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启动讲话材料

树立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

为南京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杨 卫 泽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对“六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意义重大。刚才,缪蒂生厅长受中宣部、司法部委托,向我市颁发了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奖牌,这是对我市普法工作和“法治南京”建设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志伟同志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珠宝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三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南京”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了五个普法“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四个明显提升”。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的作用明显提升。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开展系列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了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引领和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三是普法教育特色化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打造出“法律人在行动”、“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等特色品牌,南京普法知晓率达90%以上。四是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92.3%,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步形成。今年5月,我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实现了“四连冠”,成绩得来不易。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问候,向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南京”建设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省委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也专门就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决议。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六五”普法时期,是南京向“第二个率先”迈进的突破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南京”的关键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地位更加突显,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深刻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责任、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南京普法工作新局面。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人治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多层面、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进步变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了以市场经济为标志的经济现代化,也包括了以民主法制为标志的法治现代化。“十二五”时期,南京要实现经济转型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安居乐业,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南京”,既是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各项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普法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转型升级上作示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提升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法治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环境

优劣的重要标准。在全国文明城市七大类指标中,法制环境是重要指标之一,直接体现了城市文明水平的高低。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2014青奥会举办城市,南京在法治环境的营造和依法治理水平上,理应瞄准世界标杆,理应树立更高追求,理应走在全国城市前列。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深化普法工作,大力倡导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的法治自觉。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的基础工程。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南京是全省政治中心,南京和谐稳定,全省才能和谐稳定。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呈现出城市系统的复杂性与社会变动的深层性双重因素,历史遗留问题与社会新生矛盾双重压力,建设文明城市与办好青奥盛会双重考验,发展出实绩与群众得实惠双重现实挑战等“四个交织并存”。要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的目标,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二、立足新起点,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南京”建设整体水平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之年,全市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普法宣传新热潮,以深化法治建设确保“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治南京”建设为目标,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市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转型升级上作示范,争当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目标要求是:做到“三个全国领先”,即在法制宣传实效上全国领先,确保城镇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分别不低于95%和90%,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在普法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和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在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上全国领先,充分展示南京法治文明良好形象,确保实现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

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加强宣传,为普及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以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为前提和基

础。开展普法工作,要把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凝聚全市人民意志的作用,使全体市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全市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创造新方法,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不断丰富普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时代特点。要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议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多用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光荣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要把普及法律知识与树立法治信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明环境。

二是围绕大局,为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南京科学发展营造法治氛围。加快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聚焦“四个第一”,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是我们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推进转型升级中,要紧紧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经济、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方面,研究解决面临的体制机制障

碍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和宣传促进转型升级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尤其要加强创新创业“1+8”政策体系的宣传宣讲,营造创业氛围、提升企业信心、激发转型动力。在推进创新驱动中,要依法加大对创新的保护力度,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而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支撑。在提升城市承载力上,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以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三高两低”企业,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转型的高度融合。在提升城市国际化上,要积极接轨国际规则,广泛宣传国际通行的市场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国际国内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经济安全。

三是突出核心,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基础。随着党委政府对保障民生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民生立法的速度越来越快,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高。“六五”普法规划把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任务,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要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

育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宣传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公平、社会救助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征地拆迁、医患纠纷、涉法涉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把握关键,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作为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贯穿于加强源头治理、深化综合治理、推动共同治理、抓好长效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把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规范各种社会行为、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深入宣传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依法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围绕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者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信访格局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融入“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模式推广工作,融入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不断巩固。

三、形成新合力,以良好的氛围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事关南京科学发展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扎实推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职能作用,及时细化普法工作具体举措,认真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六五”普法有序推进。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研究,适时出台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要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南京”和“平安南京”创

建考核内容,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

建立长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断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要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大力支持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发展。

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推动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南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继续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刘志伟同志的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大会,贯彻中央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落实,努力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全市在“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和“三个争第一”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全市“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先讲几点意见,再请杨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显著

“五五”普法活动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全国普法联系点“排头兵”、“试验田”作用,精心部署、强力实施、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增强,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在今年5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南京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这是继南京市被评为全国“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城市后,再次获此殊荣,实现了“四连冠”目标。“五五”普法主要有以下工作与成效:

(一)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普及。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五年来,全市共印发普法宣传资料、法制宣传读本、法律法规手册等280万余册,法制宣传画及挂图60万余张,保证了普法内容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采取报告会、讲座、咨询、竞赛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市还以“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为依托,积极开设“法律学堂”、“法治讲堂”、“法律夜市”,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月期间,全市统一行动,围绕宣传月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览、法制广场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报刊专题、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呼应。五年来,全市有500万人次接受了法律咨询和帮助,南京的普法知晓率达90%以上。

(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全面深化。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以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市1200名市管领导干部、3.5万名公务员、70万名青少年、30万名企业管理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95%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青少年

作为法制教育重点群体,深入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小手拉大手,全家文明走”等多项活动,积极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工作,全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溧水县新农村建设普法模式。大力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向农村地区捐赠法律书籍60万册,实现村村都有法律图书角。

(三)法制宣传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全面增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经济法规、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积极搭建“企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互动”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快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4%。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有序信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平和层次全面提升。积极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五年来,全市建成40多个不

同品位和风格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道路”、“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将法律知识通俗化、法律规范直观化、法律历史形象化。同时,积极打造楼宇广告、电子大屏、手机短信等法治传播新平台。此外,还在消防大队、市戒毒所等重点场所建立“市民法制教育基地”。结合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制作并免费发放“小强进城记”法制漫画扑克牌、宁宁学法书签、农民法制年画等20余万份(套)。注重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传统文化之中,全市组建67个法治文艺团体和法治文化创作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律故事、法律格言、法律知识,以书法、摄影、剪纸、连环画等艺术化的方式进行表现,让人们在审美中感受法律的熏陶;注重现代电子传媒的宣传优势,建立了“南京普法网”、“远程教育网”等160个网络普法阵地,创作法制动漫作品120多部,在公交、地铁移动电视上播放,还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制动漫进楼宇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全市新闻媒体开办(联办)法制专题栏(节)目140多个,刊播法制新闻、专题等近4.5万篇(次)。六合区的四合法制农民画、秦淮区的法治皮影戏等,成为南京普法教育的新亮点。

(五)法治惠民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坚持以“走进民众、贴近民生、关注民情、解决民忧”为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200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活动,五年

来,在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教育收费、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民工维权机制等民生法治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省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重点推广了我市“法治南京建设办实事”的经验。积极开展法治合格区县、合格街镇,民主法治村、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等创建工作,全市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到92.3%,“四民主、两公开”进一步落实,“社区论坛”、“小区民主恳谈会”、“村(居)议事园”等众多民主自治形式应运而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法治南京建设与平安南京建设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大服务”、“大防控”、“大调解”等工作机制,南京“治安环境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促进了城市竞争软实力持续增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少数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一些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缺乏创新,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少数群体法律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谋划、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时认真研究解决。

二、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显著成就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法治环境日益成为重要的投资发展环境,法治水平日益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治建设始终,推动着城市环境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南京正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六五”普法的五年,正是南京奋力实现“三个争第一”目标、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的关键阶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城市建设,目标更明确,任务更繁重。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科学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最坚强的法律保障,为改革创新举措的深入推进构建最完备的制度保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最浓厚的法治氛围,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建设人民幸福城市,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充分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

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的依法执政能力,深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加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好民生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做到在法律框架内、采取理性合法的方法,更好地反映问题、解决诉求;才能不断增强各级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打牢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依法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快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去年4月,市委作出了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要求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城市,切实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城市特点、服务科学发展的法治建设道路。建设法治城市,关键在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建设法治城市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我市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城市称号,客观上反映了我市法治建设的扎实基础和积极影响,要继续保持荣誉、实现创先争优,在法治城市建设上率先领先,就必须始终注重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努力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上走在最前列。

三、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深入实施、扎实高效 最近,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即“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

育的决议》。“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南京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我市在“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全省争当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实现“四个全面提高”,即:执政方式更加适应法治城市建设的要求,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更加适应城市文明进步的要求,全市公民的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治文化产品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法治文化建设的层次全面提高;法治实践更加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要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做到“三个奋力争先”:要在普法宣传教育实效上奋力争先,确保继续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要在特色品牌建树上奋力争先,创造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要在法治城市建设成果上奋力争先,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通过青奥会舞台充分展示法治城市形象。

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做到“六个突出”: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突出抓好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是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是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四是大力开展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青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为成功举办2014年青奥会和构建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增强权责统一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履职的能力。二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爱国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

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三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五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融入当地社会的能力。

(四)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一要注重培育城市法治精神,大力传播正义、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谐、安全等价值要素和人文精神,让全市公民学习法律、信仰法治、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权利。二要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通过建立法治文化研究基地、繁荣法治文化市场、培养一批法治文化代言人等手段,实施法治文化传播工程。三要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以及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现有场所,实施法治文化实体工程。要注重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评选、倡导群众创作法治作品等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普惠工程。

(五)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的观念,树立抓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观念,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方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普法效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数字出版物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违法后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作品创作汇演、法制摄影图片展、法律故事会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使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更强、实际效果更好。

(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融合。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南京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大力宣传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氛围。要大力推动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街道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

“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评选等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领域延伸发展。要继续以“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等普法品牌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各类法治实践中去。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让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树立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

为南京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杨 卫 泽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对“六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意义重大。刚才,缪蒂生厅长受中宣部、司法部委托,向我市颁发了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奖牌,这是对我市普法工作和“法治南京”建设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志伟同志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珠宝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三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南京”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了五个普法“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四个明显提升”。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的作用明显提升。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开展系列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了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引领和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三是普法教育特色化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打造出“法律人在行动”、“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等特色品牌,南京普法知晓率达90%以上。四是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92.3%,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步形成。今年5月,我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实现了“四连冠”,成绩得来不易。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问候,向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南京”建设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省委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也专门就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决议。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六五”普法时期,是南京向“第二个率先”迈进的突破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南京”的关键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地位更加突显,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深刻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责任、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南京普法工作新局面。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人治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多层面、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进步变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了以市场经济为标志的经济现代化,也包括了以民主法制为标志的法治现代化。“十二五”时期,南京要实现经济转型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安居乐业,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南京”,既是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各项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普法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转型升级上作示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提升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法治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环境

优劣的重要标准。在全国文明城市七大类指标中,法制环境是重要指标之一,直接体现了城市文明水平的高低。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2014青奥会举办城市,南京在法治环境的营造和依法治理水平上,理应瞄准世界标杆,理应树立更高追求,理应走在全国城市前列。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深化普法工作,大力倡导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的法治自觉。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的基础工程。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南京是全省政治中心,南京和谐稳定,全省才能和谐稳定。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呈现出城市系统的复杂性与社会变动的深层性双重因素,历史遗留问题与社会新生矛盾双重压力,建设文明城市与办好青奥盛会双重考验,发展出实绩与群众得实惠双重现实挑战等“四个交织并存”。要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的目标,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二、立足新起点,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南京”建设整体水平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之年,全市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普法宣传新热潮,以深化法治建设确保“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治南京”建设为目标,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市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转型升级上作示范,争当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目标要求是:做到“三个全国领先”,即在法制宣传实效上全国领先,确保城镇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分别不低于95%和90%,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在普法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和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在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上全国领先,充分展示南京法治文明良好形象,确保实现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

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加强宣传,为普及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以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为前提和基

础。开展普法工作,要把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凝聚全市人民意志的作用,使全体市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全市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创造新方法,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不断丰富普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时代特点。要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议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多用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光荣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要把普及法律知识与树立法治信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明环境。

二是围绕大局,为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南京科学发展营造法治氛围。加快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聚焦“四个第一”,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是我们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推进转型升级中,要紧紧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经济、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方面,研究解决面临的体制机制障

碍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和宣传促进转型升级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尤其要加强创新创业“1+8”政策体系的宣传宣讲,营造创业氛围、提升企业信心、激发转型动力。在推进创新驱动中,要依法加大对创新的保护力度,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而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支撑。在提升城市承载力上,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以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三高两低”企业,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转型的高度融合。在提升城市国际化上,要积极接轨国际规则,广泛宣传国际通行的市场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国际国内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经济安全。

三是突出核心,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基础。随着党委政府对保障民生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民生立法的速度越来越快,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高。“六五”普法规划把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任务,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要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

育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宣传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公平、社会救助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征地拆迁、医患纠纷、涉法涉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把握关键,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作为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贯穿于加强源头治理、深化综合治理、推动共同治理、抓好长效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把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规范各种社会行为、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深入宣传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依法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围绕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者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信访格局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融入“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模式推广工作,融入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不断巩固。

三、形成新合力,以良好的氛围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事关南京科学发展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扎实推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职能作用,及时细化普法工作具体举措,认真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六五”普法有序推进。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研究,适时出台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要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南京”和“平安南京”创

建考核内容,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

建立长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断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要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大力支持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发展。

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推动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南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继续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刘志伟同志的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大会,贯彻中央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落实,努力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全市在“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和“三个争第一”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全市“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先讲几点意见,再请杨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显著

“五五”普法活动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全国普法联系点“排头兵”、“试验田”作用,精心部署、强力实施、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增强,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在今年5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南京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这是继南京市被评为全国“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城市后,再次获此殊荣,实现了“四连冠”目标。“五五”普法主要有以下工作与成效:

(一)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普及。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五年来,全市共印发普法宣传资料、法制宣传读本、法律法规手册等280万余册,法制宣传画及挂图60万余张,保证了普法内容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采取报告会、讲座、咨询、竞赛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市还以“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为依托,积极开设“法律学堂”、“法治讲堂”、“法律夜市”,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月期间,全市统一行动,围绕宣传月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览、法制广场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报刊专题、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呼应。五年来,全市有500万人次接受了法律咨询和帮助,南京的普法知晓率达90%以上。

(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全面深化。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以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市1200名市管领导干部、3.5万名公务员、70万名青少年、30万名企业管理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95%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青少年

作为法制教育重点群体,深入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小手拉大手,全家文明走”等多项活动,积极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工作,全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溧水县新农村建设普法模式。大力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向农村地区捐赠法律书籍60万册,实现村村都有法律图书角。

(三)法制宣传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全面增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经济法规、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积极搭建“企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互动”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快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4%。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有序信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平和层次全面提升。积极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五年来,全市建成40多个不

同品位和风格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道路”、“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将法律知识通俗化、法律规范直观化、法律历史形象化。同时,积极打造楼宇广告、电子大屏、手机短信等法治传播新平台。此外,还在消防大队、市戒毒所等重点场所建立“市民法制教育基地”。结合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制作并免费发放“小强进城记”法制漫画扑克牌、宁宁学法书签、农民法制年画等20余万份(套)。注重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传统文化之中,全市组建67个法治文艺团体和法治文化创作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律故事、法律格言、法律知识,以书法、摄影、剪纸、连环画等艺术化的方式进行表现,让人们在审美中感受法律的熏陶;注重现代电子传媒的宣传优势,建立了“南京普法网”、“远程教育网”等160个网络普法阵地,创作法制动漫作品120多部,在公交、地铁移动电视上播放,还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制动漫进楼宇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全市新闻媒体开办(联办)法制专题栏(节)目140多个,刊播法制新闻、专题等近4.5万篇(次)。六合区的四合法制农民画、秦淮区的法治皮影戏等,成为南京普法教育的新亮点。

(五)法治惠民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坚持以“走进民众、贴近民生、关注民情、解决民忧”为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200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活动,五年

来,在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教育收费、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民工维权机制等民生法治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省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重点推广了我市“法治南京建设办实事”的经验。积极开展法治合格区县、合格街镇,民主法治村、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等创建工作,全市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到92.3%,“四民主、两公开”进一步落实,“社区论坛”、“小区民主恳谈会”、“村(居)议事园”等众多民主自治形式应运而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法治南京建设与平安南京建设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大服务”、“大防控”、“大调解”等工作机制,南京“治安环境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促进了城市竞争软实力持续增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少数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一些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缺乏创新,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少数群体法律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谋划、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时认真研究解决。

二、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显著成就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法治环境日益成为重要的投资发展环境,法治水平日益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治建设始终,推动着城市环境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南京正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六五”普法的五年,正是南京奋力实现“三个争第一”目标、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的关键阶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城市建设,目标更明确,任务更繁重。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科学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最坚强的法律保障,为改革创新举措的深入推进构建最完备的制度保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最浓厚的法治氛围,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建设人民幸福城市,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充分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

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的依法执政能力,深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加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好民生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做到在法律框架内、采取理性合法的方法,更好地反映问题、解决诉求;才能不断增强各级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打牢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依法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快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去年4月,市委作出了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要求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城市,切实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城市特点、服务科学发展的法治建设道路。建设法治城市,关键在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建设法治城市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我市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城市称号,客观上反映了我市法治建设的扎实基础和积极影响,要继续保持荣誉、实现创先争优,在法治城市建设上率先领先,就必须始终注重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努力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上走在最前列。

三、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深入实施、扎实高效 最近,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即“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

育的决议》。“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南京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我市在“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全省争当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实现“四个全面提高”,即:执政方式更加适应法治城市建设的要求,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更加适应城市文明进步的要求,全市公民的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治文化产品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法治文化建设的层次全面提高;法治实践更加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要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做到“三个奋力争先”:要在普法宣传教育实效上奋力争先,确保继续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要在特色品牌建树上奋力争先,创造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要在法治城市建设成果上奋力争先,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通过青奥会舞台充分展示法治城市形象。

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做到“六个突出”: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突出抓好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是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是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四是大力开展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青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为成功举办2014年青奥会和构建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增强权责统一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履职的能力。二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爱国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

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三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五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融入当地社会的能力。

(四)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一要注重培育城市法治精神,大力传播正义、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谐、安全等价值要素和人文精神,让全市公民学习法律、信仰法治、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权利。二要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通过建立法治文化研究基地、繁荣法治文化市场、培养一批法治文化代言人等手段,实施法治文化传播工程。三要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以及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现有场所,实施法治文化实体工程。要注重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评选、倡导群众创作法治作品等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普惠工程。

(五)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的观念,树立抓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观念,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方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普法效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数字出版物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违法后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作品创作汇演、法制摄影图片展、法律故事会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使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更强、实际效果更好。

(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融合。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南京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大力宣传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氛围。要大力推动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街道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

“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评选等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领域延伸发展。要继续以“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等普法品牌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各类法治实践中去。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让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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