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
(一)2006年1月
(二)2006年10月
(三)2007年1月
(四)2007年10月
(五)2008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7.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8.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39.操纵证券市场:指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和劳动保险优势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量以影响交易价格的行为。
40.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六)2008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7.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38.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
39.诋毁商誉行为: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0.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指在规定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和适用反垄断法时,将符合特定条件的领域、事项或行为作为例外而不适用反垄断法基本规定的一项制度。
(七)2009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主体: 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7.行政性垄断:是指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38.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固定的税额,因而也称固定税额。
39.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措的债务。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八)2009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7.宏观调控权:是指政府为确保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的目标,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法定职权。
38.国家计划:由国家制定并负责实施的,有关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项目的未来的综合行动部署方案。
39.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40.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九)2010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7.调制受体的权利:是调制受体依法享有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一切基本权利,统称为“经济自由权”。
38.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39.外汇管理法:是调整在外汇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0.接管:是在商业银行可能或者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合法权益时,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所采取的整顿或重组措施。
(十)2010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政府采购: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7.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38.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指对可能影响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所作的不真实、误导性的或有重大遗漏的记载和介绍。
39.消费者: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40.经济法体系: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十一)2011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37.公益诉讼: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8.转移支付:又称补助支出、无偿支出,从广义上说,就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它是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39.税收逃避:是指通过规避税法来全部或部分地逃脱,避免承担纳税义务的各种行为。
40.掠夺性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扩大自身市场份额或者降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而以不合理的低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行为。
(十二)201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
37.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确定的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
38.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9.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三)2012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8.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39.经营者集中: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控制其他经营者业务或人事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40.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十四)2012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37.预算管理体制: 就是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在预算管理职权方面的划分。它与一国的预算体系密切相关。
38.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9.计划法体系:由计划法的种类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内外协调、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40.诋毁商誉行为: 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五)2013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是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7.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内国反垄断法效力范围超越国家领土,适用于对内国市场竞争产生影响的垄断行为的现象,称为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38.转移支付: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
39.公益诉讼: 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40.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及其非法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
(十六)2013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体系: 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37.经济法的宗旨: 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8.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者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39.税收保全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
40.经营者控制:是指经营者通过收购、委托经营、联营和其他方式而控制其他经营者,从而导致经营者集中的行为。
(十七)2014年4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
37.公益诉讼: 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8.经济法的“本法责任”: 本法责任: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
39.《预算法》: 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0.相关市场: 是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市场。
名词解释题
(一)2006年1月
(二)2006年10月
(三)2007年1月
(四)2007年10月
(五)2008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7.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8.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39.操纵证券市场:指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和劳动保险优势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量以影响交易价格的行为。
40.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六)2008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7.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38.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
39.诋毁商誉行为: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0.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指在规定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和适用反垄断法时,将符合特定条件的领域、事项或行为作为例外而不适用反垄断法基本规定的一项制度。
(七)2009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主体: 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7.行政性垄断:是指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38.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固定的税额,因而也称固定税额。
39.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措的债务。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八)2009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7.宏观调控权:是指政府为确保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的目标,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法定职权。
38.国家计划:由国家制定并负责实施的,有关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项目的未来的综合行动部署方案。
39.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40.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九)2010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7.调制受体的权利:是调制受体依法享有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一切基本权利,统称为“经济自由权”。
38.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39.外汇管理法:是调整在外汇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0.接管:是在商业银行可能或者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合法权益时,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所采取的整顿或重组措施。
(十)2010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政府采购: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7.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38.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指对可能影响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所作的不真实、误导性的或有重大遗漏的记载和介绍。
39.消费者: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40.经济法体系: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十一)2011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37.公益诉讼: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8.转移支付:又称补助支出、无偿支出,从广义上说,就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它是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39.税收逃避:是指通过规避税法来全部或部分地逃脱,避免承担纳税义务的各种行为。
40.掠夺性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扩大自身市场份额或者降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而以不合理的低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行为。
(十二)201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
37.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确定的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
38.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9.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三)2012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8.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39.经营者集中: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控制其他经营者业务或人事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40.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十四)2012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37.预算管理体制: 就是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在预算管理职权方面的划分。它与一国的预算体系密切相关。
38.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者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者个体。
39.计划法体系:由计划法的种类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内外协调、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40.诋毁商誉行为: 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五)2013年1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是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7.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内国反垄断法效力范围超越国家领土,适用于对内国市场竞争产生影响的垄断行为的现象,称为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38.转移支付: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
39.公益诉讼: 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40.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及其非法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
(十六)2013年10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体系: 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37.经济法的宗旨: 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38.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者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39.税收保全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
40.经营者控制:是指经营者通过收购、委托经营、联营和其他方式而控制其他经营者,从而导致经营者集中的行为。
(十七)2014年4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
37.公益诉讼: 就是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8.经济法的“本法责任”: 本法责任: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
39.《预算法》: 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0.相关市场: 是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