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文件
2011年1月27日辽卫函字【2011】7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
一、 组织体系
1、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成立本单位反
恐怖防范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层层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在领导小组下设反恐怖防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和相关防范措施。
2、本单位要设有反恐怖防范工作联络人,及时掌握、收集、分析
和上报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安全相关信息和情况。
3、各单位要成立反恐怖专家咨询组,对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提
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规范制度
1、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反恐怖工作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
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反恐怖防范工作
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具体人,实行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重要部位、重要岗位、重要设施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3、本单位每年至少向同级反恐怖工作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本
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遇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重点监控
1、各单位要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
室、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并建立值班制度,详细记载值班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2、各单位要加强对医用放射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高致病
性微生物菌(毒)种以及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设有专人负责管理,有详细的管理记录。
3、各单位要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重点设施的安全保卫巡查,有必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安装监视系统,确保监视系统正常运转并有专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1、各单位在反恐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反恐
怖防范安全知识的全员培训,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反恐怖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恐怖防范技能。
2、各单位要建立针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既包
括安全保卫、医疗救治、现场处置,也要包括后勤保障的应急
队伍,切实做到“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协调运转”。
3、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各
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反恐怖防范应急能力。
(二)物资保障
1、各单位要建立应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物资储备,尤其是医疗机
构要做好紧急情况下用于开展医疗救治必须的病房、病床、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及各类专业医护人员等准备和保障工作,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2、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组成员以及联络
人员通讯畅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反恐怖防范工作有序开展。
(三)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统筹计划并落实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
构以及反恐怖专家咨询组的应急处理经费,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专项保障基金,确保反恐怖防范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辽宁省卫生厅文件
2011年1月27日辽卫函字【2011】7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
一、 组织体系
1、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成立本单位反
恐怖防范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层层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在领导小组下设反恐怖防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和相关防范措施。
2、本单位要设有反恐怖防范工作联络人,及时掌握、收集、分析
和上报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安全相关信息和情况。
3、各单位要成立反恐怖专家咨询组,对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提
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规范制度
1、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反恐怖工作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
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反恐怖防范工作
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具体人,实行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重要部位、重要岗位、重要设施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3、本单位每年至少向同级反恐怖工作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本
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遇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重点监控
1、各单位要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
室、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并建立值班制度,详细记载值班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2、各单位要加强对医用放射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高致病
性微生物菌(毒)种以及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设有专人负责管理,有详细的管理记录。
3、各单位要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重点设施的安全保卫巡查,有必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安装监视系统,确保监视系统正常运转并有专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1、各单位在反恐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反恐
怖防范安全知识的全员培训,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反恐怖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恐怖防范技能。
2、各单位要建立针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既包
括安全保卫、医疗救治、现场处置,也要包括后勤保障的应急
队伍,切实做到“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协调运转”。
3、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各
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反恐怖防范应急能力。
(二)物资保障
1、各单位要建立应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物资储备,尤其是医疗机
构要做好紧急情况下用于开展医疗救治必须的病房、病床、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及各类专业医护人员等准备和保障工作,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2、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组成员以及联络
人员通讯畅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反恐怖防范工作有序开展。
(三)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统筹计划并落实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
构以及反恐怖专家咨询组的应急处理经费,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专项保障基金,确保反恐怖防范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