相差交大 ,但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却较为接近 ,透视出各大都市在全民健身活动指导方面人员配备充足 ,能很好的指导公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做到
科学、 有效的锻炼 , 初步做到了区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章 结论和相关建议
4.1 结论
1)都市居民的消费观念强 ,消费需求,消费内容、消费方式多样化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向享受型、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2)都市体育系统机构设置的数量差距较大 ,但从业人员能够趋于均等分配 ,基于人口分布的体育管理机构能够做到对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 ,人员也能较好的满足公民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 ,基本做到核心都市趋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3)都市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均等化程度低 ,公共服务依旧是走低标准、 全覆盖的发展道路 ,应逐步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提高体育场地面积 ,以促进区域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 都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数在全国平均值之上 ,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平 ,能很好的指导公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做到科学,有效的锻炼,初步做到了核心都市区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2 建议
1) 以强化公共服务为主线, 定位政府的体育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都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大公共体育设备设施的投入,尽力提供更多更好的纯社会公共体育产品, 提高混合性公共体育产品的公益性成分。公共体育设备设施的水平与区域经济社会的水平关系密切,更多的属于地区性公共体育产品,难以做到全国一个标准, 一个模式。因此, 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设备设施中,应该负更多更直接的责任。
政府在竞技体育的问题上, 仍然承担着精神产品的提供者与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应该逐步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 由生产并提供转变为购买提供, 即根据国家的需要, 下达任务, 资助经费, 具体的生产过程即竞赛训练工作转移给体育协会、 体育俱乐部和其它社会组织。由现在的人、 财、 物多种资源投入, 转变为主要是经费投入。降低政府的体育管理成本和负担。在社会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条件下, 根据需要, 按照择优与示范的原则,国家兴办少量的国家运动队, 示范性举办少量重大体育竞赛活动在代表国家水平的竞技体育中, 中央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省及以下体育
行政部门应该根据情况尽力减少训练和竞赛职能。
2) 发挥转移支付制度对地区间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作用。 3) 加强公共体育组织建设。
参考文献
[1] 刘艳丽,苗大培. 社会资本与社区体育公共服务[J]. 体育学刊,2005,12(3):126-128.
[2] 课题组. 上海市体育公共服务的实践与探索[J]. 体育科研(沪),2008,29(2):20-26.
[3] 闵健,李万来,刘青. 公共体育管理概论[M]. 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162.
[4] 肖林鹏,李宗浩,杨晓晨. 公共体育服务概念及其理论分析[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07, 22(2): 97-101.
[5] 郇昌店.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市场化运作方式研究[D]. 天津:天津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25.
[6 ] 珍妮特 ·V · 登哈特 ,罗伯特 · B · 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 ,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4.
致谢
北京体育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
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评价
姓 名:杨炀
学 号:0851077
院 系:管理学院
专 业:公共事业管理
指导教师:杨建荣
完成日期:2012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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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 - 4 -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 4 -
第二章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理论探讨 ................................ - 4 -
2.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 ................................................. - 5 -
2.1.1 公共该产品理论学说 .......................................................... - 5 -
2.1.2 社会契约论说...................................................................... - 5 -
2.1.3 福利经济学说...................................................................... - 5 -
2.2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研究思路 ................................ - 6 -
2.2.1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 .......................................................... - 6 -
2.2.2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 - 6 -
第三章 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指标体系 ............................................ - 7 -
3.1.1 人均财政收支...................................................................... - 8 -
3.1.2 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 - 9 -
3.1.3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 - 9 -
第四章 结论和相关建议 .................................................................. - 11 -
4.1 结论 ............................................................................................ - 11 - 参考文献 ........................................................................................... - 13 - 致谢 ................................................................................................... - 14 -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呈全面增长趋势。但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态势不断扩大,这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体育事业作为公共事业的关键一环,其服务水平关系到我国公民体育素质的提高和体育事业的持久发展。因此如何建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 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尽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己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但在国内外理论界有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的系统论述还很少,本文将对中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的理论和实现问题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 Abstract:
Key words:
第一章 导论
目前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各项体育事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娱需求与体育事业总体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逐渐凸显,体育公共服务分配呈现城乡间,区域间,公民个人间两极分化的趋势,因而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成为当今体育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章主要介绍了中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化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并对本论文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了说明。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无论是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还是学校体育都已有了很大的发展,表现在奥运金牌数和奖牌数,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相关体育法律法规日益完善, 但是,当前中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之一—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全面快速
增长与体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仍没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公共服务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分配失衡,特别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象仍较为突出,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热点
难点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问题,是社会问题,同时又是政治问题。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阐述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实践, 提出对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可行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展望,为政府和相关体育部门实施公共行政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社会良性、和谐运行,这也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
第二章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理论探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吸取了中西多个理论学说的精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公共服务实际总需求的测算、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和确定是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了理论探讨。
2.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分析,即便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也未发现有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统论述。当前中国研究者在探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学说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1 公共该产品理论学说
公共产品理论是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两大基石之一。所谓公共产品,按萨缪尔森的经典表述是指“每个人对一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其实质是指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服务,而不是“产品”本身。因此,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 而所谓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指政府及其公共行政要为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经济成分或不同社会阶层提供一视同仁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体包括财政投入成本分担、收益分享等方面内容。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可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1。
2.1.2 社会契约论说
政府是公民的服务者、社会的“守夜人”,它理应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以履行“社会契约”。在社会转型期,由于某些体制性缺陷,造成了公民群体之问某些不合理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又使得某些强势群体轻易且廉价地占有更多优质的公共产品,另一些群体则存在着受惠不均等问题。此时,政府应该回归本位,把重点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为弱势者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2。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职能的回归与复位。
2.1.3 福利经济学说
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国民收入均等化思想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启示性意义。庇古的两大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 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这一命题对公共服务均等化起到了基础性的影响,由于公共服务也是由国民收入形成,对公共服务的分配能对国民收入的分配起1
2江明融:“公共服务均等化论略”,《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第3期 徐峰:“基本公共服务应均等化”,《广州日报》,2006-1-13
到重要作用,能够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所以,政府应当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
2.2 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的研究思路
2.2.1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
基于对以上4种学说的综合与补充,国内学者对体育公共服务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定义,由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系统理论论述在国内外来讲较少涉及,因而对其定义并非很是全面,合理,与科学。针对体育公共服务,刘艳丽、苗大培[1] 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指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体育服务。也有学者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提供的,以满足社 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求为目的,着眼于提供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既给市民提供体育文化享受,也提供并保障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体育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2] 。可以看出, 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界定是出于产品属性视角,即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体育服务就是体育公共服务。
针对公共体育服务, 闽健等[3] 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指公共体育组织和公共体育服务人员,为社会公众的体育活动所提供的体育产品和体育劳务。肖林鹏等[4] 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并继续提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各类政府为主的公共组织;受益主体是全体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的责任等观点。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制度性公共体育服务、信息性公共体育服务和政策性公共体育服务。对公共 体育服务的界定则是组织视角,即公共组织供给的就是公共体育服务。 综合而言,无论产品属性视角还是组织视角都存在缺陷。综合当前学术界对“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各种认识,从需求的视角出发,提出公共体育服务是为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各种体育服务和活动的总称。公共体育服务外延包含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公共体育教育服务、公共体育指导服务、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公共体育制度服务、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奥运(全运)争光服务等[5]。
2.2.2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公共需求,更好的厘清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和确定相应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和公益化指标,必须要在理论上对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建构,从而为有效的体育公共服务和评价体育公共服务公益化,均等化提供理论基础。
公共体育服务的上位概念是公共体育。尽管我国官方及学界很少单独使用 公共体育 这一概念, 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设施 ,公共体育产品 等概念却被广泛使用。“公共体育”一直是我国体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将体育与科、 教、 文、卫并称五大事业, 实际上就是将体育视为公共体育的一种形式(有学者也将这种体育活动称为公共体育事务[6]。符合公共体育特征的体育有竞技体育中的奥运争光部分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有群众体育中的社区体育和职工体育等部分。此外, 体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等也可归于公共体育范畴。我国宪法规定: 国家发展体育运动,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体育法也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提高全民族素质。对国家和社会而言, 参与体育的过程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 消除和宣泄不良的社会情绪,沟通人际关系, 凝聚社会各群体的作用,因此, 公共体育可以被视为一项公共事业。公共体育的这种增强人民体质, 振奋民族精神, 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现代社会将公共体育视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可见, 在我国, 任何公民均有享受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平等的体育运动权利。细究其理,公民享受的这种东西 实质上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公共体育服务。
第三章 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指标体系
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积极促进各地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但不应把地区生产总值的大小或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 ,而是应将不同地区的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作为目标 ,确立转移支付力度 ,提高各地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力度 ,其重点应定位于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的支持。
判断公共体育服务是否均等以及均等的程度 ,除了依据定性的均等准则 ,更需要依据定量的判断指标。对此 ,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主要从财政均等化程度与公共服务水平两方面来设计相关指标 ,前者间接反映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 ,后者直接反映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 ,至今还没有提出评价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程度的指标体系。本文在对体育发展程度、 体育可持续发展、 体育现代化、 体育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中筛选出使用频率较高的指标 ,并考虑到数据的可
获得性因素 ,初步选取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体育管理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这几项指标的最大最小之比和变异系数来衡量都市之间的差异[7 ]。
3.1.1 人均财政收支
国际经济发展史表明 ,当一个国家人均 GDP达到1000 至3000 美元 , 发达地区接近中等发达水平(人均GDP约为 5000~6000 美元) 时 ,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 ,有可能出现贫富悬殊、 失业增多、 城乡差距拉大和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 ,必须从全局的角度统筹区域间发展 ,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2006 年 ,我国人均 GDP首次突破 2000 美元 , 2007 年12 月末 ,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 1. 53 万亿美元 ,同比增长 43. 32 %。财政收入连年增长 ,经济实力迅速增强。但是 ,经济上的飞速发展并没有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相反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明显不足或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 ,纵向和横向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程度突出 ,它已深深地制约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纵向和横向的不均等。
横向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是指一国内部位于同一级次政府间各自所承担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均等。在同级政府所承担的职责相同的前提下 ,当一个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水平很高 ,而其他同级政府处于较低的状态 ,就意味着横向基本公共产品不均等的存在。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横向不均等与纵向不均等同样存在很大差距[12 ] 。就省级而言 ,2005 年上海实现人均财政支出 25. 35 万元 ,是同处东部沿海地区辽宁省的2. 3 倍 ,中部河南省的 3. 3 倍。同处西部地区的西藏与青海相差近 3 倍。就市级而言 ,2005 年东部的上海、广东、江苏和辽宁等四省市级人均财政支出均超过10 万元 ,上海和广东接近 20 万元 ,而中部和西部其他省份均在 7 万元以下。如按地区总人口计算 ,县级差距同样很大。
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江苏省、 浙江省、 广东省 6 省市中 ,人均财政收入最大值为8 683. 6 元 ,最小值为2 194. 28 元 ,最大最小比值为 3. 96 ,变异系数为 0. 62 ;人均财政支出最大值为9 892. 93元 ,最小值为 2 666. 56 元 ,变异系数为 0. 59 , 人均财政支出都高于人均财政收入。由此 ,可以推断出各大都市居民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 ,消费需求多样化 ,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向享受型、 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
共服务供给的明显不足或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 ,各省级和市级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情况依然很大。
3.1.2 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第 5 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各类体育场地 85 万个 ,占地总面积 22. 5 亿 m2,建筑面积为 0. 8 亿 m2,场地面积为 13. 3 亿 m2,累计投人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共计 1914. 5 亿元。以我国最近的人口普查数 13 亿计算 ,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 58 个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 03 m2,人均投人体育场地建设资金 148. 15 元。单看这个数据有较大的提高 , 而如果进行内部结构分解就可以发现 ,真正为普通大众享有的公共体育资源是极少的[13214 ] 。比如在 85 万多个体育场地中 ,属于大、 中、 小学校的场地占总数的65. 6 %,对社会开放的只占 29. 2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所占比例很小 ,即使我国经济较发达广州地区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仅仅占其总数的
4. 13 % ,全国公共体育场馆仅占各类体育场馆设施的 2. 3 %。
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主要包括室外全民健身公园、广场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 青少年俱乐部;室外全民健身公园、 广场包括健身路径、 小篮板、 乒乓球台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包括篮排球房、 羽毛球房、 乒乓球房、 棋牌室、 健身房、 游泳池。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我国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人均占地面积为 0. 04 m2,人均建筑面积为 0. 005 m2。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江苏省、浙江省、 广东省 6 省市中 ,人均占地面积最大最小比值为 15. 49 ,变异系数为 0. 9。人均建筑面积最大值为0. 02 m2,最小值为 0. 0009 m2,变异系数为 0. 79。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人均占地面积仅占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 3. 9 % ,人均建筑面积仅占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 4. 9 ‰,说明我国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严重缺乏 ,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需求 ,相当大的人群还是只能借助自然环境进行锻炼。
3.1.3公共体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财政作为 “政府从事资源配置和收人分配的收支活动”,是 “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 ,以达到优化配工、公平分配、 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的收支活动 。因此 ,体育事业的政府财政就是在实现体育资源 “优化配置” 和 “公平分配” ,为体育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
体育经费收入由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经费支出由行政
事业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生产建设支出、 事业发展支出构成;在 《体育事业统计年鉴》 体育事业经费部分的各个收支科目中 ,没有群众体育经费收支科目。群众体育经费的收支情况是隐含在其他收支科目之中的 ,没有明确具体的群众体育经费指标及其金额。这同样反映了群众体育在体育事业中的弱势地位。我们仅以全民健身活动设施投资来说明全国以及各省市公共体育投入情况。
统计资料显示 ,2006 年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江苏省、 浙江省、广东省 6 省市中 ,年度体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收入比例的最大值为 10. 8 ‰,最小值为 5. 4 ‰, 最大最小比值为 1. 9799 ,变异系数为 0. 2414 ;年度体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最大值为 9. 5 ‰,最小值为 5. 7 ‰;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的投资占年度体育支出的比例最大值为 65. 6 % ,最小值为 11. 08 % ,最大最小比值为 5. 9234 ,变异系数为 0. 4919。说明我国体育经费的投入不足 ,这是公共体育服务不到位的基本原因。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首先是公共体育财政的均等化,没有经费支持 ,公共体育服务得不到保障 ,更谈不上均等化发展。但是 ,各大都市的全民健身设施投资基本能得到必要的经费保证 ,这是都市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较快的决定性因素。各大都市体育经费的投入基本能够做到区域均等 ,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经费的投入比例能够协调。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的重要人力资源。自 1994 年我国颁布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以来 ,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逐渐壮大 ,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日益提高 ,对促进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0 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 18 万余人 ,平均每7 032人中仅有 1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若按照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规定 1 000 人要配备 2~5 名社会指导员的标准 ,至少还需要 45 万多人。公共体育资源很难满足公众最基本的体育需求。
统计资料显示:2006 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 707 422 人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达5. 38 人。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广东省6 省市中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最大值为90 965 , 最小值为 14 386 ,最大最小比值为 6. 32 ,变异系数为0. 71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最大值为 18人 ,最小值为
7. 71 人 ,最大最小比值为 2. 33 ,变异系数为 0. 38 ;各大都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全部在全国平均值之上 ,以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最在各都市之间相差交大 ,但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却较为接近 ,透视出各大都市在全民健身活动指导方面人员配备充足 ,能很好的指导公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做到
科学、 有效的锻炼 , 初步做到了区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章 结论和相关建议
4.1 结论
1)都市居民的消费观念强 ,消费需求,消费内容、消费方式多样化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向享受型、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 ,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2)都市体育系统机构设置的数量差距较大 ,但从业人员能够趋于均等分配 ,基于人口分布的体育管理机构能够做到对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 ,人员也能较好的满足公民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 ,基本做到核心都市趋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3)都市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均等化程度低 ,公共服务依旧是走低标准、 全覆盖的发展道路 ,应逐步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提高体育场地面积 ,以促进区域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 都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数在全国平均值之上 ,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平 ,能很好的指导公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做到科学,有效的锻炼,初步做到了核心都市区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2 建议
1) 以强化公共服务为主线, 定位政府的体育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都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大公共体育设备设施的投入,尽力提供更多更好的纯社会公共体育产品, 提高混合性公共体育产品的公益性成分。公共体育设备设施的水平与区域经济社会的水平关系密切,更多的属于地区性公共体育产品,难以做到全国一个标准, 一个模式。因此, 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设备设施中,应该负更多更直接的责任。
政府在竞技体育的问题上, 仍然承担着精神产品的提供者与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应该逐步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 由生产并提供转变为购买提供, 即根据国家的需要, 下达任务, 资助经费, 具体的生产过程即竞赛训练工作转移给体育协会、 体育俱乐部和其它社会组织。由现在的人、 财、 物多种资源投入, 转变为主要是经费投入。降低政府的体育管理成本和负担。在社会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条件下, 根据需要, 按照择优与示范的原则,国家兴办少量的国家运动队, 示范性举办少量重大体育竞赛活动在代表国家水平的竞技体育中, 中央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省及以下体育
行政部门应该根据情况尽力减少训练和竞赛职能。
2) 发挥转移支付制度对地区间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作用。 3) 加强公共体育组织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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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